车站公务车管理制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站公务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站公务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站公务车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站公务车必须服从车站领导的指挥,用于车站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三条车站公务车的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车站公务车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车站规章制度,以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车站公务车由车站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并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章车辆统一管理
第六条车站公务车应当进行统一管理,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的登记、调配、报废等管理制度,并进行具体执行。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年审,并将年审结果及时报告车站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车站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必须符合车站公务活动的需要,不得超标使用。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谨慎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必须保证车辆的清洁和整洁,使用后及时清洗并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发生事故或损坏时,需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四章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必须提前进行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告车站负责人审批。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申请应明确使用目的、时间和地点,并进行必要的事前安全评估。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申请得到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将相关信息通知使用人,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期限应按照批准的时间进行,如果需延长使用期限,应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期满后,使用人应按时归还车辆,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第五章备案和报表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将车辆管理情况做好备案,并定期向车站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车辆使用和管理报表,包括车辆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并向车站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
第六章处分和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车站公务车需要报废时,应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告车站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车辆使用人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时,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并向车站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义务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严肃追责。
第二十七条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车站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车站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规定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