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关于《琼崖地下学联联谊会》申请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关于《琼崖地下学联联谊会》申请
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1990.01.25
•【文号】社地字[1990]4号
•【施行日期】1990.01.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关于
《琼崖地下学联联谊会》申请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社地字(1990)4号1990年1月25日)
海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琼崖地下学联联谊会申请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琼民团字(1990)001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在革命斗争年代,党的秘密外围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但随着全国的解放,这些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而自动宣告解散。

现已时隔四十年,我们认为不宜再以过去的秘密外围组织为名组成新的社团。

2.中央一再明文规定,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不得经商办企业。

因此,应该按照中央的规定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