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合集下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点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草地核实 林地核实
重点评估范围
全查
其他评估范围
50%
50%
50%
30%
30%
80% 50%
重要单位工程
全查
50%
80%
90%
混合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混合类项目应先划分成点型和线型分(支)项目,再参照 上述要求确定单位工程查勘比例和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其 中线型分项目的比例应调增10%。
四、行政验收程序及要求
1、验收条件 2、验收内容 3、验收形式及要求 4、验收合格标准 5、验收程序 6、其他要求
验收条件
1、通过技术评估。 2、主要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尾工基本完成, 技术评估提出的行政验收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3、临时征占地已经整治完毕并符合归还当地的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5、历次验收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工程自查初验的内容
1)对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检查水土 保持设施是否完成。
2)鉴定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并评定等级,对工程缺陷 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水土保持效果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确认是否 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4)确认水土保持工程量和投资。 5)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四、技术评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 GB/T 22490--2008) 技术评估机构:水利部认可的16家。 技术评估范围:防治责任范围。 技术评估对象:水土保持措施。 技术评估方法:实地测量、典型调查、样方测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720082009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水保函200730号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他相关文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效力)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四条(验收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申请)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验收申请书;(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三)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四)依法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提交监理、监测报告.第六条(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七条(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后,应当对受理验收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对公众反映的重要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验收组织)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后形成验收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办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办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办事背景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立和管理,实施验收报备办事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办事的相关情况及流程。

操作流程申请信息准备在申请办理验收报备前,应准备以下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如设计图纸等)•相关证件(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的资质证明)办理流程1.在办事大厅或政务服务网上下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表。

2.将申请材料进行打印,并填写完成申请表。

3.前往生态环境局所在地的环保部门,递交以上资料。

4.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验收。

5.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人员调查和设施的检查。

如符合要求,则进行验收意见的出具。

6.在出具验收意见后,相应的部门完成报批手续,出具报告。

7.取得报告后,按照相关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注意事项1.在申请前,应先详细了解相关的法规,以确认各种资料的准备和办理流程,规避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在申请过程中,需尽可能地准备齐全资料,以对检测人员持有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

3.在环保部门验收时,需出具监理单位的相关身份认证,以证明监理单位的资质情况,避免验收过程中的问题。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办事是非常必要的,本文详细介绍了其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希望相关人员能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流程,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水利部决定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质量的重要手段自主验收是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落实责任,促进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把控的深入并解决问题。

水土保持设施是生产建设项目中重要的建设内容。

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严格贯彻本通知要求,在自主验收中做到真实、客观、合法、合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达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规范验收流程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验收质量和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自主验收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建立责任体系。

由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验收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协作机制、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体系。

(二)规范验收流程。

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验收方案落实验收过程的所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应当实现环环相扣,各环节协调顺畅,确保验收结论基于实际验收情况得出。

(三)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自主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问题的建设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保持监管工作的严密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慎执行自主验收工作,有助于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是指在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中,为保护水土资源、预防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这些技术标准的实施,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一些措施和要求。

1. 建项目前的调查评估: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地质勘察、水文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调查评估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水土环境状况,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水土保持措施。

2. 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方案。

包括构筑物的建设、植被的恢复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置等。

同时,要确保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良好,并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和泥石流等问题的发生。

3. 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针对生产建设项目,要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避免过度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

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渣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对土壤和水源产生污染。

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技术标准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大对违反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5. 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培养一支能够胜任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专业队伍,提高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力。

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水土保持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报告会、宣传片和网络媒体等方式,普及水土保持技术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让公众了解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保护水土资源中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只有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流程(自主验收)依据水利部〔2017〕365号文《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和广东省水利厅要求,落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见下图:1、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验收评估单位对需要验收的项目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和方案批复对已竣工项目实施完整仔细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并取得评估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

2、报告编写:结合前期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文)的要求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3、现场踏勘: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小组到现场查验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

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中抽取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现场查勘不同防治区和主要防治措施的质量、数量、防治效果、生态和环境状况等。

4、会议审查:(1):宣布会议议程和验收组成员名单。

(2):观看工程声像资料,听取建设单位“工程总结报告”、听取施工单位“施工总结报告”、听取监理单位“监理总结报告”、监测单位“监测总结报告”、听取技术评估单位“评估报告”。

(3)会议质询:由验收组成员根据现场查看及资料审查情况进行会议质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运行管理单位的列席代表负责解答验收组的质询。

(4)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形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和核查单位,并在验收组成员签到表上签字,形成完整可靠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5)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组应当形成限期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后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5、验收材料公示将以下资料在建设单位网站或全国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专用网站实施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验收公示。

公示材料包括:(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6、验收备案公示完成后,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文)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样式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9】23号文)将验收形成资料如下:(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纸质版及电子版(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证明文件纸质版(5)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文件(6)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登记表送方案批复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完成备案后即完成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验收评估单位将最终形成的验收成果资料:(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回执报建设单位存档即可。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办水保〔2018〕133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e)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是严格要求的,但在验收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不到位:一些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审查不够到位,存在部分设施未经审批而擅自建设的情况。

2.验收标准不清晰:当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标准并不统一,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这给验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监管不力:部分地区在项目验收中,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验收。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更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问题分析1.审查不到位:审查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源于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审查不够严格,项目申报中存在一些统一标准和规范的空白,导致一些水土保持设施在审核过程中被遗漏。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相关部门更加严格地对项目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申报和审查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验收标准不清晰:考虑到各地的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各异,因此需要统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是相对困难的。

但是,可以通过建立基本的验收要求和标准框架,然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验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也能够更好地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3.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主要源于相关管理部门在项目验收中的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措施。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验收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确保项目验收的公正和公平。

三、解决建议为了解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对项目的审查和验收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加强管理;2.建立统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规范框架,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3.提升水土保持设施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项目验收工作的全面、公正和公平。

结语水土保持工作是我国生产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安全的重要保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1. 引言生产建设项目的发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有效运营和保护环境的成效。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2.1 验收标准不明确目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验收的主观性较强。

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之间的验收标准存在差异,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

这就给项目建设者带来了困惑,也降低了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2.2 验收过程缺乏规范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验收过程中缺乏标准化的程序和流程。

一些验收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了解不足,无法全面评估水土保持设施的合规性。

对于验收项目的范围和要求描述模糊不清,导致验收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较差。

2.3 目标导向不明确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项目着重关注验收的形式,而忽视了其实质。

一些项目只注重填表报告和表面检查,而忽略了对于水土保持设施具体功能和效能的评价。

这使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无法得到有效实现。

3. 解决方案和建议3.1 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为了解决目前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应当制定统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

这需要从立法、政策和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形成整体性的标准体系。

应该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机构,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增加验收的公信力,还可以提高项目建设者的遵循度。

3.2 规范验收程序和流程为了确保验收过程的规范性,应当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流程。

明确项目验收的范围和要求,明确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统一的评估指标和量表,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和监督,确保验收过程的透明性和结果的可信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1.引言1.1 概述概述水土保持是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环节。

实施验收方法是评估和检测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的关键步骤,它可以帮助确保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可持续的。

本文将阐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实施验收方法的建议和指导。

首先,水土保持在生产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土地资源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过度利用的压力。

水土保持的实施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和土地沙化等现象的发生,保护土地的肥力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实施验收方法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评估至关重要。

通过实施验收,可以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实施验收方法需要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结合现有的水土保持技术和标准,合理制定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实施验收方法,才能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本文将提供一些实施验收方法的建议和指导。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环境背景进行了解和分析,确定合适的水土保持技术和措施,制定实施验收计划和程序,开展实施验收工作,并编制相关的实施验收报告。

这些方法和指导将为项目实施验收提供参考,帮助项目方充分了解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验收的必要性,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本文将详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的重要性,指出实施验收方法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评估至关重要,并提供一些实施验收方法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文的阐述和指导,相信读者对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方法将有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是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框架进行介绍和解释。

本文的结构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编报和审批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进行地表扰动、土石方挖填,并依法需要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评审、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为生产建设单位推荐或者指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一、总则为保障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自主验收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自主验收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

三、自主验收程序1. 设施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确保设施建设符合设计要求。

2. 自检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向相关水土保持部门提出自主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水土保持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整改。

4. 审查合格后,水土保持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设施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5. 项目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向水土保持部门申请验收。

6. 水土保持部门对整改后的设施进行再次验收,如合格,出具验收证明。

四、自主验收标准1. 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 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3. 设施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生产安全的要求。

4. 设施建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五、自主验收结果1. 自主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正常投入生产使用。

2. 自主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整改完善后重新提交验收。

六、监督管理1. 水土保持部门应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验收程序的公正、公平。

2. 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已验收的设施进行抽查,并对不合格的设施进行处罚和整改。

3.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自主验收程序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七、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有关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一、总则1.为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科学有效、合规合法地建设和运行,保护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国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

3.水土保持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坡面护坡设施、植被覆盖设施、沟渠防护设施、人工湿地、陡坡治理设施等。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7.30•【文号】办水保〔2019〕172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7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包括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以及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

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违法必查、失职必究、惩戒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和履职督查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二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

第六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应当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典型措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典型措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典型措施1.植被保护:植被是土壤保持的重要因素,能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

在建设项目中,应重视植被的保护和恢复。

例如,在施工前应进行植被调查,合理安排施工区域,保留具有保护功能的植被,减少植被破坏的程度。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如覆盖保护土,设置护坡等,防止土壤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2.坡面处理:在陡坡上,采取适当的坡面处理措施,如切槽防护、绿化覆盖等,能够有效地减少坡面产生的表土侵蚀和水流速度,减少水土流失。

在坡面处理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地形特点,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引导降雨水尽快排出,减少坡面侵蚀的机会。

3.沟道治理:在建设项目中,沟道是水土流失的主要通道之一、因此,在沟道的规划和设计中,应重点考虑水土保持因素。

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沟道加宽、加深,增加沟道断面,增强水流稳定性;设置沟底铺石或混凝土,减少沟道底部的侵蚀;在沟道两侧种植适当的植被,提高土壤固结性能。

4.林分培育:如果建设项目中有大面积的空地,可以考虑进行林分培育。

由于树木的根系可以很好地固定土壤,减少水土流失。

在林分培育过程中,应注意合理设置种植密度,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树种,并进行适当的修剪和管理,以保证树木的生长和发育。

5.临时设施管理: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临时设施的搭建,如施工工棚、材料堆场等。

为了减少临时设施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例如,设置固定的装卸点,减少场地面积;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维护和清洁,避免污染土壤和水体。

总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典型措施应该全面考虑,结合不同区域的地理、气候、土壤等条件,采取合适的手段和技术,以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同时,在措施实施的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和评价,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士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士保持方案报告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一、概述二、报备前准备工作1.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项目建设单位应准备好以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报告;(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总平面图;(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意见;(6)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报备流程1.项目建设单位将准备好的文件和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同时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表》。

3.主管部门收到完整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并编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后,如符合相关要求,将签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意见》。

5.主管部门将验收报告、备案意见等归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发放验收合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1.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2.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计划和建设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

3.主管部门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5.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长期有效,如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五、结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预防自然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共同努力,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和效果,并加强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其中,水土保持问题是生产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中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必要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展离不开三大资源:土地、水和气。

其中,土地和水是最基本的资源,也是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

但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往往会破坏这些资源。

土地的开垦和破坏,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水的不当使用,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为了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包括:1、植被覆盖:植被能够防止土壤的脱落和水土流失,而且还可以提供氧气,改善空气质量。

2、坡面防护:通过建设植物盖坡和石堆等措施,加固地面,避免地面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3、河道封堵:在河道中设置堤坝,减缓河流流速,防止河流下游的洪水泛滥。

4、护岸工程:通过发挥护岸的作用,保护河流或湖泊边缘的植被,防止其被冲走,保护水源水质,提供生态环境。

以上四种水土保持设施都是为了保护水土资源,提升生态环境的能力。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优势1、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设施是建造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项目场地上,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通过对植被进行恢复或者常规捉捕,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进生境质量。

2、减轻资源破坏: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要占用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气候环境等多方面资源,而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可以限制破坏范围,减轻原有资源的占用程度。

3、保障项目资金收益:如果生产建设项目场地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因为无法正常运作而流失,项目的收益也会较低;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置可以保证项目运作过程不会对周边土地资源造成影响,从而保障项目的资金回收。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1、确定建设方案:对于生产建设项目,设计水土保持设施必须按照项目场地的不同特征,发掘出最佳的建设方案,包括方案图、材料等详细规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简介在工程建设中,需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水土保持设施具有防止水、泥石流、坍塌和土地侵蚀等作用。

本文将围绕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介绍。

设施分类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应用场景,现将水土保持设施分类如下:覆盖物设施覆盖物设施包括植被覆盖、覆盖性材料、覆盖性结构,并且能够对地表进行遮盖、保护的措施。

植被覆盖可以减少雨水侵蚀和土壤流失。

覆盖性材料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和土方工程。

覆盖性结构能够减轻坡面水力冲击,一些固结的混凝土和钢结构起到防护作用。

土壤改良设施土壤改良设施主要有两种类型:•砂利和砖石类:对于低地,例如城市公共设施通路等需要进行排水处理。

这些设施能够有效提高地面承载力和稳定性。

•混凝土类:混凝土类土壤改良设施可以用于硬化陡坡,提高坡面的防护能力,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控设施水控设施主要用于进行水文学和水资源保护,包括:•沟渠和坝,主要是用于防止涝水横流或排洪。

•水文测量,用于观测沟渠水体中水的流量和强度。

•集水设施,主要放置于长期潮湿、多土壤的区域内,用于降低潮湿性和水平水流。

设施应用水土保持设施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应用广泛,常见的项目包括:道路建设在道路建设中,需要保证路面平整,并且不受涝水和泥石流的侵袭。

覆盖性结构能够有效地对路面进行防护。

而水控设施包括边沟、排水孔、桥墩等能够有效降低路面持续潮湿的可能性。

河道治理在河道治理中,防止起伏明显的坡面侵蚀和大水流量的侵蚀是重要的任务。

因此,需要设置防护设施,使用覆盖物设施或其他土壤改良设施进行修建,降低水流侵蚀强度。

城市园林城市园林中常使用植被覆盖、土壤改良和水控设施等措施,使得众多植物和动物能够在不受破坏的情况下呈现出自然的美感,同时不会污染水源。

设施维护水土保持设施无法避免长年对气温湿度的侵蚀,因此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工作。

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维护措施:•清洗和维护排涝设施。

•种植植物和修建城市空间景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工程实际共完成水土保持投资82.49万元。经参建各方努力,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各项达标指标如下: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100%,拦渣率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1,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林草覆盖率达到7.02%。五项指标均已达到防治标准,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由于项目为地下通道工程,绿化面积的覆盖率较小,该项指标未能达标,由于硬化面积较大,对环境影响不大。
验收会议前,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技术评估,提交了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竣工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验收单位的代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经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贵阳顺源管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在贵阳市主持召开了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贵阳顺源管网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评估单位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1)项目概况
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位于贵阳市大西门,新建人行道一座,项目主要由地下通道区和地面出入口区组成,地下通道总面积6855.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00.3平方米,地下面积5555平方米),出入口面积980平方米,预留连接星力百货通道面积90平方米。主通道宽度5.2米,净高不小于3.0米;梯道宽度为3.0米、3.5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附属管线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房建工程以及附属设施工程(无障碍设施、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及绿化等)。
(3)进一步加强林草措施养护管理,保证绿化面积积存率及绿化效果,确保水土保持功能的正常发挥。
(六)后续管护要求
(1)项目工程施工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相对滞后,离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建设活动中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营管护。建设单位结合主体工程运营,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治水保土效益的正常发挥。
经复核,主体设计项目实际用地面积0.54hm2,总建筑面积6855.3m2,主体设计占地未包含该项目北面、南面、东面6个出入口占地,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后期新增该部分占地0.03hm2,因此,本项目占地面积0.57hm2,全为永久占地。
建设总工期为26个月,项目已于2016年4月动工,于2018年6月竣工。项目总投资23159.9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733.25万元。资金来源采用企业自筹方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
验收单位贵阳顺源管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2月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
行业类别
人行道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贵阳顺源管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根据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办[2017]4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征占地面积大于10hm2或挖填土石方量大于10万m3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10hm2且挖填土石方量小于10万m3的生产建设项目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征占地面积和开挖土石方量都小于10hm2和10万m3,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贵州市水利厅于2017年9月30日以“筑水保字[2017]23号”文对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确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0.62hm2。经复核,实际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57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05hm2。本次验收范围要求以总面积0.62hm2进行验收。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1月初,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技术评估工作,评估期间共完成2次全面调查,于2019年2月编写完成了《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质量责任明确,管理严格,确保了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经过建设各方的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规范管理,重点防护,对防治责任范围的水土流失进行了较好的治理,项目建设区得到了及时整治和植被恢复。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各项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质量均较好,项目区的生态环境较工程施工期有明显改善,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明确,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有效发挥。
2017年9月30日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文件(筑水保字【2017】23号)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6年4月开工,2018年6月竣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五)验收结论
经实地抽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综合各项调查结果,评估组认为: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合理,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合格率达到100%。各工程措施结构尺寸规则,外表美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评估组认为贵阳市大西门人行地道工程项目完成了开发建设项目所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