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土地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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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土地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土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土地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土地登记、调查、测绘、确权、登记发证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土地档案;
2.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土地档案;
3. 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供应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土地档案;
4. 土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形成的各类土地档案;
5. 其他与土地管理相关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土地档案管理员负责土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土地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土地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土地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土地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归档等工作;
4. 土地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向领导汇报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
1. 土地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土地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归档等要求进行;
3. 土地档案整理过程中,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4. 土地档案整理应采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档案的质量。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土地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土地档案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保管安全;
3. 土地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的合法、合理、有序利用;
4. 土地档案利用应实行登记制度,对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
1. 土地档案鉴定应遵循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的鉴定工作科学、规范;
2. 土地档案鉴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档案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现实价值等因素;
3. 土地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的销毁工作合法、安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土地档案管理员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