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诸家乡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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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诸家乡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通知
第一篇:(定稿)诸家乡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通知
蓬诸委发…2011‟1号
中共诸家乡委员会诸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升政府形象,努力打造“正气诸家、富裕诸家、平安诸家、和谐诸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审批制度
1、全面推行“村账乡管”,每半年一报账做账。
对全乡各部门支出发票,必须坚决执行乡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乡长一支笔审批资金的管理制度。
支出由集体进行审签,时间定在次月10日前,过期不报的,自行负责。
2、严格按照蓬委办发[1999]28号文件精神执行。
单张1000元(含)以下的发票,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分管领导初审并签具意见,乡长审批,党委书记审核后入账。
3、单张1000元以上的发票,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按第二条的程
序审批审核入账。
(二)招待制度
1、接待本着热情、从简的原则。
来人来客是否发包包烟必须请示主
要领导。
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2、来人来客原则上在乡伙食团就餐,如有重要客人须到其他地方就
餐时,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3、招待标准:早餐按每人每餐5元,午、晚餐按每人每餐20元标
准执
行,超支部分由经办人负责。
如有重要客人需要增加用餐标准时,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
用餐后,由陪客领导当场签单。
4、派餐管理。
用餐前,必须先请示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安排并开
具《派餐单》后方可用餐。
特殊情况,先电话请示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安排后再用餐,并在3日内补开《派餐单》,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三)采购制度
乡上购物每周申报1次,由主要领导安排,开具《购物采购单》后,交乡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
(四)用车制度
1、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公务用车。
凡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的,须经
主要领导同意,并开具《派车单》后方可用车。
2、《派车单》由主要领导掌握,车费发票由经办人签字后按程序审批
报帐。
3、用车标准:南充市范围内用车1天按200元标准执行,用车半天的按100元标准执行;诸家至徐家单边按30元标准执行;诸家至蓬安单边按80元标准执行。
(五)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1、各村、各部门的公共财产要分类清理,造册登记到人头,建立管
用登记册,并由财政所和党政办公室存档。
2、因工作需要调离的工作人员,由党委副书记牵头与财政所、党政
办公室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否则,暂停办理有关调离手续,待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手续。
3、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由保管使用者负责照价赔偿。
(六)费用包干制度
个人旅差费、下乡补助费、通讯费实行包干。
鼓励多做事、做实事的人。
制定标准时参考相邻乡镇情况,具体标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后实施。
因上级通知,在县及以上地方学习培训5天(含5天)以上者,凭传真、文件通知,经批准后,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蓬财行…2009‟1号)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
(七)软硬件制作制度
尽量压缩软硬件制作费用。
因工作需要打复印资料,原则上在乡党政
办公室进行。
打复印及其他软硬件等制作在县城实行定点制度。
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出文必须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方能下发或上送。
乡
党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负责管理设备和相关资料,严禁无关人员使用。
(八)财务报表制度
1、乡财政所必须做到每月10日前编制好上月收支的财务报表,分别
送主要领导。
2、凡财务报表数与实际数不符的、不按时向主要领导报送报表的,乡党委、政府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其进行处罚。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由分管领导牵头,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场镇和各村环境检
查整治。
2、由分管领导牵头,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划定的乡机关办公室和生活
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检查评比通报。
三、工作纪律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签到日(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乡机关
全体
干部职工必须按时签到。
签到时间为:冬春季上午9:00截止(星期一可延至9:50),夏秋季上午8:00截止(星期一可延至8:30)。
2、每缺签到一次,惩5元。
每周星期一上午兑现上周的签到情况。
如
果当场兑现不给的,则按每人次10元标准在补助中扣除。
3、签到情况由值周领导监督执行,并由值周领导负责收取《签到表》。
4、不准代签,否则一经查实,惩帮忙的代签人每人次10元,被代签
人每人次惩5元。
5、如因事、因公无法签到的,须给主要领导请假、向值班领导说明
情况,并由值班领导在《签到表》上注明原因。
乡上将签到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会议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作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冬、春季上午10.00
(夏、秋季上午9:00)开会,工作人员全部参加。
2、乡村干部会议,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必
须关闭手机或置于振动位置,否则,给予批评教育。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在会前以书面等形式请假。
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到达开会地点。
会议主讲人会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开会时限时讲完。
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中午12点。
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作好会议记录。
乡党委将对参会人员的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适时通报情况。
3、每次开会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否则,惩迟到早退者5
元/人.次,惩缺席者10元/人.次。
(三)值班制度
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副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同时必须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
凡不坚守值班的均按每缺一天50元之标准予以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追究。
因工作需要,须到县内外出差(开会)的,由主要领导安排同意,开《派差(会议)通知单》,交接好工作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销假制度
1、工作同志和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由分
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交值班领导备查。
2、如不假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每天处罚20元。
在每周一的例会
上兑现上周的旷工情况。
若兑现时不缴纳现金,则按40元每天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补助中扣除。
3、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4、一般事务性请假每人每个月不得超过3天,否则扣除超过天数的补
贴。
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诸家乡委员会
诸家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主题词:制度建设管理通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家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1月1日印(共印25份)
第二篇: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不仅有赖于决策者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更有赖于制度和机制的完善。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来保证其实现。
1、树立民主决策理念。
民主决策要贯穿决策的全过程。
在决策前,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开言路,拓宽信息渠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充分了解民意。
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保证决策正确实施。
执行结果,还要进行民主评议。
在树立正确的民主决策理念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一是处理好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的关系。
民主决策的结果,一般是代表多数人的意见。
但是,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于少数人的意见,要引起重视。
因此,在决策过程中,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又要注意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既不能造成多数人压制少数人,甚至剥夺少数人权利,又要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是处理好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与提高人民群众素质的关系。
党政各级领导是民主决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他们的领导方法、民主法制观念、民主作风、依法执政的能力、整体素质等十分重要。
人民群众是实行民主决策的主体,主体素质与民主决策的成败密切相关。
因此,要加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的教育,努力提高民主素质、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引导大家以正确的心态和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三是处理好民主决策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
在“四个民主”中,民主决策处于关键环节,但只有“四个民主”共同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取得实效。
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把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真正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要通过实行民主决策,使我们的各项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通过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人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通过实行民主监督,实现选举、决策、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把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优劣成败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以达到有效减少决策失误、避免独断专行、铲除贪污腐败的目的。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任何社会的存在,任何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
推行民主决策同样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在干部群众中确立起制度的权威性,逐步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一是对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要不断扩大社情民意征集范围,开通各种民意征集渠道,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社情民意征集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会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和举行多层次的社会听证会,保证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至于社会公示,可以在每年年初,或编制计划、规划之前,将涉及全国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研究,研究的成果可以在媒体上刊登,使广大民众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映到决策层。
二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建立专家咨询、专业评估制度。
由于重大事项涉及各个领域,某些事项专业化程度高,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各个领域发展变幻莫测,决策者不可能事事明白。
因此决策者应当从传统的亲自制订详细方案的决策,转移到站在战略的高度,对专家制定的各种方案进行择优选择。
决策者要把决策要求传送给相应的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咨询研究机构,根据决策的要求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广泛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多个政策方案,提交决策机构进行选择。
决策评估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重大事项决策效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修正和补充决策。
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认定规则。
比如,重大事项的决定,从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论证,方案的筛选,直到方案的选定,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责任者,都要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
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主体的地位,健全决策跟踪和反馈机制,实行责任追惩制。
对那些时间跨度大的重大事项造成决策失误的当事人,不管他是否调任或离任,都要
追究其责任,以此达到抑制当前决策者继续片面追求政绩,把政绩工程搞成贷款工程,害民工程的结果。
3、注重民主决策程序。
过去,我们在许多工作中,不太注意程序,不注意细节,结果往往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所以决策者要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每项制度措施都要规定基本程序,对一些容易引发分歧、产生矛盾的重要环节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必须要求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
比如,对于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要落实相关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简化、省略、颠倒程序的现象,做到不了解群众情绪不决策,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不汲取群众智慧不决策。
要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处罚体系,对于决策失误责任和违背程序的责任都要追究。
要形成党纪、政纪、法律处罚的不同责任等级,根据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的程度,明确应负责任的大小,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各单位和部门,有关驻镇单位:
为继续强化工作责任,突出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近年来督查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工作督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村居、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有关单位。
二、督查内容
(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定事项--每月定期督查
(二)人代会决定工作
1.政府工作报告中决定事项--按季督查
2.人民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按规定时间督查
(三)机关制度执行情况
1.考勤制度(工作考勤、会议考勤)--按季督查
2.规章制度--适时督查
3.月报制度--按报送时间要求督查
4.每周例会明确安排、需要跟踪问效的工作--按周督查
5.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专项或专题工作--按照会议或领导批示要求适时督查
重点项目--按月督查
网站建设--按季督查
村居工作--按村居每月工作计划实行月度定期督查
主要领导批示事项--按批示要求及时督查
其他工作--根据需要确定并督查
(四)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区直各单位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均纳入督查督办。
对需要及时向上反馈的,按其时间要求办理;对属于正常报送反馈的,实行月度通报。
三、督查形式
⑴督查督办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以下发书面督办通知、电话督办通知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
⑵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以《汤口督查》期刊形式反馈至各党政领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党政办公室为督查工作主办部门,负责各类督查事项的整理、登记、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对涉及纪律执行、网站建设等专项工作督查的,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主动参加。
对督查督办的事项,除已有明确反馈时间要求的,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紧急重大事项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迅速办理,如期反馈;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力、反馈不及时的承办单位
及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
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和部门,在承办事项办结上报至来文单位的同时,一并通报党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登记办理结果,形成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如承办事项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妥,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来文单位汇报征得同意,同时向党政办公室简要说明未办结原因及下一步办理安排。
所有承办单位及个人要对督查督办事项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认真办理,迅速反馈,形成高速、快捷的督查督办运行机制。
五、结果运用
督查督办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重点突出、实事求是、一查到底、有查必果的要求开展督查和通报工作。
督查结果将作为当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驻镇单位和部门,镇党委、政府将在各项工作中给予倾斜支持。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做好第十一次“春风行动”和“联乡结村帮户”等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建立和完善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爱力度,不断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现就进一步完善和抓好威坪镇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困难群众参加对象
全体镇干部、村两委干部,以及条件较好有能力帮助他人的其他党员干部、职工。
二、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安排
要按照“自愿结对、优势互补、双向互动、共同提高”的原则,采用“一对一”、“一对几”或“几对一”的形式实施。
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帮扶结对2户以上困难群众或困难老党员干部,其他党员干部结对1户以上困难群众。
结对人员除县统一安排的结对户以外,原则上安排在各自的联系片和村。
三、联系方法和要求
1、要真正深入农村访贫问苦。
各党员干部要深入结对联系户了解情况,与农民群众交朋友,带着感情下村,摸清所想、所盼、所忧、所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鼓起发展和摆脱困境的勇气。
2、要改进服务方式方法。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送政策
上门、送科技位、送法律进家、送信息到户、送化肥到田等活动,帮助困难党员群众掌握政策、提高技能、脱贫致富、发 1
展生产。
3、要做到“六必访”。
既联系的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必访、红
白喜事必访、邻里纠纷必访、重大灾情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需求必访。
各党员干部每年到结对联系户走访看望、慰问等不少于6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少于2个。
4、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党组织要把联系困难群众结
对帮扶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各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关爱困难群众工作,带头做出表率,不得应付了事,真正把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5、要强化督促检查。
为确保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工作取
得实效,镇将开展工作督查,对帮扶取得明显成效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对开展帮扶结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有关制度的通知
南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村(场)、乡直各所站(办):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
2、政府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不得委托他人替代登记,也不得替代他人登记,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并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如实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考勤登记时间为上午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后20分钟,下午5:00至下午5:30(10月1日至第二年5月31日),下午5:30至下午6:00(6月1日至9月30日)。
上班20分钟以后登记的作为迟
到处理,上班40分钟以后登记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下班提前10分钟以上的作为早退处理,下班提前30分钟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办理缺勤登记的作为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考勤登记的按缺勤处理。
3、因请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不需)办理考勤登记的,应向负责考勤的科室、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报备;预约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
4、乡纪委和党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的监督工作,防止弄虚作假;每月必须至少组织一次考勤检查,检查考勤制度落实及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考勤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形式,并做好检查记录;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接受监督。
5、实施考勤奖惩,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务员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62号),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等文件精神,将考勤结果作为个人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值班制度
1、带班值班制度
凡双休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全乡应每天安排2名科级领导带班,若干名工作人员值班。
所有带班值班干部必须按正常上班要求保证到岗到位,晚上在乡政府住宿。
2、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检查值班情况,督促落实值班责任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须将去向及联络方式告知值班人员。
(3)随时随地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4)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随时互通信息,掌握工作情况。
(5)带班实行交接班手续,坚持24小时在岗(双休日从星期五下班后至星期一上班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值班人员因工不在岗时由带班领导履行值班职责。
3、值班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
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迅速准确、符合政策、热情周到,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回音。
(2)负责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
保证本乡与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乡的重大情况及其动态。
(3)负责接收和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对本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安全保密。
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逐级向带班领导、乡主要领导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党政办值班人员职责
(1)党政办实行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为晚上7点到9点。
(2)值班人员上班提前15分钟到岗,打扫卫生、协助烧好开水等工作,下班推迟15分钟离岗。
(3)值班人员在上午、下午、晚上值班结束离开前,应检查办公楼各科室的门窗是否关闭,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是否关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有上级领导到本乡督查、调研、检查时,党政办主任和值班人员英坚守岗位,直至领导离开我乡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应确保到岗到位,需与其他人员调班的,应事先告知党政办主任。
党政办主任做好日常值班督查工作。
(6)有突发、重特大事件时,办公室全体人员在岗待命。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