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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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部宿管中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董事长在2007年春季教职工学习班上的讲话指出:学院内部管理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并在这两个规律之间找到交汇点与平衡点,从而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培养效益与办学社会效益,为社会和市场培养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使管理权力向教学一线转移,即向二级学院(部)转移,使二级学院(部)成为基本单元和运行实体,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实现责、权、利统一,建立竞争机制,实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改革的出发点与归宿是为了学院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促进教职员工个人全面发展,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后勤和机关各部门做好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全方位地推进内部管理改革。
机关处室的目标管理已实施一年,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在总结上年度目标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现向学工部宿管中心下达2007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鉴于宿管中心实行经费预算管理,故年终实行单独考评。
一、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与考评指标
为了便于年度考评,根据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采取每项得分与扣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
(一)领导班子建设(7~8分)
1、宿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团结合作、秉公办事、工作作风、对学校布置的工作贯彻到位以及学生服务等方面做得好或比较好得2分或1分,闹不团结,工作作风不民主,拖拉推诿搪塞扣1分。
2、建立中心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政治理论与教育法规的学习,每次学习有记录得1分,无计划无学习记录扣1分。
3、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或扩大会议,小结上段工作,研究布置下段工作,有详细记录得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0.5~1分。
4、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得1分,对本单位职工发生违纪行为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不及时处理也不向学校报告,一经发现并查实,每人次扣1分。
5、廉洁奉公,严禁借工作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6、自觉维护学校荣誉,敢于同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作斗争,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礼品、礼券、礼金。
7、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严禁开办公司、从事餐馆、商店、网吧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严格遵守上述第5条至第7条,每条得1分,违者每事件或每人次扣2分。
(二)思想道德建设(7~8分)
中共中央中发【2004】16号文和中共海南省委琼发【2005】21号文指出: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首要位置。
1、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行政管理干部负有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职责,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工作和日常言行中不得散布违反法律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传播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
违者,按严重教育教学事故扣分。
2、结合本单位职工思想实际,积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如讲座、演讲、学习心得报告会、知识竞赛、宣传好人好事等多种形式),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职工的侵蚀和影响,弘扬民族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有教育活动详细记录得2分。
3、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以勤奋敬业、诚实守信以及为学生服务等为主导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有教育活动记录得1分。
4、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学校举办的遵纪守法、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讲座或报告,有活动记录得1分。
5、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和职工热点问题与校内其他单位联合,共同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作形势政策报告,每年1~2次得1~2分。
6、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职工中无人员超生得2分,若有每人次扣5分。
(三)工作作风建设(29~35分)
1、工作作风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与行为。
敬业和忠诚是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它体现在工作主动责任心强,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忠诚本职工作就是忠诚党的教育
事业,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忠诚自己的事业,就是以不同方式为发展自己未来的事业进行智能铺就;工作没有热情,遇事拖拉、推诿、搪塞,这是一种恶习;忠诚地为学校培养人才服务,是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光荣职责。
2、实行承诺制与限时办结制
凡属本部应办的事项,都要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做出承诺,张贴在醒目位置,使服务对象清楚明了得4分。
凡规定有明确时限或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或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无故延时办事,杜绝错办、漏办。
3、保证践诺、违诺必究
凡违反承诺,受社会和师生员工举报、批评、指控和反映的,经查实,每违诺一次扣2分,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诺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第一个接受来本单位办事的服务对象(师生员工、外单位客人)或者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属首问责任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办理,暂时办不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耐心接受询问。
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有关责任人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接待并将服务对象姓名、联系电话及办事内容进行登记,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责任人。
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处室,执行首问责任制好的或比较好的得4~3分,违者每件扣1分。
首
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热情大方,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拖拉、推诿、搪塞,违者,每人次扣2分。
5、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得2分,若着装不整洁、讲粗话、脏话每人次扣2分,若与师生吵架或打架(不论何种原因),每人次扣4或8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宿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管理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
(2)不给好处不办事,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3)工作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4)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5)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违者,每人次或每件事扣2分。
7、宿管中心负责人对下列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上述(三)中的2、3、4条,不得违反。
(2)对下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松散。
(3)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时,不积极配合或设置障碍,干扰查处或提供假证据,袒护下属,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4)对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负有领导责任,学校将把单位的整体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情况,作为考评宿管中心负责人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工资奖金挂钩。
(5)追究部负责人的责任,由纪检监察室进行。
8、每学期或年度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对宿管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工作绩效在师生中进行一次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合计达85%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1分,最多增加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9、宿管中心工作作风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监控与考评。
设立机关工作作风投诉箱,纪检监察室受理师生员工投诉,经查实或基本查实,每件扣2分。
(四)学生宿舍管理(27~29分)
1、根据《学生文明宿舍考评制度》,每月开展文明宿舍考评,评出的“最差宿舍”低于10%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加2分,达10%不得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2分。
严格按《学生文明宿舍考评指标》评出“最差宿舍”,不得弄虚作假来降低“最差宿舍”比例,一旦发现扣5分。
2、检查督促卫生人员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宿舍楼道、楼梯扶手、窗框等处清洁干净,检查时墙上无乱贴、乱画得2分,若瓷砖墙上有张贴物、球印、脚印、手印、墨迹、乱堆垃圾等分别扣0.5分。
3、对学生的报修及时向后勤部门反映,提供需维修的详细记录并与后勤维修部门共同确保学生宿舍(暂不包括鑫龙锦所辖宿舍)90%的水、电、木在一个工作日内维修好得7分;维修申请无登记或维修后无验收登记,一经发现每起扣0.5分;维修不及时,经查实每起扣1分;若造成事故(例如火灾),每起扣7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含后勤服务中心)及当事人的责任。
4、加强对宿管员以敬业诚信为主导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宿管员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员守则》的情况,对学生宿舍违纪行为如实进行登记,并向领导报告得2分;若宿管员失职,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纪行为听之任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一经发现查实每人次扣1分。
5、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对进入学生宿舍外来人员严格把关,无外来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或无坏人混进宿舍进行偷盗或破坏,得3分,一经发现,每件次扣5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上班没有人睡觉得2分,若有,每人次扣2~3分。
7、及时报告、处理学生宿舍区域的突发事件如学生起哄闹事、砸物品、打群架、着火等,处理得当得4分;否则每事件扣2分,最多扣4分。
8、严格坚持检查、巡查、查房制度,对学生在宿舍赌博、晚归、未归等各种违规行为,要有记录,并及时将违规情况报告违纪学生所在院(部),督促做出处理,做得好的得2分,否则扣2分。
9、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1︰00,周五、周六晚上11︰30查房后不许学生再离开学生宿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宿舍,必须登记得2分,若不登记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学生宿舍管理27~29分为暂行分值,年终考评时,实际得分比照机关其他处室此项得分进行合理换算。
(五)对宿管中心工作总体评估(22~41分)
学院领导和二级学院(部)对宿管中心的工作做得怎样是很了解
的,年终考评学院领导占8~15分,二级学院(部)占10~20分,纪检监察室占4~6分,这些评分计入考评总得分。
评为省、市先进集体(单位)得3分。
二、责权利与保障措施
(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主任岗位职责,搞好学生宿舍管理与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目标管理的各项内容与要求,年终考评等级力争达到优秀或良好。
(二)学校扩大宿管中心在人事管理、年终奖金等方面的自主权
1、根据学校有关考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各类管理人员的考评细则,职工年终考评等级和奖金分配自主管理。
2、主要负责人(正副主任,下同)根据职工的德、勤、能、绩表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步确定本单位职工的续聘、解聘。
符合条件的职工由主要负责人共同确定初聘名单报送学校审批,并同时书面报告初步落聘职工落聘的原因,初步落聘职工有权向学校申诉。
受聘职工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
解聘职工由学校决定。
3、创收收入按学校有关规定上交财务后自主支配。
4、学校根据宿管中心人事编制和工资现状下拨预算经费(指标),用于职工工资、通讯费补助、行政业务活动和人文关怀等开支。
这些开支受学校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预算经费节余部分可进行二次分配或留作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5、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学校领导经常了解宿管中心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
6、宿管中心与各二级学院(部)和机关其他职能部门之间要团结
协作、互相支持,共同为二级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服务。
三、奖励与惩罚
1、年终奖金。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学校根据年终考评等级和年度人均奖金标准(干部和工勤人员分别计算)下发到宿管中心,自行制定内部奖金分配方案,报学校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2、若考核评为不合格,学校给予警戒教育,扣发宿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第一负责人降职降薪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
3、在宿管中心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人身伤残、学校财产损失、火灾等重大事故,若主要责任在于宿管中心,年度考评等级降低一级或评为不合格,并按海经院《关于事故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解释权属学校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
(三)年终考评办法与考评细则另定。
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
下属单位:学工部宿管中心负责人: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