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隐名权利的私法保护——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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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Law Protection of Anonimous Right of Real Estat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pposition of
Execution by Nonparties
作者: 姚辉[1,2];阙梓冰[2]
作者机构: [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北京100872
出版物刊名: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页码: 125-134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2期
主题词: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外观主义;信赖利益;不动产隐名权利
摘要:在对待不动产隐名权利人享有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问题上,理论通说多倾
向于援引现行法确立的外观主义结论,保护善意执行申请人的信赖利益,而实践中却常有裁判肯定
不动产隐名权利能够产生对抗力.审视通说观点秉承的价值理念和解释方法,诸多方面可资探讨.外观主义在物权法体系中应属例外而非原则,优先维护信赖利益不等同于一概保护善意第三人.支付
对价的事实、占有的公示方式与隐名权利的对抗力存在关联性,以政策目标限制民事权利应遵循
一定限度.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应区分对待不同情形,有条件地对不动产隐名权利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