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之特点_趋势及治理_政治信任的视角

合集下载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特点、成因,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迅速蔓延的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消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旦某一个事件触发了民众的情绪,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二、多发性的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个案,而是多个事件频繁发生。

这些事件可能是因为相同的原因导致,也可能由于不同的原因,但都有导火索和原因等特点。

三、参与人数庞大的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是大量民众,他们由于某些诱因而聚集在一起,形成庞大的群体。

这些人可能是受到不公平待遇、不满政策、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素的激发。

一、社会矛盾激化。

社会不公正现象以及各类矛盾不断积累。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需求不断增加,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问题也日益突出,导致不满情绪在群体中迅速蔓延。

二、传播渠道的普及。

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诉求和情绪的渠道,一旦某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很容易通过转发、分享等方式快速扩散,从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三、社会管理的不完善。

在一些地方,对一些极端分子的激进思想和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监管和打击,导致这些人以及他们的思想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从而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

针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应从多个层面进行。

一、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社会中的不公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二、加强舆论引导。

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管理,严厉打击散布谣言、煽动性言论的行为,引导公众理性表达、理性思考。

三、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加强对极端分子和激进思想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恶性事件的应对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社会心理疏导。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疏导体系,及时对受到不公公正待遇的群体进行引导和帮助,缓解其不满情绪,预防潜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严重的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不同于个体性事件,是由一群人共同参与和造成的,具有较强的社会性、组织性和规模性,给社会和国家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篇文章将分析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一、特点1.社会性强。

群体性事件是由社会不同群体形成的集体行动,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与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热点密切相关。

2.组织性强。

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较强的组织性,是经过一定计划和组织安排的行动,有着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3.规模较大。

群体性事件通常规模较大,参与人数众多,可以是数百人到数万人的规模,甚至更多。

4.行动力强。

群体性事件由一群人共同参与,具有强大的行动力和实施力,容易产生冲突和暴力行为。

二、成因1.社会矛盾激化。

社会矛盾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

社会矛盾包括阶级、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矛盾,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当社会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时,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2.信息传播迅速。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等通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速度变得越来越快。

一些有害信息和谣言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传遍全国,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3.官民矛盾加剧。

近年来,官民矛盾日益加剧,许多群体性事件都与政府部门或公共服务有关,如土地征收、拆迁、医疗纠纷等。

这些事件中,一些官员的失信行为和不当处理方式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4.外部势力干扰。

外部势力干扰是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有的外部势力可能通过意识形态、经济利益等方式散布谣言或其他负面信息,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对策1.加强制度建设。

在医疗、教育、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加社会稳定性。

2.信息管理加强。

对网络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减少有害信息的传播,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降低谣言的危害性。

3.政府公信力提升。

政府需要增强自身的公信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执法机制,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浅析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方略

浅析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方略

浅析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方略浅析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方略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和复杂,由此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类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多,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

正确处臵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笔者就我市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进行了一些思考,以供参考。

一、近年来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一)事件发生数量逐年上升。

从近年来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分析,数量基本上呈逐年上升之势,且以近两年增长更为明显。

从表现形式看,以上访、请愿、罢工、聚众闹事的事件、苗头居多,而纠纷械斗除1999、2000、2002发生外,近几年已没有发生。

(二)规模大、涉及人员多,破坏性强。

由于多数引发群体事件的社会矛盾都涉及到部分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生活,具有较大煽动性,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参与人员及规模逐渐扩大。

以上访、闹事、罢工为例,以前多以人数少的群体为主,现在涉及个人利益的治安问题面广人众,参加人数多达二、三十人甚至上百人。

少数群体性事件甚至演变成“打、砸、抢、烧”等暴力性行为,具有一定破坏性,社会危害性极大。

(三)反复性大,持续时间长,对抗性强。

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由于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得以解决,造成上访人员持续上访,有的持续相当长时间,个别群体性事件在处臵过程中甚至出现对峙局面。

(四)越级上访越来越多。

一些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片面认为,只有闹得凶,政府才会重视,只有到级别越高的部门和官员上访,就越能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因而时常出现越镇、县(市)两级政府甚至直接到省级单位上访。

(五)成份复杂,处置难度大。

从近年来全市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分析,其成份主要集中在上访(占群体性事件65%)、游行示威、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静坐、绝食等方式上,纠纷械斗苗头从2002年至今已基本消弥。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进程,群体性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例如自然灾害、疫情传播、恐怖袭击等,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困扰。

在此背景下,如何应对和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成为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围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治理展开讨论,探讨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旨在为遇到类似事件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社会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突发事件。

这类事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突发性强。

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在短时间内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难以提前做出有效的防范和应对。

2. 影响范围广。

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影响范围广泛,可能跨越多个地区、多个国家,甚至全球范围内都可能引发影响。

3. 社会影响深远。

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生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都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危机和政治变革。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决定了应对和治理这类事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紧密合作和协调,需要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实施。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应对和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 预防为主。

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公众应对能力等,以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2. 综合施策。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需要综合施策,包括政府行为、社会组织协作、民众参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形成合力应对。

3. 科学决策。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依据科学数据和专业意见进行决策,避免盲目行动和恐慌情绪的蔓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透明。

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需要及时公开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的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5. 救灾优先。

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受影响的群众和地区,应当优先考虑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这些原则可以为各国政府提供指导,帮助他们在面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和举措。

浅谈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处置策略

浅谈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处置策略

浅谈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处置策略作者:李道平来源:《科学与财富》2010年第11期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现,尤其是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探讨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研究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就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策略,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群体性事件的的主要特点当前,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与社会转型、经济接轨和利益调整密切相关,纵观我镇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参加群体性事件的人虽然各不相同,单个多样,但是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利同者集,利异者离。

共同的目的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他们更容易引起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

闹事者之所以要邀约众多的人参加闹事,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他们既定的目的。

因此,不论是操纵者还是一般成员,当聚集成群体时,就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主观意图。

每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共性的问题都是与权益息息相关,有的涉及经济利益,有的关系民主权利。

人民群众非常重视自身的权益,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解决时,他们往往在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息的偏差思想支配下,聚集一起,群体上访,希望通过过激的行为来解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对象的广泛性。

群体性闹事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牵涉到许多人,其成员是多方面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既有农民,也有农民工,同时还有出租车司机,教师等职业;既有操纵者、组织者、策划者,也有骨干和一般成员。

其组织、煽动及闹事的骨干成员中,有的是被调整下来的基层干部,有的是游手好闲之徒,有的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或系“两劳”回归人员,还有的是仇视党和政府的不法分子,其中掺杂着个别反动非法宗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一旦发生闹事事件,他们混迹于群众中间,蛊惑人心、煽风点火、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之特点_趋势及治理_政治信任的视角

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之特点_趋势及治理_政治信任的视角
播途径获得的。 ( 3) 管治主体 的不公制度产生的不信任。这包括两个方面: 一 方面, 制度作为信任的对象 , 如果民众认为管治主 体定立制度或政策的内容 不是为民众利 益服务 的 , 民众就会不信任定立制度的政府 ; 另一方面, 制度作为政府信任的保障, 没有发挥保障民众利 益控制机制的功能, 不能对失信者进行有效惩罚, 从而对管治主体制定的制度产生不信任。 二、 当前针对地方政府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特 点和演变趋势 当前 , 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多、 规模大、 涉及面广、 形态各异。从事件的表现 ( 存 在 ) 形式来看 , 包括网络型群体性事件 ( 如逮军质 问记者为谁说话事件、 周久耕天价烟事件 )、 现实 型群体性事件 (如石首事件 ) 、 网络型与现实型共 存互动型群体性事件 ( 如虎照门事件、 躲 猫猫事 件 ) 。从事件产生的原因来看 , 有地方政 府负面 特征引发的 ( 如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党政干部公 务考查公款出国旅游事件 )、 地方政府不 当行为 引发的 ( 如河南杞县放射源泄漏恐慌事件由政府 信息公开行为的不及时而引发 ) 和地方党委、 政 府制度 ( 政策 ) 不公引发的 (如 29 岁的周森锋成 为当地最年轻的市长后民众对他的 ! 人肉搜索 ∀ 事件, 其实就是对现行官员选拔制度的公正性表 示怀疑 ) 。 1 . 突出特点 虽然各种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引发 原因、 表现形式、 针对对象可能不尽相同 , 但无论 是哪种类型的危机事件, 都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 的共同特点。 ( 1) 主体 : 非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当前针对 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起因各异 , 但非利益相关 者的广泛参与是主体方面的一个突出特点。这些 人与 事件无 直接利 害关 系, 但 却存在 着严 重的 ! 抽象愤怒 ∀ , ∃ 一有事端便群情激愤。他们或者 通过网络发帖、 人肉搜索等方式出谋划策 , 或者通 过现场聚集、 围观起哄, 甚至堵路、 打砸等方式向 政府施加压力, 使危机迅速转化、 升级。 显然, ! 非利益 相关 者 ∀ 并非 与事 件完全 无 关 , 普通民众在以往与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 交往经历中积蓄了不良的 ! 交往经验 ∀, 或者对地 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弊端 ( 负面特征 ) 积 存了大量的 ! 抽象愤怒 ∀, 危机事件只是为非利益 相关者表达和发泄 ! 抽象愤怒 ∀ 提供了一种契机 和导火索。 ( 2) 行为 : 对抗性不断增强。在现实型的针对 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 参与者越来越多地采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和矛盾。

这些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和对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探讨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我们来分析一下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一方面,这些事件的性质多样化,有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土地征收、民生问题等多种类型。

这些事件通常具有以下特征:规模庞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深远、持续时间长、表现形式多样化等。

这些特点使得群体性事件变得复杂多变,处理起来也更为棘手。

我们需要了解造成这些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是复杂多样的,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社会矛盾激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一些矛盾因素长期得不到解决,就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二是民众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

在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上,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应对方式可能不够及时、有效,导致民众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激化了矛盾。

三是社会治理能力不足。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各种原因,社会治理能力不够强,往往不能有效地预防和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也容易助长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我们需要探讨针对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这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深入分析问题,找出症结所在。

对于每一个群体性事件,政府部门需要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是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要加强社会矛盾的调解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以减少矛盾激化的可能性。

三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政府部门需要提高自身的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预测和干预能力,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民生工作。

在解决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做好民生工作,满足民众的合理诉求。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非常值得关注。

通过认真分析特点成因和对策,有助于有效地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当前我省群体性事件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

当前我省群体性事件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

调查研究当前我省群体性事件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对策建议省公安厅办公室近年来,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增多趋势,一些事件的突发性、对抗性强,处置难度大,危害日趋严重,已成为影响全省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也是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重要内容。

一、当前我省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一)总量逐年上升,参与人数众多。

近年来我省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逐年增多,2000年全省共发生4216起,2001年发生4630起,2002年发生6110起;2003年1月至10月发生6751起,超过去年总和,比上年同期上升33%。

参与人数每年都达到20万余人,其中2002年最多达27.8万人。

(二)参与主体广泛。

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有企业(在岗、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农民、国家公务员、个体摊贩、教师、学生、移民、出租车司机、残疾人等等,其中企业职工和农民占主体。

另有一些特殊群体,特别是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抗美援朝老战士及“政改企”、“事改企”人员和原企业离退休教师,要求解决待遇问题,暗中串联,不断策划上访事件,此类问题涉及政策性强、历史背景复杂,处置难度大。

(三)引发原因多与经济利益有关。

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看,既有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又有合理因素与无理要求的交织,很多群体性事件酿成的原因不是一种,而是两种或多种原因交织在一起,但大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经济利益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如在城市,因企业改制、拆迁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医疗费,调整分配住房等;在农村,征地补偿、环境污染、以及集资兑付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外,一些孤立的、非经济因素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事件反复性强,持续时间长。

有些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于深层次的利益矛盾一时难以得到彻底解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反反复复,有的在当地集访后,又来省进京集访,有的多次来省集访,呈现出跨地区串联和连锁反应的特点。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矛盾也逐渐增多。

因此,群体性事件在我国社会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1.大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常常是由一个局部事件引起的,从而导致地域范围较大的影响。

例如,一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可能导致整个城市的抗议活动。

2.情绪化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往往跟人们的情绪有关。

当人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这时就容易组织成集体,进行抗议活动。

3.突发性由于群体性事件通常没有提前准备,因此在事件发生时,往往没有足够的安排和规划,这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1.社会矛盾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也产生了许多社会矛盾,导致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

例如,土地征收问题、劳动权益问题等。

2.行政失职一些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不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贪污腐化的行为使得人民群众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3.信息传播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新闻传播越来越快,一些网络平台不负责任地发布误导消息,导致人们的情绪失控。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道德伦理观念等,增强人们的自我约束和心理素质,以便能够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加强政府管理政府应该加强政策制定和管理,缓解社会矛盾和改善民生,制定能够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政策和法规。

3.加强舆论引导政府应该把握好新闻传播的主动权,加强对媒体工作者的引导和监督,明确新闻的真实性、可靠性,避免误导群众的信息出现。

结语群体性事件会对社会带来不利影响,需要我们进行有效的抑制和引导。

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政府管理和舆论引导,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也逐渐呈现出不同的变化。

群体事件是社会生活中的常见事件,比如社会示威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等,这些都是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的原因,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掌握群体事件的特点及处置方法。

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为人群的集合和集体行动,而新形势下的群体行动特点明显,首先是事件的规模,许多群体事件会扩大化,同时人员数量的增加也会增大事件的影响力。

其次,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交媒体的兴起和信息传播的快速性,新形势下的群体事件更容易被组织和宣传,同时也更容易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再次,群体事件通常是由特定的问题或利益冲突所引发,因此在处理时需要通过解决问题的方式来平息事件的发展。

针对新形势下的群体事件,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保证事件的安全和稳定,对待群体事件也需要遵循规律和原则。

首先,在群体事件的处置中,应遵循法律、公正、公开、公道、及时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完善的处置流程,以确保处置能够及时、有效,规范处理。

其次,要注重信息发布的效果和及时性,开展舆情监测和分析,努力控制扩散的信息,避免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最后,重视舆情引导,加强对群众情绪的引导与管理,对于疑虑的事件要及时加强舆情引导,消除人民群众的疑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指出的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处置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特别是要重视依法治理,规范处置,保证公正和透明,在社会动荡和不稳定的情况下,有效控制社会局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对于相关部门来说,需要不断加强对群体事件的预警、研究和分析,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确保群众的安全。

总之,新形势下的群体事件具有规模大、信息传递快、利益纷争等特点,因此在处理过程中,需要依法治理和规范处置,同时采取有力的舆情引导措施,以保证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通过有效的措施和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和遏制群体事件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能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纵观我市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以下特点: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共同的目的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他们更容易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

数量及规模日趋增大。

近几年,群体性事件升幅较大,人数多、规模大。

少数在外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出现了跨地区串联行动的情况。

组织性日益增强。

当前,群体性事件已由过去的较松散型向相对有组织的群体性转化。

明目张胆的公开性。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大都自认有理,因此他们毫无顾忌,以公开形式聚集、演讲、串连、打横幅、呼口号,甚至不惜违法使用暴力。

危害后果日趋严重。

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独立,一些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得十分尖锐、激烈,且对抗性倾向明显,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械斗等过激行为。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

概括起来说,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聚合激化的产物。

随着新旧体制的转轨,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不断加大,加上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在巨大的差距面前,一些人难免心理失衡,产生对立情绪,引发群体性事件。

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群众的利益诉求受多种因素限制难以满足。

一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过程中,群众损失得不到及时弥补,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损害群众利益;三是一些干部贪污挥霍、以权谋私或作风不民主、政务不公开导致群众利益无法保障。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1. 引言1.1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指的是在特定时期发生的,由一定数量的人参与、意识的统一、行动的一致以及具有共同目的的一种群体性事件。

这些事件通常是因为人们对某种问题或者利益的争端与矛盾,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态度。

群体性事件可能包括示威游行、罢工、暴力事件等,其规模和影响力可能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在现代社会,群体性事件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种突出问题,因此对于了解和控制这些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行为主体、行为形式、动因等方面的因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应对和管理措施。

【200字】1.2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和规模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网络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和发展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群体性事件的蔓延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

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多样化,既有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有因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形势复杂多变。

群体性事件的表达方式趋向多样化,既有传统的游行示威,也有网络上的抗议和讨论,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需要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舆论引导等综合对策,以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2. 正文2.1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规模庞大、影响深远、社会性强、动员性强、多元化等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极易形成群体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深远,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群体性事件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反映了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集中爆发,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应对。

群体性事件具有较强的动员性,能够迅速聚集大量人群,形成统一行动的力量。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体性事件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

这些特点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围绕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展开讨论,并探讨相应的处置工作。

1. 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1.1 多元化的形式在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元化的形式。

除了传统的示威游行、集会外,现在还涌现出了网络集结、闹访、罢工等新的形式。

这些新形式的事件更具隐蔽性和灵活性,使得处置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1.2 快速传播的速度新形势下,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

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群体性事件可以迅速传播到全国甚至全球范围。

这种快速传播的速度使得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范围扩大,并给处置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1.3 多元化的要求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和诉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背景和利益诉求。

对于处置工作来说,需要更加细化、多元化的策略和措施来满足各方的需求,避免激化矛盾。

2. 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2.1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面对多元化的群体性事件,单一部门的力量往往不足以有效处置。

因此,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非常重要。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以应对不同形式的群体性事件。

2.2 加强预警和监测机制由于群体性事件的快速传播特点,预警和监测机制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

及时获取事件信息和动态,能够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群体性事件蔓延和升级。

2.3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针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这包括改善治安管理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商、制定更加细化的应对措施等。

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完善,才能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的群体性事件。

结论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处置工作的挑战使得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更加复杂化。

在多元化和快速传播的形势下,加强多部门协同、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以及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等措施是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些事件在涉及民生、就业、环境、财产等方面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给社会治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了解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对于社会治理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1. 多发性:随着社会变革的进程不断加快,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增加。

这些事件可能涉及各个领域,包括劳动纠纷、土地征收、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等,形式多样,数量庞大。

2. 规模化:随着社会组织的壮大和互联网的发展,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通过网络传播,群众积极参与,从而使一些事件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群,事件规模进一步扩大。

3. 多元化: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不断多元化,不仅包括普通群众和劳动者,还包括NGO组织、律师团队等各种利益相关方。

这些多元主体的参与使得事件的解决更加复杂化。

4. 激烈化: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的情绪激烈,行为极端,可能出现暴力冲突、堵路、打砸抢等行为,对社会治理造成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5. 联动性: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一系列相关事件,加大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

二、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成因1. 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一些地区由于资源匮乏、经济困难,群众对发展问题的不满情绪逐渐积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2. 社会矛盾日益尖锐: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包括劳动关系、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医疗权益等问题,这些矛盾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触发点。

3. 维权意识增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普及,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更加愿意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

4. 政府管理不善: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与政府管理不善、对待问题的态度不明确有关,导致事态失控、积极情绪无法得到有效引导。

浅析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对策

浅析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对策

浅析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内容摘要】当前属人民内部矛盾的不安定因素大量存在,其表现形式也愈来愈复杂,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多发的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专门机关,应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本文结合公安机关如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实践,粗浅的探讨一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演变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处置对策【正文】近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稳定是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历史时期全党全社会共同的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是一个社会关系十分融洽的社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

当前,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结构调整的特定阶段,不安定因素和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多发的趋势,对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构成威胁。

本文结合公安机关如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实践,粗浅的探讨一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演变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各种社会矛盾引起,一定数量群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采取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和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等方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群体性事件是某种普遍性矛盾激化后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往往是历史问题伴随现实矛盾而凸现,合理要求通过违法行为而表现,多数人的利益由少数人的煽动而爆发。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事发的突然性。

由于群体事件矛盾症结多,矛盾背后常常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一些矛盾纠纷平时被各种因素掩盖,从表面上看比较平静隐蔽。

虽然公安机关有预警网络可以做到提前发现,但由于其隐蔽性,往往很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浅析新形势下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

浅析新形势下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

浅析新形势下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浅析新形势下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也接踵而至,并且呈现出多发性、复杂性的特点。

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加上人们受各种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济利益的摩擦、思想观念的碰撞,各种社会矛盾随之增多,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

近年发生频率最高,处置起来最为棘手的群体性事件,当属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一、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从处置情况看,农村地区引发的环节主要集中在因土地的承包转让、滩涂纠纷、边界纠纷等,具有以下特点:(一)有增多对抗的趋势。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源在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生产力之间这个社会基本矛盾,又是多种矛盾交织冲突的产物。

人民内部矛盾增多,引发群体性事件必然相应增多。

从表现形式看,近年行为方式趋于激烈,极端行为开始出现,如强行阻挠施工,堵路断绝交通,暴力抗拒执法等都已有发生,对抗性特征较为明显。

(二)参与群体多为利益共同体。

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源多为有共同利益追求的群体,以经济利益居多,特别是因征地拆迁形成的矛盾,因涉及面广,参与群众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概率较高。

事件形成阶段大多有组织者、骨干分子从中蛊惑煽动,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实施行为人员多为老、弱人员及妇女,与组织者分离的趋势已见苗头,增加了处置工作难度。

事件形成后,同类相关群体很容易加入其中,以达到给政府施压,获取共同利益的目的。

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也会借机生事,鼓动扩大事端,达到其险恶用心。

(三)利益诉求多掺杂非法手段。

不规则性是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显著特征,参与群众或聚众堵门堵路、阻挠施工,都具有现实危害性,违反法律的规定。

同时,利益诉求的内容,既有合理的,也有无理的要求。

即使合理的诉求,因已完成群体聚集,受“法不责众”的心理影响,合理的要求往往会出现利欲膨胀,夹杂衍生出非分的要求。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警处置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警处置对策

蔡增 暖 ,男 ,福建省三明市公安 局治安 支队科 员 ,主要从事治安管理工作 。

1 1 9~
戴碧铭 ,蔡增暖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成因及预警处 置对策
别有 用心 的人插 手 利用交 织在一 起 ,各种 因素 盘 根错 节 。少数人 员 因利益 趋 同积极 串联 ,且 出现
了 自发组 织人 员和 挑头人 物 ,组织 策划 、鼓动 甚
须把 “ 调解 优先 ” 的原则 贯穿 于化解 矛盾 纠纷 的始终 ,坚持 “ 积极预防、主动化解 ,重 在疏 导、依法处置 ” 的方针 ,重 点做好预警防范 、现场处置和善后应对工作 ,着力于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遏制违法 、恢复秩序 ,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 。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特点 ;原因 ;对策
冲突事件 。虽 然 冲突事件 的导火索 各有 不 同 ,但 最后 演变 成大 规模 暴力 冲突 的特点 主要 有 以下几
个 方面 。
平安 。本来 是小 事情 ,可 以正常解 决 ,但在 部 分 群众 看 来 。只 有 闹 大 ,且 往 往 用 暴 力 的 方 式 闹 大 ,才 会 引起 重 视 ,才会 迅速 得 到解决 ;有 的地
关 的维稳 能 力 。

解 决 问题 、获 得 实 际 利 益 的有 效 办 法 。例 如 ,
2 0 1 2年 1 1 月 ,某 县村 民江某 在 万 宝 山新 建 其母 亲坟 墓 ,由于新 建 的 坟墓 位 于洪 昌公墓 葬 区边 ,
洪 昌公后 裔认 为新 墓 和 自己 的祖 墓太 近 ,双 方产 生 矛 盾 ,互 相 扬 言 要 挖 了对 方 的 墓 。 1 2月 2 3

群体性 事 件演 变的 特点
日,洪 昌公后 裔组 织 1 0 0多人 ,开 挖掘机 将 新墓

群体性事件特点及法律对策

群体性事件特点及法律对策

群体性事件特点及法律对策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公务员申论热点素材群体性事件特点及法律对策》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申论对策,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28分54秒。

在本文中先文从“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作为切入点,阐述了近年来群体事件呈现的新特点、产生的原因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带来了利益的碰撞和深层矛盾的暴露,而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我国的群体性事件的呈现出了许多新特点、新原因,群体事件的爆发对我国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本文中戴先文从“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作为切入点,阐述了近年来群体事件呈现的新特点、产生的原因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群体性事件是目前我国社会活动中出现的一些超出现行社会规范的行为,是社会关系中出现的一种不协调、不和谐现象。

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

“和谐”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

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和谐社会必须以有序、安全和稳定为基本前提。

近年来,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带来的影响,作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特殊表现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数量正不断上升、规模日益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匮乏,使处置工作异常艰难,很容易导致事件的恶化,它严重干扰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日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

因此,如何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社会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

本文试就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点、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正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进行一下探讨,以期为今后处置这方面问题提供参考。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在国外,一些社会学者将“群体性事件”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如美国社会学家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最早从社会学角度定义“集合行为”,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姓名:班级:学号: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利益诉求性、泄愤性、复杂性、策划组织性、广泛性、危害性等特点,然后从群众、政府及社会三个方面解析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最后从事前、事发、事后三个阶段提出了进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社会失衡;贫富差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虽然还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但是,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现有资料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有村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改革、军队复转干部、民族宗教、土地草场纠纷、环境污染、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腐败和社会不公、邪教和分裂祖国等。

一、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致使我国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因自身权利受到偶然事件侵犯的一种反应性行为,突发性极强。

2.利益诉求性尽管群体性事件政治性因素增多,民族宗教问题有所增加,但追求特定领域的利益仍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导因素,其经济性大于政治性。

3.泄愤性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而且伴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4.复杂性群体性事件合理性与无理性共存、正当理由与不当理由共存、合法情节与过激行为共存。

5.策划组织性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的转变,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其组织性不断增强。

6.广泛性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通常由当事人或家属;经济利益共同体;政治利益共同体;情绪共同体等组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第2期(总第187期) 学 习 与 探 索Study &Exp l orati on No .2,2010 Serial .No .187・政治发展研究・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之特点、趋势及治理———政治信任的视角邹 育 根(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广东深圳518060)摘 要:进入新的世纪以来,个别地方政府面临的信任危机日益突出,一个突出表现是各种形式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

这类事件具有非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对抗性不断增强、互联网推波助澜、可控性弱和代价沉重等特点,并且呈现出从心理能量到社会行动、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单一个案到连锁反应、从具体直接诉求到抽象间接诉求、从政府信任危机到政治危机等趋势。

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和治理这类群体性事件,必须以政府的转型促进政治信任关系的转型,以制度信任的重建保障和带动特征信任和过程信任的重建。

关键词:政治信任;群体性事件;政府转型;制度信任中图分类号:D5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 (2010)02-0066-04收稿日期:2009-10-05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领导方法领导艺术创新问题研究”(06G O -07)作者简介:邹育根(1954—),男,广东河源人,副教授,从事行政管理学、领导学的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框架1.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人民进行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建设,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政治信任水平总体上不断提高。

但是在个别地方、个别问题和个别环节上,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不满意一直存在。

而进入21世纪以来,个别地方政府面临的信任危机日益突出,一个突出表现是,各种形式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例如,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刘涌案、陕西虎照门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河南王帅事件、巴东邓玉娇案、湖北石首事件……此起彼伏。

这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政治发展和政府改革过程中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现象。

对这一现象的基本特点、演变趋势和治理对策等从政治信任的角度进行科学分析,对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顺利推进现代化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2.分析的框架作为一种基本社会政治关系,政治信任是包括民众对管治主体(执政党和政府)的期待和管治主体对民众期待的回应这两个方面的互动合作关系。

政治信任或不信任的程度有高有低,而且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成是由于民众对于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怀疑、不信任而采取的对抗性行为及状态,是政治不信任的突出表现形式。

Zucker 在1986年曾提出了人际信任关系产生的三种模式:源于特征的信任、源于过程的信任(与对象交往的直接或间接经验而产生的信任)和源于制度的信任[1]。

我们将Zucker 对人际信任关系模式的分析扩展到政治信任领域,将政治信任分为特征信任、行为信任和制度信任三个层面,进而提出政治不信任的三种相应形成机制,以此作为本文的分析框架。

(1)管治主体的负面特征产生的不信任,即源于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客体特征的不信任。

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客体,其在德性、作风、纪律、形象、能力、品格等一方面或几方面所具有的特征将导致信任或不信任的发生。

(2)管治主体的不当行为产生的不信任,即源于地方政府及工作人员运用公共权力做出的不当管治行为而产生的不信任。

这类似于Zucker 提出的源于过程的信任,可能是通过传播途径获得的。

(3)管治主体的不公制度产生的不信任。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制度作为信任的对象,如果民众认为管治主体定立制度或政策的内容不是为民众利益服务的,民众就会不信任定立制度的政府;另一方面,制度作为政府信任的保障,没有发挥保障民众利益控制机制的功能,不能对失信者进行有效惩罚,从而对管治主体制定的制度产生不信任。

二、当前针对地方政府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特点和演变趋势 当前,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多、规模大、涉及面广、形态各异。

从事件的表现(存在)形式来看,包括网络型群体性事件(如逮军质问记者为谁说话事件、周久耕天价烟事件)、现实型群体性事件(如石首事件)、网络型与现实型共存互动型群体性事件(如虎照门事件、躲猫猫事件)。

从事件产生的原因来看,有地方政府负面特征引发的(如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党政干部公务考查公款出国旅游事件)、地方政府不当行为引发的(如河南杞县放射源泄漏恐慌事件由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制度(政策)不公引发的(如29岁的周森锋成为当地最年轻的市长后民众对他的“人肉搜索”事件,其实就是对现行官员选拔制度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1.突出特点虽然各种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原因、表现形式、针对对象可能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危机事件,都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的共同特点。

(1)主体:非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

当前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起因各异,但非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是主体方面的一个突出特点。

这些人与事件无直接利害关系,但却存在着严重的“抽象愤怒”,①一有事端便群情激愤。

他们或者通过网络发帖、人肉搜索等方式出谋划策,或者通过现场聚集、围观起哄,甚至堵路、打砸等方式向政府施加压力,使危机迅速转化、升级。

显然,“非利益相关者”并非与事件完全无关,普通民众在以往与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交往经历中积蓄了不良的“交往经验”,或者对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弊端(负面特征)积存了大量的“抽象愤怒”,危机事件只是为非利益相关者表达和发泄“抽象愤怒”提供了一种契机和导火索。

(2)行为:对抗性不断增强。

在现实型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极端或违法行为发泄不满情绪,表现为大声呼喊、拉标语、挂横幅、堵塞交通要道,甚至毁坏公物,围攻、冲击基层党政机关,有的甚至采取自焚、自杀等过激行为。

甚至出现“凡是地方政府说的,都在撒谎;凡是地方政府做的,都是偏袒富人”的仇官、仇视地方政府的极端情绪。

(3)过程:事发突然,升级迅速。

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过程或长或短,但发生时一般都非常突然,而且演变迅速。

如2004年10月18日发生的重庆万州事件,从一般的争执到上万群众冲击政府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2]。

针对地方政府的网络型群体性事件也呈现这一特点,如“周久耕地天价烟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等,在网络披露后,短时间内便有“百万级点击率”,迅速成为社会热点。

(4)传播:网络成为群体性的策源地和催化剂。

近年来,每次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都离不开传统媒体(特别是异地媒体)的作用,这可以从《南方都市报》在“孙志刚案件”中所扮演角色中得到体现。

但是,在危机事件中互联网所发挥的作用则更具有革命性。

在网络传播中,“议程设置”、“把关人”、“舆论场”与“意见领袖”等传统传播学原理的作用机制发生了改变。

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也成为政治危机的策源地和催化剂。

虚拟网络与现实社会全面实时互动,发挥着信息披露、资料收集、议题聚焦、资源整合(如“人肉搜索”)、宣传动员等功能。

现在,一个普通网民的标题含有“史上最牛”、“天价”等词的帖子,往往能“一呼百万应”,而且呈现“滚动散发型”特点———每过一段时间总能出现类似的一个帖子引发网民热议。

“躲猫猫”事件就是网络舆论“催化”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代表。

(5)处置:可控性弱,代价沉重。

当前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具有行为方式的不可预测性和后果的难以控制性。

在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基于互联网和网民的广泛性、自由性、偶然性、匿名性特征,参与者摆脱了现实社会角色关系的束缚,“畅所欲言,为所欲为”,因此危机事件的可控性极弱。

有基层干部将控制和处置这类事件无可奈何地概括为“三个进不去”:对网络而言,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①“抽象愤怒”是指“不特定之人因不特定之事引发的普遍和长期的愤怒”,政府信任危机事件是民众抽象愤怒的集中爆发。

参见于建嵘《2009:有一种“抽象愤怒”》,载《南风窗》2009年第18期。

家强制力“进不去”[3]。

在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由于当事人和参与者(特别是非利益相关者)人数众多,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加上信息渠道混乱,谣言四起,事态发展迅速,极易引发骚乱,最后只能以调集武警等强制方式解决,代价极大。

2.演化趋势近年来在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已经呈现并可能呈现的值得关注的趋势有以下几个:(1)从心理能量到社会行动。

任何一个管治主体都不可能让百分之百的民众感到满意。

但在当前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下,诸如民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期望与管治主体供给绩效的反差、政策制度的倾斜与不公正现象、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负面特征和不当行为的不时呈现等,使许多社会成员对地方政府的不满普遍上升。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很多社会群体中,莫名其妙的一个‘恨’字正在泛滥开来。

人们心中有‘恨’,但往往不知道向谁去发泄。

”[4]无论是“抽象愤怒”还是“莫名其妙的恨”,都是一种社会心理,是一种庞大的心理能量。

在这个信息透明、言论自由、公民权利被宣传为至上的时代,一旦出现任何一个机会,这些心理能量就很容易转化为针对地方政府的社会行动。

(2)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单一个案到连锁反应。

一般来说,在一个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具有“参与者”、“反对者”和“旁观者”(非直接利益相关者)三类人。

事件的参与者作为当事人当然是为了争取他们直接的利益,其他人则是事件的旁观者。

但目前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民众日益发现自己与某些不公平事件中的受害者处于同样的境地,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会不会噩梦成真只是一个运气和概率的问题。

失去安全感带来了物伤其类式的愤怒。

”[5]因此,一旦有地方政府负面特征或不当行为披露,大量非利益相关者从“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甚至引发范围更广的连锁性、传染性反应。

例如,2008年11月3日,重庆市8000多辆出租汽车全城罢工;7日,湖北省荆州市数百辆的士集体停驶;10日,上百名海南省三亚市出租车司机停止营运;20日,广东汕头1000多辆出租车罢工等等。

(3)从具体、直接诉求到抽象、间接诉求。

特别是在负面特征或不当行为引发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中,当事人和参与者的诉求往往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呈现扩展、延伸趋势。

主要表现为:从具体诉求到抽象诉求;①从直接诉求到间接诉求(如要求更高层级的官员下台,要求司法公正、独立检察等);从经济性诉求到政治性诉求(如保护人权、发展民主、监督政府等)。

最具代表性的是孙志刚事件。

该事件披露后,在民众的强烈质疑下,有关部门重新进行调查并公布了孙志刚的死因,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厉惩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