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满足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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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期不符合录⽤满⾜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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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期不符合录⽤条件
1、不符合⽤⼈单位招⽤劳动者的条件;
2、《劳动合同法》
第三⼗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的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六条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在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
综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关于试⽤期不符合录⽤满⾜条件有哪些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试⽤期不符合录⽤满⾜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站或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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