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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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10.24
•【字号】闽建办[2011]178号
•【施行日期】2011.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2011]17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建办〔2011〕14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

要围绕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打好“五大战役”,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二、围绕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

要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工作成就。

要切实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与监督,为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三、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主流媒体作用
《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中国建设信息》等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重要综合性报刊。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国建设报》等行业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组织做好征订工作,尽可能为《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中国建设信息》驻地记者站提供工作便利。

为深入报道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各项成就,中国建设报社开辟了《中国建设报·海峡西岸新闻》,宣传报道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成就。

各地要继续支持配合好《中国建设报·海峡西岸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促进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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