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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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
摘要:传媒界最近几年兴起了一个热词,那就是新媒体。

在新媒体的视觉冲击下,思维模式和参与心理的变化给社会的思想观念及其表达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本文通过一个大众的角度分析了新媒介技术对受众产生的巨大影响,从而发现,新媒介技术进一步分化了受众群体,改变了受众的媒体消费习惯,颠覆了受众对特定媒介外形的固有印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权利,影响了受众的思维模式和生存方式,同时改变了受众个人身份被建构的方式。

关键词:新媒体;互联网;社会大众;影响
引言
当今时代,传播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

近年来,新媒体一词出现的频率极高,很多文章从各个角度对新媒体进行了分析。

那么,到底什么是新媒体呢?一般认为“新媒体”就是指继报纸、电台、电视台之后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包括:互联网、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IPTV、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触摸媒体等。

其主要特点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的表现形式也日益丰富,读者不仅可以接受信息,也可以提供甚至创造信息,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时代还在不断向前跃进,而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已是一个让人每天经历惊奇分享惊奇的伟大时代。

站在一个时代的超高点,看清传媒发展本质与走向,学会融入这个时代,将对每个人以及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意义。

一、传播媒介发展历程概述
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总会带来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从而影响人类的思维方式、交流方式、艺术形式等。

媒介在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终于进入了一个全能传播的状态。

传播媒介大致经过了报纸媒介、电视媒介、杂志媒介、互联网媒体到除互联网以外的新媒体的这么一个过程。

目前,报纸、杂志、电视和国际互联网之间是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竞争的,每一种媒介都能充分的发挥其作用,它们同时保持一种互相参与、互相渗透、互相联合的关系,借助于其它媒体发展自身。

譬如,现在报纸可以为广播电视节目做宣传,也可以充当国际互联网的媒介,同样,互联网也能宣传报纸广播电视。

任何一种媒介的出现,都是由需求带动的。

技术不能自发产生,传播也是只有在人与人之间才有意义。

媒介是先是一种人化的产物,后才是一种社会化的产物。

二、实例探讨:以互联网为例
媒介的发展史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发展史。

新媒介发展的迅速及其复杂性为社会生活带来的冲击是多方面的。

(一)新媒介对大众的影响有如下方面:
第一,新媒介技术进一步分化了受众群体,使个人化消费趋势加剧。

历史发展的进程不难看出,媒介发展的历史就是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历史,就是受众群体不断分化的历史。

电影的出现,使受众分化为以剧场为单位的小群体;电视的出现又将受众锁定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私人空间里;而如今新媒介技术的发展更是一日千里,比如MP3、MP4、手机、计算机,它们进一步分化了受众群体,制造了更加个人化的消费模式。

网络媒体使“点对点”、“一对一”的传播成为可能,互联网可以根据个体的个别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性化”服务。

实际上,“个性化”是网络媒体的技术特点所带来的理论上的结果。

虽然目前互联网上的“个性化”服务还很粗略,但是网络技术为个性化消费提供的可能却是不容质疑的。

第二,新媒介技术改变了受众的媒介消费习惯,使受众的主体性增强。

网络传播打破了传统大众媒介的单向传播模式,从而使信息传播有了双向交互和“一对一”的特点。

这种传播特点决定了受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一是主动的,二是个人的。

也就是说,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发现信息、选择信息、处理信息。

这就彻底改变了受众被动接收的消费习惯,同时使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受者中心”代替“传者中心”,受众地位受到充分的尊重,受众的主体性增强。

第三,新媒介技术颠覆了受众对特定媒介外形的固有印象。

长期以来广播的传播方式几乎没有太大变化。

绝大多数的人对广播的理解仍然保持着“线性传播、过耳即逝、你说我听”的印象。

相对于传统广播而言,播客则是一种彻底的颠覆。

传统广播的特点是即时性,播客的特点则是自主性;传统的广播模式是“你说我
听”,而播客则是“在我想听的时候听我想听的”,而且还可以“你听我说”。

在这种模式下,受众不再是媒体内容的被动接收者和消费者,而是媒体内容的选择者,同时也是内容的主动参与者和创造者。

第四,新媒介技术赋予并进一步扩大了受众权利。

网络具有交互性的特点,受众因此享有了前所未有的参与权。

一方面,用户在网络上获取信息时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可以自己控制“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获取“何种”信息;另一方面,先进的网络技术使受众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信息发布者,同时还可以和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和沟通。

网络传播还扩大了受众近用媒体的权利。

此外,网络还使传统媒介的权利受到监督和制约。

受众可以根据网上获得的多方信息对大众媒体的公正性、中立性和可信性提出质疑和挑战。

第五,新媒介技术影响了受众的思维模式和生存方式。

众所周知,网络信息具有海量和超链接的特点。

网络信息的无限性和个人时间、精力的有限性是一对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势必使得受众对媒介信息进行有选择地收看和接受。

选择性收看带来视觉上的“拼贴状态”和无序性,使人习惯于碎片式思考。

网络世界中沟通的主动性、对话的平等性、传播的广泛性以及交流的匿名性使得信息传播过程中去中心化、去权威化、去地区化、去现实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第六,新媒介技术改变了受众个人身份被建构的方式。

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虚拟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人们可以暂时摆脱现实世界的压力和烦恼,尝试另一种身份和角色。

目前非常流行的网络同居现象就是个人身份被虚拟建构的典型。

(二)新媒介带来的问题:
第一,垃圾信息。

网上充斥着大量的垃圾信息,如垃圾邮件、虚假信息、失实信息、过时信息等。

统计显示,我国网民每年接收电子邮件约500亿条,其中垃圾邮件为300亿条,占60%。

垃圾邮件不仅危害了电信安全,损害了用户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散布了各种虚假信息或黄、赌、毒等有害信息,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伤害。

第二,知识产权问题。

现在互联网侵权盗版现象仍十分猖獗,很多网站都依靠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的新闻报道来增加点击率,但很多都未经授权,且没有支付费用。

日益红火的网络博客也成为侵权灾区,公民在博客上发表的文字、照片
应受到法律保护,以赢利为目的的网站,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文字,属于侵权行为。

但网上资料具有可修改性,一旦没有及时保存好证据,就会陷入明知被侵权却无证可举的尴尬境地。

应针对网络的特点,增设、细化相关的法律条款,约束借助网络窃取他人个人资料、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等各种侵权行为。

三、加强对信息传播新媒介的管理
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新媒体亦如此。

以网络为主的新媒体的出现给人类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信息交流方式,信息交流者的权利得到了最充分地体现,信息可以跨越地域,瞬间传遍全球,但传播的内容,因传播者的政治立场、价值判断、目的动机等不同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后果。

同时新媒介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汹涌而来的信息常使人无所适从,色情、暴力、虚假、违法言论等有害信息对社会危害极大,给安全保密工作也带来很大压力。

如有人通过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介,聚焦话题,组织事件,不负责任地乱发信息,甚至散布谣言,扰乱人心等。

网络等新媒介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新生事物,会有一些新功能被不断地开发和应用,同时也会不断地出现一些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借鉴世界各国的媒介管理经验,制订切实可行的媒介管理办法。

结束语
本文以互联网为例,分析了新媒介给大众社会带来的影响。

第一,新媒介技术进一步分化了受众群体,使个人化消费趋势加剧;第二,新媒介技术改变了受众的媒介消费习惯,使受众的主体性增强;第三,新媒介技术颠覆了受众对特定媒介外形的固有印象;第四,新媒介技术赋予并进一步扩大了受众权利;第五,新媒介技术影响了受众的思维模式和生存方式;第六,新媒介技术改变了受众个人身份被建构的方式。

此外,还分析了新媒介带来的问题,从而提出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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