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厦门航空港—法务专员职位描述—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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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标识:
职位名称法务专员职位代码
所属部门集团企业发展筹划部法律室职位定员 3
直接上级主任直接下级无
所辖人数无填写日期2005年6月
2.职位总体目标:
为预防和减少集团的法律风险和成本,在法律室主任的指导下,对集团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审核、起草合同,参与投资、招标等重大经济活动,审核草拟规章制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集团的诉讼、仲裁等诉讼事务,以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性。
3.工作职责:
1)针对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中法律问题,起草法律意见书;
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3)审核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4)参与招投标活动,监督招标流程合法性和合规性;
5)参与集团的兼并、解散、租赁、产权转让、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
6)处理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法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活动;
7)参与对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的法律监督;
8)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9)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作权限:
决策权限:无
监督权限:参与对合同签订、履行,招标过程及其它经营管理过程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的监督
建议权限:对经营管理及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及完善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建议。
5.工作联系:
汇报对象:法律室主任
督导对象:下属公司合同、招标项目的管理人员与经办人员
内部联系: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与合同签订履行、招标活动等相关的职位
外部联系:民航总局、法院、仲裁委员会、法制行政主管单位、合同交易对方等。
6.素质要求:
必要教育程度:本科
专业要求:法律专业
必要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企业法务专业工作经验
知识/技能要求:⏹掌握与企业相关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合同法、公司法及招
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熟悉集团重要规章制度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较复杂法律
问题的能力
从业资格:通过律师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
7.工作衡量标准
合同、招标文件审核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承担集团内五个单位以上的合同、招标法律事务和法律咨询;
合同审查、招标等法律事务因工作质量造成的差错率低于百分之一。
8.环境条件
劳动场地一级
噪音影响一级
高温影响一级
尘毒影响一级
班制形式一级
上级主管确认:周培坤日期:
人力资源部确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