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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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等情况;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1.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2.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4.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停业整顿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5.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6.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7.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的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二、考核内容1.团队业绩团队业绩是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跟踪评估团队业务拓展、合同签订、咨询成果评价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个人业绩个人业绩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等方面。

3.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从专业技术方面考虑员工的能力、水平和素质。

三、考核方法1.主管部门考核:主管部门要对员工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评估结果。

2.员工自评:企业领导要摆放员工自评表,鼓励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3.同事评价:同事之间开展互评,对同事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也可以借此机会提醒同事注意工作问题。

4.客户评价:企业领导可对客户进行询问,以客户意见为参考对员工进行评价。

四、考核依据1.工程咨询业务收入占比该项指标主要体现公司业务拓展的状况,反映了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合同履约率该项指标反映了公司合同履约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公司信誉和口碑。

3.咨询成果质量该项指标体现了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是衡量员工能力的重要标准。

4.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反映了公司和员工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平,是考核员工之间相互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评优、奖惩等的直接依据。

1.优秀:业务成绩优异,业务能力强,受到主管部门、客户和同事的好评。

2.良好:在业务拓展、合同履约等方面表现出色,工作效率、质量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3.合格:工作完成质量稳定,业务拓展有所发展。

4.不合格: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效能低等,需对员工进行纪律处罚和教育,以达到及时改进的目的。

六、总结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将会有力推动公司良好发展,要求每位员工深刻认识到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绩效密切相关,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为了加强、规范咨询公司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工作;在以往预、结算要求的基础上,对目前各咨询公司提交预、结算报告书的质量、速度及配合我合约部成本控制、预测及后评估的新要求;现对今后一段时间的预、结算工作及一些新要求,统一作出明确。

为使我部咨询公司预、结算编审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也使各造价咨询合作单位能更好地理解、执行我部预结算的管理意途及要求。

本细则是建立、健全合约部造价管理工作制度;目的是提高项目预、结算编制及审计质量,提高公司预、结算效率与水平,降低工程成本风险,提高项目开发事前控制的主动性及项目后评估工程的系统性,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第一条预、结算编审工作内容1.预、结算编审工作内容:工程预、结算编审、统计报表编制及经济分析、成果的总结、成本控制的建设性提议。

第二条结算编审工作程序与要求2.结算编审须遵循的原则2.1有效凭据原则结算编审依据为盖有红章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及一些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经甲方审批确认相关文件及联系单的以上资料复印件且经甲方认可。

2.2诚信廉洁原则工程结算编审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害我司利益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编审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定额子目套取具有很高的准确度,同时也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有问及时回复并解决。

2.4可复审性原则工程结算编审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初审结果要有清晰、准确的工程量、价格统计表和汇总表。

量价计算过程、审计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审性。

2.5合理有效原则工程结算编审工作中应充分理解合同,灵活运用本地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办法、市场竞争、我司相关函件等因素,处理好工程结算编审公正、公平、客观的关系,追求工程结算造价合理有效。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管理效率,维护我校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造价咨询单位职责(-)前期论证与设计阶段1、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负责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并向甲方提供方案设计的投资评价意见。

2、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负责编制或审核工程投资概算,进行概算与估算的偏差分析,并向甲方提供对初步设计的投资评价意见(包括概算分析报告、概算与估算差异分析明细表和投资概算分配明细表等)o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时计算、分析、对比各项造价费用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概算与预算的偏差分析,及时向甲方提供造价咨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预算书、预算与概算差异分析明细表等)。

(二)施工招标与施工阶段L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针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咨询意见,协助招标办和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施工招标工作。

2、对招标图纸和招标技术要求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建议,对工程初步的材料选用、设备配置、工程建设及材料设备采购的发包方式等,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有利投资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甲方编制、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对清单内容及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协助提供招标控制价供参考。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投标文件分析报告供甲方招标办参考,并出席必要的开标、评标相关会议。

4、审核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艺设备的预算计划,撰写项目施工图预算与概算或投标文件的比较分析(含工艺设备)报告。

5、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工程的造价控制月度报表及月度汇报资料(甲方有特殊时间要求例外)。

6、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核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的节点工程款支付申请,以避免出现多付和提前支付的情况。

咨询单位应在接到甲方要求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审核工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一、背景工程造价公司作为公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服务的重要使命。

在新时代下,工程造价公司在面临着市场竞争的挑战,其发展状况和业务质量受到了广泛关注。

因此,对工程造价公司进行考核评价,既是对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情况的一种检验,也是对市场对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种认可。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对于促进工程造价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二、考核评价目的通过对工程造价公司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验证公司经营管理、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行业声誉,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规划战略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会对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具体目的包括:1.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营运管理的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评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状况;2.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包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咨询、成本控制咨询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3.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的业绩和声誉,包括客户满意度、项目成果质量、行为操守等相关指标;4. 为公司提供改进和优化的建议,提高整体企业发展水平和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三、考核评价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组织架构和规模(2)公司文化和价值观(3)公司市场影响和发展趋势(4)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2. 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1)工程造价咨询能力(2)项目管理咨询能力(3)成本控制咨询能力(4)技术创新能力3. 业绩和声誉(1)客户满意度调查(2)项目成果质量评估(3)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4)行为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四、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通过定性评价,对公司的组织架构、文化和价值观、市场影响和发展趋势等进行描述性的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通过定量评价,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服务水平、业绩和声誉等进行技术性指标的分析,以便更好地定量评价公司的整体水平。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为企业提供评估参考,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提升绩效。

2. 考核指标(1)项目收入与成本管理:评估企业在项目收入与成本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包括项目收入的实现情况、成本的控制能力、成本与效益的匹配程度等。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评估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包括报告编制的准确性、专业性、及时性等。

(3)项目管理能力:评估企业在项目管理能力方面的绩效,包括进度控制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源管理能力等。

(4)客户满意度:评估企业在客户满意度方面的表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处理等。

(5)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创新能力表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3. 考核方法(1)定量指标评估:通过对项目收入、成本管理等指标的统计分析,评估企业的绩效表现。

可以采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将企业的绩效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找出企业的优势和劣势。

(2)定性指标评估: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项目管理能力、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的定性评价,评估企业的绩效表现。

可以采用客户满意度调查、评审意见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评估分析。

(3)综合评估: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结合,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4. 考核结果应用(1)评估企业绩效:通过绩效考核,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进行问题整改和管理优化,提升企业的绩效水平。

(2)激励机制设计:根据考核结果,设计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考核结果,发现客户满意度低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多维度的考核指标和科学的评估方法,能够客观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帮助企业实现持续改进和发展。

新时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新时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考核结果,以"优胜优先、兼 顾公平"为原则,通过自主委托、择优比选等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介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8月1H起试行。市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市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考核内容进行 适时调整。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12、编审概(预)算、结算或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标准,或工程造价计价中工程量明显按比例扩大或 缩小情形的,或造价成果被审计局或财政局核实为多计工程造价的每次扣5分;
13、代理过程中,因存在过失,导致项目被动延期开标或重新招标的,每次扣6分; 14、擅自修改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确认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每处扣10分;
1、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造价咨询活动的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职格;
3、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能力,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通过市住建局组织的专业测 评或考试,取得上岗证;专职人员在我市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时应挂牌上岗,上岗证不得转借;
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为两家及以上招标中介机构服务;
第九条中介机构应在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中介活动。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中介活动,并对中介业 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核办法
第十条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市住建局分别对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打分,具体内容由"基础考 核”、"日常考核"、检查考核”构成(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综合反映中介机构履约能力。
4、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XXX对造价咨询机构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八十分,每次概预算(或结算)完成后15日内都要进行一次考核打分。

年终进行总考评,每个项目的考评打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从业人员(30分)1、项目部组成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投标文件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上述人员须亲自签署有关文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2、工程概预算、结算及清单的编制必须实行复核制度,编制人及复核人必须是投标文件要求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部人员因故不能编制时,可由候补人员代替,候补人员名单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否则每少1人扣5分,本项最多扣10分,(二)编制质量(60分)1、概预(结)算编审完成后,造价咨询机构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概预(结)算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概预(结)算书,钢筋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编制说明、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品牌及联系电话(不少于2种)等信息表,不进定额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组成及分析表,优化设计方案(建议);审计报告、结算书、审计定案单等内容,以上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文件。

软件抽钢筋、工程量计算文件应分别提供excel版、软件算量电子版(广联达)、工程量套量电子版(如金三利,广联达)等相应的版本。

结算时提供与施工单位的计算偏差、定额套项分歧原因分析及双方协商的书面资料。

提供不完整且多次催要仍未提供者,酌情扣1-10分。

2、若造价咨询机构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概预(结)算编审的,拖期一天扣2分;拖期5天以上者,记过一次,累计记过三次的造价咨询机构将被清出,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造价咨询机构投标。

此项总分10分.3、甲方收到造价咨询机构的成果后,对工程量进行抽项复核,若复核确认后出现工程量或钢筋计算(或软件设置)的错误,工程量误差在2%以内,不扣分;工程量误差在2%-3%(含),扣2分/次;工程量误差在3%以上,扣3分/次。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二、资质管理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保持甲级或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四条定期对资质证书进行审核,确保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如有资质证书失效或需更新,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

第七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考核,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四、业务管理第九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十条收集和整理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

第十一条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核实所有相关的细节,包括材料、设备、工艺流程等。

第十二条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量化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三条制定详细的预算报告,包括所有成本项和时间表。

第十四条跟踪和监督所有成本项,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控制成本在合理范围之内。

五、质量控制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对项目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咨询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对项目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六、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法规,依法纳税。

七、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业务,确保双方权益。

第二十二条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三条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八、保密管理第二十四条对公司内部信息、客户信息等保密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真正贯彻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思想,奖励先进、淘汰落后,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所有业务范围。

第二条、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文件的质量实施专业造价人员自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的三级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公司认可盖有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四条、凡无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一律视为工程造价咨询部私揽业务。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造价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定,必要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审核程序、原则1、由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编写“造价咨询项目编制统一规定”和按业主要求编写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造价咨询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作为开展特定项目造价咨询各项工作的指导性作业文件。

2、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时应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校审记录》,自校人应作为申请人并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校审记录》签名。

3、回避原则:3.1、若校核人同时作为专业造价人员的,校核由审核人授权非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2、若校核人同时作为审核人的,审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担任。

4、各级审核人员应当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审核咨询工作底稿:4.1、严格按照规定的各级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核。

4.2、做好审核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审核结论。

4.3、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咨询条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咨询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在咨询过程中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执业许可证;•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否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是否按照客户的委托进行咨询服务,不随意调整委托内容;•是否让客户理解、同意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是否对客户的商业机密保密。

2. 服务质量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咨询流程是否完整、规范;•咨询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时提交咨询报告;•咨询报告是否准确、完整;•是否配合客户的要求进行咨询服务;•是否主动和客户建立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客户问题和需求。

3. 业务拓展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拓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业务领域的扩张情况;•与客户的合作历史和合作情况;•新客户的开拓情况;•咨询业务和其他咨询业务、服务组合推广情况;•对市场变化及时响应的能力,对行业趋势的把握能力。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每个考核内容的评估结果进行加权合并,得出总分。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 问卷调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客户发送问卷调查表,征求客户对企业咨询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然后根据客户的反馈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具体的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咨询服务的流程、规范性和可理解度;•咨询服务的及时性、细致性和专业性;•咨询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用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态度、响应速度和问题处理水平。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正文:----------------------------------------------------------------------------------------------------------------------------------------------------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2年8月28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引入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4号部令)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质年检的内容(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现状;(二)受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三)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五)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第三条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自查报告;(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三份);(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咨询企业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五)注册资金证明;(六)出资人、股东出资额、股权登记表(如有变化需附股东会议决议及公证书);(七)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证明;(八)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九)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十)专职人员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聘用单位聘用合同、交纳“两金”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十一)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十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主营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十三)本年度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汇总表及委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评价意见;(十四)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工作业绩汇总表;上述资料在上报省级或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由省级或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业绩、营业收入、企业办公场所、设备配置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等;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第六条年度考核评价应依据下列文书之一认定:(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四) 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五)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六)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基建管理工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预决质量、促进计审工作依法依规健康发展,经研究,从现在起服务中介机构实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考核对象受托的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

二、考核办法考核试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考核与竣工审价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基础工作(20分)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4分。

是否建立《执业办事程序》、《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每少一项扣1分。

2、从业人员是否符合上岗资质要求4分。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资格,且是否按相关执业规定从事执业,未达到要求扣4分。

3、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保管4分。

成果文件完成后是否及时完整归档,摆放是否有序整齐。

其中预算审核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汇总表及清单资料、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审核会议纪要及说明书、预算送审资料、施工设计图纸等必要的资料;结算审核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审定书及清单、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式、招投标书、施工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施工图和竣工图、结算工程量计算式、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审核工程结算书及清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报告等必要的资料。

每项工程档案中少一项资料扣2分。

4、社会资信度是否良好4分。

执业过程中是否有不良反映或不良行为。

每发现一次扣1-2分。

5、有无额外收费4分。

有否有向建设单位直接或变向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行为,发现一次扣4分。

(二)评审质量(45分)1、是否有意识性差错2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有意识性差错。

误差率在1%以上,除按相应标准扣减咨询服务费外,另扣5分;误差率每增加1%,相应增扣5分。

此项可倒扣分。

2、是否有技术性差错1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存在技术性差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等情况;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1.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2.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4.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停业整顿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5.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6.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7.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业绩、营业收入、企业办公场所、设备配置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等;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第六条年度考核评价应依据下列文书之一认定:(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四)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五)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六)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工作,保证本工程项目审核的及时性、准确性,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对象:受委托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三、责任义务(一)负责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二)负责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三)负责工程结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四)其他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考核内容在审核工作过程中,造价咨询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本着对公司办负责的态度,按照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不得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不得与第三方串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工程的设计变更及费用索赔造价咨询工作,造价咨询单位应采取措施做到人员、审核时间及审核质量的保证。

1、人员保证工程工期较长、设计变更较多、较复杂,针对此实际情况,造价咨询单位应为本工程配备满足工程需要且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费用索赔第三方审核工作尽快完成,相关计量支付工作正常进行。

2、审核时间保证工程预算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原则上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500万元至1000万元在30个工作日内必训审核完成,1000万元以上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3、审核质量保证为确保所审核批复设计变更、索赔等项目能最终一次性通过工程审计,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总监理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查阅相关合同文件、图纸、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等,仔细审核,保证工作的质量。

五、考核方式:1、对入围造价咨询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公司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效周期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委托造价咨询业务量的依据。

2、考核评价实行动态计分(满分100分)、年末考核制度,每年六月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六、考核标准1、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扣10分2、未按照委托时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扣10分;3、审计或财务部门对造价中介咨询的项目进行抽检时,发现造价中介因自身原因造成咨询结果与复查后所确定的数额相差在±3%—±5%以内,扣30分;4、相差超过±5%的,按咨询服务质量低劣处理,扣减全部咨询服务费,扣除50分.七、考核结果1、对于年度考核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造价咨询单位多委托造价咨询业务,排名靠后的少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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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
2、内部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业绩、营业收入、企业办公场所、设备配置情况;
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
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
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
第六条年度考核评价应依据下列文书之一认定:
(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
(四) 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
(五)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
(六)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七条考核方式分为行业主管部门考评和业内相关单位评价两部分。

行业主管部门考评:通过日常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进行考核;业内相关单位评价:通过委托单位评价、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互评进行评价。

行业主管部门综合以上两部分内容,确定最终评定结果。

日常随机抽查: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依据行业运行和市场发展状况,随机抽取不低于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30%比例的单位进行考核检查。

重点专项检查: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根据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现象进行有针对性地考核检查。

业内相关单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对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质量、执业行为、咨询收费等方面进行评价;本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在行业自律行为等方面进行互评。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每
年将依据评价结果,得出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分(按照委托方、施工方及行业内互评各分别占权重40%、40%、20%进行加权平均)。

具体评价内容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第八条在青岛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只考核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第五章考核标准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考评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

考评结果在100分以上的(含100分)为优秀;80分以上的(含80分)为良好;60分以上的(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表彰奖励,分别加16分、12分、8分;获得同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奖励,分别加12分、8分、6分;
2、本企业人员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表彰奖励,每人次加8分、6分、4分;获得同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奖励,每人次加6分、4分、2分;
3、企业开拓外埠市场业绩良好,在当地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营业收入每10万元加3分,不足10万元加1分。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15分;
4、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无不良行为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每增25万元加3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达到80万元每增15万元加3分。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20分;
5、经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评分前十名加分。

排名第一的加10分,排名第二的加9分,依此类推。

第十条考评减分项目及分值:
(一)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等级: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经业内相关单位评价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级的。

(二)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20分:
1、在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弄虚作假、不执行相关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标准,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受到相关单位投诉且经核实的;
2、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接受委托对同一工程项目进行二次、重复结算审核业务;
5、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报告中,核增、减率超过15%,
经核实确属存在质量问题的;
6、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的;
7、无故不参加、不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在考核管理中弄虚作假、干扰阻碍考核工作。

(三)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10分:
1、未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含预算控制价编制)或出具的成果文件存在工作质量缺陷;
2、企业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未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或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
3、非本企业人员以本企业名义对外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4、造价资询合同委托内容及造价咨询收费不符合有关规定,且违背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的;
5、未按业主委托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受到业主投诉且经核实的;
6、对行业主管部门布置工作贯彻执行不利,对组织活动不积极参与的;
7、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企业业绩月报表及已定案项目的单项工程分析表(该报表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8、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9、咨询合同未及时到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进行备案的(未备案的项目不计入业绩考核)。

(四)其他减分项目:
1、企业年内无造价咨询业务的扣30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营业收入未达到100万元的扣15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营业收入未达到50万元的扣15分;
2、企业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按规定交纳“两金”(即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每发生一人次扣5分;
3、人员调出后,无故扣压证件的每发生一人次扣2分;
4、经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评分后十名减分。

排名倒数第一的减10分,排名倒数第二的减9分,依此类推。

第六章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经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先考虑各类评优选先名额,并在网络及相关媒体上予以表彰,着力向市场推介;
良好等级的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评优选先资格;
合格等级的企业不得参加各类评优选先;
不合格等级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专项强化培训、教育。

责令限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建议上
级资质管理部门对其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于次年2月上旬通过“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的公告通知栏目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将建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档案库,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作为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本考核结果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考核年度自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对本办法的内容进行解释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咨询业务委托单位评价表(表一)
附件二: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评价表(表二)
附件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互评表(表三)
咨询业务委托单位评价表(表一)
附注:该评价表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市定额站(可填写后报送到市定额站602室,也可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标准定额栏中填写。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评价表(表二)
附注:该评价表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市定额站(可填写后报送到市定额站602室,也可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标准定额栏中填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互评表(表三)
附注:该评价表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市定额站(可填写后报送到市定额站602室,也可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标准定额栏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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