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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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要求
1、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
2、燃气警示标志的设置在应设在管线的正上方,能正确、明显地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在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段等,在小区及路面警示砖的设置为20米一块,在直线路段的警示桩为30米、道路两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3、警示带敷设
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应平整的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距离为0.3~0.5m。
4、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垂直净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要求,分别详见表1、表2。
表1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注:1.如受地形限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后,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型,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当对次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 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表2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与各类管沟、窨井水平净距要求:中压1.2m;低压
1.0m。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采用提高防腐等级、减少焊缝数量、可适当减少上述间距,但不得小于0.5米。
5、埋地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1.2m;埋设在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绿化带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内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6、燃气管道不得穿越的地方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严禁在排水沟、污水沟内敷设。
7、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越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的外壁不应小于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8、沟槽的回填应用细土先填实管底,再同时投填管道两侧,然后回填至管顶以上0.5m处。如沟内有积水,必须全部排尽后再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垃圾等杂物,不得用冻土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0.2-0.4m,管顶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必须人工夯实,当回填土超出管顶0.5m时,可使用小型机械夯实,每层松土厚度为0.25-0.4m。在管道试压前,管顶以上回填土高度不应小于0.5m,以防试压时管道产生位移。聚乙烯燃气管道下沟时,应防止划伤、扭曲或过大的拉伸和弯曲。
9、管道架空敷设
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离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听净距不限。
10、铝塑复合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敷设在室外和有紫外线照射的部位;
2 公称尺寸小于或等于DN20的管子,可以直接调直;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25的管子,宜在地面压直后进行调直;
3 管道敷设的位置应远离热源;
4 灶前管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且严禁在灶具正上方;
5 阀门应固定,不应将阀门自重和操作力矩传递至铝塑复合管。
立管安装应垂直,每层偏差不应大于3mm/m且全长不大于20mm。当因上层与下层墙壁壁厚不同而无法垂于一线时,宜做乙字弯进行安装。当燃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宜置于小管外侧。
表4.3.27-4 燃气用铝塑复合管支架最大间距
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3.26
的要求。
表4.3.2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净距(cm)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3 灶前管不含铝塑复合管。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管卡(以下简称“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的支架应安装稳定、牢固,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修与维护;
2 每个楼层的立管至少应设支架1处;
3 当水平管道上设有阀门时,应在阀门的来气侧1m范围内设支架并尽量靠近阀门;
4 与不锈钢波纹软管、铝塑复合管直接相连的阀门应设有固定底座或管卡;
5 钢管支架的最大间距宜按表4.3.27-1选择;铜管支架的最大间距宜按表4.3.27-2选择;薄壁不锈钢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宜按表4.3.27-3选择;不锈钢波纹软管的支架最大间距不宜大于1m;燃气用铝塑复合管支架的最大间距宜按表4.3.27-4选择。
表4.3.27-1 钢管支架最大间距
备注:公司规定DN40以上钢管支架最大间距为4.0m
表4.3.27-2 铜管支架最大间距
表4.3.27-3 薄壁不锈钢管支架最大间距
6 水平管道转弯处应在以下范围内设置固定托架或管卡座:
1)钢质管道不应大于1.0m;
2)不锈钢波纹软管、铜管道、薄壁不锈钢管道每侧不应大于0.5m;
3)铝塑复合管每侧不应大于0.3m。
7 支架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支架与管道接触紧密,支架安装牢固,固定支架应使用金属材料;
11、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5.2.3的要求。
表5.2.3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燃具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6.2.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