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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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

(2)普通程序: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②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③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

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④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⑤裁决。

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

裁决书一式三份。

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

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部查证。

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行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调解:对因民间引起的纠纷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二、行政拘留处罚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三、决定四、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治安案件群众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治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案件的处理,那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方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治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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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1、治安案件不存在立案,只有受案,就是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受理,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2、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3、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做法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做法,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根据有关限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无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

另外,在乡村无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背治安管理的做法中需要予以警告、50元以下罚金的,能够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扩展资料:(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1、涉及警务秘密的;2、涉及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辖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臵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三、立案对受案材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应当迅速整理,然后填写《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立案。

四、传唤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时,要向被传唤人表明身份,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须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五、询问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八、处罚案件需要治安处罚的,按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九、执行1、受拘留处罚的人对拘留没有异议的应立即执行。

2、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场交付罚款,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行政执法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精简版)

行政执法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精简版)

行政执法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行政执法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一、概念和作用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查处时,制作使用的一种审批文书。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简要记载治安案件的来源和案件事实的基本情况;二是表示公安机关接受了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是受理治安案件的凭证;三是表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初步审查,对受理的治安案件中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予以确认,是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凭证和必要程序。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本文书为表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表格上端注明文书名称和编号,表格下端注明填表人和填表日期,表格内是文书的中心内容部分,这是填表的关键。

它包括三个方面,分为三栏:发案、报案、基本情况栏该栏分下列几种情况,应逐栏填写:1.报案人的基本情况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等等;2.报案时间和报案方式报案方式栏要写清楚是口头报案、书面报案还是电话报案等不同情况;3.发案时间和发案地点4.嫌疑人的已知情况这一栏很重要,它主要用来反映查处治安案件所需要的线索,填写时应要求报案人尽可能提供嫌疑人的各种情况,越详细越好。

如果不知道嫌疑人的基本状况,只将已知的体貌、口音、衣着特征填写清楚。

正文部分栏该栏有下面三个内容:1.简要案情填写时,要把报案人报告的和公安人员经初步审查已发现的案件事实,如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危害后果和证据情况等叙述清楚具体,特别要注意写明每一份证据的来源。

填写时文字表达要力争准确、精练、完整,不拖泥带水。

2.受害情况填写时,要注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属于人身伤害的要注明受伤部位和伤情,属于财产损害的应注明损害物品的名称、规格、特征、性能和数量等。

并要注明受害情况的得知来源,是公安机关查清的,还是有关人员反映的。

如果受害情况不明确或没有受害情况可不填写。

以上两部分内容中都存在有尚未查证落实的情况,所以制作时一要注意记明来源,二要注意填写详细,以保证本文书内容的可查性和客观性,使立案决定有具体的事实依据。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治安案件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3篇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治安案件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3篇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治安案件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3篇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治安案件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1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治安案件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治安案件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从业人员,在我们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治安案件的立案和不立案的情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本篇文章将从立案和不立案的定义、原则、程序、时限等多个方面来详细解析。

一、立案和不立案的定义立案是指将发生的案件记录下来,并按规定程序审理的过程。

具体而言,立案需要先判断是否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已知、证据足够、案件性质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等条件。

不立案则是指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依照规程审查和核实之后,不予立案登记的过程。

二、立案和不立案的原则立案和不立案都遵循一系列原则,从而能够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审判。

1. 独立性原则指公安机关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独立公正、不受干扰,能够依法行使执法职权。

因此,在立案和不立案过程中,不能受到任何人的干扰或压力,要以客观的态度去处理每一个案件。

2. 依法原则依法原则是指在立案和不立案的过程中,必须依据刑法、刑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违法操作。

即使是对于明显罪犯情况,也不能随意立案,必须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3. 尊重事实原则在立案和不立案的处理过程中,要尊重基本事实,不得出于主观偏见或任何其他原因,对案件事实进行歪曲或虚构,保证所有案件质量的真实准确。

4.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不立案过程中,要遵循公正的态度,不能有任何偏见,必须平等、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

5. 保密原则保密原则是指在处理立案和不立案的过程中,应当严格保守涉案信息,避免案件信息泄露。

要注意刑事警察进入民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给民众带来场所和人身伤害。

三、立案和不立案的程序在立案和不立案的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治安案件查处

治安案件查处

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及解决建议
总结词
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常常 导致治安案件查处过程 陷入僵局,解决建议包 括加强法律培训、完善 法律体系、建立案例指 导制度等措施。
详细描述
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 ,常常出现法律适用争 议问题,导致案件处理 陷入僵局。为了解决这 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
1. 加强法律培 训
赔偿
对于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损坏他人财物等, 警察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受害者 的损失。
严重违法案件处理
拘留
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警察可能会采取拘留的措施,将违法者 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和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如贩卖毒品、非法赌博等,警察可能会没收违法所得的财物, 以消除犯罪行为的影响和防止再次发生。
05
案件查处难点与对策
取证难问题及解决建议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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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05
总结词
取证难问题是治安案件查 处过程中的一大难点,解 决建议包括提高取证意识 和技能、完善取证制度、 加强证据保护等措施。
详细描述
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 取证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 问题。由于证据可能受到 破坏、丢失或不齐全等因 素影响,导致案件难以得 到妥善处理
现场勘查
对于一些涉及现场的案件,如盗窃、抢劫等, 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
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物 证、视听资料等。
鉴定与检验
对于一些涉及专门知识的案件,如毒品案件、枪支案件等,需要进行鉴定和 检验,以确认涉案物品的性质和来源等。
登记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

1 / 1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主动投案工作中发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交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或移送(接处警登记)工作记录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移送案件通知书属于公安机关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受案登记表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口头传唤,必须在笔录中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2 / 11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询问被传唤人受理办案民警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到所在单位或住处也可通知其到公安机关传唤调查收集证据询问被侵害人、证人在公安机关之外询问应出示工作证件了解其身份以及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被询问人不满16周岁的,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也可自行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勘验、检查、鉴定检测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与扣押证据拍摄照片(录像);制扣押物品、应当出示15日内作出3 / 11当场检查作笔录;文件工作证件处理决定被检查查人、见证制作笔录、拍摄照片人签字应当由女性勘验(录像);鉴定人写出检查女性身体工作人员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并签字;将结论告知双方当事人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公民住宅进行检查应当出示检查证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予处罚的情形4 / 11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情节特别轻微减轻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处罚5 / 11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无违法事实超过追溯时效违法者死亡亡或不予处罚的情形有较严重后果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终止调查其6 / 11他情形情形终止案件调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当一个治安事件发生后,警察接到报案受理登记后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案件的性质作出处罚决定,如果需要对案件当事人做出挽留处罚,也由公安机关送至挽留所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治安事件并不鲜见。

治安事件是由警察进行处理,并对违反治安的行为进行查处。

我们知道,无法是哪个机构办案都有一个相对成熟固定的流程,那么,▲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派出所的案件登记

派出所的案件登记

派出所的案件登记案件登记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步,对于保障社会治安和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派出所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承担着案件登记的重要职责。

本文将从案件登记的流程、登记要点以及案件登记的重要性这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流程:案件登记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当事人来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应按照报案人的陈述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由、时间、地点等。

2.事实核实:民警通过询问当事人、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案发经过进行核实,获取更多的案件细节。

3.犯罪认定:根据事实调查和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判断案件涉及的犯罪类型,并做出相应的认定。

4.立案登记:民警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填写《立案登记表》,记载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信息等。

5.案件编号:派出所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为每个案件分配唯一的案件编号,方便后续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6.送交上级机关:对于一些严重的案件,派出所将及时将案件调卷送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登记要点:在案件登记过程中,民警应注意以下要点:1.准确记录:民警在接受报案时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并准确记录案件相关信息,确保登记的信息准确无误。

2.完整详细:在立案登记表中,民警应该尽可能提供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案情判断、涉案人员信息、现场勘查等,为后续办案提供充分的依据。

3.保密性:民警应谨慎对待当事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案件材料,确保案件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案件登记的重要性:案件登记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起点,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保留证据:案件登记将案件的基本信息记录下来,有助于保留相关证据,为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审判提供重要依据。

2.统计分析:案件登记的信息可以用于犯罪行为的统计分析,为公安机关制定打击犯罪的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

3.信息共享:案件登记信息可以与其他公安机关进行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和协同作战的能力。

4.司法公正:案件登记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能够保证案件的平等、公正、透明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治安案件的受理名词解释

治安案件的受理名词解释

治安案件的受理名词解释治安案件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和谐稳定、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

治安案件涵盖了各种违法行为,例如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等。

对于治安案件的受理名词解释,我们可以从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身份、受理机关、立案条件、办案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案件受理中的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身份。

嫌疑人是指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被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

在受理治安案件时,办案机关会根据调查收集到的证据来确定嫌疑人的身份。

受害人则是指在案件中遭受了直接或间接损害的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组织机构。

受害人在治安案件的受理过程中通常被视为案件的核心和重点保护对象。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案件的受理机关。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受理和办理。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执法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对各类治安案件负有主要的受理和处理职责。

公安机关在受理治安案件时,会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的不同,将案件分配给不同的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处理。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案件的立案条件。

治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指办案机关受理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

一般来说,对于治安案件的立案,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

也就是说,在案件发生后,如果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可以找到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办案机关就可以依法立案受理,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和法律程序。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主要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环节。

侦查环节是指办案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包括勘验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等。

审查起诉环节是指办案机关根据侦查结果,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提起公诉进行审查。

审判环节则是指法院对经过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最后一环节是执行,指刑罚生效后的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治安案件的受理名词解释涵盖了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身份、受理机关、立案条件和办案程序等方面。

治安案件办案流程

治安案件办案流程

治安案件办案流程一、受理。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二)询问(三)检查(四)扣押(五)鉴定。

三、决定;四、执行。

近几年,治安案件层出不穷,所以治安案件办案的流程也越来越规范,随着办案的流程越来越完整和有效。

治安案件处理起来就容易多了。

所以说,治安案件的办案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治安案件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一、治安案件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呢1、当事报警;2、警察出警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3、询问案情;4、可以调解的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愿意的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处罚则结案;5、调解不成,或者拒绝调解,或者不宜调解处理的,由民警作笔录;6、收集证据,有伤的验伤;7、材料准备齐全后,有处罚权的,直接作出处罚,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有处罚权的,向上级报批;8、报批送达处罚决定书,最后执行。

如拘留的送拘留所关押。

▲二、治安案件如何处理1、公安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行阻扰。

询问或者调查应当制作笔录。

2、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听证、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4、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5、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一、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

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

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

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6)处罚。

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

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

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执行。

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治安案件的调查流程审批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它不仅要求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还需要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的各个环节。

一、案件受理当治安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受理。

这通常是通过群众报案、举报、巡逻发现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等途径获取案件线索。

在受理案件时,接警人员要详细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案件经过等。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并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系统。

二、案件调查1、调查准备在正式开展调查之前,办案人员需要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方向和重点。

同时,要准备好必要的调查工具和文书,如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证据提取清单等。

2、现场勘查对于有现场的案件,办案人员要及时进行现场勘查。

勘查的内容包括现场的环境、物品的摆放、痕迹的分布等。

通过现场勘查,获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依据。

3、调查访问办案人员要对案件当事人、证人等进行调查访问。

在询问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如实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

询问结束后,要让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并签字确认。

4、证据收集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

办案人员要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三、案件审批1、内部审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需要将调查进展情况和相关证据及时向上级汇报。

对于一些重要的调查措施,如传唤、拘留等,需要经过内部审批程序,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2、法制审核案件调查结束后,要将案件材料移送法制部门进行审核。

法制部门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要退回补充调查。

四、案件处理1、作出决定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和法制审核意见,公安机关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等。

治安案件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流程审批一、立案阶段治安案件流程审批的第一步是立案阶段。

当发生一起涉及治安问题的案件时,相关部门或个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详细的案情描述以及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将根据报案内容和证据的可信度来判断是否受理案件并立案。

在立案阶段,公安机关会对报案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

他们将采访相关当事人,搜集现场物证,调取监控录像等。

这些步骤旨在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并为后续的审理做准备。

二、检察阶段在治安案件的审批流程中,检察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公安机关在初步核实案件后,将相关材料和证据移交给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查看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

检察机关可能会要求补充证据或进行进一步调查。

他们将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评估和判断。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将决定是否批准立案。

三、审理阶段一旦案件立案获得批准,接下来进入审理阶段。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负责受理和审理案件。

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同时调查取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和证据,并根据法律法规做出判决。

在审理阶段,法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权威判断。

他们将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并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院将确保案件的平等、公正和透明,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阶段在判决下达后,进入执行阶段。

公安机关将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决定。

他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公安机关可能会抓捕犯罪嫌疑人,拘留被告人,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保护社会治安。

执行阶段是治安案件审批流程的最后一步。

公安机关会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一旦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治安案件的审批流程就会圆满完成。

总结:治安案件流程审批是一个繁琐但必要的程序。

通过立案、检察、审理和执行四个阶段的有序进行,可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治安案件受理法律条款(3篇)

治安案件受理法律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适用于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和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受理治安案件时,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受理范围第五条公安机关受理下列治安案件:(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打架斗殴;2.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3. 非法携带、私藏枪支、弹药;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使用危险物品;5.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6.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7.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8.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营场所或者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经营场所;9.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营场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10.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受理的其他案件。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不属于治安案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受理程序第七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应当立即登记,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对属于治安案件的,应当立即进行登记,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二)对不属于治安案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三)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下列事项:(一)案件的基本情况;(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调查取证的方式和期限;(四)处理决定及不服处理的申诉途径。

第九条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对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公开调查、公开审理。

第十条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治安案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案件恶化、扩大。

治安案件查处——受案登记表制作模板

治安案件查处——受案登记表制作模板
• 一、认真接待填写受案登记表 • 二、初步审查报案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 (1)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 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告知其到有管辖权 的机关投案或报案 • (2)不在管辖范围内,受理后24小时内移 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 三、受理审批 • 四、及时指派专人负责案件的查处
受理来源及处置图
单位、个人报案 控告、举报 违法嫌疑人 主动投案 群众扭送 公安机关 工作中发现 行政主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移送
受案登记 初步调查
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 受理
初步调查
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 移送
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
Hale Waihona Puke 海口市公安局受案登记表
(接报单位印章) 编号:1304XX 案由 周某盗窃他人财物 案件来源 扭送 报案时间 2013年4月18日 10点 报案方式 口头报案 报 案 人
组员:
治安案件查处——受案登记
治安案件受理来源 • 一、报案 • 二、控告 • 三、举报 • 四、扭送或违法嫌疑人投案 • 五、移送 • 六、发现
治安案件受理的条件 • 一、有违反治安行为法律事实 发生 • 二、依法应当承担违反治安管 理的法律责任 • 三、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治安案件受理的程序


李琦 无
性别

出生日期 1383838438
1991年3月20日
现住址 工作单位
XXXXXX 联系电话
接报 人
付XX、周XX
接报单 位
XXX派出所
简要案情:在2013年04月10日10点05分左右,周XX(男,1989年5月1日出生,XXX人, 现住XXX)在琼山区六合市场因看见XX的自行车(价值500元)十分崭新,便起贼心, 便利用开锁工具(钳子)开锁,后被李琦发现,在群众的帮助下,将周 XX扭送至XX派 出所。有XX、在场群众的证人证言。 受案意见 经初查:周XX涉嫌盗窃他人财物,应追究治安责任,需进一 步调查处理。 承办人: 付XX、周XX 2013年4 月 18 日 同意受理,由付XX、周XX负责查处。 办案部门负责人:林XX 2013 年4月 18日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辖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臵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三、立案对受案材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应当迅速整理,然后填写《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立案。

四、传唤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时,要向被传唤人表明身份,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须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五、询问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八、处罚案件需要治安处罚的,按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九、执行1、受拘留处罚的人对拘留没有异议的应立即执行。

2、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场交付罚款,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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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登记
来源:律师天下作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追究、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不能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

这里的“应当”是对公安机关的义务性规定,即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而不是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

这里应当明确的是,受理并进行登记是一项法定程序。

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投案、以及移送案件的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受理并进行登记,不能以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否已查明作为受理的条件。

所谓“不破不立”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应当看到,公安机关如实地记载案件的来源、情况及处理结果,对于反映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量,都是有益的。

即使存在报错案、报假案的情况,如实记载对于以后的调查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无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进行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公安机关都应当认真对待。

接受口头的报案、控告、举报,公安机关应当注意尽量问清违法的时间、地点、方法、后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特征等有关情节;做好笔录,并经报案人、控告人或举报人确认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或举报人签名、盖章。

接受书面的报案、控告或举报,无论是面交,还是邮寄的,公安机关也都应当予以登记。

这样规定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也有利于及时查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公安部颁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等一些规定。

这些文件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报案、控告、举报、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规定提出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申诉都应当接受,不得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不准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人;不准对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

各级公安机关对所管辖的当面控告,均应指派专人接谈,制作笔录,经控告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书面或者电话控告的,也应指派专人听取控告人当面陈述,做好记录,并对受理的控告逐一填写《受理控告登记表》,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控告,应在三日内将控告材料转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并通知控告人,或者当面告知控告人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出。

同时还规定,公安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报案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的,应当接受,并登记备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

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同时也保障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

【相关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报案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的,应当接受,并登记备查。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报案人或者违法嫌疑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第四十一条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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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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