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病人的疾病过程、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是医疗安全和病人权益的保障。
为了确保病历的质量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病历书写规范1. 要求清晰可读: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工整、清晰的书写方式。
字迹潦草、模糊不清的病历会给医生之间的交流和病情判断造成困扰。
2. 使用规定格式:病历书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常用的格式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和预后等。
医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
3. 详细描述病情: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尽量详细地描述病情,包括症状的程度、起始时间、诱因等。
这些详细信息对于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4.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按照时间顺序书写,清楚标注每个检查或治疗的时间。
这有助于医生和其他医护人员了解病情的发展过程。
5. 使用标准化词汇: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标准化词汇。
通俗易懂的描述方式可以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理解性,避免因专业术语造成的理解错误。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使用权限:医院应该建立病历使用权限制度,明确哪些医务人员可以查看和修改病历。
不同权限的人员应该被授予不同的权限等级,以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病历书写审核:医院应该建立病历书写审核制度,由专门负责病历审核的人员对病历的书写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可以提高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病历存储管理:医院应该建立病历存储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存储期限和存储方式。
病历应该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并及时进行备份。
4. 病历查询和归档:医院应该建立病历查询和归档制度,方便医务人员及时查阅病历。
归档时要按照病案号、病人姓名等关键信息进行分类,确保病历的快速和准确检索。
5. 病历追溯和纠错:医院应该建立病历追溯和纠错制度,及时对病历中的错误进行纠正和修改。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文书,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参考。
为了保证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订了本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基本要素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和医嘱等内容,并根据需要附加其他必要信息。
2. 病历书写的格式(1)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以保证病历的清晰可读性;(2)遵守书写顺序:第一部分为患者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病历主要内容,最后为医生签名和日期;(3)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彩色笔。
3. 病历书写的语言(1)书写简洁明了,控制篇幅,避免冗长和重复;(2)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俚语、行话或难懂的缩写;(3)语言准确,不得含糊其词或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4. 病历书写的规范性(1)确保病历的准确性,书写时不能随意臆断或夸大病情;(2)确保病历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3)确保病历的可读性,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出现涂改或模糊不清的地方;(4)确保病历的保密性,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 病历书写的签名与日期(1)每一份病历必须由医生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和时间;(2)医生签名必须真实可辨,不得代签;(3)签名必须与医生的执业证书上的签字一致。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质控(1)由医疗机构设置病历质控科,负责监督和审核病历的书写质量;(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建立病历奖惩机制,对书写规范、准确无误的病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批评和考核。
2. 病历审查(1)每份病历必须在出院前经过医生审查,确保病历内容准确无误;(2)审查过程中要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3. 病历归档(1)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室,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每份病历必须按时间顺序归档,并在外部标明归档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三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的书写要规范、清晰、准确。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和不明确的词汇,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传递。
2.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一部分的内容要完整、详细,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 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
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避免涂改和乱涂乱画。
4. 病历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具备可读性,字体大小适中,行间距和字间距要合理,不得出现模糊、重叠或缺失的情况。
5. 病历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使用汉字或罗马数字。
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书写,不得使用斜杠、横杠或其他符号代替。
6. 病历中的签名要真实可靠,应标明医生的姓名、职称和签名日期。
签名要清晰可辨,以免发生签名不一致或无法辨认的情况。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化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可靠、易于检索。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分类和存档,方便医生和其他医疗人员的查阅。
2. 病历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3. 病历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查阅、使用或泄露病历信息,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的安全性。
4. 病历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未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18岁后的30年。
5. 病历的销毁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确保病历的彻底销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和被他人恶意利用。
总结: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规范的病历书写能够提高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有助于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而科学的病历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为医疗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患者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5、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
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6、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7、患者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8、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患者可2—3日写一次),重危患者和病情骤然恶化的患者应随时记录。
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
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10、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1、凡移交患者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
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
12、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和医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病历的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 基本信息病历的开头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医生的诊疗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在填写时要确保正确无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自述的疾病症状和主要问题,医生应具体记录患者的主诉内容,注意客观描述,避免主观臆断。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目前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经过等详细信息。
医生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体格检查结果等,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既往史,并将其详细记录下来,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
5. 辅助检查医生在进行各种辅助检查时,应将检查项目、结果和相关建议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这对于患者的进一步治疗和诊断有着重要影响。
6. 诊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的诊断,并将诊断结果清晰明了地记录在病历中。
诊断的准确性对于患者的治疗计划和预后有着重要影响。
7. 治疗方案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将治疗方案具体细致地记录在病历中,以便于患者和其他医生的查阅。
8. 医嘱医生对于患者的药物治疗、护理要求等应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并将医嘱内容写清楚,以免产生误解或者遗漏。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登记医院应建立病历登记制度,负责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和住院号,并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病历归档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并根据患者的住院号和时间等标识,将病历整理归类。
归档后的病历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3. 病历查阅医院应制定明确的病历查阅制度,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4. 病历修订医生在发现病历有错误或者遗漏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签上姓名、日期和修改原因,确保修订的准确性和责任追溯。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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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
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 .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
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3、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体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4、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
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患者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4)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史和体检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5)住院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
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5、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缩影。
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管床医师书写。
一般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完成。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便于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6、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患者,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再次入院病历。
(2)因新发疾病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3)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4)患者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5)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7、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患者观察病
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Ⅱ级护理的一般患者每2天记录一天,Ⅲ级护理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
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写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
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管床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
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管床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