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12月北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高效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控制目标的实现,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程序(试行)》的有关要求,明确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依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统一增加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陆上风电场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850KW及以上、装机容量为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其他规模和离网型风电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变电站》(Q/GDW 166.2-2007)第四章设计依据及要求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陆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
陆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1. 介绍陆上风电工程是一种利用风能发电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已经成为全球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陆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规定。
2. 环境评估初步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环境评估,以确定风电场的可行性和潜在影响。
评估包括风能资源评估、地形地貌分析、环境敏感性评估、生态系统影响评估等。
基于评估结果,确定风电场布局和风机数量。
3. 基础设施设计初步设计中的基础设施设计是确保风电工程可靠运行的关键步骤。
这包括确定风机基础的类型、风机间距和布局、与电网连接的变电站位置选址以及道路和输电线路的规划。
4. 风机选择根据环境评估和基础设施设计的结果,选择合适的风机型号。
考虑因素包括风速特性、风机容量、轮毂高度、切入和切出风速等。
还需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5. 电力系统设计初步设计必须确保风电工程与电网的稳定运行和协调运行。
电力系统设计包括电力输配规划、变频和变电站配置、输电线路选型、电网稳定性和电能质量分析。
6. 施工计划在初步设计阶段,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施工计划应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时间安排、人力资源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以及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
7. 经济性评估初步设计还需要进行经济性评估,包括投资成本、运维成本、发电收益和投资回收期等。
评估结果将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8. 环境影响评价陆上风电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噪声、光影、景观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9. 安全评估初步设计还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风电工程的安全运行。
评估内容包括火灾、风灾、电气事故等风险的分析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10. 建设准备初步设计完成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建设准备计划,包括资源采购、工程合同签订、人力资源准备、工程许可审批等。
这些准备工作将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集团风电初步设计有关规定及初步设计审查等有关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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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设技术审查要求 (二)审查要点
11、 工程地质完成情况,特别对地质复杂的厂址,如喀斯 特地貌、沼泽、滩涂厂址。 12、临时道路和检修道路,按风电场占地情况分析,道路 占风电场用地70%~80%,优化道路设计是减少用地的主 要措施。 13、风电场的安全性:厂址不受洪水淹没、不受山洪冲 击; 消防满足规范要求;风机的生存风速小于风场的最大风速。
集电线路,据了解华能的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基本都采用 架空线路,而我们的风电场有相当多的工程采用电缆。一般 5万容量的风电场,电缆线路比架空线路造价高1000万元左 右.某些项目不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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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问题
(五)电容电流计算及主变压器容量
• 大部分工程不计算电容电流,中性点接地随意提出接地 方式,存在很大事故隐患。 • 某工程主变压器容量4.95万风电场选择6万KVA,要求降 低到5万KVA时,往往以电网公司要求为当箭牌,不予修 改,增加了工程造价。
四、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 • • • • • •
5系统通信部分 6采暖通风部分 7水工部分 8消防部分 9 集电线路 10土建部分 11电缆及防火汇总表
五、初设技术审查要求 (一)审查技术准备
承担风电场设计的设计单位是工程总体设计院,负责对外 部协作项目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负责总说明汇总、概算汇 总及风电场总平面布置等相关内容,对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 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有责任。 送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及图纸、专题报告及 计算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等部分内容。设计文件 内容应完整、齐全,勘测报告及外委项目的全部文件也应一 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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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设技术审查要求 (二)审查组织
华电集团公司委托集团技经中心、华电工程设计院组织集团 风电项目评审工作。审查会议由技经中心组织,华电工程设 计院负责技术部分审查,技经中心负责技经部分,参加会议 的单位有: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领导、项目所属 集团二级公司和区域分公司、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等。会议 形成会议纪要(或审查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按规定发送。
风电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
风电工程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试行〕一、估算、概算编制局部可研估算的编制应符合水规院相关编制规定要求。
原则上可研和初设由同一设计单位进展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可研和初设编制连续性的把握,强化根底资料收集工作。
在不发生重大方案变更的状况下〔如风机选型、场址变化等〕,初设概算总投资不应突破可研估算总投资,确需微调的,变化值不应超过可研估算总投资的 2%。
1、风机设备购置费〔包括运输和保险〕:已签订风机合同的工程,按设备合同价计列;未签订风机合同的工程,2 年质保期的国产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6500 元/KW 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合资厂家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 7500 元/KW 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塔筒内的通讯电缆、光缆暂依据 100 元/KW 计列入设备购置费;对于特别风机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2、风机和塔筒安装费:轮毂高度在 70m 以下的依据 25万/台计列安装费;3、塔筒购置费:常温型暂依据每吨 1.68 万元计列;低温型暂依据每吨 1.74 万元计列;根底预埋件为根底环的,塔筒重量的计算应包含根底环局部;根底预埋件为地脚螺栓的,地脚螺栓的价格暂依据 8 万元/套计列;塔筒连接螺栓暂依据 4 万元/套计列;4、建设用地费:包括永久征地费〔升压站、进场道路、风机及箱变根底、集电线路根底、场内永久检修道路等〕、临时征地费〔材料堆场、临时吊装平台、临时施工道路等〕、补偿费〔青苗补偿、虾池补偿等〕。
原则上永久征地依据不低于60 元/m2考虑,或依据所在地的征地标准计列。
沿海占用虾池的工程,原则上吊装平台和满足大型设备通过的检修道路应计入永久征地,有特别状况的除外。
5、工程前期费:可研估算依据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9%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假设工程已经审核过前期费用的则依据实际发生数计列,假设未核定的依据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的 0.5%计列;6、建设期治理费:可研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均依据建安工程费的 3.5%+设备购置费的 0.55%之和计列;7、工程监理费:可研估算阶段依据建安工程费的1.2%+设备购置费之和的 0.1%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已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监理合同额计列;8、工程询问评审费:可研估算阶段依据建安工程费的0.8%+设备购置费的 0.2%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 1%计列;9、工程验收费:可研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均依据建安工程的 0.8%计列;10、工程保险费〔吊装险〕:可研估算依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费的0.4%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依据风机设备购置费+塔筒购置费+风机根底建安费之和的 0.08%计列;11、生产预备费:可研和初步设计均依据以下指标计算11.1生产人员培训和提前进场费:建工程依据建安工程的0.8%计列,扩建工程依据建安工程的0.6%计列;11.2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建工程依据建安工程的0.5%计列,扩建工程依据建安工程的 0.4%计列;11.3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建工程依据设备购置费的0.1%计列,扩建工程依据设备购置费的 0.1%计列;11.4备品备件购置费:建工程依据设备购置费的 0.5% 计列,扩建工程依据设备购置费的 0.3%计列;11.5联合试运转费:依据安装工程的 0.4%计列;12、勘察设计费: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格书编制费等。
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勘测点布置应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地基处理方案和基础型式的设计输入资料要求,原则上每个机位均应进行勘测工作,对地质条件相同的区域可适当减少勘测工作,进行区域代表性勘测。
区域代表性勘测是将风电场按地形、地质条件不同的区域划分成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勘测,同一区域代表性勘测点不少于3个。
3.
地形图测量,平原地区按1:2000,升压站区域按1:1000,复杂地形如山区风电场按1:1000测量。
第二条 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统一增加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陆上风电场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4.1.5
应说明生活、消防用水水源,如采用井水,说明打井的位置及出水量,同时说明是否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
4.2
4.2.1
应主要论述区域的公路、水路、铁路、飞机等区域的交通状况;
4.2.2
应说明风电场大件设备种类、大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建议大件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采取的必要排出障碍措施(当风电机组≥2000KW时,有的地区,有可能运输要采取临时排障措施,建议作大件运输专题报告);
附件一: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附件二: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
附件三: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附件四:概算书
附件2:
5第一卷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1
1.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审查会议纪要)
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的批准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集团风电初步设计有关规定及初步设计审查等有关工作
五、初设技术审查要求
(二)审查要点
1、取得支持性文件(如核准文件或省级发改委的路条、 电网公司同意并网的文件和接入系统批准的文件、项目 获得集团立项的文件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 标准;华电集团有关工程管理规定以及风电管理规定;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初步设计 文件内容深度应满足华电集团《 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 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 8消防 • 9 风电场内集电系统 • 10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 11水土保持 • 12 施工组织设计 • 13节能减排的技术应用 • 14 人员定额 • 15 信息管理系统(PMIS) • 16 附件 • 17附图 • 18 专题报告
三、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
升压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 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第2部分变电站》执行,具体 按以下9个方面阐述: • 1总的部分 • 2 电力系统 • 3 升压站部分 • 4 站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 5土建部分 • 6采暖及通风部分 • 7水工部分 • 8消防部分 • 9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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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二)设计依据
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电网公司同意并网(接入系统报告批准的文件)是初 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初步设计阶段的设 计基础资料若与可研阶段有变化,导致建设条件以及相应投 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报华电集 团规划发展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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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设技术审查要求
(二)审查要点
2、 风电场的总体规划 风电场总体规划容量,地块构成、升压站规划、分期 建设的划分,厂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乡镇体系规划以 及邻近工业企业和村庄的关系; 3、接入系统 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对端变电所的情况,出线回路 数量及出线截面等;
风电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试行)
风电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试行)一、估算、概算编制部分可研估算的编制应符合水规院相关编制规定要求。
原则上可研和初设由同一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可研和初设编制连续性的控制,强化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在不发生重大方案变更的情况下(如风机选型、场址变化等),初设概算总投资不应突破可研估算总投资,确需微调的,变化值不应超过可研估算总投资的2%。
1、风机设备购置费(包括运输和保险):已签订风机合同的项目,按设备合同价计列;未签订风机合同的项目,2年质保期的国产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6500元/KW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合资厂家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7500元/KW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塔筒内的通讯电缆、光缆暂按照100元/KW计列入设备购置费;对于特殊风机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2、风机和塔筒安装费:轮毂高度在70m以下的按照25万/台计列安装费;3、塔筒购置费:常温型暂按照每吨1.68万元计列;低温型暂按照每吨1.74万元计列;基础预埋件为基础环的,塔筒重量的计算应包含基础环部分;基础预埋件为地脚螺栓的,地脚螺栓的价格暂按照8万元/套计列;塔筒连接螺栓暂按照4万元/套计列;4、建设用地费:包括永久征地费(升压站、进场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场内永久检修道路等)、临时征地费(材料堆场、临时吊装平台、临时施工道路等)、补偿费(青苗补偿、虾池补偿等)。
原则上永久征地按照不低于60元/m2考虑,或根据所在地的征地标准计列。
沿海占用虾池的项目,原则上吊装平台和满足大型设备通过的检修道路应计入永久征地,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5、工程前期费:可研估算按照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9%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如果项目已经审核过前期费用的则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列,如果未核定的按照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5%计列;6、建设期管理费:可研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均按照建安工程费的3.5%+设备购置费的0.55%之和计列;7、工程监理费:可研估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2%+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1%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已签订监理合同的按照监理合同额计列;8、项目咨询评审费:可研估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0.8%+设备购置费的0.2%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计列;9、工程验收费:可研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均按照建安工程的0.8%计列;10、工程保险费(吊装险):可研估算按照建安工程+设备购置费的0.4%计列,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风机设备购置费+塔筒购置费+风机基础建安费之和的0.08%计列;11、生产准备费:可研和初步设计均按照以下指标计算11.1 生产人员培训和提前进场费:新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8%计列,扩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6%计列;11.2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5%计列,扩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4%计列;11.3 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1%计列,扩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1%计列;11.4 备品备件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5%计列,扩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3%计列;11.5 联合试运转费:按照安装工程的0.4%计列;12、勘察设计费: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格书编制费等。
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附件6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版)(光伏项目参照执行)总则为规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标准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大管控目标的实现,明确重工海为()新能源(以下简称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容深度,依据国家、行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一、适用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管理的风电场项目。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陆上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
3、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
二、规性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DL/T5383-2007)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GB50059-1992);(DL/T 5218-2005);《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GB50061-2010);《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GB50545-2010);《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变电站》(Q/GDW 166.2-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GB50217-200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GB50229-2006);《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 ;《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厂矿道路设计规》(GBJ22-87);电监会《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办安全〔2011〕26号);电监会《关于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中机组低电压脱网情况和无功补偿装置动作情况的通报》(办安全〔2011〕4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应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号);三、设计依据及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落实集团公司有关风电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风电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试行)
风电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及经济评价指标编制规定(试行)一、估算、概算编制部分可研估算的编制应符合水规院相关编制规定要求。
原则上可研和初设由同一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可研和初设编制连续性的控制,强化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在不发生重大方案变更的情况下(如风机选型、场址变化等),初设概算总投资不应突破可研估算总投资,确需微调的,变化值不应超过可研估算总投资的2%。
1、风机设备购置费(包括运输和保险):已签订风机合同的项目,按设备合同价计列;未签订风机合同的项目,2年质保期的国产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6500元/KW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合资厂家兆瓦级以上风机暂按车板交货价7500元/KW计列(包含塔筒内的动力电缆或导电轨,不包含通讯电缆和光缆);塔筒内的通讯电缆、光缆暂按照100元/KW计列入设备购置费;对于特殊风机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2、风机和塔筒安装费:轮毂高度在70m以下的按照25万/台计列安装费;3、塔筒购置费:常温型暂按照每吨1.68万元计列;低温型暂按照每吨1.74万元计列;基础预埋件为基础环的,塔筒重量的计算应包含基础环部分;基础预埋件为地脚螺栓的,地脚螺栓的价格暂按照8万元/套计列;塔筒连接螺栓暂按照4万元/套计列;4、建设用地费:包括永久征地费(升压站、进场道路、风机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场内永久检修道路等)、临时征地费(材料堆场、临时吊装平台、临时施工道路等)、补偿费(青苗补偿、虾池补偿等)。
原则上永久征地按照不低于60元/m2考虑,或根据所在地的征地标准计列。
沿海占用虾池的项目,原则上吊装平台和满足大型设备通过的检修道路应计入永久征地,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5、工程前期费:可研估算按照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9%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如果项目已经审核过前期费用的则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列,如果未核定的按照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5%计列;6、建设期管理费:可研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均按照建安工程费的3.5%+设备购置费的0.55%之和计列;7、工程监理费:可研估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2%+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1%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已签订监理合同的按照监理合同额计列;8、项目咨询评审费:可研估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0.8%+设备购置费的0.2%计列,初步设计概算阶段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计列;9、工程验收费:可研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均按照建安工程的0.8%计列;10、工程保险费(吊装险):可研估算按照建安工程+设备购置费的0.4%计列,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风机设备购置费+塔筒购置费+风机基础建安费之和的0.08%计列;11、生产准备费:可研和初步设计均按照以下指标计算11.1 生产人员培训和提前进场费:新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8%计列,扩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6%计列;11.2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5%计列,扩建工程按照建安工程的0.4%计列;11.3 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1%计列,扩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1%计列;11.4 备品备件购置费:新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5%计列,扩建工程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3%计列;11.5 联合试运转费:按照安装工程的0.4%计列;12、勘察设计费: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格书编制费等。
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附件6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版〕〔光伏项目参照执行〕总那么为规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标准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平安、进度和投资四大管控目标的实现,明确重工海为〔〕新能源〔以下简称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立标准,统一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那么及容深度,依据国家、行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一、适用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管理的风电场项目。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陆上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
3、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
二、规性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DL/T5383-2007)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GB50059-1992〕;〔DL/T 5218-2005〕;《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GB50061-2010〕;《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GB50545-2010〕;《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第2局部:变电站》〔Q/GDW 166.2-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GB50217-200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GB50229-2006〕;《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 ;《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风电机组地基根底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厂矿道路设计规》〔GBJ22-87〕;电监会《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平安监视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办平安〔2011〕26号〕;电监会《关于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中机组低电压脱网情况和无功补偿装置动作情况的通报》〔办平安〔2011〕4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应发风电开发建立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号〕;三、设计依据及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落实集团公司有关风电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平安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风电场规划规范
风电场规划规范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5年月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风电事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风能资源,确保风电场建设的有序开展,特制定《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对编制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应遵循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应满足的工作深度和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第二条风电场工程规划应贯彻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综合平衡、讲求效益、合理开发、保护资源的原则,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电力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并与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相协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单位的风电场工程规划,非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单位的地区风电场工程规划或其它风电场项目发展规划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编制依据和任务第四条风电场工程规划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符合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确定规划目标、规划范围、规划水平年和实施年份。
第六条规划阶段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任务1对规划风电场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取得可靠的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归纳,作为规划的依据。
1) 收集规划风电场及周围比例尺不小于1:50000的地形图,地形图范围应在风电场范围基础上向四周延伸10km;2) 收集规划风电场附近长期测站气象资料、灾害情况、长期测站基本情况(位置、高程、周围地形地貌及建筑物现状和变迁,资料记录,仪器,测风仪位置变化的时间和位置)以及近30年历年各月平均风速;3) 收集已有的风能资源普查及风电场选址成果。
如有条件,应收集规划风电场场址处或附近已有连续一年的现场实测数据和已有的风能资源评估资料;4) 收集规划风电场场址区工程地质资料;5) 收集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资料;6) 收集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电网地理接线图,电力系统概况及发展规划等;7) 收集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分布、自然环境保护、军事用地、文物保护等敏感区的资料;8) 收集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料。
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附件6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版)(光伏项目参照执行)总则为规范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大管控目标的实现,明确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深度,依据国家、行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管理的风电场项目。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陆上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
3、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
二、规范性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2010);《110kV 〜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 部分:变电站》 (Q/GDW 166.2-2007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 号) ;《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 》( FD003-200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 GBJ22-87) ;电监会《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 (办安全〔2011〕26 号) ;电监会《关于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中机组低电压脱网情况和无功补偿装置动作情况的通报》(办安全〔2011 〕48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应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 号);三、设计依据及要求1 、初步设计文件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落实集团公司有关风电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一、前言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清洁能源这一概念已经逐渐被大家所熟知。
而陆上风电作为其中的一种,以其占地面积小、不会产生污染、成本低等优势,在近年来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但是陆上风电场工程的设计并不简单,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费用标准进行概算编制。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二、概算编制规定1. 概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风电机组的发电容量、所在地的平均风速、工程的建设条件、区域的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风电场的特点,如规模、布局等。
2. 设计方案的编制应该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从工程的整体效益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力求将成本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3. 概算编制应该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类,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概算,以便更好地掌握工程的成本情况。
4. 概算编制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设计单位对概算内容负责,对概算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 概算编制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应遵循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定。
三、费用标准1. 基础设施费用:指风电场所需要设置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费用。
此部分的费用范围在8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取决于场址条件、建设难度、地形地貌等因素。
2. 风电机组费用:指风电机组本身的购置费用,包括轮毂、叶片、塔架、变速器、发电机等。
此部分费用范围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而具体成本则随风电机组的发电容量而有所不同。
3. 施工费用: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安装等施工费用。
此部分费用范围在600万元至120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则取决于施工难度、材料、工期等多种因素。
4. 设备采购费用:指所有安装在风电场内非风电机组设备的采购费用,如监测设备、防雷设备、消防设备等。
此部分费用范围在8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
5. 其他费用:包括场站、办公设备的采购、监理费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费用。
此部分费用范围在500万元至800万元之间。
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12月北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高效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控制目标的实现,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程序(试行)》的有关要求,明确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依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统一增加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陆上风电场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850KW及以上、装机容量为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其他规模和离网型风电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变电站》(Q/GDW 166.2-2007)第四章设计依据及要求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风电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风电工程设计规范要求风电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对于实现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风电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有必要遵循风电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风电工程设计所需满足的规范要求。
一、项目初期规划要求在进行风电工程的设计前,需要进行项目初期规划。
规划阶段的要求包括:1. 建设地点选择:优先选择适宜的场址,需具备较高的风资源和地理条件;2. 场址调查:对场址进行详细的勘测,包括地形、土质、地质条件等;3. 环境影响评估:对风电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动植物、水资源和周边居民等的影响。
二、风机选型与布置要求风机是风电工程的核心设备,选型与布置的合理性对工程性能和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
相关要求包括:1. 风机选型:根据设计要求和场址特点,选择适当的风机型号;2. 风机布置:合理布置风机,确保风机之间的间距符合安全要求,并考虑风机之间的相互遮挡影响。
三、电网连接要求风电工程需要与电网进行连接,以实现电能的输出。
电网连接要求包括:1. 制定连接方案:根据电网类型和风电工程容量,制定适当的连接方案;2. 网络稳定性分析:分析风电工程对电网稳定性的影响,并确保连接方式符合电网稳定性要求;3. 电网调度:风电工程需要参与电网的调度,确保风电输出的稳定性。
四、风机基础设计要求风机基础是支撑风机和保证其稳定运行的重要部分。
相关要求包括:1. 地基稳定性分析: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确保风机基础能够承受风机及其运行时的荷载;2. 基础设计:根据地基分析结果,设计合适的风机基础结构,并确保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安全与保护要求风电工程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与保护要求,以确保工程运行的可靠性和人员的安全。
相关要求包括:1. 保护装置设计:设计合理的保护装置,对风电场进行监测和保护,以应对可能的故障和安全风险;2. 警示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用于警示周边人员注意风电场的安全风险。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风电工程的质量和验收是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
海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
海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海上风电成为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热门选项之一。
为了充分利用海域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海上风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该主题展开论述。
一、工程初步设计内容1. 风能资源评估:在海上风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中,首要任务是对风能资源进行评估。
这包括风速、风向、风能分布等方面的测定与分析,以确定深度规定的最佳布局方案。
2. 海域环境调研:了解海域环境是海上风电工程初步设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海流、波浪、潮汐、地形等,以评估风机基础结构、海缆敷设等工程环境要求。
3. 风机布局设计:根据风能资源评估和海域环境调研的结果,进行风机布局设计。
这包括确定风机的数量、间距、排列方式等,以最大程度地利用海上空间和风能资源。
4. 线路及变电站规划:针对海上风电工程的电力输送问题,需要进行线路及变电站规划。
这涉及到电缆敷设路径、容量计算、变电站布置等内容,以确保电能的高效输送。
5. 基础结构设计:海上风电工程的基础结构设计对风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这包括平台类型选择、钢管桩或浮式基础设计、避雷系统规划等,以确保风机在复杂海域环境中的稳定运行。
6. 维护与运营规划:除了工程建设阶段的设计,初步设计还需要考虑风电厂的维护与运营。
包括船只和设备维护、人员安全、应急救援等内容,以确保风电厂的可靠性与可持续性发展。
二、深度规定海上风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只是一个起步,深度规定则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提高工程可行性和效益。
1. 资源调查与评估:深度规定阶段需进行更为详尽的资源调查与评估,包括海上风能资源的时间序列分析、风能潮汐的长期变化预测等。
通过更准确的数据和模型,提高风电工程的可预测性和经济性。
2. 设备选型与改进: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深度规定需要进一步优化风机和相关设备的选型以及技术改进。
这包括风机型号的选择、叶片材料的改进等,以提高风能的转换效率和工程的可持续性。
风力发电项目划分、文件编码管理规定
风力发电项目划分、文件编码管理规定目录一、内容概括 (2)二、风力发电项目划分管理 (2)1. 项目分类原则 (3)1.1 地理位置分布 (4)1.2 规模大小及容量 (5)1.3 开发阶段与进度 (6)2. 项目划分流程 (7)2.1 初步项目筛选 (8)2.2 项目立项审批 (9)2.3 项目实施与监督 (11)三、文件编码管理规定 (12)1. 文件编码原则 (14)1.1 唯一性 (15)1.2 规范性 (16)1.3 实用性 (17)2. 文件编码结构 (18)2.1 项目代码 (18)2.2 文件类型代码 (19)2.3 顺序码 (20)3. 文件编码流程 (21)3.1 编码申请与审批 (23)3.2 编码使用与监管 (24)3.3 编码变更与更新 (24)四、项目划分与文件编码的关系 (25)1. 关联性分析 (26)2. 数据对接与共享 (27)五、实施细节与操作指南 (28)1. 操作步骤详解 (31)2. 常见问题解决指南 (32)六、附则 (33)一、内容概括本文档旨在规范风力发电项目的划分及文件编码管理,确保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阶段中,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编码与分类统清晰、准确。
通过明确的划分依据和编码规则,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障项目信息的准确传递与归档,为风力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期维护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档首先对风力发电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运营等。
针对每个阶段,详细规定了应编制和使用的文件类型、文件内容、文件格式以及文件编码规则。
还明确了文件管理流程,包括文件的创建、审批、发布、归档等环节,确保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本文档的制定,有助于实现风力发电项目文件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为风力发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风力发电项目划分管理项目划分应充分考虑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风电场新建工程(45MW)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2)
风电场新建工程(45MW)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1. 风电场选址:通过风资源调查和风电场评估,选取适宜的地点建设风电场。
考虑到风速和风向的变化,设计一个地理位置适当的地点。
2. 风机布置:根据选址条件和风电机组的尺寸,确定风机的布置方案。
可以采用直线排列、簇状布置或者其他适当的布局方式。
3. 基础建设:设计风机基础和配套设施,确保风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设计适合当地地质条件的基础建设方案。
4. 输电系统设计:设计风机之间和风电场与电网之间的输电系统。
包括设计电缆或架空线路、变电站等配套设施,确保风电场的电力可以有效注入电网。
5. 运维设施设计:设计风电场的运维设施,包括场内道路、仓库和办公室等。
确保风电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可以进行。
6. 环境影响评估:进行风电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噪音、景观、鸟类等方面的影响评估。
7. 资金预算和经济评估:根据项目规模,估计建设和运营所需的资金,并进行经济评估,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运营成本。
8. 设计方案评审和优化:经过初步设计,进行设计方案的内部和外部评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修改和优化工作。
9. 相关审批和报批:根据当地规划和环保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审批和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符合相关标准。
10. 施工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管理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以上是针对风电场新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具体设计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要求进行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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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风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版)
(光伏项目参照执行)
总则
为规范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大管控目标的实现,明确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深度,依据国家、行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管理的风电场项目。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陆上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
3、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
二、规范性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
款。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 ;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
(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变电站》(Q/GDW 166.2-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
《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
《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电监会《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办安全〔2011〕26号);
电监会《关于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中机组低电压脱网情况和无功补偿装置动作情况的通报》(办安全〔2011〕48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应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号);
三、设计依据及要求
1、初步设计文件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落实集团公司有关风电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电网公司对接入系统报告的批复意见或同意接入系统的函件,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批复文件,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保、水保等文件。
3、设计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初步设计阶段的外部条件和设计基础资料若与可研阶段有变化,导致建设条件以及相应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审批。
4、风电工程的主体设计单位应对协作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负有责任,负责总说明汇总、概算汇总、风电场总体规划和总平面布置等相关内容,对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有责任。
四、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要求
1、满足集团公司对初步设计专项审查的要求;
2、满足主要辅助设备的采购要求;
3、满足公司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
4、满足公司进行施工准备的要求;
5、设计文件具体深度要求,在本规定各章节中分别说明。
应确定风电场风机总体布置方案、集电系统、升压站系统、建(构)筑物、交通道路等设计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提出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概算部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重点论述以下内容:
1)微观选址和发电量计算;
2)工程地质勘察;
3)风电机组和箱变基础方案;
4)升压站电气安装及建筑工程方案;
5)集电线路系统方案;
6)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7)交通道路设计方案;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其他防护功能设施(防洪、防雷、防火)。
6、根据风电场的具体情况,对重要设计方案应进行多方案的优化比选、技术经济比较等专题论证,并编制专题报告,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7、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结合当地的施工特点,适合工程组织施工。
8、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主要经济指标、强制性条文的落实等。
9、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图纸应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和工程量。
10、专题报告技术方案论证应条理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经济比较数据要有概算深度的经济比较表。
11、工程中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应详细说明所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优越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12、初步设计概算应准确反映设计内容,应与技术方案相一致,深度应满足控制投资、计划安排及基本建设贷款的需要。
工程概算的项目应完整,单价和总体造价合理。
13、送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应附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如核准文件、接入系统的批准文件、环保及水保的批复文件和其他政府部门的文件等)及图纸、专题报告及计算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等部分内容。
设计文件内容应完整、齐全,勘测部分(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地形图等)及外委项目的全部文件也应一同上报。
五、初步设计文件组卷
按照公司风电管理要求,结合国内风电设计相关规程、规范和近年来不同区域电网公司对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升压站等相关内容的审查需要,初步设计由四卷构成,主要包括:第一卷风电发电场总的部分
第二卷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部分
第三卷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第四卷概算书
六、本规定由公司技术部组织编及解释,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