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金额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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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金额调整说明
选择「业务」→[月末处理]→[进销存期末结账],这时系统会自动列示一张“库存金额调整”表,该表的主要作用是,当期结账时所有库存金额不为零的货品,如果其库存加权单价高于历史最高价或低于历史最低价(均指进价)时系统会全部自动予以列示,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选择调整或不调整。
在实际业务当中您可能会遇到两类比较特殊的现象,一是库存数量为零而库存金额为非零;二是库存数量为非零而库存金额与其不匹配,出现这两种现象时您就可以使用本功能对存货账面的库存金额进行相应地调整了。
以下简要介绍库存金额调整方法的使用。
1. 缺省调整系数:系统默认为0.5,用户可以输入1~100之间的任意数字;
2. 缺省对应科目:选择处理调整金额的会计科目,如果您打算进行调整则必须选择会计科目,否则系统无法进行处理;每一类存货的对应科目不相同时,也可以单独设置;
3. 自动调整:点击该按钮系统按照默认的系数及下述公式计算调整金额。
调整公式:
调整后成本价=历史最低价+(历史最高价-历史最低价)×调整系数
调整前金额=调整前成本价×数量
调整金额=(调整后成本价-调整前成本价)×库存数量
调整后金额=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
4. 如果用户不选择“自动调整”,则需要手工输入调整后成本价;当数量不为零时,可以在调整金额栏直接输入调整金额,由系统计算出调整后成本价,即调整金额/数量;调整后金额:由系统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也可以在调整后金额栏直接手工输入,这时系统会自动反算调整后成本价,并允许输入负数;
5. 此表在库存存货中,只调整金额,不调整数量。作为期末业务处理行为,表中所调整的货品金额会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对应货品的库存金额,同时系统会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单价(主要是库存数量不为零的货品),并在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库存数量金
额报表中体现出来;
6. 此次金额调整不影响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7. 如果货品期末库存数量为零,账面库存金额不为零,在本期未作调整的,系统将该金额结转到下一会计期间,参加下一会计期间库存货品加权价的计算。
待调整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即自动结账,同时生成库存金额调整的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