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设计规定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1 总则1.1 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1.2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2 设计2.1 概述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
2.2 设计条件和准则2.2.1 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最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程图上加以说明。
2.2.2 操作介质温度<38℃不保温的金属管道的设计温度同介质温度,内部或外部保温的管道应依据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2.2.3 在调节阀前的管道(包括调节阀)压力应按最小流量下(关闭或节流时)来设计。
而在调节阀后的管道,应按阀后终了的压力加上摩擦和压头损失来设计。
2.2.4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同的温度和压力(短时的)进行设计时,不应包括风载和地震载荷。
2.2.5 非受压部件包括管架及其配件或管道支撑构件的基本许用应力应与受压部件相同。
2.2.6 管道的腐蚀度,应按具体介质来确定。
通常对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工艺管道应至少有1mm的腐蚀度,对于奥氏体合金钢和有色金属材料一般不加腐蚀余量。
2.3 管道尺寸确定2.3.1 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
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擦和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0的情况。
当机器的最大能力超过工艺要求的最大能力时,管道的设置不能按机器最大能力计算。
(2)循环燃油系统,应按设备设计要求的125%流量考虑,以使其有25%的循环量。
(3)间断操作的管道(如开车和旁路管道)的尺寸,应按可利用的压力降来设计。
2.3.2 一般不采用特殊尺寸的管道如:DN32(1¼″)、DN125(5″)、DN175(7″)等。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设计规定
目次1 总则1.1 范围1.2 引用标准2 管道布置设计2.1 一般要求2.2 酸性气管道2.3 酸、碱、酚等介质管道1 总则1.1 范围1.1.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内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的一般要求、酸性气管道布置和酸、碱、酚等介质管道布置的要求。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内酸性气、酸、碱、酚、含硫、含氨等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
本标准不包括有特殊要求的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介质和强腐蚀介质的管道设计。
1.2 引用标准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SH 3012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EPD 0001 《配管设计规定》2 管道布置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 50316、SH 3012及SEPD 0001中的有关规定。
2.1.2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应尽量架空或地面敷设。
确实需要埋地敷设时,除阀门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阀门应设置在阀门井中,以便检查和维护。
2.1.3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架空敷设时,应避免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漏而造成对人身或设备的危害。
易泄漏部位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或机泵上方,否则应设安全防护。
2.1.4 输送易冻结或易析出结晶及易产生冷凝液的腐蚀性介质管道,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出现袋形或盲肠。
2.1.5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在低点处不得任意设置放液口。
自采样、溢流、事故及管道低点排出的腐蚀性或有毒介质不得就地排放或直接排入排水系统,应排入收集系统或其他收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
2.1.6 布置在多层管廊上的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并不应布置在驱动设备的正上方。
2.1.7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污水沟渠、埋地管及检查井等,必须进行防渗漏和防腐蚀处理。
2.2 酸性气管道2.2.l 酸性气管道布置设计除应符合2.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酸性气管道水平布置时,应有不小于0.2%的坡度,并坡向分液设备。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SH/P20-2005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1-2005 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H/P22-2005 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O五年三月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O五年三月管道设计技术规定1 总则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2 设计概述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
设计条件和准则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最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程图上加以说明。
操作介质温度<38℃不保温的金属管道的设计温度同介质温度,内部或外部保温的管道应依据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在调节阀前的管道(包括调节阀)压力应按最小流量下(关闭或节流时)来设计。
而在调节阀后的管道,应按阀后终了的压力加上摩擦和压头损失来设计。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同的温度和压力(短时的)进行设计时,不应包括风载和地震载荷。
非受压部件包括管架及其配件或管道支撑构件的基本许用应力应与受压部件相同。
管道的腐蚀度,应按具体介质来确定。
通常对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工艺管道应至少有1mm的腐蚀度,对于奥氏体合金钢和有色金属材料一般不加腐蚀余量。
管道尺寸确定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
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擦和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0的情况。
当机器的最大能力超过工艺要求的最大能力时,管道的设置不能按机器最大能力计算。
管道材料设计规定
3.2 法兰
a) 根据操作工况的不同,管道法兰型式采用承插焊 钢制管法兰,带颈平焊和对焊钢制管法兰。法兰 密封面型式采用RF。 b) 对焊法兰的接管外径与壁厚应与其对接的管道外 径与壁厚相同。 c) 尺寸≥DN650的碳钢法兰标准选用HG/T 20623-2009 B系列;尺寸≥DN700的不锈钢法兰满足计算要求 的采用非标环松套法兰。
3.6 螺栓及螺母
a)管法兰用螺栓全部选用全螺纹螺柱。
b)小于M36的螺栓及螺母选用粗牙螺纹,等于或 大于M36的螺栓及螺母选用细牙螺纹。
a) 哈氏合金选用ASTM 材料,其它材料选用国标材料。 b) 管道选用国标材料,按照 GB50316、GB/T20801、 SH3059、等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焊接、 热处理(当要求时)、检验和试验。 c) 管道选用ASTM材料,按照 ASME B31.3标准和规范 进行设计、制造、焊接、热处理(当要求时)、检验 和试验。 d) 输送高度危害介质及液化烃的压力管道采用优质 钢制造。焊制管子及管件材料的含碳量小于0.24%。 e) 管子外径和壁厚执行《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 管尺寸选用系列》HG/T20553-2011 Ⅰa系列。 ASTM材料的外径和壁厚执行ASME B36.19M。 d) 公用工程碳钢管道,等级≤CL300且尺寸≤DN500的 选用无缝钢管,等级≥CL600且尺寸≤DN600的选用 无缝钢管; 等级≤CL300且尺寸≤DN100的不锈钢管 道选用无缝钢管。
表1.1.4-1 阀门传动机构规定表
闸阀/截止阀 公称通径 Class150 Class300 Class600 DN≥300 DN≥250 DN≥200
球阀/旋塞阀 公称通径 DN≥125 ≥12″ DN≥100″
软密封蝶阀 公称通径 DN≥100 ≥6″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目录一、压力管道设计基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检验相关标准、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压力管道图样绘制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压力管道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压力管道布置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压力管道材料选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压力管道元件选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压力管道支吊架设计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压力管道强度计算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压力管道应力分析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压力管道防腐、隔热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压力管道其他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压力管道设计基本规定总则1.1.1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制定。
1.1.2 本规定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设计。
非压力管道的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1.3 本规定不适用于GB/《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第条规定的管道范围。
1.1.4 压力管道,是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1.2.1 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TSG-D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5月8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设计规定
1总则1.1 范围1.2 引用标准2管道布置设计2.1 一般要求2.2 酸性气管道2.3 酸、碱、酚等介质管道1总则1. 1范1.1.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内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的一般要求、酸性气管道布置和酸、碱、酚等介质管道布置的要求。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内酸性气、酸、碱、酚、含硫、含氨等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
本标准不包括有特别要求的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介质和强腐蚀介质的管道设计。
1.2引用标准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法律规范》SH 3012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EPD 0001 《配管设计规定》2管道布置设计2. 1 一般要求2.1.1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 50316、SH 3012及SEPD 0001中的有关规定。
2.1.2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应尽量架空或地面敷设。
的确需要埋地敷设时,除阀门外均应采纳焊接连接,阀门应设置在阀门井中,以便检查和维护。
2.1.3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架空敷设时,应避开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漏而造成对人身或设施的危害。
易泄漏部位应避开位于人行通道或机泵上方,否则应设平安防护。
2.1.4 输送易冻结或易析出结晶及易产生冷凝液的腐蚀性介质管道,设计时应尽量避开消失袋形或盲肠。
2.1.5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在低点处不得任意设置放液口。
自采样、溢流、事故及管道低点排出的腐蚀性或有毒介质不得就地排放或直接排入排水系统,应排入收集系统或其他收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
布置在多层管廊上的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并不应布置在驱动设施的正上方。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污水沟渠、埋地管及检查井等,必需进行防渗漏和防腐蚀处理。
2.2 酸性气管道2.2.1 酸性气管道布置设计除应符合2.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酸性气管道水平布置时,应有不小于0.2%的坡度,并坡向分液设施。
压力管道的分类和分级
压力管道的分类和分级管道的用途广泛,品种繁多。
不同领域内使用的管道,其分类方法也不同。
一般可以按用途、主体材料、敷设状态和输送介质等管道使用特性进行分类。
具体情况可见图1。
在一般法规、标准、规范中,为了便于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管理和检验,往往根据介质的特性和设计参数采用综合分类、分级的方法,同时,在各行业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维修、检验规程之间,对管道的分级或分类尚存在差异。
如: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中的流体根据状态、性质和设计参数分为A1、A2、B、C、D五类。
A1类为剧毒介质;A2类为有毒介质B类为可燃介质;C类、D类为非可燃、无毒介质,其中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为D类。
化工、石油化工和电力等行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管道的分级或分类如下:化工行业标准《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按流体特性和设计参数分为A、B、C、D四类。
基本与国家标准一致,但将有毒介质管道划入B类管道。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按流体特性和设计参数分为SHA、SHB、SHC、SHD四级,如表3。
表3 SH3501-2001管道分级管道级别适用范围SHA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管道(苯管道除外)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介质的丙烯腈、光气、二硫化碳和氟化氢介质管道3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的介质管道SHB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苯管道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介质管道(丙烯腈、光气、二硫化碳和氟化氢管道除外)3 甲类、乙类可燃气体和甲A类液化烃、甲B类、乙A类可燃液体介质管道SHC1 毒性程度为中度、轻度危害介质管道2 乙B类、丙类可燃液体介质管道SHD设计温度低于-29℃的低温管道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按设计压力分为高压、中压和低压三级管道。
管道敷设的一般规定
1.管道敷设的一般规定1.0.1管道布置设计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000)、《石油化工企业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3039-1991)、以及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0.2管道布置应符合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的要求,如坡度、位差、重力流及最小距离等要求。
1.0.3管道布置应符合设备布置的要求。
1.0.4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在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下,还应尽量做到整齐美观。
1.0.5厂区内的全厂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厂区内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
1.0.6全厂性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并宜与地面坡度一致。
管道的最小坡度宜为2‰。
管道变坡点宜设在转弯处或固定点附近。
1.0.7永久性的工艺、热力管道不得穿越工厂的发展用地。
1.0.8优先考虑特殊管道如合金管道、大直径管道、特殊介质(浆液、粉末、高粘度液体等)管道、工艺特殊要求管道的布置。
1.0.9对于改造、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做到设计风格前后一致,协调统一。
并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影响。
1.0.10协调好管道布置所占空间与其它相关专业(如设备、仪表、土建、给排水等)所占空间的关系。
1.0.11在确定进出装置(单元)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作到内外协调。
1.0.12管道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跨越铁路时,轨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5.5m;(2)管道跨越厂内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0m;(3)管道跨越装置内检修道路和消防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4)管道跨越人行通道时,通道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m;(5)管道跨越操作通道时,通道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2m;(6)管墩顶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0.4m;(7)接近地面敷设的管道,管底或隔热层的底部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50mm。
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
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A1一般规定(1)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旳划分应当以介质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为依据,按照本附件旳划分原那么确定;(2)介质同时具有毒性及火灾危险性时,应当按照毒性危害程度和火灾危险性旳划分原那么分别定级。
介质为混合物时,应当按照有毒化学品旳组成比例及其急性毒性指标〔LD50、LC50〕,采纳加权平均方法,获得混合物旳急性毒性〔LD50、LC50〕,然后按照毒性危害级别最高者,确定混合物旳毒性危害级别。
A2毒性危害程度(1)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旳分级应当符合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规定旳,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旳定级标准,见表A-1所示;别;(3)介质毒性危害程度旳级别应当不低于以急性毒性和最高容许浓度二项指标分别确定旳最高危害程度级别;(4)假如以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和致癌性四项指标确定旳介质毒性危害程度明显高于按照第〔3〕条确定旳危害程度级别时,应当依照压力管道具体工况,综合分析,全面权衡,适当提高介质旳毒性危害程度级别。
A3腐蚀性压力管道中旳腐蚀性液体系指: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見坏死现象,或55℃时,对20钢旳腐蚀率大于6.25mm/年旳流体。
A4火灾危险性(1)压力管道中介质旳火灾危险性包括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旳甲、乙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和甲、乙类可燃液体。
工作温度超过其闪点旳丙类可燃液体,应当视为乙类可燃液体;(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颁布旳《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旳第1类爆炸品、第2类第2项易燃气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以及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应当依照其爆炸或者燃烧危险性、闪点和介质旳状态〔气体、液体〕视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液化烃或者甲、乙类可燃液体;(3)甲类可燃气体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旳爆炸下限小于10%〔体积〕;乙类可燃气体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旳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体积〕;液化烃指15℃时旳蒸气压力大于0.1MPa旳烃类液体和类似液体;甲类可燃液体指闪点小于28℃旳可燃液体;乙类可燃液体指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旳可燃液体;工作温度超过闪点旳丙类可燃液体〔闪点大于等于60℃〕,应当视为乙类可燃液体。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总则
1 范围1.1 GB/T 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基本安全要求。
GB/T 20801.1-2006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1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管道的适用范围和管道分级。
1.2本规范适用于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压力管道。
1.3 “压力管道”系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
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最高工作压力低于0.1MPa或真空、不可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液体承压管道亦可参照采用本规范,但不属于安全监察范围,且不列入管道分级。
1.4本规范未考虑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进行改造、检查、检验、 试验、维护和修理的适用性。
1.5本规范不适用范围如下:a) 公称压力PN420以上的管道;b) 发生事故时会导致放射性辐射的管道,如核工业装置的管道;c)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d) 钢铁工业冶炼设备的管道;e) 电气、电讯的专用管道;f) 移动设备上的压力管道如汽车、轮船、飞机等;g)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道;h) 油气输送管道和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i) 定型设备如泵、压缩机和其它输送或加工流体设备的内部管道以及设备的外接管口;j) 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k) 水电站的专用压力管道,如引水管、导水渠等;l)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年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年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3部分设计与计算GB/T 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GB/T 20801.5-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GB/T 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GB 50160-19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HG 20660-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级3 术语和定义3.1 管道 Piping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截止流体流动的管道组成件总成。
管道布置设计原则
管道布置设计原则1 管道布置基本原则1.1 管道布置设计是将工艺管道及附属公用管道按一定的规则进行空间定位的过程。
GB50160、GB50136及一些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已给出了这方面的准则。
本附录无意就管道的布置设计作出详细的规定,而仅仅从安全角度对管道布置设计给出了一些规定及一些指导性的实践经验。
1.2 管道布置基本原则:a) 符合管道及仪表控制流程设计的要求;b) 应符合有关的规范、标准;c) 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d) 满足施工、操作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e) 在确定进、出装置的管道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f) 厂区内的全厂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厂区内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g)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h) 管道布置应满足管道柔性及设备、机泵管口允许的作用力和力矩要求,且应使管道短,弯头数量少;i) 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否则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空或放净。
管道布置应减少死区。
j) 管道布置中应能承受各种动力荷载,控制管道的振动,如:风荷载、地震引起的水平力、压力脉动、机器共振等,在地震区设计的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抗震标准规定;k) 管道布置和支承点设置应同时考虑所能承受外部或内部的动力荷载。
支承应可靠,不应发生管道与其支承件脱离、管道扭曲、下垂或立管不垂直等现象;l) 管道的净空高度、净距及埋设深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m) 阀门应布置在容易接近、便于操作和检修的地方。
成排管道上的阀门应集中布置,并设置操作平台及梯子。
应尽量减少阀门延伸杆或链轮操作。
如要采用,不能阻挡操作通道;n) 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o) 安全喷淋洗眼器应根据腐蚀性介质或有毒介质的性质、操作特点和防护要求等设置,其服务半径范围不应大于15m;p) 软管站应根据需要设置,站内可包括蒸汽、新鲜水、装置空气和氮气,其服务半径的范围宜为15m~20m;q) 金属管道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需要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者外,应尽量采用焊接连接。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SH/P20-2005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1-2005 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H/P22-2005 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O五年三月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O五年三月管道设计技术规定1 总则1.1 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1.2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2 设计2.1 概述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
2.2 设计条件和准则2.2.1 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最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程图上加以说明。
2.2.2 操作介质温度<38℃不保温的金属管道的设计温度同介质温度,内部或外部保温的管道应依据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2.2.3 在调节阀前的管道(包括调节阀)压力应按最小流量下(关闭或节流时)来设计。
而在调节阀后的管道,应按阀后终了的压力加上摩擦和压头损失来设计。
2.2.4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同的温度和压力(短时的)进行设计时,不应包括风载和地震载荷。
2.2.5 非受压部件包括管架及其配件或管道支撑构件的基本许用应力应与受压部件相同。
2.2.6 管道的腐蚀度,应按具体介质来确定。
通常对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工艺管道应至少有1mm 的腐蚀度,对于奥氏体合金钢和有色金属材料一般不加腐蚀余量。
2.3 管道尺寸确定2.3.1 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
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擦和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0的情况。
当机器的最大能力超过工艺要求的最大能力时,管道的设置不能按机器最大能力计算。
4.14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
(HG/T 20679—2014)
一、“本规范”与旧版不同之处
本规范共分 8 章和 6 个附录,其主要内 容包括:总则、术语、表 面处理、表面处理要求、大气腐蚀、液体介质腐蚀、土壤腐蚀、表面 涂色与标识、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等。
本规范与 H G/ T 20679-199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1. 标准名称更改为《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 2. 以工程建设标准要求为主体内容,对原标准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大红, R03 大红, R03 大红, R03
介质类别
水
蒸汽 酸、碱 空气 油类、可燃液 体
表 F. 0. 1 常用管道的分类标识色和标识方法
介质名称
饮用水、新鲜水 热水 软水 冷凝水 冷冻盐水 锅炉给水 热力网水 高压蒸汽 ( 4 - 12MPa) 中压蒸汽 (1 4MPa) 低压蒸汽 O MPa 以下) 消防蒸汽 无机酸 有机酸 烧碱 纯碱 压缩空气 仪表空气 真空 汽油 柴油 润滑油
施工简单、方便; 造 价低
工效低;对人体 有害
除锈较彻底; 造价低
通常用浸泡法或 高压泵冲洗施 工,工件受限制
施工简单、快捷; 成 本低
有环境污染
施工效率高; 成本 低;无污染
除锈后需要及时 保护或防腐。受 施工条件限制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设备、管道及大型 钢结构的表面除锈
适用于要求不高的钢件表面处 理 适用于结构复杂的小型工件。 大型工件使用时要使酸液能够 回收,以防环境污染 适用于有油污、大量锈层和旧 漆膜的表面和小型工件
此外,不同的防腐层还应按相应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指标检验。 7.1. 6 直埋的化工设备或管道应在防腐层完全干燥、固化并检验合格后埋地铺设,在铺设以前应用
压力管道分类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1、GB1:燃气管道;2、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目录一、压力管道设计基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检验相关标准、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压力管道图样绘制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压力管道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压力管道布置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压力管道材料选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压力管道元件选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压力管道支吊架设计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压力管道强度计算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压力管道应力分析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压力管道防腐、隔热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压力管道其他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压力管道设计基本规定总则1.1.1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制定。
1.1.2 本规定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设计。
非压力管道的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1.3 本规定不适用于GB/《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第条规定的管道范围。
1.1.4 压力管道,是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1.2.1 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完整)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5月8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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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2 管道布置设计
2.1 一般要求
2.2 酸性气管道
2.3 酸、碱、酚等介质管道
1 总则
1.1 范围
1.1.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内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的一般要求、酸性气管道布置和酸、碱、酚等介质管道布置的要求。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内酸性气、酸、碱、酚、含硫、含氨等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的管道设计。
本标准不包括有特殊要求的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介质和强腐蚀介质的管道设计。
1.2 引用标准
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SH 3012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
SEPD 0001 《配管设计规定》
2 管道布置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腐蚀性介质和有毒介质管道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 50316、SH 3012及SEPD 0001中的有关规定。
2.1.2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应尽量架空或地面敷设。
确实需要埋地敷设时,除阀门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阀门应设置在阀门井中,以便检查和维护。
2.1.3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架空敷设时,应避免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漏而造成对人身或设备的危害。
易泄漏部位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或机泵上方,否则应设安全防护。
2.1.4 输送易冻结或易析出结晶及易产生冷凝液的腐蚀性介质管道,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出现袋形或盲肠。
2.1.5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在低点处不得任意设置放液口。
自采样、溢流、事故及管道低点排出的腐蚀性或有毒介质不得就地排放或直接排入排水系统,应排入收集系统或其他收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
2.1.6 布置在多层管廊上的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并不应布置在驱动设备的正上方。
2.1.7 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污水沟渠、埋地管及检查井等,必须进行防渗漏和防腐蚀处理。
2.2 酸性气管道
2.2.l 酸性气管道布置设计除应符合2.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酸性气管道水平布置时,应有不小于0.2%的坡度,并坡向分液设备。
管道应尽量避免出现袋形;
b) 脱硫装置酸性气管道的氮气吹扫应在酸性气管道的最上游端接入;
c) 硫磺回收、氧化沥青、氯碱、硝酸和硫酸等装置排出的尾气,必须进行处理。
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管道的低点处应有液硫排放口;
d) 所有酸性气管道上的阀门应按照工艺要求选用抗硫阀或其他防腐阀门。
2.2.2 酸性气管道采用碳钢管材时,因凝液腐蚀管道,为保证管内介质不凝结,应设置伴热管,但应注意不能影响工艺温度要求。
2.3 酸、碱、酚等介质管道
2.3.1 废酸、废碱等有毒污染介质回收系统的自流管道严禁出现袋形管段,并应有不小于0.2 %的坡度,坡向收集设备。
当管道埋地敷设时应采用焊接连接和设置阀门井。
2.3.2 输送有应力腐蚀的苛性碱等介质的管道,经过冷弯或焊接之后,应对冷弯管或焊缝进行消除应力的热处理。
消除应力后不得再进行焊接加工。
2.3.3 输送酸、碱、酚和其他少量与皮肤接触即会产生严重生理反应或致命危险的介质,其管道和设备垫片周围宜设置安全防护罩,以防介质一旦泄漏时伤人。
2.3.4 输送含硫、含酚等腐蚀性物质的污水管道不得埋地敷设。
2.3.5 在贮存或处理酸、碱、酚等腐蚀性介质和对人体有毒害的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区域内,应设置淋浴喷头和洗眼器等急救设施。
该设施应设置在容易接近的地方。
2.3.6 氢氰酸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氢氰酸管道应有坡度,不得出现袋状,应少用阀门,避免死角;
b) 氢氰酸取样点设在易于取样和能迅速撤离的场所,取样阀应采样铁箱加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