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篇一: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摘要】聘用合同书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
本文阐述了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注意问题
XX年,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
总结实践经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聘用合同中“人事关系与岗位聘任”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的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是指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
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种时间规定。
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吗?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
XX吉林省考学习群③:172042912
XX吉林国考学习群③:5444969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吗?
由党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研究确定;现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到合同期限的人员,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内容,由各级各部门研究确定。
原标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是否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人事考试
中公教育官方站:http:///_id=td2762
长春分校:http:///
吉林市分校:http:///
通化分校:http:///
延边分校:http:///
白山分校:http:///
四平分校:http:///
辽源分校:http:///
松原分校:http:///
白城分校:http:///
吉林省公职考试交流论坛:http://
企业QQ:800043101 论坛:http://
企业QQ:800043101 论坛:
http://
篇三: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认真阅读聘用合同书前面的“说明”,按其要求签订,并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合同要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原则上不要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签订,以增强聘用工作的严谨性,防止出现问题。
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职责可以直接填写,也可以采用打印纸条,粘贴在合同书上,再盖上骑缝章的方式填写。
本单位聘用制实
施方案中规定了各岗位工作职责的,也可以填上“按《××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执行。
”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时间由推聘领导小组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4、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受聘人员或续订聘用合同时调整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双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
月,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见习期内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其见习期结束时止。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与职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在编职工不再约定试用期。
初次安置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5、聘用岗位根据各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之一,明确其聘用关系和岗位类别,不必写明具体职务和级别。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在其主要从事的工作中选择确定一个岗位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6、违约金由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一般以5000—10000元为宜。
7、按政策规定属于缓签合同的人员请报区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8、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单位同意的,请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报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9、合同鉴证采取自愿原则,需要进行合同鉴证的单位请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请。
篇四:关于补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通知
关于补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通知
镇属相关小学:
根据有关聘用合同规定要求,XX年外乡镇调入我镇教师未签订《聘用合同》的(19人)需要补签。
一、签订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请相关学校收到本通知后于明天内到中心学校办公室盘自安老师处领取合同书(每人两本,6元)。
三、填表要求见已发填表说明,但“聘用合同起止日期”请按附件内
日期填写。
四、合同书上报日期:XX年12月1日内(星期一)上报盘自安老师处(含缴费)。
附件:补签《聘用合同》人员名单。
镇中心学校
XX年11月27日
说明:以上人员虽工龄已满十年或十年以上,但因工作单位变动,须按新的规定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只有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才能签到退休)。
篇五: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的几点说明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的几点说明
一:第2页“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的填写说明:(一)甲方聘用乙方在1部门从事 2 岗位的工作。
说明:
1、甲方聘用乙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任职单位和科室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要填写更详细。
例如:乡镇中心校填写XXX小学,直属学校或中学填写XXX年级或XX教研组。
2、从事岗位:填写实际岗位!
①正常聘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这次聘用的职务级别。
如办公室主任(管理七级职员)或汽车驾驶员(技术工三级)等。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这次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
位),如语文中学一级教师(专技九级)、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等。
②占用其他岗位聘用的和占用本类别其他级别岗位聘用的,均按实际岗位填写。
如:乙方为汽车驾驶员,高级工,但本单位技术工三级已满,需占用技术工四级岗位。
在合同中2栏仍填写汽车驾驶员(技术工三级)。
③“双肩挑”人员:两个岗位均需填写。
填写格式为:职务-专技岗位级别(职务-管理岗位级别)。
如:乙方为“双肩挑”人员,其管理岗位为六级岗,专技职务为五级。
则在合同中填写为:副教授-专技五级(院长-管理六级)。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说明:
1.原则上,应与《岗位说明书》对应。
如,某学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中,有中学二级教师,会计和校医三种岗位。
岗位说明书应该对3种岗位分别列出说明。
那么在《聘用合同书》中的岗位职责要求,参照岗位说明书,也应该对所聘用的中学二级教师,会计和校医有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
特别是中学二级教师等专技岗位的工作任务应作出具体职责要求。
2.“双肩挑”人员应按其履行的工作职责填写,即专技职责和管理职责的均应填写。
二:第3页“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的说明:(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说明:
1.根据所聘的实际岗位类别和职级,按国家标准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构成工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
并填好各项工资标准。
2.按乙方实际聘用岗位所应取得的工资标准填写。
三:第7页,“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8页,“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的说明:
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四:《聘用合同书》附件一至附件五的填写说明:非以下情况,不要填写!
1.聘用合同内容有变更时,填写第10页附件一“聘用合同变更书”;
2.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有调整的,填写第11页附件二“岗位调整通知书”;
3.甲乙双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填写第12页附件三“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4.聘用合同终止时,填写第13页附件四“终止聘用合
同证明书”;
5.原合同书内容不变,需要续签时,填写第14页附件五“聘用合同续签书”。
篇六: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改革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游离于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是与我国的人事制度的历史分不开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构建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建立了干部人事制度。
这种制度架构使得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我国一直被看作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反映的是干部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后者反映的则是工人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是按照干部管理或者比照公务员管理,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管理分开,形成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管理,劳动关系由劳动部门管理。
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全面推行的劳动合同制使企业内部的干部、工人的身份界限被打破,政府职能的转变催生了公务员制度,原来笼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已经分化,且不复完整存在。
在这个大背景下,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使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XX年中共中央
组织部、人事部会同科学技术部、卫生部、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和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XX年7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法[XX]35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打破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长期存在的铁饭碗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目标和具体方案,即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用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并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以及规范的解聘、辞聘制度。
该《意见》实施后,事业单位的改革随之展开。
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采取了三方面的分流:其一,比照公务员序列管理。
将一些法律授权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兼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比照公务员序列管理。
人事关系的性质在法律上归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者的权益由相应的公法性质的“人事法规’’调整。
其二,直接划人劳动法调整。
这主要是一些科研机构在改制时同时明确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劳动法调整,原人事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
其三,以科、教、文、卫系统为代表的事业单位正在实行聘用制。
但这类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哪个部门法调整,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暂时还不知去向,无“法”适用。
而对这部分事业单位和人员应否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范围,是
讨论和争议的焦点。
(二)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趋同
从劳动法理论上分析,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性质实际上已从原来的行政法律关系趋同于劳动法律关系,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无本质区别。
具体表现在:第一,人事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关系相同。
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建立,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用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已由过去的政府指令转变为基于私法原则建立,并实行公开招聘和单位与劳动者的双向选择。
这标志着人事关系的市场化,与劳动关系具有同质特征。
第二,人事关系的性质与劳动关系相同。
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拥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对其工作人员具有解聘等管理权,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从属关系。
管理者与一般劳动者由于利益差异产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加大,反映出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需要市场法律的调整。
第三,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内容相同。
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内容包括:聘用合同
期限、岗位及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这些内容与劳动合同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四,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相同。
改革前,事业
单位和劳动者的人事关系是建立在公法基础上的,双方均无单方解除人事关系的权利。
改革后,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实行了聘用制,而聘用制的最大特点是打破了终身制,其使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基于私法建立,也可以基于私法消灭,双方当事人都拥有单方解除权。
当事人双方解除权的拥有,标志计划经济时期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终身依附关系的实质上消亡。
此外,聘用合同在解聘的条件和解聘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衔接等,都与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相一致。
第五,争议处理的程序趋于一致。
改革前,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不仅少,出现后也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行政方式解决。
改革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争议由专门的仲裁机构按照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处理。
这实质上与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相同。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人事仲裁程序的封闭性即裁决为终局决定,日益暴露出不足。
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XX]1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规定》的实施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结果的救济及执行提供了法律途径,也表明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在本质上具有相同性,今后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在处理程序上将趋于统一。
最后,从改革的发展脉络和趋势分析,劳动人事一体化已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国改革发展的过程,决定了劳动立法应该朝着适用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的方向发展,以逐步形成统一的劳动人事法律规范。
因此,笔者认为,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聘用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在本质上相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更无本质的区别,理论上完全符合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法理特征,理应被纳人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在现今情况下,尽快将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纳人到劳动合同法中调整,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使事业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二是有利于降低立法成本,节约执法成本;三是有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使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同一法律调整范围内,对促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保障劳动权的平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最后,有助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劳动人事一体化,最终将事业单位及劳动者纳入到劳动法调整范围奠定基础。
篇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
篇一:事业单位续签合同
附件五
聘用合同续签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续签以___年___月___日___同志为专技___级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件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篇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国家范本)
编号:_________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范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
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
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篇三:事业单位续订合同工作提示XX
工作提示
我区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相继到期,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事业单位续订聘用合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续订合同时间:各单位认真清理原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合同期满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二、续订合同书式样:续订合同书统一使用《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订书》(见附件)。
三、续订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对连续工龄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受聘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四、续订合同程序:
1、单位与职工续订合同。
单位要组织专人对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进行清理,对即将到期的合同,单位要与职工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订新一轮合同。
续订合同书一式
四份,人社局、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及人事档案各一份。
2、人社局对合同进行审核。
单位要将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报人社局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管理股进行审核,审核时,单位要带上与职工签订的原聘用合同。
五、续订聘用合同是一项常规工作,合同期满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今后不再发工作提示。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1: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订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 )。
一、续订聘用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订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篇八: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说明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说明
《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已下发给大家,下面我结合《办法》和《合同书》中的有关规定讲解如何订立聘用合同和在订立聘用合同时重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如何订立聘用合同
首先要弄清订立合同的主体和形式,也就是要明确是谁跟谁订立合同,以什么方式订立合同?《办法》中第五条规定,聘用合同由聘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
这就明确了订立合同的两个主体,一个是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个是受聘人员。
合同的形式是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这里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合同。
目前,我区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因此,这些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就不能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