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2.10•【文号】国质检锅[2003]34号•【施行日期】2003.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通知(2003年2月10日国质检锅[200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现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附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 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一)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要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07.《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4号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件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见附件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一)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要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 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渍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
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一、引言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督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的相关内容。
二、监督检验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严谨。
三、监督检验的程序1. 设施资料审查: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设施现场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外观、结构、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3. 功能性检验: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包括运行速度、载重能力、制动系统等,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性检验: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验,包括安全门、护栏、安全带等,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5. 操作性检验:对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方式、紧急停机装置等进行检验,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应对突发情况。
6. 检验报告编制:根据监督检验的结果,编制检验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四、监督检验的要求1. 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负责进行,确保检验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检验周期:大型游乐设施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3. 检验记录:监督检验的过程和结果应及时记录,以备查阅和跟踪。
4. 检验标准:监督检验应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进行,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检验通知:监督检验机构应提前通知被检单位,确保检验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检验的责任1. 设施运营者:负责委托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按照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并及时向设施运营者提供检验报告和改进建议。
3. 监管部门:负责对监督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结果的可靠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的解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3.12.1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解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以下简称《规程》)。
为便于理解执行《规程》,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程》发布的背景是什么?截至2022年,我国大型游乐设施达2.52万台,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企业120多家。
近年来我国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率逐年降低,但每年依然有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例如2023年深圳欢乐谷过山车碰撞事故、2021年湖南邵阳“高空飞翔”座舱坠落事故、2020年重庆万盛滑索人员坠落事故、2019年广东佛山自控飞机人员挤压事故、2017年山西太原观览车结构断裂事故、2015年河南长垣“太空飞碟”大臂断裂事故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大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为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整合《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基本安全要求,优化安全监管措施,强化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二、《规程》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加严安全要求。
贯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4号令),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从设备安全防护、使用安全管理、延长使用期限、检验技术把关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安全要求,提升设备本质安全和使用管理水平。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一、设计文件鉴定的目的和意义:设计文件鉴定是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过程,旨在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功能完备性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设计文件鉴定的结果将对设施的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游乐设施的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和监管机构具有重大意义。
二、鉴定范围和内容:设计文件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施的结构和组成部分:评估设施的结构设计、关键部件的材料和工艺等,确保设施的结构稳定性和制造质量;2.功能和性能:验证设施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速度、承载能力、安全性能等;3.安全措施:评估设施的安全措施的设计和布局,包括紧急停车装置、安全门、防护网等;4.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评估设施的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是否清晰明了、完整详实。
三、鉴定专家和程序:1.鉴定专家的资质和权威性:鉴定专家应具备相关行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应当是权威的专家,能够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2.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鉴定程序应当公正、透明,确保专家的评价独立客观,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3.鉴定报告的编制:鉴定专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书面的鉴定报告,报告应详细描述鉴定过程和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鉴定依据和标准:1.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鉴定过程应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设施的设计符合最新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2.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鉴定依据应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如施工图、工艺文件等,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3.鉴定过程中的测试和实验:鉴定专家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测试和实验,以验证设计文件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五、鉴定结果的应用和监管:1.设备制造商:根据鉴定结果,制造商可以调整设计方案和制造工艺,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2.设备使用方:鉴定结果对于设备使用方来说,可以作为选择设备供应商和设备运行的依据,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3.监管部门:鉴定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监管的参考,可以依据鉴定结果对设施进行合格认证或者处罚。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 安全性评估:鉴定人员将对游乐设施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设施的结构、材料、运作方式等进行安全性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2. 技术规范符合性:鉴定人员将检查游乐设施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可能涉及设备的尺寸、强度、承载能力等方面,以确保设施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
3. 功能性评估:鉴定人员会对游乐设施设备的功能进行评估,包括检查设备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作,并对用户体验进行评估。
4. 结构和材料鉴定:鉴定人员会对游乐设施设计文件中描述的结构和材料进行鉴定,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以确保设施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和安全。
5. 成本效益分析:鉴定人员可能还会对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评估其建造和运营成本是否合理,并确定设计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的经济效益。
请注意,具体的鉴定规则可能会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之前,应该事先了解并遵守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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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一、引言本文旨在为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鉴定提供规则和准则。
通过系统地分析和评估设计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符合安全、可靠、舒适和美观的需求。
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总结了以下规则:二、设计文件的目标和要求1. 设计文件的目标应明确,具体描述出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目的和功能,包括游乐性、景观性、交通性等要素。
2. 设计文件应规定设计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确保设计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3. 设计文件应明确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确保大型游乐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发事故或故障。
4. 设计文件应具备可维护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以确保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和易于维修。
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结构1. 设计文件应包含详细的设施总体布局图,包括游乐设施的位置、结构、外观、尺寸等信息。
2. 设计文件应包含游乐设施的结构设计图,包括主要构件的布置、材料、尺寸、连接方式等信息。
3. 设计文件应包含游乐设施的动力与传动设计图,包括电机、传感器、驱动装置等的选型、布置和连接方式。
4. 设计文件应包含游乐设施的控制系统设计图,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的布置和连接方式。
5. 设计文件应包含游乐设施的安全保护设计图,包括紧急停车装置、摄像监控系统等的选型、布置和连接方式。
6. 设计文件应包含游乐设施的景观设计图,包括照明、音响、装饰等的选型和布置方式。
四、鉴定设计文件的方法和步骤1. 对设计文件进行整体鉴定,查看其是否包含了前述的内容和要求。
2. 对设计文件的布局图进行鉴定,评估其布局合理性、空间利用率和人员流动性。
3. 对设计文件的结构设计图进行鉴定,评估其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合理性。
4. 对设计文件的动力与传动设计图进行鉴定,评估其动力系统选型和传动系统的合理性。
5. 对设计文件的控制系统设计图进行鉴定,评估其控制逻辑和安全保护措施的合理性。
6. 对设计文件的安全保护设计图进行鉴定,评估其应急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合理性。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 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在 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凡不合格项超过规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修理整改 后,可以申请复检。 第十六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 合格”、“复检不合格”等 4 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 满足第十五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游乐设施,检验结论填写“合 格”; (二) 不满足第十五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游乐设施,检验结论填写 “不合格”; (三) 复检后满足第十五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游乐设施,检验结论填 写“复检合格”; (四) 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五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游乐设施,检验结 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十七条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游乐设施,检验 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 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十八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 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 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 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 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
项目类别编号检验项目验收检验定期检验57重要轴销轴超声波和磁粉或渗透探滑行车的车轮轴立轴水平轴车辆连接器的销轴陀螺转盘油缸吊厢等处的销轴飞行塔吊舱吊挂轴赛车车轮轴自控飞机大臂油缸座舱处的销轴观览车吊舱吊挂轴单轨列车联接器销轴等每年应进行不低于20的超声波与磁粉或渗透探伤
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国质检特函〔2007〕373号关于调整大型游乐设施分级并做好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现状,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经研究决定,对该类特种设备的分级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分级调整的内容对《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4号)“附件2游乐设施分级表”进行如下调整:缩小原A级设备范围,提高原B级设备分级上限参数,原C级设备范围不变,具体分级方法见附件1《大型游乐设施分级表》。
此次调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分级调整的实施(一)对新设计的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附件1的分级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设备级别,检验机构在设计文件鉴定或型式试验时进行核定。
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文件核定的级别标注在设备铭牌上,检验机构在检验时进行核对。
(二)对已完成设计文件鉴定或型式试验的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再次生产时,应当根据附件1的分级规定在设备铭牌上标注级别,由检验机构在检验时进行核定。
(三)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因分级参数调整发生级别变化的,原检验机构应当将设备的检验档案资料(历次检验报告复印件等)移交至按新级别确定的检验机构,并及时将移交情况书面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和使用登记部门。
办理交接手续后,由新检验机构负责实施定期检验。
(四)在分级调整前,已取得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许可的单位,其原许可资格不变;对新申请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制造许可增项或制造许可换证的单位,按附件1的分级规定实施许可。
三、对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一)安装监督检验的时限要求。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单位应当在履行安装告知程序后,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安装监督检验申请。
检验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作计划,与安装单位约定检验时间,并按约定时间实施检验。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范文(二篇)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保障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促进游乐设施设计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鉴定机构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鉴定工作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与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三)鉴定专业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四)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鉴定工作。
第三章鉴定程序第三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程序包括以下环节:接受申请、准备鉴定、实施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和结果反馈。
第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并完成准备鉴定工作,包括确定鉴定范围、鉴定时间和鉴定人员等。
第五条实施鉴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包括对游乐设施的结构、材料、动力系统、安全装置和操作规程等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六条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包括鉴定结论和意见。
第七条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反馈,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鉴定要求第八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鉴定机构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和检测;(二)鉴定机构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鉴定工作;(三)鉴定机构应当注重对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评价;(四)鉴定机构应当对游乐设施的结构、材料、动力系统、安全装置和操作规程等进行评估和检测;(五)鉴定机构应当充分尊重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申请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
第五章鉴定报告第九条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二)鉴定范围、鉴定时间和鉴定人员等基本信息;(三)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基本情况;(四)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鉴定结果和意见;(五)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六)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鉴定人员的签字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1.29•【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关于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以下称本规程),现予批准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好实施过渡(一)本规程自施行之日起,过渡期为1年。
过渡期内,对于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规程进行;对于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造单位和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本规程重新明确大型游乐设施级别并申请相应检验,可以选择本规程或者原有的《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2〕124号)进行检验;原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报告继续有效。
(二)过渡期满后,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依据本规程进行,原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报告需补发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
本规程发布之日前已安装并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系留式观光气球,在其设计使用期限内,本规程8.7.1(1)可不作要求。
二、做好证书补发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机构和相关生产单位要及时对接,协商原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报告的证书补发工作,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简化程序,保证平稳过渡。
对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对照本规程进行核查,与本规程存在差异需补充鉴定和补充试验的,进行差异项目的补充鉴定和补充试验并出具补充报告和证书;不需要补充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的,审查资料后直接出具证书。
三、强化“悬崖秋千”监管“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中的大型游乐设施实施监管,归为无动力游乐设施中的空中飞人系列。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范本(2篇)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范本一、引言游乐设施作为公众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提供安全可靠的体验,还需要具备创新的设计和良好的用户体验。
因此,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鉴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则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过程中的要求和规范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提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鉴定机构与人员1. 鉴定机构应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经验,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2. 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三、鉴定程序1. 鉴定程序应依据《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2. 鉴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记录并交由相关方面进行处理。
四、鉴定内容和要求1.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结构布置图、计算书、构造图纸、零部件图纸等必要的内容,以确保对设施的整体性、结构安全性和零部件的合理性进行全面鉴定。
2. 设计的技术要求与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并在设计中注明所遵循的标准,以便进行鉴定和检验。
3. 设计的安全性设计文件应明确考虑设施的安全性,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险。
需要对设施的结构强度、稳定性、防火性能等进行鉴定,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4. 设计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设计文件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满足游客对新颖、刺激和独特体验的需求。
需要对设计的创新性进行鉴定,以评估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5. 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设计文件应明确考虑设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需要对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鉴定,以评估其在建设和运营中的可行性。
6. 设计的经济性设计文件应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确保设计在经济成本上的可行性。
需要对设计的经济性进行鉴定,以评估其在投资回报和运营成本上的可行性。
7. 设计的环境友好性设计文件应明确考虑设施对环境的影响,提供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解决方案。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通常由相关行业机构或政府部门制定,以确保游乐设施的设计符合安全、可靠、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具体的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常见的鉴定规则内容: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鉴定人员会评估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包括结构设计、工程规范、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等方面的内容。
2. 安全性评估:鉴定人员会就游乐设施设计文件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对结构强度、稳定性、运行时的风险控制、可靠性等的评估。
3. 国家标准符合性:鉴定人员会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游乐设施设计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规和安全要求。
4. 工程可行性:鉴定人员会评估设计文件的工程可行性,包括施工难度、技术要求、可操作性等方面,以确保设计方案可在实际建设中顺利实施。
5. 环境影响评估:鉴定人员会对设计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检查是否存在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必要的环境保护建议。
6. 文档规范性:鉴定人员会检查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包括文件的格式、语言表达、标注等方面,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能还会有其他的鉴定规则,这些规则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安全可靠。
在进行设计文件鉴定时,通常会有专业的鉴定人员组成的鉴定团队,他们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最终给出鉴定结论和建议。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保证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是指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的审查。
符合《实施设计文件鉴定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附件1中的大型游乐设施,在制造、安装、改造前,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本规则要求进行鉴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开展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家级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有5年以上大型游乐设施专业工作历史,具有法人资格;(二)不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三)配备5名以上专业配置合理的设计文件鉴定人员;(四)建立并保持设计文件鉴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通讯设备、档案保管存放条件;(六)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资料。
第五条鉴定机构的设计文件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 1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一)掌握与大型游乐设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熟悉相关技术标准;(二)具有机械或电气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机械或电气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鉴定报告审核人员应当为高级工程师),并有5年以上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检验等相关工作经历;(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四)受聘于相关的鉴定机构,不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已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3年8月15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依法经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鉴定结论、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质量负责。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第六条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第七条制造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对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制造单位应当验证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制造单位应当明示大型游乐设施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
对在整机设计使用期限内需要检验、检测或更换的部件,应当设计为可拆卸结构;对不能设计为可拆卸结构的部件,其设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整机设计使用期限。
游艺机与游乐设施设计审查办法
游乐设施设计审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对游乐设施[注1]设计的安全监察,提高游乐设施的设计水平,保障游乐设施的安全利用,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新建或改建[注2]且符合下列目录游乐设施的设计,必需遵守本办法。
实施设计审查的游乐设施目录高度≥30m或摆角≥45倾角≥45或回转直径≥8m必需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仅限于对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性能方面的设计审查。
第五条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设计必需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需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六条设计审查由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锅炉局)授权的国家游乐设施查验机构承担,设计审查机构对其审查结论负责。
[注1]:游乐设施是指移动及输送游客达到娱乐及参观为目的的设施,包括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注2]:新建是指自本办法试行之日起新建的游乐设施,包括;(1)、新设计的产品,包括新开发的产品和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后从头设计的产品;(2)、境外设计、制造在境内安装运营的第一台产品;(3)、原设计的第一台产品(参照本办法审查)。
改建是指自本办法试行之日起,改变原游乐设施运动特点、运动参数、受力结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游乐设施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改造。
上述新建、改建均指一个设计单位的设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设计审查工作应在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进行。
它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验证审查。
第八条申请与受理程序如下:一、设计单位向设计审查机构咨询并索取空白《申请书》(见附件一)和有关资料。
二、申请方必需依照要求向审查机构填报《申请书》,列明申请设计审查的游乐设施名称;主要运动特点和技术参数(参照第二条);主要设计依据和设计完成情况;样机的生产单位和安装地址;是新建仍是改建,和设计合同中有关技术要求、完成期限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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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保证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是指对大型游乐设施设计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的审查。
符合《实施设计文件鉴定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附件1中的大型游乐设施,在制造、安装、改造前,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本规则要求进行鉴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开展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家级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有5年以上大型游乐设施专业工作历史,具有法人资格;(二)不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三)配备5名以上专业配置合理的设计文件鉴定人员;(四)建立并保持设计文件鉴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通讯设备、档案保管存放条件;(六)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资料。
第五条鉴定机构的设计文件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一)掌握与大型游乐设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熟悉相关技术标准;(二)具有机械或电气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机械或电气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鉴定报告审核人员应当为高级工程师),并有5年以上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检验等相关工作经历;(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四)受聘于相关的鉴定机构,不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第六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国家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七条提交鉴定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过本设计单位审核、批准,包括以下中文或者英文资料: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图纸、电气资料、产品使用维修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详细要求见《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资料目录》(附件2)。
第八条大型游乐设施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单位,均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设计文件鉴定申请。
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可以从相关网站下载或自行复制《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同附件2规定的文件资料一起,邮寄或者直接送达鉴定机构。
设计资料不便于寄送的,申请单位可以申请鉴定机构到设计、制造、安装等场所进行设计文件现场鉴定。
现场鉴定的,可以在鉴定地点提交附件2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应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同意进行现场鉴定的,应与申请单位约定鉴定时间、地点。
第十条鉴定机构应当依据下列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一)《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滑索安全技术要求(试行)》、《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等安全技术规范;(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相应各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58~18169)、《滑道设计规范》(GB/T18878)和《滑道安全规范》(GB/T18879)等国家标准;(三)没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制订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第十一条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所鉴定大型游乐设施的型式和技术情况,按照《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内容与要求》(附件4)的规定,确定设计文件鉴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鉴定机构应根据本规则制订鉴定工作程序和统一的鉴定记录,并严格控制鉴定过程。
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名,工作应认真填写各个项目的计算校核数据及鉴定结果。
鉴定工作结束后,原始记录应当存档。
第十三条鉴定机构应在发出受理通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因申请单位的过失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误的可以顺延。
鉴定合格的,应当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向申请单位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附件5),(以下简称鉴定报告)。
现场鉴定合格的,可以先向申请单位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意见书》(附件6),(以下简称鉴定意见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
申请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处理,在鉴定意见书上填写处理结果,并将修改后的文件交原鉴定机构复审。
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复审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出具鉴定报告。
复审不合格要求再次进行设计文件鉴定的,应当按照本规则重新申请。
第十四条鉴定报告的内容、格式应当符合附件5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鉴定、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鉴定机构印章。
鉴定报告的编号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39号)要求。
对于涉及安全的主要受力结构、重要零部件等不得随意变动的部分,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中说明。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后,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大型游乐设施型式试验机构申请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通过后,申请单位应将型式试验报告送原鉴定机构,原鉴定机构在所鉴定的总图和主要部件图及设计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上盖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并填写《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盖章资料清单》(附件7)。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当本着保证安全的原则,确定鉴定所覆盖的产品技术参数范围,并在所覆盖产品的设计文件上加盖鉴定专用章。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定期将通过鉴定的设计文件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公告。
第十八条申请单位对鉴定结论、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诉,鉴定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单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九条鉴定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如变动主要受力结构、重要零部件等涉及安全的部分,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鉴定机构审核同意。
因设计单位名称变更,需在已经鉴定的设计文件上变更设计单位名称的,申请单位可以凭设计单位名称变更凭证,向鉴定机构申请变更。
第二十条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负责。
鉴定机构和参加鉴定的人员应当保守申请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则规定,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二条鉴定机构依照本规则开展设计文件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实施设计文件鉴定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2.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资料目录3.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申请表(格式)4.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内容与要求5.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格式)6.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意见书(格式)7.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盖章资料清单(格式)附件1:实施设计文件鉴定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附件2: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资料目录(一)设计说明书设计方案;结构特点;工作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的选取;主要设计依据(必要时应当有地质勘察报告、气象资料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主要受力部件;对制造、运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
(二)相关的设计计算书重要结构件强度、刚度计算;主轴及重要销轴强度、刚度计算;关键焊缝强度计算;机械传动系统计算(包括传动件及电动机、减速机选择);液压(气压)传动系统计算;运动参数计算;提供土建设计的受力参数等。
(三)相关的图纸图纸目录、总图及主要零部件图、液压(气动)原理图等。
(四)电气资料电气设计说明、电气系统计算(短路电流、电机起动电压降等)、电气原理图、控制程序、流程图、控制柜(操作箱)元件布置图;配备的主要电器元件的资料、避雷和接地、平面图等。
(五)产品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概述及结构原理;技术性能及参数;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乘客须知;保养及维护说明(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的内容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安装及调试方法和要求;外购件(主要机电产品)的使用要求;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使用寿命;对操作维修人员的要求;电气及液压(气动)原理图;日常润滑部位等。
(六)其它相关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土建设计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必需的零部件、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境外检验机构审查与检验报告;设计鉴定机构所需的必要资料等。
附件3: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申请表编号:续前页填写说明:1.需要填写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
2.“设计来源”选择填写:新开发的产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后重新设计的产品;境外设计、制造在境内安装使用的产品;已投入使用的产品;改变主要技术参数的改造等。
3.“适用乘客”选择填写:成人;儿童;成人儿童均可以。
4.“传动方式”选择填写:机械;液压;气动或其他。
5.结构形式一样,不同规格的系列产品,可以以一并申请,进行一次鉴定。
6.申请鉴定的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附设备简图。
7.本表一式两份,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后一份返给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8.此表可以从相关网站下载或自行复制。
附件4: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内容与要求附件5: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报告报告编号:设备种类: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类型:设备型式:设备名称:申请单位:设计单位:批准日期:鉴定机构:(盖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注意事项1.本报告书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的鉴定。
2.本报告书无鉴定、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鉴定机构章无效。
3.本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涂改无效。
4.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鉴定机构和申请单位分别保存。
5.申请单位对鉴定报告如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报告书十五日内,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鉴定机构信息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附件6: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意见书编号:此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附鉴定报告后给申请单位;一份留鉴定机构存档。
附件7: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盖章资料清单编号: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单位;一份留鉴定机构存档。
主题词:设施设计鉴定规划△通知抄送:局领导,办公厅,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2003年9月29日印发录入:何云鹏校对: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