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合集下载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义(管理)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已于2008年7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规定,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经[2003]34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重要意义1.08计价规范是在03计价规范的基础之上取得的成果。

03规范执行5年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修改03规范不足之处,解决市场不规范的行为及工程造价计价的难点问题2.计价规范的管理范围增加。

体现工程造价各阶段的要求,不单是计算规则,贯穿清单编制、清单计价、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的全过程3.将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进行重新整合。

集中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整体效力。

08规范涉及的有关文件。

4.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

使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5.清单计价规范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三、主要变化1.正文部分的修改及补充。

45条增加137条,增加92条。

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15条,增加9条。

2.计价规范结构变化。

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含义的变化。

狭义解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广义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全过程计价的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GB50500--20082008))浙江省浙江省计价表式计价表式计价表式一、计价表格的组成计价表格的组成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1.1 工程量清单: 封-1 1.2 招标控制价: 封-2 1.3 投标总价: 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 封-42 总说明3 汇总表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 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表-09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10-1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 表-10-2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10-36.1.4 计日工表: 表-10-4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表-11—16.2.2 现场签证表: 表-11—2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7.1 主要工日价格表: 表-127.2 主要材料价格表: 表-13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表-14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16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招标人:(单位盖章) 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工程招 标 控 制 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单位盖章) 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投 标 总 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工程 竣 工 结 算 总 价中标价(小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大写):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核对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4总 说 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1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表—0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表—04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5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结算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结算价汇总金额小计1 分部分项工程2 措施项目2.1 措施项目(一)其中 安全文明费用2.2 措施项目(二)3 其他项目3.1 专业工程结算价3.2 计日工3.3 总承包服务费3.4 索赔与现场签证4 规费4.1 规费14.2 规费24.3 规费35 税金竣工结算总价合计=1+2+3+4+5表—0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0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07—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单价 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 直接工程费(1+2+3)5 管理费6 利润7 风险费用8 综合单价(4+5+6+7)表—07—2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2 夜间施工增加费3 缩短工期增加费4 二次搬运费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 检验试验费合 计表—08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09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09—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单价 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 直接工程费(1+2+3)5 管理费6 利润7 风险费用8 综合单价(4+5+6+7)表—09—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 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0—12 暂估价2.1 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22.2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33 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0—44 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0—5合 计 —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 计 —表—10—1材料暂估单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表—10—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 注合 计 —表—10—3计 日 工 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 人 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 材 料123456材 料 小 计三 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 计表—10—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 发包人供应材料合 计表—10—5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签证及索赔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索赔及签证依据本页小计合 计 —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经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下面是摘录自广州的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 格涨超过合同工期基准期价格10%时,发 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 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公式调整价款。
4.2 招标控制价
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 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 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 拒绝。 • 本条规定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4.2.2条文说明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不 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 容和要求估算,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 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 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0.7暂估价(“03规范”中没有, “ 08深圳范本” 中叫“暂定价”) 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 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肯定要发生的; • 招标阶段,不能确定材料的单价、工程的 金额。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定义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

附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

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

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规费1,包括:(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2、规费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3、规费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1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本条任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 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金投资或国有资金 国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 投资为主(以下二 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 1 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者简称“国有资金” 总 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又有控制权的项目, 1.0.3 投资)的工程建设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 项目,必须采用工 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 则 程量清单计价。 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强制性规定】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 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共 23 个
项目编码:分部分 “项目编码”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 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 2.0.2 计价而言,是对“工程量清单”项目 称的数字标识。【保 名称进行的数字标识。 留条文】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项目特征”是新增术语,是 项目特征:构成 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 2本质特 性和本质特征的描述。定义该 征。 术语主要是为了准确组价。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活动应遵 循客观、公正、公 1.0.6 平的原则。【保留 条文】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 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 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 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 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更应 体现工程建设交易的公正、公平性。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1 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 附录 F 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应如何结算可计量的措施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应如何结算可计量的措施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应如何结算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摘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将措施项目分可计量的措施项目与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在计价活动过程中,可计量的项目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但可计量措施项目如何结算无明确的文字内容,只是笼统的说明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如何结算。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可计量、措施项目、结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计价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自开始实施至现在,多数同行认为采用新计价规范,其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实结算,少数同行认为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结合合同条款及计价规范来处理,特别是在合同中未约定的情况,对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如何结算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笔者经过反复阅读计价规范和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类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合同中约定了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第二种情况:在合同中未约定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针对上述两种情况,谈谈笔者的想法及观点。

一、在合同中约定了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一般情况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

计价规范属于合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解释顺序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之后,应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所以无论对计价规范的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何种理解,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结算。

二、在合同中未约定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如在合同中未约定,其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结算应依据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因为计价规范属于合同的技术标准。

自计价规范实施至现在,很多同行们认为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第67页也这样解释,这是从计价规范的“可计量”三个字得出来的结论,没有全面、系统地阅读与理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浅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摘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含盖了施工计价的全过程。

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关键词发;承包人;综合单价;合同管理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0)23-0053-0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竞标中胜出中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利用工程清单计价规则实现应得利润,是每一个施工企业的基本目标。

为此,就工程清单计价在工程施工中的运用,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1综合单价的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计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另一种单价计价方式,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

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要注意下列问题:1)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数量只是该工程的实体量,不包括必要的工程损失量。

因此,在计算施工损耗粮食,一定要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品,施工技术列入不要的施工损耗量。

而所列入的施工损耗量,应该是本企业定额的损耗量,且只能比平均水品低,不能比平均水品好,否则计算出的造价偏高,难以中标。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项目设置是按照项目实体组成进行划分的,工程量属于工程项目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3)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在施工中又须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综合单价时不能遗漏。

如挖土方项目中,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只是实体量,但在实际施工中不可能避免地会发生放坡、预留工作面所产生的土方量,这部分土方量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不同差距较大,通常大于实体量。

如发生遗漏,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将严重偏低,影响工程造价。

2投标策略1)利用工程量清单,统筹考虑确定报价投标策略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工作部署机器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背景提示: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

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概述: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主要特点表现如下:l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l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l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l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1.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3.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4.合同类型的规定5.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6.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7.其他项目的调整8.补充清单的细化9.清单列项的变化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条文】: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

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GB5050GB5050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主要文字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二○○九年一月前言本细则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等法规规章,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区工程造价计价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细则总结了广西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经验,针对原计价办法(或实施细则)部分内容执行难、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等问题,在修编本细则时,以《清单计价规范》为蓝本,将其正文条款的内容细化,并结合我区实际计价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此外,还增补了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及规定、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等内容,使本细则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本细则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由于本细则修编时间比较仓促,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改进和完善本细则内容,请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供以后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人员:马冀张经纬莫兰新周维陈挺侯海林莫良善庞宗琨罗晞黄共田薛伟俊朱文华赖伟琳吴世玲杜妮陆丽娟张惠芳谢玲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二○○八年十二月目录1总则---------------------------------------------------------------------------------------(1)2术语---------------------------------------------------------------------------------------(3)3工程量清单编制------------------------------------------------------------------------(6)3.1一般规定----------------------------------------------------------------------------(6)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6)3.3措施项目清单----------------------------------------------------------------------(8)3.4其他项目清单----------------------------------------------------------------------(10)3.5税前项目清单----------------------------------------------------------------------(11)3.6规费项目清单----------------------------------------------------------------------(11)3.7税金项目清单----------------------------------------------------------------------(11)4工程量清单计价------------------------------------------------------------------------(12)4.1一般规定---------------------------------------------------------------------------(12)4.2招标控制价------------------------------------------------------------------------(14)4.3投标价------------------------------------------------------------------------------(16)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18)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19)4.6索赔与现场签证------------------------------------------------------------------(22)4.7工程价款调整---------------------------------------------------------------------(24)4.8竣工结算---------------------------------------------------------------------------(28)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30)5计价表格---------------------------------------------------------------------------------(32)5.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32)5.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用规定--------------------------------------------------(66)5.3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组成--------------------------------------------------------(68)5.4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使用规定--------------------------------------------------(97)附录A~E------------------------------------------------------------------------------------(98)附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9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99)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128)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141)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工程造价计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提纲一、编制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二OO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从二OO六年初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宣贯培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宣贯培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细则》 宣贯培训
主讲: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庞宗琨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
讲解主要内容
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 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改委、财务部、建设 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56号令,在发布的《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规定,该 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 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 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 的定义和相应的规定。为统一工程造价的术语名称 提供了契机。
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4)《计价规范》应用的环境条件尚不健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信息化程度较低; 企业定额和造价指标数据库尚未建立健全; 工程量清单计价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建筑市场机制及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2、03清单计价规范修订的要求
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要求《规范》进行
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2、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 得的成果,内容更全面。
03版《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 中的计价行为,但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 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指导不强。
而08规范是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工程量清 单计价行为的规范,同时增加了详细的条文说明, 更利于贯彻、执行。
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 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 费的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4条-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4条-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 工程量清单计价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送审稿】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

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在承包人编制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约定的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 约定的时限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3 约定的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 约定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何谓合同实质性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08规范”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过程造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2.“08规范”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工程建设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计价具有阶段性。

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计价都有其固有的特性,但各个阶段之间有时相互关联的。

“08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计价特点作了专门性的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

具体表现为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序是承前启后、相互沟通的,使整个条文形成一个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3.“08规范”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国情。

“08规范”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督”的改革思路,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的计价,适宜采用市场定价的充分放开,政府监管不越位;在现阶段还需政府宏观调控的,政府监管一定不缺位,并且要切实做好。

因此,“08规范”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规定了不允许竞价;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

避免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情况,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

4.“08规范”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

“08规范”对工程施工建设各阶段,各步骤计价的具体做法和要求都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使条文更具操作性。

“08规范”从工程造价计价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08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

(三)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二、主要内容(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1.0.3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

2、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

3、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分析】(1)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站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件构成的强制性1、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08新规范的第三章第二节,详细规范了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构成要件,用了七条强制性条款,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具体定义,规定了编制这些要件的规则与要求。

该小节也是08新规范中强制性条款最为集中的一个小节,可见该小节内容的重要性。

【条文】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注释】(1)项目编码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项目名称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3)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4)计量单位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单位;(5)计量规则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分析】(1)明确了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内容(即由四统一改成五统一,增加了项目特征统一);(2)明确了这五大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有着缺一不可的地位。

2、五大要件编制的规定与要求(强制性条款)【条文】(1)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4)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5)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6)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7)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析】(1)项目特征描述作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条文: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被作为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列出,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的,从而把项目特征的描述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其描述原则是根据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这是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一环。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一,它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实质内容的,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就无从区分相同或相近的清单项目。

其二,它的描述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就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所以其描述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程度。

其三,它还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如果由于项目特征描述的不准确不到位,甚至出现漏项和错误,就必然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从而有可能引起工程结算时的分歧或纷争,使合同义务不能得到顺利履行。

可以说离开了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工程量清单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力,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新规范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使招标人对这一工作必须切实认真对待了。

(2)强调了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性条文:“2.0.3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的重要条款,强调了项目特征描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清单报价实施5年来,最为困惑的就是有许多工程量清单在特征描述上的不明不白、含糊其辞,既不完整也不到位,使得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组价工程中,无所适从。

事实上,清单报价实施五年来还很少见到项目特征描述清楚完整的清单,常常为对付一条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的清单项目而苦思冥想。

组价根据施工工艺做完整了又怕因为价高而不能中标,组价根据特征描述做不完整了又怕一旦中标无法完成该项目的制作。

同时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引起的工程结算时的造价纷争也是经常发生。

究其原因还是在03规范中,并没有对项目特征做出什么明确规范,也没有阐述项目特征描述对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造成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此的不重视。

我曾经对有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作过思考,那就是必须做到投标人在进行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时,如果能够不用再仔细分析图纸就能顺利完成清单组价工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清单编制者就必须吃透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才有可能编制出项目特征描述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来。

其实,要做到把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完整到位也不难,假定一个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在完成一个工程的清单编制后,必须自己先对所编清单进行组价,(做标底)在组价过程中你就会发现许多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的现象,再对这些地方进行进一步地修改与完善。

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些清单计量规则与定额计量规则不相同地方,还有就是在某个清单项目中出现的局部用材、工艺不同的地方,应该要有明确的规格或数量描述。

这样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就基本不会出现不完整不到位的现象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