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项目质量问题惩罚制度
万科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
1.1为促进本项目质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保障项目质量的可控性和均好性,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特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
1.3本细则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编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1.4本实施细则由质量管理小组监督执行。
1.5本细则实施期为施工单位进场至保修期结束。
1.6本细则自年月日起生效、实行。
2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 1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部、监理、总包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情况以质量管理小组发文为准。
2.2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专职质检员,至少1人具有上岗证书,并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包单位应配备1人以上专职质检员。
2.3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员负责相应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3 质量管理及奖惩制度。
3. 1推行一站式总包管理,总包单位将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系。
3.2项目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含分包),总包必须组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班组长、技术工人参加的交底和培训。
监理部各分管专监、监理员必须参加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培训内容及效果不佳的必须重新组织培训。
3.3各分项工程先进行样板施工,待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能展开大面积施工。
3.4质量管理小组每周组织一次以上各标段现场交流和巡查,对各标段优点将及时进行推广,对共性质量问题召开质量专题会进行解决。
3.5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每月进行2次以上质量大检查,每月无每单单项 1000.00元以上罚款,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奖励当月本项目质量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奖励当月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
3.6质量处罚办法按第4条执行,处罚将在项目范围及时通报。
3. 7每月奖惩汇总情况在下月5日前在项目范围内通报。
4.质量管理处罚办法:31 水电压槽过深,乱剔打结构水电压槽不得超过3cm,不得随剔结构500.00元/处32 安装、预埋遗漏安装专业必须根据图纸预埋500.00元/次33 施工前未进行交底制度,无书面资料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1000.00元/工序34 无成品保护措施对工程各成品、半成品必须提前上报成品保护措施1000.00元/项35 未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成品保护必须按审批同意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
项目质量奖罚制度(全面)

项目质量奖罚制度(全面)
前言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提高项目的质量,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奖罚制度以激励员工,推动项目质量的不断提升。
奖励制度
项目阶段性奖励
1. 在项目的关键节点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可获得阶段性奖金(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规模和重要程度予以确定,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2%)。
2. 在项目中表现优秀,超出预期完成时间、质量和效益的,项目组成员按绩效等级分别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
年度考核奖励
1. 年度考核对项目的质量、效益、安全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估,项目组表现优异者,将获得相应绩效奖金和嘉奖。
2. 年度考核表现突出者,公司将授予个人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惩罚制度
追责追究制度
1. 对于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彻底的追究,并迅速治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并向上级汇报。
2. 如因项目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导致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管
理人员将面临一定的追责和惩罚。
经济追究制度
1. 如因项目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导致经济损失,管理人员将需
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2. 对于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将敦促其承担全部经济
损失并面临相应的惩罚。
总结
质量奖罚制度是推动公司各项目组质量改进和完善的有效手段。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该制度,认真履行监督和考核职责,为公司
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万科项目红牌、黄牌警告制度实施办法

关于《上海万科项目红牌、黄牌警告制度实施办法(v4.0)》的通知上万(工)【2016】050号一、工程1.目的●保持上海万科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的常态化。
●控制项目现场的安全质量风险。
●强化项目部及合作伙伴的安全质量管理意识。
●提高项目部和合作伙伴的工程质量品质。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上海万科所属全资、代建项目以及合资、合作但由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所有在建项目。
3.操作办法事业部、工程部、日常巡检组等对项目巡视中发现下表所列的各项情况,将视触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底线,对项目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
●凡违反以下重点项所列明的任一项,此评价项将直接“黄牌”警告;●凡违反重点项所列明的任意两项以上(包含两项),此评价项将直接“红牌”警告。
●凡违反以下控制项所列明的任意两项,此评价项将给予“黄牌”警告;●当次检查大于五项控制项不合格的,将给予“红牌”警告;●获得黄牌警告的相关施工单位将处以20000元的罚款;获得红牌警告的相关施工单位将处以50000元的罚款●获得红牌警告的项目部将按集团规定对相关单位实施“拉闸”,停工整改。
●检查结果以邮件形式直接通报上海公司管理层;红黄牌的次数将与项目负责人季度考评挂钩。
(具体详见工程系统的考核办法)●相关的总包单位的红黄牌奖罚将以月度现场签证单和扣款单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完成流程抄送工程管理中心。
4.相关文件与标准●《关于实施质量管理“拉闸”制度的通知》(万字[2008]001号)●《项目质量风险与工程管理评估办法》(VK-GC/Q-15)●《万科上海区域季度过程评估vkS2版》●《防渗漏工程作业指引》SHVK-GC-ZY11●《施工样板验收作业指引》SHVK-GC-ZY12●《装修房工程管理作业指引》SHVK-GC-ZY01●《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引》SHVK-GC-ZY02●《重要工序质量点停歇检查制度》●《项目防渗漏质量停歇验收台账(动态)》●《上海万科项目工程管理考核制度2.0》●《上海万科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奖惩制度v2.0》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万科工程管理中心所有。
045郑州万科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扣罚办法

密级:内部公开密级: 内部公开第 1 页 共1 页郑州万科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扣罚办法1 目的为配合《郑州万科总承包单位奖励办法》的实施,保障武汉万科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基本水准,遵循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已如约支付的前提下,特针对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情况,制定本扣罚办法。
2 适用范围郑州万科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3 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款通知单签发以与《郑州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标准》条目相对应的《郑州万科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为标准,各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分管工程师每周一次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巡检不达标项由监理公司签发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明确要求总包单位整改完成期限。
到期时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反馈现场整改完成情况,对到期限未完成整改的不达标项,由项目经理部下发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款通知单并知会项目部成本/造价工程师。
4 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款实施 4.1项目经理部签发的总包单位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按自然月建帐累计,在最近一次合同付款中扣除,当月有付款的月份其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在下一次付款中扣除。
4.2办理总承包单位合同付款审批时,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工程师必须对当期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扣减额度落实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无质量安全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总包合同付款审批单附件,项目部经理部负责人不得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4.3 当期所有违约扣款通知单随合同付款审批单同时上报审核。
4.4工程管理部监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扣款执行情况。
5 支持性文件:《郑州万科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郑州万科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6 生效日期本《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扣罚办法》于2013年3月 日发布生效,解释与修改权归属工程管理部所有。
苏州万科项目现场红牌、黄牌警告制度(1)

苏州万科项目现场红牌、黄牌警告制度1.目的●保持苏州万科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常态化。
●控制项目现场的安全、质量风险。
●强化项目部及合作伙伴的安全、质量管理意识。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苏州万科所属全资、代建项目以及合资、合作但由万科负责工程管理的所有在建项目。
3.操作办法工程管理组对项目巡视中发现下表所列的各项情况,将视触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底线,对项目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
具体操作:●凡违反以下红色重点项所列明的任一项,此评价项将直接“黄牌”警告;对项目部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罚。
●凡违反以下表控制项所列明的任一项,经二次检查仍未整改封闭的,此评价项将给予“黄牌”警告,对项目部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罚。
●当次检查大于三项评价项不合格的,将给予“红牌”警告;并按集团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拉闸”,停工整改三天。
对项目部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罚。
●若总包受到红牌警告,则当月(或下月)进度款暂停一个月支付。
4.相关文件与标准●《关于实施质量管理“拉闸”制度的通知》(万字[2008]001 号)●《项目质量风险与工程管理评估办法》(VK-GC/Q-15)●《上海区域2018年过程质量评估办法(VK-S2改版)》●《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防水质量管控措施》(SN-GC-040)●《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工序质量停歇点管理办》(SN-GC-038)●《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分级拉闸制度考核办法》(SN-GC-001)●《上海区域防治住宅产品质量通病功能缺陷的强制规定2018、2版》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苏州万科工程管理组所有。
附:上海区域防治住宅产品质量通病功能缺陷的强制规定1.禁止采用不能分户计量、检修、更换的中央系统设备,如非分户储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在分户储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禁止采用电辅助加热。
2.禁止在非独栋产品采用基本无法更新的系统设备,如地源热泵等。
3.禁止采用曳引机、控制模块安装在底坑的型号的电梯。
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

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制度1. 考核标准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的考核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1.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配合度等方面;2.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协作等方面;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2. 考核周期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的考核周期为一年。
具体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
3. 考核方法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的考核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
其中,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进行综合评价,下级员工对自己进行自我评价,同事之间互相评价。
最后按照评价结果给出绩效评级。
4. 考核结果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五个级别:A、B、C、D、E。
其中,A级为最高评级,E级为最低评级。
•A级员工:工作出色,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能独立创新,成为部门的重要骨干人物;•B级员工:工作好,达到平均水平,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为部门做出了贡献;•C级员工:工作一般,没达到平均水平,工作有待改进;•D级员工:工作较差,不能胜任工作;•E级员工:工作极差,需要调整或辞职。
5. 考核奖惩考核奖励采用现金奖金和荣誉奖励两种方式。
考核惩罚采用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等方式进行。
•考核奖励:–A级员工:年度奖金10万元人民币,升职储备干部,给予荣誉称号;–B级员工:年度奖金5万元人民币,晋升职级,给予荣誉称号;–C级员工:年度奖金3万元人民币,予以表扬、奖励;–D级员工:不发年度奖金,予以警告、记过等处罚;–E级员工:立即进行调整或辞退。
总结以上是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的相关制度,希望所有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努力工作,取得一个好的绩效。
也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该制度,合理评估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为自身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反馈和指导。
万科工程部处罚制度

万科工程部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工作秩序,保护公司及员工利益,提高工程部绩效,根据公司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部员工,包括直接聘用者、合同工和外包工。
第三条工程部处罚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规范、处罚程序、处罚内容、申诉流程等。
第四条工程部处罚制度由工程部负责人牵头负责,经工程部同事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工程部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工程部员工不得利用职权侵害公司及他人利益,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工程部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公司声誉。
第八条工程部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工程部处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举报、调查、处罚。
第十条如有员工发现其他员工有违法行为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向工程部管理人员进行举报。
第十一条工程部管理人员应当对举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按照事实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工程部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公司规定对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处罚内容第十三条工程部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罚款、辞退。
第十四条警告是对违规行为的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
第十五条记过是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书面警告,载入员工档案。
第十六条降职是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降低员工职位。
第十七条罚款是对严重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由员工承担。
第十八条辞退是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最严厉处罚,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五章申诉流程第十九条工程部员工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工会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工会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员工申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会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依据事实情况,重新评估处罚结果。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员工对申诉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公司领导层提出上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处罚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
万科物业质量事故即时处罚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各公司对一、二类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即时处罚,完善即时奖惩机制,保障安全安心的社区居住环境。
2.范围适用于物业事业部3.职责3.1 品质部物业事业本部负责文件的编写、修订、发布及判定事件性质。
3.2 一线物业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并可提出动议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2 一线物业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编制完善本公司的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4.定义4.1重大质量事故:损失金额达到20万以上(因管理责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4.2一类质量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共媒体负面报道、火灾、客户群诉,员工集体脱岗,在物业管理和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1万元以上赔偿责任或经济损失,员工盗窃客户财产,小区发生汽车被盗案、被集团通报批评等。
4.3二类质量事故:小区发生盗窃案(以户为单位计算)、员工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员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被集团专业部门通报批评等。
5.方法与过程控制5.1处理流程5.2 处理要求;.备注:1、凡涉及经济处罚的必须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报事业本部备案。
2、扣罚工资需在符合国家和当地劳动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操作。
3、直接责任人(员工)及部门负责人以下相关人员的经济处罚标准、降薪与具体幅度,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降/免职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4、对于同时被盗3户以上的二类质量事故,经评估确实存在管理疏漏的,各公司可参照一类质量事故处罚标准,处罚至业务分管领导(无业务分管领导的,由公司总经理承担)。
5、对于同一项目连续发生同时被盗3户以上的二类质量事故,经评估确实存在管理疏漏或造成重大的损失或负面影响的,集团、事业本部可参照重大质量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6、直接责任人的行为如涉及BI红线标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要求等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应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对于瞒报质量事故的,将对公司总经理予以降/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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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X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定期组织每月进行质量考核,在考核中若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本项目部将进行针对性的罚款。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
项目部将按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人员30元/次的罚款。
(4)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责任人20元/次的罚款。
(5)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6)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7)对关键重要项目的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罚款30元/次。
(8)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实行“三级检查制”,验收时因未检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通过验收的,对质检员罚款50元/次。
(9)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开盘通知单,而擅自浇筑,对责任
人除对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进行罚款50元/次。
(10)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进行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50~200元/次。
(11)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取回的报告不规范,对试验员罚款50元/次。
(12)物资管理人员对材料的采购`进场验收和发放把关不严,跟踪管理不及时到位,事后填写回忆录,不按“质量管理体系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对责任人罚款30~60元/次。
(13)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掉角罚款200元/处。
(14)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50元~400元/处。
(15)混凝土出现不正常的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100元~800元/条。
(16)砌墙时出现干砖上墙或砂浆饱满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罚款100元/次。
(17)墙面、楼地面不平整、有裂缝、色调不一致罚款200元/处。
(18)屋面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9)沟(井)盖板不平整、不齐全、周边不顺直,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0)生产混凝土、砂浆时不计量配料罚款200元/次。
(21)已完工地面、道路、沟道出现积水、排水不通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在已完工地面上拌制砼,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22)土(石)方开挖未达到设计尺寸、标高及垫层尺寸、厚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对施工队罚款100-300元/次,对施工员罚款50元/次。
(23)未选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土料进行回填及未按要求分
层夯实的,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未经过施工人员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施工队罚款200元/次。
(25)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队自检合格向施工、质检人员提交验收申请后,每发现一处问题,视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
(26)擅自向砼运输车及泵车料斗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7)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队应有技术带班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以上人员,将罚款50元/次。
(28)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9)预留孔洞不全及中心位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对责任施工队每发现一处罚款50—200元,对施工及质检人员罚款10—50元。
(30)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埋管、孔洞槽盒出现遗漏的,对责任施工队每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对施工及质检人员罚款30—50元。
现场施工未按三相五线制实施,每发现一次处罚电工50元,未作交底的布置人罚款30元。
(31)预埋件出现漏埋以及因埋设不牢,出现松动、脱落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50—300元/次。
(32)钢筋加工、钢结构加工、钢筋焊接经检验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而必须进行返工的,对所属施工队及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罚款30—200元/次。
(33)钢筋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
(34)工程结构轴线、几何尺寸、垂直度偏差大于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的,视其严重性对施工队每处罚款50—500元;对负责该项目施工员罚款30—100元。
(35)未经过施工人员授权擅自拆除梁板底模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
(36)混凝土结构保护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对施工员罚款50元/次,对施工队罚款200元/次。
(37)楼地面混凝土出现龟裂,裂缝长度大于100mm的,每发生一处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楼地面平整度大于5mm,每处对施工队罚款50元;对负责该项目施工员罚款30~100元。
(38)砌墙时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砂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9)砌墙时出现干砖上墙或砂浆饱满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次。
柱未留置拉结筋就砌墙,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处。
(40)砌墙时未按规范要求留槎及埋设拉结筋的,对施工队罚款100元/处。
(41)砌筑墙体出现轴线位移及墙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偏差过大,每发现一处罚款50—200元。
(42)墙面抹灰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抹灰砂浆,每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罚款100元;表面不平整及出现大面积空鼓,对施工队罚款20—100元/处;阴阳角不方正、线条不直顺,对施工队每处罚款50元;对施工员罚款30元。
(43)墙面分格缝不直顺、不清淅,除进行返工外,对施工队罚款30元/条;对施工员罚款50元。
(44)门窗安装一律不准出现咬樘现象,发现一处对施工队罚款50元;窗台或窗户渗漏罚款300元/处;对施工员罚款50元。
(45)照明器具安装不牢固,或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除必须进行返工外,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6)雨水管安装不牢固、不直顺,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除必需进行返工外,每处罚款60元。
(47)卫生间因安装卫生洁具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地面渗漏的,除必需进行返工外,每发现一间罚款100元。
(48)面砖、瓷砖不先浸水就施工罚款100元/次,墙体面砖镶贴出现空鼓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9)外墙涂料施工未按要求打底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表面出现流坠、透底、颜色不一致、刷纹混乱,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
(50)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对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的,对施工队罚款50—200元。
注:1、施工中若发生本条例以外的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根据工程局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质量
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按工程局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予以物质上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
(对于在施工中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质量事故和隐患的施工人员,将给予200~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