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及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及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介绍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是一种债券式工具,允许投资者在债券期满前将其转换为股票。
这种金融工具通常被发行公司用于融资,并吸引着那些寻求投资收益且希望获得股权的投资者。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普通债券几乎没有区别,它们也需要在公司账簿上进行会计处理。
本文将讨论会计师如何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当一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会计师需要记录该债券的金融工具。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记录债券金额公司应该在负债中记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正常价值。
该记录将显示债券到期日期、申请股票转换的日期,如果这个过程填满,还可以显示折扣和费用。
2. 将转股权记录为股权当债券持有人要求将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时,会计师需要将债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股票价值。
这个过程中,会计师还要将所需的股票数量从未发行股票的股票账户转移到已发行股票的股票账户。
3. 记录利息付款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申请转换之前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此时,会计师需要通过记录付款金额来记录这笔支出,并在负债中记录该笔付款的欠款。
如果流通股份有一个备用的账户,会计师还将记录转换和获得之间的任何股息。
总之,会计师需要记录和跟踪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务、转换和股息资金。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那么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量将会影响每股收益。
为了计算每股收益的影响,我们需要了解两个要素,即“潜在股份数量”和“期望手段”。
1. 潜在股份数量每当一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就会出现一个潜在股份。
这可表示股份将来可能出现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当债券持有人要求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潜在股份才会转换为实际股份。
潜在股份数量的影响因公司股份价格而异。
如果股价低于潜在股份转化价值,则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股价高于潜在股份转化价值,那么每股盈利将发生变化。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业务的会计分录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业务的会计分录处理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照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是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现的现值。
其中,利率根据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但不具有转换权的工具的适用利率确定。
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其初始确认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或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为
公司股票的债券。
以下是该类型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初始发行
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将债券面值计入长期负债账户,并将发行价差额按比例分配到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部分。
债
券负债部分应按照债券到期日的平均持有期来分类,区别于短期和长
期负债。
2. 转换和赎回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时,公司应按照债券持有
人的选择将其余债券本金和未支付应计利息计入公司股票记账。
此时,应相应地减少债券负债和应计利息账户。
如果公司选择赎回债券,,则应根据债券面值和市场价值计算其
赎回价值,并将赎回差额按比例分配给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负债部分。
负债与未支付应计利息则从公司负债账户中减去。
3. 利息支付
公司应根据债券面值乘以债券利率支付债券利息。
应计利息应在
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调整,以反映未支付利息的实际数额。
未支付利
息应计入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部分。
4. 会计期末调整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公司股票价格调整债券股票转换权益。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应在债券股票转换权益中增加总额,在债券
负债部分中减少相应的总额。
然而,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则应在
债券股票转换权益中减少总额,在债券负债部分中增加相应的总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需要准确的计算和分类,以便在合适
的时间调整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
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会计处理将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和掌握其财务状况。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
一种债券。
在会计处理中,可转换债券需要根据其不同特征进行分析
和记录。
下面将具体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首先,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需要将债券的发行款项记录为债
券应付账户。
债券应付是公司欠债主体的债务,应计入负债方面。
同时,公司还需要在权益部分(股东权益)中记录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益。
其次,公司需要按照可转换债券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并在每
个利息支付日将利息费用记录到利息费用账户中。
同时,在债券应付
中也需要记录利息费用。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根据转
股比例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特定金额减少,并将相应金额划入股本账户。
这是因为可转换债券的转股行为会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
另外,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到期日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券,公司
需要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清算,并从现金账户中
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这时候,债券应付账户中的金额将被清零。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处理中,公司需要对可转换债券进行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将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并将其区分为负债和权益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债券发行时的债务和权益的记录,以及债券转股和到期偿还时的清算和支付。
同时,公司还需要对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衡量和披露。
这些会计处理对于公司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公允价值至关重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
而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本文拟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和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介绍。
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
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
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的一种金融工具。
在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中,需要对转换时的债券、股票和相关费用进行记录和处理。
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发行公司需要将发行的债券进行账务处理。
发行债券会产生债券发行款项,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加债券发行款项的账目,并同时记录债券发行收入。
还需要在债券发行成本中记录发行债券所产生的费用,如律师费、承销费等。
当债券持有人决定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需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需要对债券转换进行确认,并将债券减少,同时在股本和超额股本中增加相应数量的股票。
需要对债券转换的市场价值进行确认,并将债券转换价值确认为股份资本的金额。
对于超过债券面值的部分,需要在拨入超额股本中进行记录。
在债券转换中,还需要对可转换债券所产生的利息支付进行处理。
在债券转换前,需要将未支付的利息进行预提,并在债券转换时进行结算。
未支付的利息需要在债券减值准备中进行预提,并在债券转换时清零。
还需要根据债券转换前的持有时间和转换后的股票持有时间,计算利息支付和股息发放的具体金额。
除了直接的账务处理外,还需要对相关税务进行处理。
在债券转换时,可能会触发资本利得税或转让所得税的处理。
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税收规定,计算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需要对债券转换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记账和处理。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可能会涉及到律师费、交易费等费用。
这些费用需要在债券转换时进行确认,并在费用支出中进行记录。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债券发行、债券转换、利息支付、股息发放、税务处理和费用记账等多个方面。
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准确记录和处理各种账目,并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报表编制和税务申报。
还需要进行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浅析
可转换公 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 和股票性质 的混合型融资工 具。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规定的期 限内, 将所持有债券转换为确定数 量的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 ,这样债券持有人就由公 司的债权人变
成了公司的股东 , 可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红利分配 。而在转换之前 , 债券持有人可以获得利息 收入 。如果债券持有人没有实施转换权 利, 那么公 司就应按照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赎 回债券 。 目前可
质的基础上的 。 在理论上将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特征概括为债权性 、 期权性 和股权性三个特征。
应以溢价发行且利率较低 , 但会使转换价格的确定复杂化 , 可比性 差。 至于买进期权 潜在收益对债券 的发行价格 的影响 , 由发行公 则
司通过转换价格加 以调整。 () 2 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整个存续 期间内 , 债券持有人可 以据此转换成基准股 票( 拟发行的 A股 、 B 股或其他类型的股票) 的每股价格 。转换价格通 常由发行公 司在 转债时约定。转债的转换价格并非固定不变 。发行公 司发行转债 并约定转换价格后 , 由于又发行新股 、 送股 、 股份 回购 、 合并 、 分立 或任何其他情形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的,应当及 时调整转换价
能, 这使得其同时具有股权性 。 新准则 中对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上市公司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青睐 ,主要源于其发行条件在 某些方面 比其他融资方式低 。 从财务指标看 , 发行可转债的要求低 于增发 ; 从发行的时问问隔要求来看 , 发行可转债的要求低于增发 配股 ; 可转债 的融资规模大于配股 的融资规模 。同时 , 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成本一般比发行股票的成本低 ,并且 日后通常只是逐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方会计处理
公司债券是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工具,通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公司债券购物方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下面将从购物、持有和处置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购物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购物公司债券时,需要确认购物的公司债券是否为可供交易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或者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购物公司债券的交易日,以便后续计算应计利息并进行会计确认。
3.记录购物公司债券的金额,包括购物价格、手续费、税费等,并根据购物价格确定债券的初始成本。
4.确认购物公司债券时的支付方式,并及时记录相关的现金流量。
二、持有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持有公司债券期间,需要按照公允价值模式或成本模式进行持有公司债券的会计确认。
2.针对公允价值模式,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3.针对成本模式,需要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同时根据债券的利息计划进行应计利息的确认。
4.定期对持有公司债券进行减值测试,根据相关减值准备标准进行减值准备的确认。
三、处置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当公司决定处置公司债券时,需要根据债券的分类确定相应的处置会计处理。
2.根据公司债券的分类,分别进行按公允价值计量或持有到期的会计处理。
3.确认处置公司债券的交易日期及交易金额,并计算处置损益或收益。
4.完成处置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确认,包括记录处置损益、减少债券投资等。
在进行公司债券购物方会计处理时,需要特别注意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和协调,保障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希望公司债券购物方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规范会计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债券购物方会计处理是公司财务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购物公司债券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来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4) 2002年7月1日转换股份 2002年 借:应付债券—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面值) 面值) 6000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计利息)(6000×8%×1年)480 应计利息) 6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 (3000-375×2)×(6000÷30000)450 3000-375× 6000÷30000) 贷:股本 (6 000÷20×1股×1元) 300 000÷20×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 630
( 2 ) 2001 年12月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计息 、 摊销: 2001年 12 月 31 日计息、 借:财务费用 825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溢价)3000÷4÷2=375 溢价)3000÷ 贷:应付债券—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 债权(应计利息) 债权(应计利息) 30 000×8 % 000× ÷2=1200
A 、 B 企 业有 关 可转 换 公司 债 券会 计 处理 为: (其他有关未行使转换权债券的计息、摊销和还 其他有关未行使转换权债券的计息、 本付息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省略) 本付息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省略) A企业: (1) 2001年7月1日发行四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2001年 借:银行存款 33000 贷:应付债券—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面值) 30 000 面值)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溢价) 3 000 溢价)
(3) 2002年6月30日计息、摊销: 2002年 30日计息、 借:财务费用 825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溢价) 溢价) (3000÷4÷2)375 3000÷ 贷:应付债券—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计利息) 债券(应计利息) ( 30000×8%÷2)1200 30000×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分录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分录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的金融工具,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在会计上,可转换债券的转换过程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以记录债券转换所涉及的债权和股权交易。
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需要进行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
假设公司发行了1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转股比例为10股/债,债券期限为5年。
那么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债券资本(1000万元);贷:可转换债券(1000万元);当可转换债券持有人选择行使转换权时,需要进行转换的会计分录。
假设某持有人将1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按照转股比例计算,可以得到100万元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100万元/100元=1000股的股票。
那么转换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债券(100万元);贷:债券资本(100万元);借:股本(1000股);贷:可转换债券(100万元);当可转换债券到期未转换时,需要进行到期赎回的会计分录。
假设某可转换债券到期未转换,公司按面值1000元赎回债券。
那么到期赎回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债券(1000万元);贷:债券资本(1000万元);除了上述常见的会计分录,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例如,在可转换债券转换过程中,如果转股价格高于债券面值,需要进行债券溢价的会计处理。
假设某可转换债券面值为1000元,转股价格为1100元,转换时公司需要支付100元的溢价。
那么债券溢价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债券(1000元);借:债券溢价(100元);贷:债券资本(1100元);还有一种情况是可转换债券在转换前提前赎回的情况。
假设某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转换前提前赎回了债券,公司按面值1000元进行赎回。
那么提前赎回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债券(1000元);贷:债券资本(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可转换债券转换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些会计分录,实际情况可能因债券条款和具体操作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 会计实操]1.直接债务法。
直接债务法是将可转换债券当作一般债券处理, 而对于其内含期权在发行时和发行后均不进行确认。
这种观点认为:①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 要保留转换权则必须持有债券, 要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②绝对准确地计量转换价值是不可能的, 所以将可转换债券视同一般债券进行处理。
目前, 美国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制度均采用直接债务法。
转换时可以使用账面价值法也可以使用市场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以可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股票价值, 不确认转换过程的利得或损失。
市场价值法是以标的股票的市价作为转换股票价值, 其与可转换债券账面摊余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换损益。
但这种方法经常会导致出现损失, 所以较少使用。
另外, 可转换债券发行和转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相联系的, 转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往往从属于发行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发行时不单独确认转换期权收益, 转换时就采用账面价值法, 不确认转换损益;如果发行时单独确认转换期权收益, 转换时就必须采用市场价值法, 确认转换损益。
2.分离债务法。
这种观点下可转换债券被看做是债务和转换期权的混合物。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收益表现为直接债务的价值和转换期权的价值。
对转换期权价值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会导致债券折价的确认, 因此增加了利息费用。
真实的利息成本应是支付的利息加发行时形成折价的摊销。
要计算该折价首先要按照同类公司或具有类似风险公司发行直接债务的收益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计算出直接债券价值, 再将总发行收入减去直接债券价值即为可转换债券所含期权价值。
这一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相似, 即将本金和利息折现作为债务价值, 总价值减去债务价值即为应确认所含期权价值。
我国新会计准则采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原理与其相似, 但具体做法有些不同。
以上是目前会计实务界比较有代表性的两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区别在于直接债务法将可转换债券看作是债务, 而分离债务法将可转换债券看作是债务和转换期权的混合物, 所以后者比前者更真实地反映了可转换债券的经济实质, 但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思考。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会计处理 东奥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会计处理东
奥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
它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为企业筹集资金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印刷费、登记费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些发行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应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转换的股份数,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按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应付债券的利息调整余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3. 期末,企业应将“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余额调整为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会计处理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财务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会计处理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泰安会计资格考试网上公布相关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总结如下: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会计处理举例1.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期将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确认为资本公积。
债券期结束,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计算转股数,将可转换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全部转入股本和股本溢价。
例1: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股东,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
乙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的可转换债券,面值20000万元,票面利率6%。
假定2011年1月1日甲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这里假设转股价格为10元。
乙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二级市场与之类似的不附转换权的一般公司债券市场利率是9%。
(1)2010年1月1日乙公司发行时:可转换债券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200000000×(F/A,9%,5)+200000000×6%×(P/A,9%,5)=200000000×0.6499+200000000×6%×3.889 7=176656400(元),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200000000-176656400=23343600(元)。
借:银行存款20000000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23343600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200000000资本公积23343600(2)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确认及支付利息时:财务费用=176656400×9%=15899076(元),票面利息=200 000000×6%=12000000(元)。
借:财务费用15899076贷:应付利息1200000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3899076借:应付利息12000000贷:银行存款12000000(3)2011年1月1日乙公司行使转股权时:转股数=(200000000+12000000)/10=21200000(股),可转换债券的利息调整=23343600-15899076+12000000=19444524(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 简介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一种具有固定利率和期限的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帮助公司筹集资金,并提供给投资者一种同时享受债券和股票收益的投资选择。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包括债券的发行、会计凭证的处理、利息支出和股票转换等方面。
2. 债券的发行当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记录应收债券款项:根据实际募集到的资金金额,将应收债券款项记入负债账户中。
这个账户记录了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应向公司支付的金额。
•记录股东权益增加:当投资者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相应地增加股东权益账户。
这代表了投资者对于未来可能发生股票转换而带来的潜在价值认可。
3. 债券利息支出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公司债券也需要支付利息。
公司需要按照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记录利息支出: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利息支出记入负债账户中。
•记录现金支付:将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记录在现金账户中。
4. 股票转换当投资者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记录债券转股权益增加:根据债券面值和约定的转股比例,计算并增加股东权益账户中的债券转股权益。
这代表了投资者通过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获得的股票权益。
•记录负债减少:将原先应收债券款项减少相应金额,反映了投资者通过股票转换而不再需要向公司支付该笔款项。
5. 债券到期赎回当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如果投资者没有选择进行股票转换,公司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
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记录负债减少:将应收债券款项减少至零,反映了公司偿还了投资者的债券本金。
•记录利息支出:根据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将利息支出记录在负债账户中。
•记录现金支付:将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记录在现金账户中。
6. 补充说明•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凭证。
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公司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需要对这一过程进行清晰的会计分录,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债务工具,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债券的购买过程,另一部分是债券的计量和确认过程。
首先,对于债券的购买过程,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类科目)×贷:银行存款(负债类科目)×这是债券购入的初始会计分录,根据实际情况,借方金额为购入债券的面值,贷方金额为支付的现金金额。
接下来是对于债券的计量和确认过程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债券的初次确认和后续计量,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利息(负债类科目)×贷: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收入类科目)×这是对债券的利息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根据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计算出利息收入,并在适当的时机确认。
同时,对于债券的后续计量,需要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如下:借: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类科目)×贷: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类科目)×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反映在损益表上,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过程。
同时,企业在进行这一活动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对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分类,区分为流动和非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相应的分类和注释。
其次,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披露,包括债券的金额、利率、期限、转换条件等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了解债券的基本情况。
最后,企业还需对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测试,以确定债券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可转换公司债券例题账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例题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例题账务处理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它具有债务债券的特征,即发行人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债务,同时还具有股票的特征,即债券持有人有权按一定比例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具有固定收益的特点,又具有获得公司未来增值的潜力,因此备受投资者青睐。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 发行阶段: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公司需要将债券的面值与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行权价值进行明确。
并且,公司需要将债券利息的现金流量与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内在价值进行区分,以便在账务上进行明确的处理。
2. 债券持有阶段:在债券持有的阶段,公司需要定期按照债券利息率支付债券利息,同时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转换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并及时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
3. 转换阶段:如果债券持有人决定行使转换权,公司需要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内在价值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例题以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例,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行权价值为1200万元,债券利息率为5%,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内在价值为1300万元。
假设在债券持有期限内,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
1. 发行阶段:公司在发行阶段需要将债券的面值、转换为普通股的行权价值、债券利息现金流量和转换权的内在价值进行明确的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2. 债券持有阶段:在债券持有阶段,公司需要按照债券利息率支付债券利息,同时确认转换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做出相应的调整。
3. 转换阶段:如果债券持有人决定行使转换权,公司需要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内在价值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独特的融资工具,它既具有固定收益的特点,又具有获得公司未来增值的潜力。
在会计处理上,公司需要对债券的转换权、行权价值、利息现金流量和内在价值进行明确的确认,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摘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和特点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会计处理1.负债成分的确认2.权益成分的确认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会计处理1.账面价值法2.市价法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案例分析正文: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和特点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务和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
持有者可以在约定的转换条件满足时,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既包含了负债成分,也包含了权益成分。
在会计处理上,需要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会计处理1.负债成分的确认: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首先需要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是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
企业应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
2.权益成分的确认:在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将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得出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应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会计处理1.账面价值法:在债券转换时,采用账面价值法。
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
2.市价法: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案例:某公司发行了一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总金额为63000元,其中负债成分占60%,权益成分占40%。
在债券发行过程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60000元,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为24000元。
债券转换条件为: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行使转换权,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根据上述案例,该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处理如下:1.发行时,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金额为60000元;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金额为24000元。
2.债券转换时,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
假设转换时,债券的账面价值为61000元,股票的面值为10元,那么换发的股票数量为61000/10=6100股。
【税会实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及其会计处理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及其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一种融资工具。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开始尝试运用这种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本文将在中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对可转债业务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些比较和探讨。
一、不同会计准则下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美国的会计准则建议将发行的可转债在其转股前作为债务记账,而不确认其权益特征。
其理由是因为可转债的债务特征和权益特征是不能分离的,两者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相互独立地存在。
即到了约定的期限,该种债券不是成为债务,就是成为权益。
因此,根据会计上的谨慎原则,对于发行可转债所取得的收入全部记为负债。
发行可转债的现金收入与其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登记入账,并用实际利率法在债券整个期限内摊销(中国既可以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用直线法)。
假如是以面值发行,则根据美国会计准则EITF(Emergence issue task forces)86—29的规定,对于这种附带有可赎回权利的可转债,公司应根据实际利率预提债券从发行日到赎回日的到期溢价(中国的会计准则未提及到期溢价赎回的处理)。
当债券到期,公司未行使赎回的权利而转股时,如果当时的股价高于赎回价格,所预提的赎回溢价则视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如果当时的股价低于赎回价格,所预提的赎回溢价则在债券的剩余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
发行可转债所发生的发行成本(包括佣金)应作为递延资产以直线法在债券期限内摊销。
如果该债券在到期日之前赎回或转换,则尚未摊销之发行成本应在赎回时计人损益账户,或在转股时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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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常相似,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一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二是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在条件满足时按照相关约定行使转换权时,债券发行者应向行权人交付其发债时质押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质量要求,业务的实质其实是债券发行者以其持有的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由于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只有在通过转股会实现一定的收益时才会行使转换权,所以这种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交易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行权导致的金融资产转移,按视同销售来处理,确认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要视金融资产类别而定。
1.2.1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引言
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19日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在银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资金短缺的上市公司股东而言,除抛售股票之外,还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来解决资金困境。鉴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认股期权,因此其发行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公司债券,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对于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股东而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期间内保留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即使在换股权行使期间,股东也并不必然减少对上市公司的股权份额。而且,可交换公司债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在吸引新资金加入市场的同时,其事先锁定未来换股价格的特点有利于引进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的价值投资者。
例: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股东(且能够对上市公司乙实施重大影响),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2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6%,5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甲公司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乙的3000万股股票质押(该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为30000万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24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7000万元,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无利润之外的权益变动项目)。发行一年后,投资者可按转股价格将所持债券的面值转换为质押的上市公司乙的股票。根据《试行规定》转股价格为质押股票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高者,这里假设转股价格为10元。已知与该债券类似的不附转换权的一般公司债券市场利率为9%。该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不考虑发行费用。
2 债券投资者的相关会计处理
投资者购买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而且投资者持有该债券的目的通常是期望通过行使转换权获得收益,根据发债主体规定的转股条件,投资者通过转股获得的股数是可以确定的,因此,投资者投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条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如果转换期内,发债主体质押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格,导致行权不利时,发债主体可能会赋予投资者回售的权力。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时应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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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 23 343 600
1.2.2 确认利息及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5 899 076
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2010-4-7 12:7 孙燕芳 孟庆岩
摘要: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与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常相似的金融工具,但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比具有自身特殊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文以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作为会计主体,探讨这一新的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
关键词:可交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负债成份
如果作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债主体的上市公司股东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则其所质押的股票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如果作为发债主体的上市公司股东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鉴于我国引入可交换公司债券这一金融工具的背景,发债主体对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目的不是短期持有随时变现,这种情况下所质押的股票应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以下举例说明。
贷: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60 000 000(240 000 000/30 000 000×20 000 000)
——损益调整
20 000 000(300 000 000/30 000 000×20 000 000)
基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本文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以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作为会计主体,探讨这一新的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1 债券发行者的相关会计处理
1.1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确认与计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代表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应付债券”,而权益成份代表发债主体赋予投资者的转换权的价值,确认为“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 23 899 076
需要说明的是,若发债主体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能够实施控制,对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时,若投资者行权规模较大,导致行权后因股权转让使发债主体不能实施控制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发债主体还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进行核算。
若上例中,甲公司对上市公司乙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则投资者行权时,甲公司的处理还需要考虑,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借: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000
1.2.3 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时:
当质押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格时,转股对投资者有利,投资者会选择行权。
投资者可转换的股数为:200 000 000/10=20 000 000(股)
发债主体应按转股数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将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与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损益。
借: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要素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相同,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可交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代表投资者不行使转换权时,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也应确认为“应付债券”。其计量金额为债券面值及票面利息按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也称之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权益成份指的是,在发债主体质押的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投资者通过行使转股权能够获得收益的权益,由于投资者拥有这种获得收益的权益,所以愿意以高于负债成份的价格来购买债券,投资者多支付的购买价格应确认为发债主体的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计量金额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减去负债成份公允价值的差额。具体见例题。
投资者行权购股时是将债券投资转为股票投资的交易。根据转股后对上市公司股票持有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投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