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蜂窝基站选址技术细则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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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塔公司宏蜂窝基站选址技术细则V1 一、总体要求

(一)满足客户对站址的网络规划需求

1.根据客户无线网络规划,站址宜选择在客户需求点位

置附近,城区的偏离距离宜小于50米、乡村偏离距

离宜小于100米。

2.站址四周应视野开阔,城区站址应确保天线主瓣方向

100米范围内无明显阻挡,乡村站址应确保覆盖方向

上1/2~1/3基站覆盖半径附近没有阻挡。

3.为了避免二次上站确址,在满足网优建站要求的前提

下,应尽量多选择合理站址。每一个需求站点需最少

提供3个可选站址。

4.楼站的楼高尽量和周围环境匹配,在没有特殊情况下

尽量不要选择50米以上楼宇和3层以下楼宇。(二)满足站址的用地要求

1.各站址选择应结合当地的市政规划、环保要求,并与

市政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避免因市政规

划变化造成的工程调整,郊区选址,建议避开坟地、

雷达站、部队等敏感地带,当基站需要设置在飞机场

附近时,其天线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并且

需经相关部门批准。飞机跑道端点距基站在飞机跑道

延长线上的投影点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天线高度

+150米)/tan3。

2.城区尽量选用市政、企事业单位的站址或建筑,尽量

避免选择容易发生纠纷的居民类站址。尽量避开幼儿

园、小学等敏感区域,小区居民楼附近建塔站时,塔

站位置须远离居民楼水平距离30m以上,如水平距

离小于30m则要保证天线安装高度明显高于居民楼

高度,具体高度需由网优现场确定;

3.基站建设环境与电磁辐射评估技术参考以及建设要

求,参看附件2《基站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三)基站选址与二次搬运和外市电引入

1.充分考虑站址获取的可行性,位置选择应考虑动力供

电和传输的线路引入方便,交通便利。

2.延庆、平谷、怀柔、房山等山区农村建站,在满足需

求的前提下,选址时要考虑二次搬运和外电引入距离,

不应过长。

(四)楼面站选址注意事项

1.楼站需注意楼宇本身可否在房顶上加装天线(例如人

字形屋顶,玻璃美化顶等无法加装天线的无需选择)。

2.站址选择时若有相邻几个建筑均可选时,首选取框架

结构建筑作为基站站址,其次考虑选用砖混结构建筑。

3.机房位置尽量靠近天面,机房到天面之间具备弱电井

通道且空间足够,便于室外走线架安装及馈线的布放,

馈线布放长度宜小于50米。室外走线架及馈线不得

在房屋的临街面外墙布放。如规避较低或较高楼宇选

址、机柜位置摆放合理完全可规避超标问题,控制造

价超标。

(五)地面站选址注意事项

1.地面站需尽量避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填土较厚或

低洼地势淤泥质土较厚等不良地质场地,此类型场地

建设基站可能引起基础尺寸过大或采用地基处理(夯

实、换填)引发造价超标。

2.站址选择时尽量避开山坡或边坡不稳定地带,此类型

场地建设基站将引起大方量土石方开挖及护坡挡土

墙的工程量引发造价超标。

3.站址选择时尽量避开水资源丰富或河道内或河堤、河

道边建站,此类型场地建设可能引起大量抽排水工作

量及河道防冲刷工程量引发造价超标。

二、站址选择安全性要求

(一)满足站址的安全性要求

1.基站选址应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宜选

在地形平坦、地质良好、坚实的地段。应避开有可能

塌方、滑坡的地质。

2.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选择站址,在民航航线上、

军事管制区、军事航线等区域选址,应满足相关单位

对站点位置、高度的要求和其他管理要求,不宜在道

路、江河航道、高速公路及其他控制区内选择站址。

3.站址应选择在比较安全的环境内,不应选择在易燃、

易爆场所附近,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

炸危险以及散发有毒气体、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

的工业企业附近。

4.避免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雷达站、生产强脉冲干

扰的热合机、高频炉的企业或其他强干扰源附近设置

站址。严禁将基站设置安装在河岸、大坝等水利设施

附近。

(二)基站选址与其他行业建(构)筑物安全距离

基站选址与其他行业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除满足无线覆盖外,必须遵从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的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1)基站与公路距离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

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需埋(架)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的,应当事先经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据2009年6月13日交通运输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设施,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条例》的以下规定: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另外,还需确保距离高速公路栅栏一个塔高距离。或征得高速公路或省公路路政主管部门同意。

2)基站与铁路距离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

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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