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局属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2011年)》,为切实做好局属单位2011年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按照考真、考准、考实的要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考察各单位2011年度目标、业绩、过错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激励局属单位履职尽责、争创业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此次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为目标、业绩、过错三个方面。
目标包括:(1)单位年度责任目标;(2)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理“十大实事”中由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畅通郑州等相关城市管理工作;(4)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5)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
业绩是指对照业绩的标准,本单位取得的工作成绩;过错是指对照过错的标准,本单位发生的工作失误和不良后果。
绩效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分项计分、综合评定的办法确定考核结果。
(1)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行政业务工作目标占目标总分的40%、党务责任目标占总分的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占总分的10%、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占总分的10%、局领导综合评价占总分的20%)。
以各单位承担的年度目标单项分值为基础,考核时未完成任务部分扣除相应分数,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加上相应分数。
加分比例不超过本项基础分的20%。
任务未完成的项目按比例扣分,直至此项基础分扣完。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目标必须事先写出专题报告,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不予扣分,否则按未完成计分。
行政业务工作年度考评计分方法采取平时月检查占10%;年中考评占30%;年底考核占60%。
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蒙人社发﹝20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各乡镇,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庄周、漆园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根据亳人社发[2012] 27号《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年度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意义和目的考核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基础环节,通过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利于激励和鞭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素质,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有利于严格管理和监督,促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进一步促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民创业,实现我县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考核的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机关效能建设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注意考核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宗旨意识、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措施,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方案,认真做好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我县2011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一)转任、调任人员由现单位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其转任、调任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011年度市直单位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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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无计划、未按程序进行、材料不 全的扣2分,党组织不按规定统一收缴党费和党 员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扣1分,未按时完 成党内统计年报扣1分。 未开展学习贯彻新《条例》扣2分;党务公开未 实行扣1分。 “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最佳党日”活动 未开展各扣1分,未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扣 2分。 各项规定、制度不健全扣2分;查办案件不及时 扣1分。 未组织学习活动扣1分,专题教育缺1次扣1分, 扣完为止。 全国文明得4分,省级文明单位得3分,市级文 明单位得2分,县级文明单位得1分。 视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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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建设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预备党员能定期进行教育考 察,按时讨论转正。实行了党员发展、转正公示和票决 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 组织按季上交党费;认真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5、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党内基 层民主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6、积极开展“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活动,认真组织好“ 最佳党日”、建党90周年纪念等活动。
1、党组(党委)建立和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 委)主要负责人重视抓党建,每年两次以上专题听取机关 组织 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 领导 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5分) 2、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党建活动阵地、时间、经费 有保障; 1、健全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 个人心得笔记,有计划地开展心得交流活动;全年党组 年 (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党组织集中学习每 终 月不少于1次。 考 思想 2、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认真开展读书研 核 政治 讨等学习活动,活动有安排、有落实,完成干部在线学习 (7 建设 任务,积极争创“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0 (15 3、党支部坚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半年1次党 分 分) 员思想分析、汇报。 4、认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各项工作。 5、按要求上报党建工作信息、动态、材料等。 组织 建设 (20 分) 1、党组(党委)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 加机关党组织各项活动,全年不少于8次;党员领导干部带 头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有记录、有讲稿。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至少召开1次支部 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每季上 1次党课,党员组织生活会全年至少召开1次;认真开展民 主评议党员工作。 3、党组织班子按期换届、及时改选,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认真施行公推直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2011年绩效考评方案
批电子监察系 统考核结果 10 2、 抽查行政许 可档案卷宗 3、 查阅相关会 议记录或会议 纪要
水许可;( 9)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核发;( 10 )城市规划区 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 11 )核发乡村规划许 可
审批事项未及时录入电子监察的, 每发现 1 项扣 3 分。 5、行政审批事项超时办结,造成系统亮黄牌的每 项(次)扣 2 分,亮红牌的每项(次)扣 3 分。 6、 电子政务办公业务系统使用月平均得分 80 分以 下的扣 3 分;90 分以下,80 分以上(含 80 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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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行 政
15.具体行政行为 16. 落 实 人 大 议 案 和 政 协提案
序中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判)令履行或者被纠正的,每 宗扣 3 分。 6、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裁决 等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宗扣 5 分。 7、人大、政协提案未落实的,每件扣 2 分。
85%) 、低于 95%的,扣 1 分。
18.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进电 子政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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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2011 年政府部门绩效指标考评表(六)
日常管理事项:( 1)施工图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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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关于征求《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征求《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做好2011年考核工作,现草拟了《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办公室,逾期则视为无修改意见。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征求意见稿)2011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都江堰市委目督办《2011年目标管理体系框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目标框架分为基本目标和加分项目,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目标框架按“基本分(80分)+加分-减分”模式设置,加分不超过20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农村发展局机关各科室和畜牧局、农能办、扶贫办、猕推办、新农办及市级事业单位。
第四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办法,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本细则由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市委农工办)目标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由市农村发展局目标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目标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成立由局机关党委、目标管理、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等方面的负责同志和局行风监督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评组,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半年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职能目标,主要包括中共都江堰市委农工办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关于分解下达二○一一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都委农…2011‟7号)确定的本年度常规目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等内容。
(二)协办省委省政府目标、省市民生工程、成都市农委下达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制度
(单位)2011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一年,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度的总结工作,推进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客观评价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绩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和要求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新参加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评定等次;转正定级的当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录用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本年度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评定等次,有原单位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本单位予以考核并确定等次。
3、单位派出学习、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征求其学习、工作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5、工作人员接受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首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能力强。
关于印发《2011年度〈绩效考核...
第一类单位绩效考核细则太绩发〔20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度〈绩效考核细则〉、〈扣分细则〉和〈三干会表彰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太湖县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太发〔2011〕10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绩效考核细则》、《扣分细则》和《三干会表彰项目评选办法》已经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第一类单位绩效考核细则一、经济发展(一)招商引资(200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目标完成(100分)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100分。
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目标完成比计分。
2、新引进一个固定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按当年到位资金计算)工业项目进入经济开发区,视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垂直管理单位,争取上级部门年度内新投入固定资产在800万元以上的,视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工业贷款净值比上年增幅15%以上,视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基础工作(80分) 1、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领导机制,落实经办机构、人员,制订工作计划10分2、组建专职招商小分队,开展驻点招商10分3、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10分4、设立联络客商日志,建立客商服务台帐,制作投资项目资料并形成档案10分5、上报招商引资月报表及重点项目进度10分6、积极提供线索项目,有项目推介资料的10分7、提供招商引资工作信息10条以上的10分8、积极参与县委、政府举行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10分安商服务工作(10分) 1、项目落户初期,为项目单位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全过程协助相关手续。
2、项目建设过程中,掌握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了解项目建设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3、项目建成投产后,继续为企业搞好服务,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有关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
重大项目质量(10分) 1、新引进工业项目投资亿元以上签约开工且当年到资20%以上的3分;2、当年单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签约开工且当年到资40%以上的2分;3、新引进上市公司、全国综合排名500强、全国百强民营企业、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来我县投资的各1分。
2011年度市直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无审批资金、项目和物资,或者考核、评比和达标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擅自以部门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形式要求下级设立对口机构、提高机构规格
无擅自以部门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形式要求下级设立对口机构、提高机构规格
以部门制定的行业建设标准为依据,擅自干预下级机构设置、编制核定
13分
职责配置运行(12分)
1、按“三定”规定职责开展工作;2、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3、落实三定职责,按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流程;4、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工作。
12分
机构编制综合管理(42分)
执行“三定”规定(10分)
1、人员编制和职数未突破三定方案;2、未出现混编、混岗、挤占职数等规定。
附件3:
2011年度市直部门机构编制工作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自评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自评情况
自评分值
备注
制度建设(12分)
学习及管理制度建设(6分)
1、按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相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及制定,建立本部门规章制度;2、建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制度;3、开展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6分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6分)
未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能按时间要求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未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能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未严格按照区划调整有关规定完成划转单位的整合工作
能严格按照区划调整有关规定划转单位的整合工作
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前言机关绩效考核是指以机关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为核心,通过对工作完成情况的量化分析和综合评价,来评估机关单位的工作绩效和推动机关单位的改善与提高的一种工具。
在现代管理中,绩效考核成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是评估机关单位绩效优劣的重要标准。
二、机关绩效考核的意义机关绩效考核是机关单位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有效手段,通过机关绩效考核可以促进机关单位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提升机关单位的绩效和工作效能,做到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此外,机关绩效考核还可以促进机关单位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机关单位的责任感,激发机关单位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机关单位的改善和创新。
三、机关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1.绩效目标的设定机关绩效考核的第一步是设定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指机关单位在考核期内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和计划,绩效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可操作,以保证机关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设定绩效目标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各项绩效指标的设定应尽量贴近机关单位的实际工作,能够反映机关单位实际的工作情况和能力。
(2)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比如机关单位在不同的工作领域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和要素。
(3)设定绩效目标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机关单位的资源限制和工作负荷,确保绩效目标的制定不过于理想化,符合实际情况。
2.绩效指标的设定绩效指标是机关绩效考核的核心,是机关绩效考核的量化依据。
绩效指标的设定需要充分考虑机关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可行性,需要具有客观性、可衡量性、可比性和有操作性。
绩效指标要尽量多角度、多方面、全面反映机关单位的业绩。
绩效指标的设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根据机关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特点,明确该单位的重点工作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
(2)针对机关单位的各个功能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不同的绩效指标,以反映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
(3)根据机关单位的管理理念和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必须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干府办【2011】66号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51号)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县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全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核准津贴补贴水平。
清理核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各其它事业单位要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 绩效工资总量为其他事业单位清理核查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12月份基本工资额)。
各主管部门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财政部门核定其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逐个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并根据合理调控的需要,确定全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2010年年人均1.2万元,2011年年人均1.56万元。
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逐步调整基本标准线。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
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批准。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重为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行政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行政单位绩效考核是评估和监督行政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行政单位工作效率、推动行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流程和评估标准。
二、绩效考核内容1. 绩效目标:根据行政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工作量、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2. 绩效指标:根据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以量化、可衡量的方式评估绩效。
3.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对行政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排名。
三、绩效考核流程1. 绩效目标设定:每年初,行政单位根据上年度工作情况和新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年度的绩效目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绩效指标制定:根据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并明确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3. 绩效数据采集:行政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采集相关的绩效数据,并进行整理和汇总。
4. 绩效评估:根据绩效指标和绩效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包括自评、互评和上级评估等环节。
5. 绩效结果公示: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四、绩效评估标准1. 工作量:根据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指标,评估工作完成情况。
2. 工作质量:评估行政单位的工作质量,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和工作过程的规范性。
3. 工作效益:评估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创新能力:评估行政单位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思维和创新成果。
5. 服务态度:评估行政单位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包括对待群众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行政单位进行奖励或者惩罚,激励积极向上的绩效表现,纠正工作不力的情况。
2. 绩效考核报告: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行政单位的改进提供参考。
3. 绩效考核结果公开:将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六、绩效考核监督1. 内部监督:行政单位内部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充分调动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队伍,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追赶跨越发展,决定对局机关干职工2011年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教研室教研员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自我考评、股室考评、民主测评与考核小组行政考评相结合。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股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局机关干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其他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表彰等日常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和各股室平时要注意原始考核资料的积累,重点工作和活动要有专人及时记录,要有小结或阶段性结论,便于年终考核检查。
三、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一)自我考评。
由本人对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自测和评价。
自我考评结果供行政考评参考。
(二)股室考评。
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股室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三)民主测评。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年度民主互相测评,根据测评对象一年的德、能、勤、绩情况逐项进行考核打分。
民主测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四)行政考评。
考核领导小组对干职工自我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相应的原始考核资料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日常监控项目)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日常监控项目)
(考核对象: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卫办、市红十字会、市医学会、市卫协会、市120指挥中心、市卫职校、医圣祠、血站、中研所)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疾控中心(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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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爱卫办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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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中心血站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120”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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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卫生监督所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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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中研所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卫职校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张仲景医史文献馆
2011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现场考评项目)考核对象:市卫协会
12。
度市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市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权重60%,设定100分)
二、日常考核实施细则(权重20%,设定100分)1.自身建设和其它工作
1-1党风廉政建设
1-2组织工作(含老干部工作)
1-3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1-4统战工作
1-5四费缴纳(含系统所有单位)
1-6财经纪律
1-7依法行政
1-8行政审批及政府信息公开
1-9“两办”信息
1-10创建工作
1-11食品安全监管
1-12全民创业工作
1-13企业服务年活动
1-14项目建设捆绑考核
1-15招商引资捆绑考核
1-16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1-17档案工作
1-18应急管理工作
1-19否决项目
2.督查事项落实
3.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4.省考核
三、创先创新性工作(权重5%,设定100分)
四、社会监督考核(权重15%,设定100分)。
关于印发《城郊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2011 63关于印发《城郊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管理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经党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城郊2011年度管理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考核内容,认真遵照执行。
附:城郊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通知中共安源区城郊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共印55份城郊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城郊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度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考核体系要求,结合城郊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在全市、全区争先进位,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改进考评方法,强化激励措施,坚持奖惩分明,鼓励争优创特色,促进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城郊在全区绩效考核涉农镇街管委会组位于前四名。
二、考核方式及评价体系权重设置由各线责任部门先开展一次考核自评,自评分数上交考评办存档备案,在自评的基础上,各线、各部门自行完善考核内容,年终以全区对各线目标考核权数为准。
考核评价体系由“经济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社会稳定与安全生产”、“民生工程”、“党的建设”、“政务环境”六大体系组成,经济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占50%,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占12%,社会稳定与安全生产占10%,民生工程占10%,党的建设占8%,政务环境占8%,综合评价占2%。
(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三、目标及加分项目(一)目标1、综合奖:力争涉农镇街管委会组一等奖,确保二等奖2、单项奖:六大考核体系单项奖前三名(二)加分项目1、确保08年省级以下加分项目:A.全省先进普法办(司法线)B.省级群众满意学校(教育线)C.省级安全文明学校(教育线)D.省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教育线)2、在确保08年省级加分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加分奖项,各线各部门力争都有加分项目。
市住建委2011年机关绩效考核细则(暂行)
市住建委工作目标考核(绩效管理)——计划总结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月工作目标计划
*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情况说理)——学习汇总表
( 年 月 日)
内 容
单 位
政治学习情况
备注
学习考勤
---出全勤人数
学习考勤
---扣分情况
学习材料未按时报送
安全/党风 廉政情况
信息宣传情况
集体活动情况
其他
本月计划目标(项)
完成目标(项)
妥善处
理件数
扣分
情况
全勤
人数
扣分
情况
全勤人数
学习考勤
扣分情况
扣分情况
年度
基本任务
完成
情况
实到
人数
扣分
情况
报送材料扣分情况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
规划勘察设计科
建筑管理科
村镇建设科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城市建设管理科
扣分情况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
管理科
规划勘察设计科
建筑管理科
村镇建设科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城市建设管理科
市政工程建设科
城市经营管理科
计划财务审计科
人事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
信息技术科
党委办公室/妇委会
纪检监察室
离退休干部科
工会
燃气办
招标办
抗震办、图审中心
培训中心
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附件3:
市住建委工作目标考核(绩效管理)——机关各科室(办、中心)日常考勤表
附件4:
市住建委工作目标考核(绩效管理)——考勤汇总表
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专项方案
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为全方面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落实,正确评价市级机关工作实绩,依据《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措施》精神,现提出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列入考评部门共有82个,分为三类。
A类市级机关党群和其它部门(28个)B类市级机关经济综合部门和执法部门(38个)C类垂直管理部门(16个)二、考评内容分考评和测评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考评部门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总分为70分,其中共性目标25分,个性目标45分;测评分30分。
为表现奖惩标准,另制订相关加减分项目。
1、共性目标。
指各机关单位共性工作,分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廉政及效能建设、社会稳定、文明创建等5个专题,每个专题5分,分别由组织部、人社局、纪律(监察局)、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
2、个性目标。
关键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工作关键。
A类部门由市委办牵头负责;B类部门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C类部门由发改委、财政局、口岸办牵头负责。
3、测评。
对机关作风效能评议,由机关党工委牵头负责。
三、考评措施部门考评得分由共性目标得分、个性目标得分、测评得分、争先创优加分和实施不力扣分等五部分组成。
1、个性指标计算公式:指标分值=45/指标项数;指标得分=指标分值×指标完成率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民》《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目标任务书》《率先基础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责任分解》、《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指导意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38项目标任务》等6个文件为机关绩效考评关键文件。
2、实施不力扣分措施依据《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订实施措施(试行)》要求实施。
扣分情况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报考评办汇总。
四、结果使用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对各机关部门实施奖惩依据:(1)年底依据考评结果评定等次,各类别前30%部门为优异,考评结果由市委常委会审定并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2)考评结果作为机关“三服务”工答评选关键参与;(3)建立市级机关部门绩效考评档案,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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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办科室(单位)的加分项目由主办科室(单位)审定后加分;
(八)其它加分项目实行申报制度,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评组评分后,报局党组审定。
第十四条 减分办法
(一)未完成都江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网络目标、专项目标和新增目标按项扣减基本分2分;
(五)典型经验。承办的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树立为典型;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发言的,或在我市范围内召开现场会;被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的;其他创新性并经市委、市政府认可的特色工作等(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认可为依据)。按提供的交流材料、会议议程、通知以及相应材料确定。每项1分。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第四条 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办法,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本细则由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市委农工办)目标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由市农村发展局目标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目标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成立由局机关党委、目标管理、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等方面的负责同志和局行风监督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评组,对各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每名工作人员目标奖奖金额=该同志目标考核实际得分×该同志所在科站奖金系数。
第十七条 考核单位(科室)工作人员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市级以上领导批评,影响了全局目标考核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评选先进资格。
第十八条 在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按市目标管理相关规定,取消该单位的先进资格,扣发目标责任人和承办人员个人奖金的10%。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中共都江堰市委农工办 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关于分解下达二○一一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都委农〔2011〕7号)确定的本年度常规目标;
(二)协助科室(单位)完成的省市民生工程、成都市下达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根据都江堰市委目督办《2011年目标管理体系框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目标框架分为基本目标和加分项目,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目标框架按"基本分(80分)+加分-减分"模式设置,加分不超过20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
(三)完成领导批示件、议定(议决)事项每完成1件,主办科室(单位)加0.2分,协办科室加0.1分,主办科室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协办科室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
(四)单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主办科室(单位)加2分,协办科室(单位)按项加1分;受到省级部门,成都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主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6分,协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3分;受到成都市部门,都江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主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4分,协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2分;受到都江堰市级部门表彰的主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1分。协办科室(单位)按项加0.05分;
(八)未完成涉及全局的重大目标,给全局的目标考核造成不良影响,除按规定扣分外,在考核总分上进行再次扣减,扣减分值由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组会商确定扣减3-5分。
第五章 奖励和惩处
第十五条 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局授予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科室(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增加20%。
(三)督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获表彰奖励及创新亮点等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
(四)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印证材料、表格等;
(五)申请其它加分项目的印证材料、图片等。
第十条 年度考核时,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评组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对被考核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并对被考核科室和单位的工作作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局党组审定。
(二)未完成协办省委省政府目标、省市民生工程、成都下达的重点项目标按项扣减基本分5分;
(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机关建设按相关制度进行扣分;
(四)未完成所承办督办件(市委市府督查件和局督办件)、领导批示件、议定(议决)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按项减分,主办科室(单位)减1分,协办科室减0.2分;
(二)协办省委省政府目标、省市民生工程、成都市农委下达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三)改革突破工作,主要包括生产要素改革、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项目建设等内容。
(四)投资促进工作,主要包括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项目策划包装和储备工作,列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未完工项目促建扫尾工作,省级新农村建设整市推进工作等内容。
(八)其它应加分项目,主要包括督办件(市委市府督办件和局督办件)、领导批示件、议定(议决)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表彰奖励及创新亮点、局领导要求列入目标考核的工作事项等。
(九)领导评估。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
(一)日常督查。采取日常检查、季度抽查的方式,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计分。
(二)半年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材料报局目标办,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计分。
(三)年终考核。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于12月1日前将形成的目标自查报告送局目标办。由市农村发展局目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评组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所属科(站)长、主任负责考核。
(五)产业振兴工作,主要包括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目标,农业统计工作等内容。
(六)管理提升工作,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维稳、综治、防邪、信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内容。
(七)保证目标,主要包括,行政效能提升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网络宣传及网络舆情引导,统战,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内容。
关于征求《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做好2011年考核工作,现草拟了《2011年机关及市级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办公室,逾期则视为无修改意见。
第四章 计分办法
第十一条 2011年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基本目标分为80分,加分项目满分为20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目标完成得分+加分项目得分-减分。
第十二条 基本目标
(一)完成和超额完成省,成都市下达的各项目标,都江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改革突破工作,投资促进工作,产业振兴工作,管理提升工作,保证目标工作得60分,对未完成基本目标任务实行按项倒扣分。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职能目标,主要包括中共都江堰市委农工办 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关于分解下达二○一一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都委农〔2011〕7号)确定的本年度常规目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等内容。
第九条 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考核的材料准备工作。按规定完成目标自查总结报告。年度目标考核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能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情况;
(二)改革突破工作,投资促进工作,产业振兴工作,管理提升工作,保证目标工作及省市民生工程、成都市下达的重点工作和重项目完成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农村发展局(市委农工办)目标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农村发展局目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增减。
(征求意见稿)
2011年乡镇为农综合服务站站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协助科室(单位)完成的改革突破工作,投资促进工作,产业振兴工作,管理提升工作等有关内容;
(四)协助服务区域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
(五)其它应加分项目,包括督办件(市委市府督办件和局督办件)、获表彰奖励及创新亮点工作、领导批示件、议定(议决)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局领导要求列入目标考核的工作事项等;
对于一些科室(单位)目标涉及面窄,职能单一,但能积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局起到表率作用的科室(单位),年末由年度综合考核考评小组提议,局党组审定,授予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十六条 机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奖惩与当年目标奖金的发放以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各科室目标奖奖金总额=目标考核实际得分×全局奖金系数×当年在职人数。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征求意见稿)
2011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都江堰市委目督办《2011年目标管理体系框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局领导评估分20分。
第十三条 加分项目:
(一)各科室(单位)承担成都市下达的重点项目,省市民生工程目标,一个项目只记一次,牵头承办科室(单位)按项加分0.5分,协办科室(单位)按项加分0.2分,主办科室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协办科室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二)承办督办件(市委市府督查件和局督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每完成1件,主办科室(单位)加0.5分,协办科室加0.2分,主办科室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协办科室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科站长及副局级以上干部目标考核实际得分=该所在科站目标考核得分×70%+局党组评定分(总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