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现将《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附件:《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二○○九年二月十日附件: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2009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认真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医药立法步伐,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精心谋划、狠抓落实,推动中医药事业“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和分析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不断增强在中医药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制定落实好整改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1.08•【字号】冀卫应急[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应急〔2009〕1号)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参照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二OO九年一月八日附件: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2009年,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一案三制”(机制、体制和法制)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努力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总结既往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保平安、谋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和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推进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二00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二00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冀卫医[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二00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医〔2009〕15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二OO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二OO九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医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完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监管和评价的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严格准入管理,严厉查处非法和违法行医,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完善血液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管,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深入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社区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医政其他各项工作。
一、医疗服务管理(一)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深化医院管理。
深入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发掘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医院加强管理,推进医疗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体系以及医院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长效机制。
完善医院评价指标和评审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体系,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和适宜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制度,对重点技术临床应用实施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安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冀中医药[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12〕11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根据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12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和全省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为主线,认真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和科技创新水平,着力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为实现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认真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一)落实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
发挥省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作用,按照省政府《决定》所确定的重点任务,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争取在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形成专件。
成立省卫生厅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推进小组,将中医药纳入医药卫生工作各个方面。
召开全省中医药重点工作调度会,了解和掌握各地、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计划。
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完成中医药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出台相关文件,确保省政府《决定》和大会精神得到落实。
(二)积极参与实施医改各项重点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上力求突破。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1.13•【字号】冀中医药[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冀中医药〔2008〕66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2009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终审。
二、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指南》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可以从河北卫生信息网http://下载。
四、每项课题申报费160元。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1月30日前将推荐的课题及相关材料一式5份和申报费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科李玲,电话:*************,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邮编:050051;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杨嘉萍,电话:*************,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8号(河北省老年病医院院内),邮编:050021。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课题申请书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09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继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优势特色、加强继承创新为主线,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心,努力提高中医药科技对临床和生产的支撑能力。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冀卫中[2012]4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5.04【实施日期】2012.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中〔2012〕4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冀政〔2011〕99号),切实做好我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冀政〔2011〕99号),切实做好我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我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水平和发展现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力争用4年时间,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在我省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临床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品牌。
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省中医院拥有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一所市级中医医院拥有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拥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拥有一定数量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的目标,建立健全我省重点中医专科服务体系,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冀卫中[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卫中〔2008〕2号)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弘扬祖国传统医药学,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专家的学术地位和社会知名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河北省名中医评选拟评出名中医50名,按1:1.5的比例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河北省十大名中医”。
二、候选人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2007年12月31日。
三、凡已经被评选为市级名中医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各市推荐的候选人,须由其所在单位在初评、公示的基础上写出单行材料,由各市卫生局、人事局进行评议审核,写出推荐意见,公示后统一报河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推荐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公示后写出单行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写出推荐意见,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其所在单位初评、公示,写出单行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写出推荐意见,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最终通过领导小组审定的,授予“河北省十大名中医”或“河北省名中医”称号,并颁发证书。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2.25•【字号】冀中医药〔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15〕5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2月25日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医药“五种资源”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以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为重点,以项目实施为抓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和建设“三个河北”中的优势作用,为实现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一)做好深化改革中医药工作。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有关中医药倾斜政策。
启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抓好中医医疗联合体、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做好曲周县中医院等单位的中医药参与养老服务模式研究。
加强对石家庄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强化经验总结和推广。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谋划中医药专项规划。
启动“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前期研究和专项调研,加强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协调与论证。
推动出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参与涉及中医药的相关规划研究制定。
开展“我为振兴中医药献一策”活动,征集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议。
(三)推动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佚名
【期刊名称】《河北中医》
【年(卷),期】2009(31)2
【摘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努力开创全省中医药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页数】2页(P后插4-后插5)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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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3.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作工作报告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明确任务真抓实干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4.200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3月22日印发)
5.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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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冀政办[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9〕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9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以下简称《重点改革工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点改革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2009年推进改革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制订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地方推进改革的顺利实施。
2009年底前,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009年8月26日2009年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为有效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09〕75号)和《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冀发〔2009〕15号)提出的目标要求,现提出我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覆盖城镇全体居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410万人,比2008年增加3167万人。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复 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 ( 规 范中医医院 医院与 临床科室名称 。要按 照《 四) 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 中医医院医院与 临床科 室名称的通
知》 的要 求 , 各 市、 省 直 有 关单 位 的 整 改情 况 进 行 一 次检 查 , 促 各 中 医 医疗 机 构 进 一 步规 范 医 院 名 称 、 对 各 督 临床 科 室 设
找 准 改 革 的 难点 和 重 点 。在 有 关 部 门制 定具 体 实施 方 案 的过 程 中 , 积 极 与 相 关 部 门 沟通 协 调 , 动 提 出 意见 和 建议 , 要 主
力争在实施 方案 中更 多体现有利于 中医药事业发展 的政 策措施。有针 对性地选择部分公立 中医医院作为 医药卫生改革
法规 知 识 的培 训 , 高依 法 执 业 的 自觉性 。 适 时举 办 中 医病 历规 范化 书写 培训 班 , 高病 案 书写 水 平 。在 全 省 三 级 中 医 提 提
医院及条件 较好 的二级 中医医院推广小 包装 中药饮片 , 评选表彰 中医医院工作先进单位及优 秀院长。 ( ) 强重点 中医专科( 二 加 专病 ) 建设 。组织制定《 河北省重点 中医专科 ( 专病 ) 考核评价细则》 对我省 2O 、O7年度 , O6 2O 批 准的“ 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 进行考核验收。对全 国农村 医疗机构 中医特 色专科( 专病) 建设单位进行督导。遴
培训等措施 , 建立一批功能健全的县级 中医医院中药房。农村 医疗机构 中医特 色专科 ( 专病) 建设项 目, 今年 将安排 7 6个 特色专科( 专病) 建设项 目单位的 30 8 名专科人 员, 到北京 、 天津等地规模较 大、 服务能力较强的中医医院进修 学习, 并安排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14]4号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14〕4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现将《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2月26日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为主线,以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一)抓好中医药发展政策落实。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活动。
利用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落实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政策,争取将调整后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
(二)参与实施医改各项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深入调研并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中医医疗联合体、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以及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推进和规范中医医师多点执业。
医生诚实守信事迹材料1000字
医生诚实守信事迹材料1000字医生诚实守信事迹材料1000字篇1__,男,40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现任赤城县中医院副院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骨伤科临床工作,是赤城中医院骨科学术带头人。
勤于学习,医术日精1996年本科五年毕业,当其他同学都选择留在大城市时,他毅然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赤城。
那时,赤城中医院骨科是空白,1999年5月—2000年5月在天津中医学院一附院骨科进修1年。
为了充分利用时间,在进修期间能汲取最大量的知识,他每天晚上骑车十多里地到天津医院复位室学习骨折脱位的手法闭合复位,一个夜班之后,早晨再骑车去中医学院一附院上白班,虽然很辛苦,但每晚十多例骨折整复的学习机会,使他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从头到脚人体每一处骨折的整复手法一一记在心里。
学习结束回到本院后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临床实践,运用小夹板治疗四肢闭合骨折,患者痛苦小,费用低,术后功能恢复好。
并逐渐总结出一套治疗治疗骨科常见病的综合疗法。
该法包括推拿、牵引、烤电、小针刀、中药外敷内服,为我县许多多年的腰椎病、颈椎病、膝关节患者解除了痛苦,在当地和周边地区群众中建立起很高的信誉。
为了全方位运用各种手段为患者治疗,又师从于我国骨科前辈王家鼎教授一年半,到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骨科深造半年,使他的骨科疾病的诊断及手术技术大幅提高,逐渐成长为赤城县一名优秀的骨科医师,中医院骨科学术带头人。
联合张家口第二医院骨科为中医院带出了一批骨科技术人员,使骨科成为中医院重点学科,开展四肢创伤骨折内固定手术,并完成赤城县第一例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2009年该科被确立为河北省农村中医骨伤科专科重点建设科室。
深入科研,敢于创新他在诊疗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创造,在继承传统治疗方法基础上自己摸索出一种独特的治疗手段——刘氏指针疗法。
指针疗法在我国流传已久,但近三十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及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种现代化诊断、治疗设备的广泛应用,临床治疗越来越单纯依赖药物与手术,学术界对于一些传统治疗方法逐渐边缘化。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整改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0]41号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整改工作的通
知
正文:
----------------------------------------------------------------------------------------------------------------------------------------------------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整改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2010〕41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卫生局对辖区内县级中医医疗机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于8月27日前报我局,我局审核后,连同各市级中医医院整改要求一并反馈至各市卫生局,由各市卫生局负责反馈至各中医医院,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省中医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整改意见,我局负责督促落实。
二、各级中医医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
各级中医医院的整改方案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0年9月17日前报送我局,省中医院在接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整改意见后,7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
三、我局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于2010年10月份对部分中医医院(含省、地、县)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科。
联系人:沈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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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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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5.22•【字号】冀卫医[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医〔2009〕72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及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根据卫生部《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09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及省直医疗单位要要根据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2009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卫生部《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国家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紧紧围绕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为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和医院评价制度,引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医院内部质量和安全控制制度,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08年度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继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优势特色、加强继承创新为主线,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心,努力提高中医药科技对临床和生产的支撑能力。
申报的研究项目,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1、研究思路要体现中医药研究特点,促进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发挥。
2、研究目标要明确、集中、合理,在研究过程中体现对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的培养。
3、研究内容要针对中医药临床、生产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体现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
4、研究方法要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一、课题研究方向(一)中医基础研究1、中医理论基础研究。
以满足临床辨证论治需求为出发点,系统分析以往临床研究成果,重点开展证候与辨证论治、脏腑经络理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的研究以及相关临床疗效评价的基础研究,以及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养生保健与疾病预防方法等研究。
2、中医药信息研究。
依据现有的中医药标准建设的研究成果,进行中医药标准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中医药标准知识库建设研究,开展中医药标准信息综合服务支撑技术研究(中医药标准信息采集与管理、中医药咨询服务、认证服务等),为形成中医药标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3、中医药标准体系研究。
构建完整、科学、实用、可行的中医技术标准类目,形成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能够被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标准体系。
(二)中医临床研究1、常见病、多发病的有效诊疗方法和手段研究。
选择中医治疗有优势、疗效突出、有较好前期临床和科研基础的常见病、多发病,采用多种临床研究的方法开展研究,形成实用性强、可推广的应用规范、评价体系或诊疗方案。
2、中医药特色治疗技术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
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中医特色显著、疗效肯定、易于推广的临床治疗技术,通过规范性研究,进一步明确其有效性、安全性,完善技术操作,形成优化的治疗方案、技术方案和实践指南。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冀中医药[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13〕5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现将《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2月20日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1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积极参与深化医改,组织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抓好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
一、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8号),制定《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启动大会,省、市、县层层签订《目标承诺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到2013年底,实现全省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5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分别遴选3-5个和5-8个县(市、区)创建全国、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12.08•【字号】冀中医药[2011]8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1〕80号)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在原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和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
现将《河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及《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孙庆臣联系电话:*************附件:1.河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2.河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3.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附件1:河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确保先进单位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单位建设分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和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县(市)为主,可适当包括部分农村居民较多的市辖区;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市辖区为主,可适当包括社区中医药服务开展较好的县级市。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冀中医药[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中医药〔2008〕11号)各市、扩权县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08年,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与中医保健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三名三进”工程,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和中医行业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中医特色年两项活动,对2005年命名的“河北省示范中医院”及“河北省示范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复核。
继续对2006年度被“黄牌警告”的医院进行督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监测评价制度,成立河北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对全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中医特色情况进行监测。
规范中医医院名称、临床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
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用药和医院感染管理。
规范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的书写,适时举办中医病历规范化书写培训班。
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医护理操作规范,提高中医护理的水平和质量。
(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
总结石家庄市中医坐堂医试点工作经验,为中医坐堂医的发展和试点的扩大提供依据。
加强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指导,举办民营中医院院长培训班,鼓励和扶持民营中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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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冀中医药[2009]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中医药〔2009〕6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努力开创全省中医药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结合中医药系统实际,积极投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对于国家即将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大卫生观念。
要着重学习研究涉及中医药的相关政策,找准在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切入点,用足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
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现状调查,摸清中医药资源底数,分析中医药投入补偿机制、中医药服务价格,以及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改革的难点和重点。
在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力争在实施方案中更多体现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公立中医医院作为医药卫生改革试点单位,积极进行改革探索,为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要研究公立中医医院的特殊性,探索新形势下中医医院发展的新模式,更好地调动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
二、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管理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在总结以往“医院管理年”、“中医特色年”活动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管理质控体系建设,完善院科两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医院核心制度落实。
重视医疗过程管理,抓好医疗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适时举办中医病历规范化书写培训班,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在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及条件较好的二级中医医院推广小包
装中药饮片,评选表彰中医医院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院长。
(二)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组织制定《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考核评价细则》,对我省2006、2007年度批准的“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对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单位进行督导。
遴选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人员结构合理、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
(三)对中医医院进行考核评价。
今年继续将“医院管理年”、“中医特色年”结合在一起开展,依据国家《中医医院管理年评价指南(2008版)》和《河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标准(2008版)》,对中医医院进行考核评价,评选出新一批“河北省示范中医院”。
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制度,充分发挥河北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作用,对全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中医特色情况进行监测。
组织起草“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标准”,时机成熟后恢复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四)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
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