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第一届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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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10.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瑞弟副区长
副组长:金丽勤区民政局局长
王渊源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干翠宝枫泾镇副镇长
王浩峰吕巷镇副镇长
华文军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军漕泾镇副镇长
张伟东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宪宏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汪爱军区环保局副局长
吴斌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慧金山工业区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忠山阳镇副镇长
邵晖廊下镇副镇长
陆勤生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夏文军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红梅朱泾镇副镇长
夏瑞妹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顾育红张堰镇副镇长
黄美娟亭林镇副镇长
潘利萍金山卫镇副镇长
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金丽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华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如遇人事变动,除组长的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2014年10月27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1•【字号】金府办〔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府办〔2017〕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权权副区长副组长:刘新宇上海张江长三角科技城(金山园)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元珍区农委副书记王海珏区妇联副主席车晨远团区委副书记朱卫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许永纯区交通委副主任何振凤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迪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张国明区委党校副校长张皓铭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矱颢区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杨健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沈美娣区总工会副主席陆富官区科委副主任、科协副主席夏瑞妹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夏霞红区经委副主任徐红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钱益明区民政局副局长黄萍区教育局副局长黄永辉区环保局副局长彭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谢宏杰区文明办副主任潘浩区财政局副局长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委),由刘新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富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金山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除组长的调整需另行发文外,其他成员由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体育局《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体育局《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体育局《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金府办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体育局《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发〔2012〕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残联、体育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第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区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上海市金山区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方案一、运动会宗旨以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力。

通过残疾人运动会,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展示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残疾人的身体素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大众的助残意识,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我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三、比赛项目、时间、地点(一)拔河、跳绳、仰卧起坐和俯卧撑5月19日朱泾镇紫金广场大舞台(二)田径6月2日区体育中心田径场(三)“农耕乐”趣味项目6月16日吕巷镇蟠桃基地(四)飞镖、盲人黑白棋9月8日朱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五)扑克(K,10,5)9月29日朱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六)健身操(拳、舞)10月13日朱泾镇紫金广场大舞台四、参办单位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五、各代表团团部各参赛单位组成代表团。

代表团设团长(分管残疾人工作副镇长)1名,副团长(残联理事长)1名,联络员(残疾人文体干部)1名,工作人员1-2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8.16•【字号】金府办[2004]53号•【施行日期】2004.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府办〔2004〕5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在本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 [2004]6号)精神,我区决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

采用方式是:一是采用服务券形式,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等对象购买服务;二是构建并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组织,建立政事分开、运作流畅的服务运作体系;三是根据居家养老服务被列入市政府“万人就业岗位”项目的要求,结合就业促进工作,将更多本区失业、协保等“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吸纳进居家养老服务员队伍。

一、工作原则(一)服务对象全覆盖。

居家养老面向本区全体老年人,凡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均可向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补贴对象低标准、广覆盖。

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支持低标准、广覆盖,政府为部分老人购买服务与吸引老年人自费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满足老人基本的生活照料和护理为目的。

经市民政局核定,2004年我区的政府补贴对象为800名。

(三)服务的推广与再就业紧密结合。

着眼于解决“4050”群体的就业问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以本区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为主;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已被列入市政府“万人就业岗位”项目的要求,结合促进就业工作的形势,要加大对本区失业、协保人员的吸纳,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组织和本区从业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以鼓励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金府办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办发〔2015〕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第7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4日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等国家有关要求和《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共公益、有进有退。

对应由政府提供、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各类事务性公共管理和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应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或者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内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6月17日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农委对本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为我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农业人才队伍保障。

二、主要目标根据目前农业从业人员普遍老龄化、兼业化问题,结合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现代化和规模化的要求,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全面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培育农业发展后备力量,夯实农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以学员自愿为原则,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前提,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形成我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17
•【字号】金府办发〔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2022)》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公布。

请决策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有关程序。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一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一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金府办[2005]23号
【发布部门】80903E002
【发布日期】2005.05.11
【实施日期】2005.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
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5〕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残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和区教育局制订的《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迎接2007年第十二届夏季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办,为参加今年10月举办的第六届上海市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选拔运动员,完成落实1410名智障人员参加特奥运动的任务,定于今年7月中旬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特奥运动会),以进一步弘扬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委《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委《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委《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金府办[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委《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金府办〔2006〕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老龄委制订的《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金山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得到了较好实施,老龄事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全区各级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全部建立;老年福利设施得到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有所医基本上得到保证;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生活质量逐年提升;慈善事业和老年基金筹集工作有新的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全社会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化,老龄事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到2005年底全区老年人口91584人,占全区总人口17.4%。

我们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着眼长远,研究对策;制定规划,稳步推进;为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围绕金山新一轮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倡导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新风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阶段性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政府系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政府系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政府系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8•【字号】•【施行日期】2014.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山区政府系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因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本届政府组建以来成立的区政府系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调整如下:一、陆瑾任以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贾炜不再担任以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陆瑾任金山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金府办〔2012〕20号)主任、金山区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区校合作工作协调小组(金府办〔2012〕24号)组长、金山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金府办〔2012〕40号)主任、金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金府办〔2012〕51号)主任、金山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55号)总召集人、金山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62号)组长、金山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64号)组长、金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金府办〔2012〕81号)主任、金山区新型工业化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3〕191号)副组长。

二、吴杰任以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沈金龙不再担任以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吴杰任金山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10号)组长;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12号)组长、金山区绿化委员会(金府办〔2012〕16号)主任、金山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19号)总召集人、金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28号)主任、金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48号)第一召集人、金山区农村土地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50号)组长、金山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53号)第一召集人、金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66号)组长、金山区静态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72号)组长、金山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73号)组长、金山区公交场站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金府办〔2012〕74号)总召集人、金山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金府办〔2012〕80号)组长、金山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金府办〔2013〕7号)组长、金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金府办〔2013〕17号)组长、金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金府办〔2013〕27号)组长、金山区枫泾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金府办〔2013〕29号)组长、金山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金府办〔2014〕1号)组长、金山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金府办〔2013〕33号)总召集人、金山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联席会议(金府办〔2014〕28号)总召集人、金山区司法强制搬迁联席会议(金府办〔2014〕29号)总召集人、金山区海岸线区域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金府办〔2014〕34号)总召集人、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金府办〔2013〕43号)总指挥、上海化工区1公里限制带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金府〔2012〕34号)副组长、金山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金府〔2012〕44号)副组长、金山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金府〔2012〕66号)常务副组长、金山区农村土地整治领导小组(金府〔2012〕108号)副组长、金山区片林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2〕170号)副组长、金山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金府〔2012〕173号)副组长、金山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金府〔2012〕305号)副组长、金山区土地督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3〕71号)副组长、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3〕143号)副组长、金山区新型工业化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3〕191号)副组长、金山区推进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金府〔2013〕208号)副组长、金山区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4〕28号)副组长、金山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4〕98号)副组长、金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4〕99号)副组长、金山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金府〔2014〕120号)副主任、金山区闲置土地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金府〔2014〕121号)副组长。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1.16•【字号】金府办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的通知(金府办发〔2012〕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民政局制订的《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作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金山区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为将市、区关于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能级,确保养老机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区财力安排预算1108.1万元,用于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一次性改造补贴。

现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及标准实施范围为:由金山区民政局审批设置、2011年8月31日前已开业的25家养老机构(见附件1)。

各养老机构完成改造后,应达到国家公安部主编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的相关标准。

二、实施流程(一)设计(15个工作日)。

由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或民办养老机构自行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设计。

(二)预审(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区民政局(老龄工办)。

自收到方案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由区民政局(老龄工办)会同金山消防支队对设计方案分批进行预审。

(三)报批(5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通过预审后,由养老机构或所在地主管部门--镇社会事业办(街道民政福利科、金山工业区社会事业部)向金山消防支队设在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窗口进行报批。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01.12•【字号】金府办[2005]5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府办〔200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制订的《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年二月二十二日金山区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的实施办法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关于提高本市老年农民养老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54号),为进一步关心城镇困难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现就金山区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发放对象凡具有金山区常住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每人每月实际收入低于75元的城镇居民。

(凡按政策规定发放的各种补助,均应计算为个人收入)。

二、发放标准凡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得到75元的基本生活保障。

(凡收入不到75元的补足到75元)三、发放时间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度由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统一发放。

四、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按老年居民每人每月补贴38元,其余不足部分由镇级财政负担。

五、操作程序按规定享受养老补贴的老年居民名单,由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进行登记核实,报送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区财政根据审核结果,将应负担的养老补贴资金拨到各镇财政所,由各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发放到人。

六、明确职责提高老年居民养老水平是改善老年人生活的一项重大举措,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能各负其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金府办〔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益洋常务副区长常务副组长:蔡宁副区长副组长:孙群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徐烽区国资委主任黄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志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王萍区审计局副局长尤利明枫泾镇副镇长朱红兵区水务局副局长朱春燕区司法局副局长乔运峰山阳镇副镇长庄海涛漕泾镇副镇长刘堃吕巷镇副镇长刘卫东区科委副主任孙宣区人社局副局长孙浩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霈廊下镇副镇长吴振科金山工业区社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邱明波区委研究室副主任邹伟红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汪旭兵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汪粉华金山税务局副局长沈银欢金山卫镇副镇长张秀英区文旅局副局长张晓锋朱泾镇副镇长陆明军区交通委副主任陈勇区民政局副局长邵娟区财政局副局长周增区经委副主任周尽染区建管委副主任宝福民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赵斐区发改委副主任袁振亭林镇副镇长夏德才公安金山分局政委顾辉军区体育局副局长徐红强区总工会副主席奚敏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黄玮区统计局副局长曹勤区投资促进办副主任龚亮区国资委副主任温过路区房管局副局长谢宏杰张堰镇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徐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除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的调整需另行发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12.06•【字号】金府办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1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府办发〔2007〕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华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倪军杰区卫生局局长盛宗耀区财政局局长孙秀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干翠宝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宝柱区人事局副局长王浩峰吕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石新一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兴华区民政局副局长庄建芳朱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庄保龙区财政局副局长朱小弟亭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阮仙华枫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吴丽敏区医保办主任吴惠琴张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惠娟廊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陆文君漕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湘兰区卫生局副局长姚福林区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顾明欢区审计局副局长高峰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委员盛建中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彭雪华山阳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彭喜军金山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韩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倪军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如遇工作变动,除组长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金府办[2004]57号【发布部门】80903E002【发布日期】2004.08.31【实施日期】2004.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金府办〔2004〕5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金山区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开展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了解本区体育场地的基本情况,决定按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系统、各相关行业协作配合,希望各级领导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普查人员认真负责,按普查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许悌荪区体育局局长副组长:蒋军飞区体育局副局长李永革区统计局副局长冯波区教育局副局长成员:何帆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毛为粮区体育局业务科科长顾国强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科长宋强区统计局综合科副科长薛建忠区总工会经济宣教部部长蒋根木区农委办公室副主任黄惠华区文广局社文科副科长赵莉莉区工商分局企管科科长徐斌区商旅委旅游管理科科长赵辛毅石化股份公司工会干部顾辉军区体育局业务科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办公室主任:顾辉军(兼)办公室成员:张雅娟赵晓涛办公室地址:金山区石化新城路5号(金山区体育局业务科)邮政编码:200540电话(传真):57970836附件:《金山区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二○○四年八月十九日金山区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体育场地是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和广大群众锻炼、增强体魄、丰富文化生活必不可少的场所,也是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载体,在我国人民群众的体育活动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金府办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金府办发〔2011〕3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总召集人:许复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召集人:罗华品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伟区体育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石新一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庄保龙区财政局副局长汤美娣区文明办副主任吴铭忠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吴筱蓉区妇联副主席张希泽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张明观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李芳团区委副书记杨健区卫生局副局长汪敏良区旅游局副局长陆仁章区残联党组成员陈代英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奇忠公安金山分局党委副书记郑瑛区教育局副局长夏猛飞区体育局副局长黄美娟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蔡红梅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由夏猛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遇工作变动,除总召集人的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附件: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金山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一、区发展改革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要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区文明办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的评估和考核内容。

协调做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志愿服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金山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金山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金山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1.02.01
•【字号】金府办[2011]2号
•【施行日期】2011.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金山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安排的通知
(金府办〔20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及早启动项目建设,确保今年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圆满完成,现将2011年金山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安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金山区2011年实事项目、重大工程新开工项目、跨年度结转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附件:
金山区2011年实事项目、重大工程新开工项目、跨年度结转项目一览表
金山区2011年重大工程跨年度结转项目一览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02•【字号】•【施行日期】2014.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十一五”以来,本区围绕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随着金山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积极应对本区深度老龄化挑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本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金山深度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主导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完善本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市场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能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氛围。

2.深化改革,加强创新。

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创新。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9.08•【字号】金府办[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府办〔2006〕5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老龄办制订的《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九月八日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10月30日(重阳节)是上海市第19个敬老日,为组织好今年敬老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把“六个老有”落到实处,本区将在9月中旬到10中旬开展各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为老年人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二、活动安排(一)宣传服务活动1、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在敬老节期间要重点宣传《老年法》、《老年条例》,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事迹。

2、运用横幅、标语等营造敬老氛围。

3、组织中、小学生开展1次敬老宣传活动和为老年人做好事活动。

4、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敬老院、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

5、组织志愿者为福利院、敬老院、高龄老人、孤寡老人、困难老人服务。

(二)走访慰问活动1、结合国庆节活动,请区领导及涉老部门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劳模、百岁老人、特困老人。

2、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走访慰问活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02•【字号】•【施行日期】2013.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补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影视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管局。

调整后的市政市容管理联席成员名单如下:总召集人:沈金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常务召集人:吴铭忠区绿化市容局局长张友伟区建设交通委主任孙群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召集人:潘洛一公安金山分局副局长吴克源区环保局局长钱益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士杰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蔡雷英区水务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卫相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王志金山卫镇副镇长王宝元新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明富廊下镇副镇长王浩峰吕巷镇副镇长刘新宇区水务局副局长孙明弟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庄建芳亭林镇副镇长阮仙华枫泾镇副镇长李伟张堰镇副镇长杨健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吴慧金山工业区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向晖吕巷镇副镇长张娣芳区财政局副局长陈正旺区农委副主任宋军金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陆士军山阳镇副镇长陆明军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陆晓弟区文明办副主任陆勤生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良区拆违办专职副主任周兵漕泾镇副镇长周仁辉区旅游局副局长周志龙区民防办副主任罗仙英区电信局副局长俞卫军漕泾镇副镇长姚建权公安金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云枫泾镇副镇长赵钜俊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钟光明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徐烽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倪善明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唐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副局长夏红梅朱泾镇副镇长顾志雄区经委副主任顾剑锋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高强朱泾镇副镇长屠伟忠亭林镇副镇长戚五妹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盛建中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萍区教育局副局长黄永辉区环保局副局长蒋涛区气象局副局长蔡忠良工商金山分局副局长裴雄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利萍金山卫镇副镇长穆为成张堰镇副镇长金山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市容局),由钱益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戚五妹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刘新宇、陆明军、顾剑峰、黄永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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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基本方案》和《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
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金府办[2006]33号
【发布部门】80903E002
【发布日期】2006.05.15
【实施日期】2006.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关于《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基本方案》和《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金府办〔2006〕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体育局制订的《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基本方案》和《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基本方案
一、运动会的宗旨
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人运动计划”。

推动我区老年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运动会的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区体育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老干部局、区退管会、市老年基金会金山办事处、区老体协
(三)协办单位:区有关镇及区海滨体育场等单位
三、运动会的竞赛项目:中国象棋、扑克牌、桥牌、门球、乒乓球、立定投篮、定点射门(足球)、健身路径、24式太极拳、甩手操、橡筋健骨操。

其中定点射门、健身路径、24式太极拳、甩手操为各代表团必参项目。

四、参赛对象及方法:在本区生活、工作,年龄50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年龄段按照上海市老年人运动会要求)。

以镇、街道、工业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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