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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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药械采购管理是医院运行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到医院内部药械供应的顺畅与安全性。

为了规范医院药械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的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药械采购的程序和规范,保障药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采购效率,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药械采购的部门和人员。

4. 采购程序4.1 需求确认药械采购需求应由医院内部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确认需求时,需包括药械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详细信息。

4.2 供应商选择医院应根据采购需求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价格和产品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3 招标采购当需购买的药械金额较大时,医院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4.4 采购合同签订在选择供应商后,医院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5 物资验收医院应对采购到的药械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验收过程应由负责采购的人员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确保公正性。

5. 质量控制医院应建立药械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可靠;•对采购到的药械进行抽检,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药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6. 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药械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采购信息的记录、查询和统计功能,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7. 监督机制医院内部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部门,负责对药械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问题。

8.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

9. 审查与修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及时跟进药械行业的发展和法规变化,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医院所有的药品、医用耗材试剂、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在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采购工作,其他无关科室及人员不得自行购进。

二、供货企业的资质必须齐全。

由药械科负责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书,交由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

三、医院西药、中成药实行“三统一”网上招标采购,配备和使用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中草药医用耗材试剂实行自主采购,原则上采购优质廉价的药品及耗材。

西药、中成药、中草药及医用耗材的购进,必须经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由药械科负责实施。

四、药剂科、检验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订采购计划,科主任签字确认,报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后,严格按照采购计划书分别由药剂科和检验科执行采购任务。

五、医院收到企业配送到的药品、耗材、试剂后,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做到谁报计划,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临近效期一年的药品、耗材试剂不放入库。

验收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参与,统一验收、统一入库,并在随货通行单上双签字,方可进入报销程序六、医院的所有的器械采购,须经使用科室提出购买申请,经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采购。

在20万以上(包括20万)的报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凡单个品种或者购进总额在3000元(包括3000元)——20万元之内的器械经院长审核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由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使用科室主任及药剂科主任负责实施,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凡单个品种在3000元以下或者购进总额不足3000元的器械,经院长同意后,在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由使用科室主任及药剂科主任负责实施。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1. 设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2. 设立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3. 设立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新品种采购需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

2. 供货单位选择: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3. 进口药品采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

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 采购原则: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四、质量管理和验收1. 药品质量管理: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药品验收:药剂科对到货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3. 验收记录:药剂科应做好药品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规格、数量、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

五、储存管理1. 药库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合适的温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2. 药库应实行分区管理,明确标识各类药品,避免交叉污染。

医共体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共体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共体药械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医共体药械采购的管理制度,以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流程,并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共体成员单位,包括医院、诊所等。

2. 采购组织为保证采购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设立医共体采购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药械采购工作。

采购委员会由医共体首席医疗官(CMO)或相关代表主持,包括采购专家、药学专家和财务人员等。

3. 采购程序医共体药械采购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3.1 采购需求确认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实际需要,提出药械采购需求,并报送给采购委员会。

采购委员会将对需求进行评估,并制定采购计划。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委员会应根据采购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交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3.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委员会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达成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合规性。

3.4 采购执行与监督采购委员会负责监督采购过程的执行情况,包括供货进度、质量验收等。

同时,采购委员会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3.5 采购记录与归档采购委员会应做好采购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采购文件、合同、付款凭证等。

这些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并便于后续审计和查询。

4. 采购监督与评估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采购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定期进行采购质量和费用的评估,对供应商和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5. 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反医共体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成员单位或供应商,采购委员会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应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包括警告、罚款、终止合作等。

6.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共体采购委员会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保障医院药物供应安全及质量,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对药械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执行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药械物资采购管理的行业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采购程序及责任制度等。

第五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所有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依法合规采购,严禁违规操作。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医院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由医院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设有采购主管和采购专员。

第十条采购主管负责制定采购管理方针和政策,指导、监督和评估医院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专员负责实施医院药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需求确认、供应商评审、谈判采购合同等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医院各部门经办人提出药械物资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并报送采购主管审核。

第十三条采购主管审核通过后,将采购申请单转交采购专员。

第十四条采购专员根据采购需求开展供应商评审工作,确定合作伙伴并进行谈判。

第十五条供应商与医院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物资。

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六条医院药械物资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

第十七条需求确认:医院各部门经办人提出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并报送采购主管审核。

第十八条供应商评审:采购专员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供应商评审,确定合作伙伴。

第十九条合同谈判:医院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十一条交付验收:医院接收供应商交付的药械物资并进行验收。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二十二条采购主管负责制定采购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

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

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机构中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药械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药械采购制度:1.采购目标:确保药械质量、满足临床需求以及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2.采购策略:根据药械需求、质量要求和经济实际制定采购策略,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采购程序: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评估、投标文件评审、议价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4.采购绩效评价:建立评价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益。

5.采购风险防控:建立采购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避免采购质量、供应不稳定等风险。

二、药械管理制度:1.药械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的特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器械目录。

2.药械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库存量计算、采购计划、库存监测和防止过期药械处理等。

3.药械配送管理:确保药械的正确配送,建立配送标准和流程,完善药械流通追溯体系。

4.药械使用管理:设立药械使用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合理使用,加强药械临床应用监测和不良反应的报告。

5.药械质量监管:建立药械质量监管制度,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事故处理等。

6.药械维护与保养:建立药械维护和保养制度,保证药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7.药械报废处理:制定药械报废处理程序,规范报废处理流程,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以上是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药械采购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保障药械质量和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的合法来源、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同时通过合理的采购策略降低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部门及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采购政策、审批采购计划和监督执行情况。

2. 采购部门负责执行具体的采购操作,包括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资质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和监控。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成本和付款事宜。

三、采购程序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药品采购申请,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预期使用时间。

2.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汇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药品采购委员会审批。

3. 供应商评估: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资质审查、信誉调查、价格比较等。

4. 采购执行: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条款,签订合同。

5. 收货验收:药品到货后,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6. 结算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和收货情况办理付款手续。

四、质量控制1. 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定期更新和审查。

2. 对采购的药品实施批次追踪,确保可追溯至生产企业。

3.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

五、风险管理1. 建立药品采购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市场变化、供应链稳定性等因素。

2.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药品供应中断、质量问题等突发事件。

六、监督与评价1. 药品采购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采购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 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药品采购委员会审批后修订。

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械采购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合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院药械采购工作。

2. 设立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械采购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三、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3.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原则。

四、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各部门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械采购需求,报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 采购计划: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药械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 供应商选择: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4. 采购合同签订: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采购验收: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数量符合要求。

6. 入库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合格后,由药库管理人员进行入库管理。

五、监督管理1. 药械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械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2. 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质量。

4. 对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信息公示1. 采购信息: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定期将采购信息在医院内部公示,接受监督。

2. 采购结果: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采购结果在医院内部公示,接受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械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药物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范药物、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旳采购程序,加强药物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物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旳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物采购制度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旳领导下,负责全院旳药物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物。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物保管及药物采购人员负责药物旳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有良好旳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旳法律法规和医院旳有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物必须向证照齐全旳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物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旳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凡列入河南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旳药物,药剂科必须100%在河南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详细选用旳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物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汇报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物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物检查汇报书》,并加盖供货单位旳印章,采购特殊管理旳药物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旳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同意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旳药物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物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物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物质量不稳定旳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物必须建立真实、完整旳购销记录,如实反应药物进出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物采购中旳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物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月向董事会、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月份采购药物旳品种、渠道、价格及金额等状况。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管理。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部门和职责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

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第六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药品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八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九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十条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质量保障能力。

第四章药品采购计划和审批第十二条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第十三条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第十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供应商等信息,并注明采购理由和预期用途。

第五章药品采购合同和验收第十六条药剂科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合同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药械统一采购工作制度

药械统一采购工作制度

药械统一采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械采购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降低药械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药械采购活动。

第三条药械统一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药械采购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药械统一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械统一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采购机构与采购方式第五条医疗机构可以自行采购药械,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药品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药械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七条采购药械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品种。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程序、采购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药品采购平台进行药械采购,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验收管理制度,对采购的药械进行验收,确保药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采购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药械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品种。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药品采购平台进行药械采购,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验收管理制度,对采购的药械进行验收,确保药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采购的药械信息录入药品使用管理系统,便于监管和追溯。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药械统一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械统一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药械管理制度

药械管理制度

药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械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药械监督管理,维护医疗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等各类药械经营管理单位。

三、管理机构1.药械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药械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

2.药械管理委员会设立,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财务部、医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审议重大药械管理事项。

四、药械采购管理1. 药械采购前,应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种类、数量、规格、品种等,并报药械管理部门审核。

2. 药械采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备、人员等,不得违规采购。

3. 对于药械采购合同应进行审查,确保采购合同内容真实、合法。

五、药械入库管理1. 药械入库前,应核对货物的种类、数量、规格、品种、生产日期等与采购合同、发票等文件的相符性。

2. 药械入库后,应进行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械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货位号等。

3. 药械入库后应送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对于易变质、易挥发、易变色等药械,应设置专门的贮存条件,并定期检查。

六、药械出库管理1. 药械出库前应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经过医师及药剂师的审批,并经过药械管理部门的核准。

2. 出库时应核对药械的种类、数量、规格、品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填写出库记录。

3. 出库的药械需签字确认,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4. 特殊药械或含有麻醉成分的药械出库前,应有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明。

七、药械使用管理1. 药械使用前,应对药械进行核对,确保种类、数量、规格、品种等与医嘱相符。

2. 对于需要注射使用的药械,应确保注射器具的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3. 废弃药械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防止二次利用。

4. 药械使用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委员会采购制度

药品管理委员会采购制度

药品管理委员会采购制度一、引言药品管理委员会采购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机构能够正确、安全地采购所需的药品,并有效控制药品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药品的采购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西药、中药、医疗器械等。

三、采购委员会组成药品管理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2.委员:包括财务、采购、药学、医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负责参与采购项目的评审和决策。

四、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预算,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列明药品种类、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并在合适的时间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五、供应商选择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供应商的评审标准和程序,以确保选择到合适的供应商。

评审标准可以包括供货能力、质量管理、价格竞争力等因素。

采购委员会通过评审和比较不同供应商的评分,最终确定采购目标供应商。

六、采购流程1.提出需求: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向药品管理委员会提出采购需求。

2.采购申请:委员会根据需求和采购计划,发起采购申请,并明确药品的规格、数量等信息。

3.采购评审:采购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标准评分并选定目标供应商。

4.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5.采购执行: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药品,委员会负责验收和确认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财务审核:财务部门进行采购款项的审核和支付。

7.记录和归档:将采购相关的文件、合同和支付记录进行归档。

七、监督和评估为了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评估采购需求的准确性、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药品质量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八、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反药品管理委员会采购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收受回扣、操纵采购程序、违反合同约定等。

药械购进管理制度

药械购进管理制度

药械购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械的购进管理,保障药械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药械的购进管理活动。

第三条药械购进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购进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药械购进管理应当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安全为前提,综合考虑药械的质量、价格、供货期和服务等因素,最大程度地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购进管理制度和程序,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采购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监督药械购进活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购进过程和购进文件,以备查阅。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确保购进的药械质量和供货期。

第二章药械购进流程第九条药械购进流程包括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商品验收等程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械目录确定药械的需求类型和数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供货期、质量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购进的药械进行验收,确保药械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械采购档案,保存购进文件和合同,定期进行备案归档。

第三章药械购进监督第十五条药械购进监督应当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械购进活动进行跟踪监控,确保合规、合法。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药械购进活动进行审核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公开药械购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药械购进风险管理第二十条药械购进风险管理应当包括合同风险、供应商风险和质量风险等方面。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3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3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是指药品采购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药品采购的合理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下面是一个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例子:1. 采购计划编制:药品采购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编制年度及季度的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和规模。

采购医疗药品药械规章制度

采购医疗药品药械规章制度

采购医疗药品药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药品药械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保障临床治疗质量,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疗药品药械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医疗药品药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第四条采购医疗药品药械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注重质量管理,对采购的医疗药品药械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采购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提前发现、防范和解决采购风险,确保采购活动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准的采购文件编制流程,明确采购需求,列明采购项目、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具体信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采购方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确保供应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产品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具体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采购医疗药品药械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药品药械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药械质量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购的医疗药品药械进行入库检验,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退货或者处理,确保临床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药械质量跟踪制度,对使用中的医疗药品药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处置过期、损坏和不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记录和上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药械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药品药械采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药械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药品药械采购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稳定性,减少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药品药械采购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相关部门人员、采购人员以及其他涉及药品药械采购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流程药品药械采购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认采购需求。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

3.招标或询价:根据采购计划,采购部门组织招标或询价工作,确定供应商。

4.评审供应商:采购部门组织评审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等方面的评估。

5.签订合同:选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并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药品药械的采购和交付。

7.质量监督:采购部门对采购的药品药械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采购的药品药械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8.采购结算: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确认采购款项,并完成相关财务核算工作。

三、采购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活动必须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采购的公开透明。

2.择优采购:在满足质量、技术、服务和价格等要求的基础上,选择优良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药械具备良好的质量和性价比。

3.依据需要采购:采购活动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药械真实、合理。

4.保密:采购活动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5.风险控制:采购活动应当识别、评估和控制相关风险,避免采购过程中的财务、安全等风险。

四、责任与权利1.采购部门负责药品药械采购工作,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组织招标或询价、管理供应商、督促履约、质量监督等。

2.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采购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医院关于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械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药械质量与安全,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械采购、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械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采购的药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全院药械采购工作。

第五条医院药械采购领导小组下设药械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药械采购工作。

第六条医院药械采购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药械采购计划,组织实施药械采购工作;(二)对药械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资质符合要求;(三)组织药械采购招标、谈判、比选等工作;(四)监督药械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五)建立健全药械采购档案,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归档;(六)负责药械采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药械采购计划制定:(一)根据临床需求、药品目录、医疗器械目录,制定年度药械采购计划;(二)药械采购计划经药械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院办公会审议。

第八条药械供应商资格审查:(一)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二)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三)供应商须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

第九条药械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二)谈判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品种较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三)比选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品种较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十条药械采购过程:(一)组织专家对药械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监督合同履行,确保药械质量与安全。

第四章储存与使用第十一条药械储存:(一)药械仓库须符合药品、医疗器械储存条件,确保储存环境安全;(二)药械储存实行分类管理,分区存放,标识清晰;(三)定期检查药械储存条件,确保药械质量。

民营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的采购行为,确保药械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用药和用械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和使用全过程。

第三条我院药械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监督药械采购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全院药械采购、验收、储存、供应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八条临床科室负责提出药械采购需求,监督药械使用情况。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九条药械采购前,采购部门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进行价格比较,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第十一条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采购药品应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

第十三条采购医疗器械应优先选择注册证、生产许可证齐全、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

第四章验收与储存第十四条药械到货后,由药剂科负责验收,质量管理部门监督。

第十五条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厂家、包装、数量等。

第十六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药械储存应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存要求进行,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

第五章供应与使用第十八条药剂科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工作,确保临床科室用药和用械需求。

第十九条临床科室应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遵循临床诊疗规范。

第二十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院药械采购提供参考。

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

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

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制度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药械经营企业等的采购活动。

三、带量采购管理机构设置1. 药械带量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药械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组建,负责规划、指导和监督带量采购工作。

2. 药械带量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带量采购工作,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

3. 药械带量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审带量采购方案、申报材料等。

四、带量采购的程序1. 确定需求:医疗机构通过对患者需求的分析,确定需要采购的药械品种和数量。

2. 制定采购方案:药械带量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需求情况,制定采购方案,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审批。

3. 开展招标:根据采购方案内容,组织进行招标活动。

招标范围广泛,包括国内外生产厂家、代理商等。

4. 评审供应商资格: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具备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资格。

5. 报价比选,确定中标: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6.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7. 履约监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械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

8. 结算支付: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结算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五、带量采购的管理措施1. 加强信息公开: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确保透明公正。

2. 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参与带量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

3. 强化履约监督: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不履约的供应商进行惩罚。

4. 完善带量采购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采购档案,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5.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控制。

六、带量采购的激励和约束1. 激励机制:对于带量采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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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所有的药品、医用耗材试剂、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在医院药械采购
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采购工
作,其他无关科室及人员不得自行购进。

二、供货企业的资质必须齐全。

由药械科负责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
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书复印件、销售人
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书,交由医院药品采购管
理委员会审核。

三、医院西药、中成药实行“三统一”网上招标采购,配备和使用陕西省基本
药物集中招标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中草药
医用耗材试剂实行自主采购,原则上采购优质廉价的药品及耗材。

西药、中成
药、中草药及医用耗材的购进,必须经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由药
械科负责实施。

四、药剂科、检验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订采购计划,科主任签字
确认,报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后,严格按照采购计划书分别由药
剂科和检验科执行采购任务。

五、医院收到企业配送到的药品、耗材、试剂后,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做到谁报计划,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临近效期一年的药品、耗材试剂不放入
库。

验收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参与,统一验收、统一入库,并在随
货通行单上双签字,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六、医院的所有的器械采购,须经使用科室提出购买申请,经医疗器械采购管
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采购。

在20万以上(包括20万)的报上级主管领导和上
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凡单个品种或者购进总额在3000
元(包括3000元)——20万元之内的器械经院长审核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
任签字后,由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使用科室主任及药剂科主任负责实施,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凡单个品种在3000元以下或者购进总额不足
3000元的器械,经院长同意后,在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由使用科室主
任及药剂科主任负责实施。

七、采购的所有医疗设备都应签订购销合同及保修协议,根据医疗设备验收的
相关规定双人验收。

并将相关子资料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保存。

八、凡单价在1000元(包括10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都应按专业设备入固定
资产做账处理,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按低值易耗处理做账。

九、医院新药引进时,申请科室填写新药申请表,交由药剂科报药械采购管理
委员会批准报院长批准后,由药剂科负责实施,严防药品提成及过期失效现象
发生。

十、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严格按照陕西省毒、麻。


神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毒、麻、精神药品的使用、保存管理由西药房按“五
专”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

十一、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药剂科、相关科室汇报药品采购销售器械使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院委会汇报进展情况。

长武县中医医院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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