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综合险条款的费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6.05.30•【文号】银发[1996]187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2号--废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1996年5月30日银发[1996]18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印发给你们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自1996年7月1日执行,原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银发[1993]95号文颁布)同时废止。
二、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加强对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修订后的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的顺利实施。
三、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时依照本条款、费率开展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不得擅自对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内容进行修改。
四、人民银行各分行、各保险公司要将修订后的条款和费率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附:一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人保 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
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在企业经营中,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特别是对于财产综合险,它可以为企业在意外损失时提供保障,减轻经营风险。
而在购买财产综合险时,保险费率表就显得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保障范围。
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是指我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企业财产综合险产品的费率表,它是企业购买保险时参考的重要依据。
在本文中,我将从多个层面对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进行全面评估,以便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
一、什么是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是指人保公司所提供的企业财产综合险产品的费率表。
在企业购买该保险产品时,费率表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到具体的保险费率标准,即在不同的保险风险下,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
该费率表通常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比如行业、资产规模、风险等级等)进行定制,以确保企业可以得到最合适的保险保障。
二、为何要关注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关注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保险成本。
了解费率表可以帮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保险方案,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保险成本,提高保障效益。
费率表也是企业了解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企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确保企业在面临意外风险时可以得到最全面的保障。
三、如何理解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在理解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时,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着重考虑。
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理解,比如企业所处的行业、其资产规模、经营地区等。
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风险特点,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最合适的保险费率。
需要理解不同风险等级下的费率标准,一般来说,风险越高的地区或行业,对应的保险费率也会相对较高。
需要结合企业的财务状况来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保险费率既能满足保障需求,又不至于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结语通过对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的深入评估与理解,我们可以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到这个主题。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基本险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降雪量超过了国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二)积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合重量增加和下垂拉力加大;(三)凌汛期间,冰块漂浮遇阴,堆积成坝,堵塞江、河道,造成水位急剧上涨,致使江河水及冰块溢出堤坝,漫延成灾。
二、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冰雪融化后,形成山洪和水灾;(二)冰冻灾害。
三、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大雨或冰(雪)水融化使泥沙、石块因湿透而发生的山体崩塌或突然爆发的泥石流;(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三)斜坡上不稳定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二、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雹灾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己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经当地气象部门认定雹灾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附加保险费:0.2‰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一)暴雨:指每小时降雨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二)洪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湖水上岸及倒灌使保险标的遭受浸泡、冲毁等损失。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保额为RMB500万以下的企业; ➢人流密度高、商品种类繁多的大型超市、百货业等商贸企业;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店和市场;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 ➢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原木、木器、家具类之工厂; ➢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四、核保政策
限制承保
➢沿海易受台风袭击地区的非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及放置其中的财产、露天堆放 财产、输变电线路、广告牌、海堤等的台风、暴雨责任; ➢油料仓库、烟花爆竹厂、火柴厂、炸药厂、海绵制造厂、发泡胶厂、废品收购站及 其加工厂、木结构建筑、铁皮房等; ➢藤器、竹席类工厂(店)、海绵类工厂;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集中存放高价值商品等仓储性质的标的; ➢地下开采业,堤堰及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等; ➢古玩、文物、珍宝、珠宝、典当行业; ➢半导体制造、光电制造、与计算机相关的制造等;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重点内容
本节重点学习内容 1、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区别; 2、财产综合险保险责任; 3、火灾的概念;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一、企业财产险介绍
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
企业财产保险简称企财险,是以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固定资产 和流动资产及有关利益等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火灾或其他自 然灾害、意外事故损失赔偿责任的财产损失保险。
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 污染;
企业财产综合险介绍
二、财产综合险详解
保险费计算
主险保费计算公式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6【实施日期】2021.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8月16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市场行为监管协调配合原则。
第三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分类监管、属地监管,具体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四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向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第六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切实履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行业自律管理职责,推进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通俗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示范条款,建立保险条款费率评估和创新保护机制。
中国精算师协会应当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第二章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第七条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及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应当符合保险原理,尊重社会公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人保 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
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是一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财产保障的保险产品。
它涵盖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火灾、爆炸、盗窃、水渍、风灾等意外事件。
保险费率表则是确定企业购物该保险产品时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的依据。
通过对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的深度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保险产品的特点和费用构成。
我们需要明确保险费率表的作用和意义。
保险费率表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物的价值、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的费率表,用于确定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
在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中,保险费率表的编制涉及到多种因素,如被保险物的价值、所在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企业的行业特点等。
保险费率表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是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评估和定价的结果。
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呢?一般来说,保险费率表会详细列出不同种类被保险物的保险费率,以及不同风险等级下的费率浮动情况。
在实际的保险费率表中,可能会包括建筑物的价值、各类设备、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价值,以及不同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等数据。
保险费率表中还可能会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风险调整系数,以便精确地确定不同企业的保险费率。
在进行深度评估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保险费率表的实际应用情况。
在实际购物保险时,企业可能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保险费率表的调整,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进行保险费率的计算。
保险费率表中的各项数据也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以反映市场的最新情况和风险评估的变化。
从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认为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的编制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责任感的工作。
保险公司需要在充分考虑到风险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费率水平,既要保证企业的保险需求得到满足,又要保证保险公司的风险可控。
作为企业购物保险的一方,我也希望能够通过深度了解保险费率表的内容和构成,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保险产品,并理性合理地进行保险费用的支出。
人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表是一份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它的编制涉及到多种因素,需要进行深度评估和细致分析。
人保(备案)[2009]N229号-财产险附加险条款的费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附加险费率表一、扩展类(一)以下各条扩展类附加条款,每个附加条款的收费不低于主险保费的0.2%。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上浮,但不得下浮。
KA01.暴风雨扩展条款KA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KA03.龙卷风扩展条款KA04.洪水扩展条款KA05.冰雹扩展条款KA06.雷击扩展条款KA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KA08.沙尘暴扩展条款KA09.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KA10.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KA1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KA14.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KA15.自燃扩展条款KA16.盗窃、抢劫扩展条款KA1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KA18.恶意破坏扩展条款KA1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KA20.碰撞扩展条款KA2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KA22.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KA23.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KA2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KA25.烟熏扩展条款KA28.承保全部盗窃条款KA29.虫蛀、鼠咬损失扩展条款KA30.存货变质条款KA31.山崩和下陷条款KA32.海潮保险条款KA33.供水、供气、管道破裂损失条款KA34.公用设施故障条款KA35.导线“舞动”损失扩展条款KA36.“污闪”损失扩展条款KA37.水暖管爆裂条款KA38.液体泄漏条款KA39.污染风险扩展条款KA39.意外污染条款KA41.烟损条款KA42.液体渗漏条款KA43.霉变条款KB01.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KB02.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0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KB04.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KB05.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KB06.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KB07.冷库扩展条款KB07.冷库条款KB08.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KB09.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KB10.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KB1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KB12.铁路机车车辆露天存放、脱轨或冲突扩展条款KB13.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14.财产流动条款(存货及机械设备)KB15.仓库、库房储存保管条款KB17.电路电器设备损失条款KB18.电气损害条款KB19.供电故障导致畜禽损失条款KB20.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KB21.贵重文件条款KB22.贵重物品、古董和艺术品条款KB23.机动车辆条款KB24.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条款KB25.计算机设备保险财产项目保险特约条款KB26.建筑物变动条款KB27.金银珠宝钻石玉器翡翠首饰条款KB28.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KB29.检修扩展条款KB30.草木特约条款KB31.仓储财产损失特别条款KB32.扩展车辆测试条款KB33.流动机械扩展条款KC0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KC02.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KC03.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KC04.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KC05.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KC06.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KC07.专业费用扩展条款KC0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10.公共当局扩展条款KC1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KC12.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13.额外费用条款KC14.加快费用条款KC15.建筑费用增加条款KC16.建筑师、检验师、顾问、法律和其它专业费用条款KC18.水道清理条款KC19.重新装嵌机器条款KC20.疏散费用扩展条款KC21.拆开、拆卸机器设备及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22.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KC23.清理排水道费用条款KD0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2.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KD03.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4.委托加工扩展条款KD0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KD06.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KD07.厂内迁移条款KD08.场所外财产条款KD09.车载货物条款KD10.新获取财产条款KD11.自动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KD12.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KD13.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条款KD14.自动售货机扩展条款KD15.临时移动条款KD16.内陆运输条款KE03.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KE04.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KE05.其他物品扩展条款KE06.看护、保管和管理财产条款KE07.个人财产条款KE08.被保险人照顾、监管及控制标的物范围附加条款KE09.租户财产责任扩展条款KE10.内部物品条款KE11.所有其它内部设备条款KE12.租赁财产条款KE13.扩建、改建及维修条款KE14.手提电脑及照相摄像器材条款KE15.在建工程(含保险期内新增工程)扩展条款KE16. 媒介物扩展条款KF05.地域调整特别条款KF06.防止损失扩大条款KF07.通货膨胀条款KF08.不使失效条款(二)“KF03.85%扩展条款”的收费不低于主险保费的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6.06•【文号】保监发[2001]120号•【施行日期】2001.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1]120号2001年6月6日)各保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理顺财产保险备案管理工作,鼓励和促进保险公司开发和使用新产品,现就财产保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并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制订的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发送各保监办和有关保险公司,有权使用该条款和费率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需履行有关报备手续。
这类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负责修订,各保监办负责监管辖区内各公司的执行情况。
二、中国保监会批复保险公司申报的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抄送各保监办和其他有关的保险公司。
申报公司的分支机构使用该条款和费率,不需再履行备案手续。
这类条款和费率的修订,由申报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事前备案申请,中国保监会以备案表的形式决定是否核准。
申报公司收到核准备案表后,由其分公司向当地保监办进行事后备案。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申请备案的条款和费率,应由其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进行事前备案,总公司收到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表后,其分支机构按照《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保监办进行事后备案。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一条范围和保险期限本合同修订后的条款适用于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期限为一年,被保险财产为投保人在合同附件“被保险财产清单”中声明的财产。
第二条保险责任本合同保险公司为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或损害提供赔偿。
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1. 火灾爆炸:对于被保险财产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2. 泄露泛滥:对于被保险财产因自来水管道、公共下水道等原因造成的室内或室外的泄露或泛滥,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3. 雨雪暴雨台风:对于被保险财产因雨雪、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4. 盗窃抢劫:对于被保险财产因盗窃、入室抢劫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5. 水渍损失:对于被保险财产因自来水、水渠或其他水源波及进入室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6. 暴风雹冰雹:对于被保险财产因暴风、冰雹等天灾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损害,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7. 玻璃碎裂:对于投保人在合同附件“被保险财产清单”中声明的玻璃财产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碎裂的,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8. 其他保险责任:投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合同附件“被保险财产清单”中声明投保其他附加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提供相应赔偿。
第四条赔偿事宜1. 投保人对于被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害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通知和相关证明文件后,将派员进行勘察并根据事实情况进行赔偿。
3. 赔偿金额为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超过投保金额。
4.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完整的索赔文件后30天内完成赔偿。
第五条免责事项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 被保险财产的质地、结构、使用年限、砸锤价值等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3号)
第三十九条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或限期修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机构逾期不改正或者未停止使用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与其法律责任人、精算责任人解除聘任或者委托关系的,应当自解除聘任或者委托关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与其法律责任人、精算责任人解除聘用或者委托关系的,该法律责任人或者精算责任人的资格自解除聘用或者委托关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精算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可要求其提交书面检查;两年内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保监会除可以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撤销其法律责任人或者精算责任人资格外,还可以自发现第二次违规之日起二年内不再核准其法律责任人或者精算责任人资格。
第十条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可以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其总公司报经审批的保险费率,但应当报经其总公司同意,并在获得总公司正式批复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地派出机构。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调整其总公司报经审批的保险费率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范围的,应当由其总公司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费率,应当提交中国保监会对总公司作出的批准文件、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以及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正式批复文件。
(一)报送审批、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费率规章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费率规章一、基准费率(一)财产损失保险基准费率:0.3‰-0.6‰;(二)还贷保证保险基准费率:0.65‰-1.1‰;二、风险调整系数(风险调整系数之间为连乘的关系)(三)房屋建筑设计系数(四)风险因素调整系数根据承保对象周围是否存在火灾或爆炸隐患、地势高低、是否临近江河、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意外险的地区因素等风险因素进行费率调整。
调整的范围为0.7-3.0。
三、趸交保费系数表贷保证保险趸交保费系数表》中查到;如果保险期间为非整数年,那么在确定趸交保费系数时要先查表后计算。
如果保险期间为n 年零m 个月,那么:12)"""1("""mn n n ⨯-++=年趸交保费系数年趸交保费系数年趸交保费系数趸交保费系数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四、附加险基准费率每项扩展条款的基准费率为财产损失保险基准费率的5%。
五、保险费计算公式趸交保险费=财产损失保险趸交保险费+还贷保证保险趸交保险费= 保险金额×(财产损失保险基准费率+附加险基准费率)×财产损失保险趸交保费系数×适用风险调整系数+ 保险金额×还贷保证保险基准费率×还贷保证保险趸交保费系数×适用风险调整系数六、退保计算 (一)全部退保全部退保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退费金额=保险期初趸交保险费-财产损失保险短期保险费-还贷保证保险短期保险费 其中,短期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财产损失保险短期保险费 = 保险期初保险金额×(保险期初财产损失保险适用基准费率+保险期初附加险适用基准费率)×实际承保期限对应的财产损失保险短期费率系数×风险调整系数×实际承保期限对应的财产损失保险趸交保费系数还贷保证保险短期保险费 = 保险期初保险金额×保险期初还贷保证保险适用基准费率×实际承保期限对应的还贷保证保险短期费率系数×风险调整系数×实际承保期限对应的还贷保证保险趸交保费系数短期费率系数根据原保险期间以及实际承保期限按《短期费率系数表》查询(附后);实际承保期限对应的趸交保费系数根据上述关于趸交保费系数的确定方式确定。
CPIC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和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由其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履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督管理职责,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原则,遵循与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协调配合原则。
第二章审批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一)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二)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险种。
第八条保险公司报送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二)审批表一式两份;(三)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文本;(四)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说明材料,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主要特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五)精算责任人签署的保险费率精算报告,包括精算假设、方法、公式和测算过程;(六)精算责任人声明书;(七)法律责任人声明书;(八)符合格式要求的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财产保险综合险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产品,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的内容和意义。
一、保险范围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明确了被保险人的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设备、存货、机器设备等。
在特定的条款中还会列出不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明确了保险责任的范围。
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风险扩大,同时也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保险责任在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还会详细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明确了在发生意外损失时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
同时也会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赔偿责任的免除和限制,避免了被保险人的滥用保险赔偿。
三、免赔额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还会明确免赔额的规定。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部分。
免赔额的设定可以有效的防止因小额损失而频繁申请赔偿,同时也可以节约保险公司的成本。
四、保险费在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也会规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金额及缴费期限。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费的设定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和风险程度来确定的,它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保险合同的解除在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也会规定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期满后主动解除保险合同,也可以在保险期间申请解除。
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在购买财产保险综合险时,被保险人应该详细阅读条款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保险公司也应该严格按照条款规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综合险费率
财产综合险费率商业楼财产综合险费率⽬录⼀、总则⼆、术语定义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四、使⽤原则和⽅法五、纯风险损失率表六、保费计算公式⼀、总则为准确识别商业楼宇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分析商业楼宇⾏业赔付数据,研究商业楼宇风险特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于商业楼宇在运营在过程中⾯临的物质损失风险。
⼆、术语定义1、商业楼宇:指⽤于贸易、办公等商业活动的建筑楼宇,多为是集商业贸易和商务办公为⼀体的多功能建筑楼宇。
2、⾏业类型:分类标准引⽤⾃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业风险等级》⼿册。
3、纯风险损失率:预期赔款损失÷每万元保险⾦额,其中,预期赔款损失为最终赔款损失包括直接理赔费⽤。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商业楼宇纯风险损失率表包括:纯风险损失率表、风险调整因⼦表及附加险风险损失率表。
纯风险损失率表包括五类风险的损失率:1、⽕灾、爆炸(按⾏业类型、建筑类型分类)2、台风、洪⽔、暴⾬(按地区、建筑结构分类)3、地震、海啸(按地区、建筑结构分类)4、其它⾃然灾害5、其它意外事故风险调整因⼦表包括三类调整因素:1、楼宇的⾃然风险2、保护性机制、措施3、承保条件附加险风险损失率表包括三类附加险损失率:1、扩展类2、限制类3、规范类四、使⽤原则和⽅法1、适⽤范围本风险损失率表适⽤于商业楼宇及其附属建筑、设施、装饰及内部财产等。
投保楼宇单层或多层,或楼宇内财产的,应该根据整体楼宇的使⽤性质、建筑类型、保额等因素确定风险损失率。
2、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对于既定风险,其对应的风险损失率计算公式如下:既定风险损失率=表定损失率×保额因⼦×风险调整因⼦1×风险调整因⼦2×风险调整因⼦3×……风险调整因⼦根据商业楼宇的实际情况⽽定,存在多种风险调整因⼦的,应该同时选⽤多个因⼦;多个因⼦与表定损失率相乘,即为该商业楼宇的风险损失率;各个风险调整因⼦相乘的积不应该⼩于0.50。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保险条款的比较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保险条款的比较目前, 我国保险市场针对不同的保险对象, 将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分为两个系列五个主险条款。
两个系列一为针对国内财产开办的财产综合(基本)险条款, 有两个条款。
这两个条款通称国内条款, 是总颁条款, 于1996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执行, 承担的保险责任为列明的风险; 二为针对三资企业、特别是外商独资(控股) 企业, 以及驻华使馆、领馆及外商租用的房屋和外国在华人员的个人财产开办的财产(一切) 险、机器设备损坏险。
这三种主条款通称涉外条款, 由于其特殊的保险对象,其设计与国际接轨, 容易被国际社会接受, 是国际通用的财产保险条款, 1995 年8 月1 日起在全国执行。
自1996 年起, 人保系统涉外业务与国内业务合并, 原涉外机构与国内业务机构合并, 原专门由涉外机构办理的业务分散到各县、区展业机构办理。
由于财产综合(基本) 险也可以承保三资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 与财产(一切) 险的业务有交叉, 国内业务人员对涉外条款不熟悉, 简单将三资企业的财产保险改换成财产综合(基本) 险条款承保; 或生搬涉外条款, 按国内条款的赔偿方式计算赔付, 容易引起外商误会, 造成工作的被动。
就几种条款的保险责任、赔偿方式、费率厘定等主要内容而言, 财产综合险与财产险有可比性, 掌握二者的区别, 就可以全面掌握属于企业财产保险范畴的其它国内条款和涉外条款。
下面就财产综合险与财产险条款的异同作简单的阐述。
一、保险条款现行的财产综合险条款与财产险条款, 二者保险责任都采取列明风险的方式, 由于列明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保险人负责赔偿。
不能确认为列明的风险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 属除外责任,保险人拒绝赔偿。
二者的保险费率相同, 分为三大类13 个号次。
综合险保单、投保单、明细表的格式采取格式化, 涉外财产险都采取叙述式, 一问一答的填报方式。
二、保险财产财产险规定,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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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费率规章
一、主险保费计算公式
财产综合险保险费=保险金额×主险基准费率×行业风险调整系数×建筑物等级调整系数×台风、暴雨、洪水调整系数×保额调整系数×个体风险调整系数
二、主险基准费率
类别
(使用性质)号次占用性质
综合险基准
费率(‰)
工业类1 第一级工业0.76
2 第二级工业0.84
3 第三级工业0.92
4 第四级工业 1.28
5 第五级工业 1.60
6 第六级工业 2.08
仓库类
7 一般物资0.80
8 危险品 1.68
9 特别危险品 2.40
10 金属材料、粮食专储0.76
普通类11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0.60
12
综合商业、饮食服务业、商贸、展览馆、体
育场所、交通运输业、牧场、农场、林场、
科研院所、住宅、邮政
0.64
13 电信、供电线路、输电设备 1.60
14
石油化工商业、液体石油气供应站、日用杂
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修理行、文化娱
乐场所、加油站
1.68
三、行业风险调整系数
同一占用性质不同具体行业的火
灾风险程度
调整系数
高 1.1-1.2
中0.9-1.1
低0.8-0.9
四、建筑物等级调整系数
建筑物等级建筑物等级描述调整系数
一级建筑全部钢混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
钢混剪力墙结构。
≥0.8
二级建筑全部钢结构(有防火涂层)、钢架屋顶与
钢混、砖墙的混合结构。
≥0.9
三级建筑砖木混合结构。
≥1.1
四级建筑可燃结构、木结构、轻质结构、简易结构
及其他不明结构建筑物。
≥1.2
五、台风、暴雨、洪水调整系数
地区分类地区调整系数
一类地区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1
二类地区安徽、上海、江苏、湖南、湖北、江西、贵州、
云南、四川、广西
≥1
三类地区陕西、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
江、山东、河南、重庆、西藏、甘肃、新疆
≥0.8
四类地区北京、青海、宁夏、天津≥0.7 六、保额调整系数
保额(元)保额系数
0-500万(含)≥1.2
500万-1千万(含)≥1.1
1千万-1亿(含)≥1
1亿-5亿(含)≥0.8
5亿-15亿(含)≥0.7
15亿以上≥0.65
七、个体风险调整系数
项目系数
保险标的自身风险
1.正常交通情况下消防队到达时间
10分钟以内≥0.8 10-30分钟≥1 30分钟以上≥1.2
2.损失记录
好≥0.7 一般≥1 较差≥1.2
保护性机制/措施
1.安全意识
好≥0.8 一般≥1 较差≥1.2
2.安全措施
有有效的安全设施≥0.8 有安全设施≥1 无安全设施≥1.2
免赔条件
1.免赔额
0-1000(含)≥1 1000-1万≥0.95 1万(含)-5万≥0.9 达到或超过5万≥0.85
2.免赔率
5%以下≥1 5%-10% ≥0.9 达到或超过10% ≥0.85 说明:个体风险各调整系数之间为连乘关系。
八、短期费率
短期费率按月比例或日比例计收,其中月比例短期费率表如下:
保险期间一
个
月
二
个
月
三
个
月
四
个
月
五
个
月
六
个
月
七
个
月
八
个
月
九
个
月
十
个
月
十一
个月
十二
个月
年费率的
百分比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