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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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

近期、免冠 护照照片
年 月 日
家庭电话
批准在外
停留期限
最便于联
系电话号
最便于联
系传真号
居留/工作 证号
□ 护照 □ 旅行证 □ 海员证
申请原因
1、最近一次离 开中国时间及 持用证件情况 2、最近一次来 到居住国时间 及持用证件情 3、在中国及居 住国有无犯罪, 如有,请说明 4、最近一次回 中国的日期及 目的
5、有无被拒绝 入境中国记录, 如有,请说明 6、有无加入外 国国籍或持用 外国护照,如 有,请说明加入 的时间、具体情 况及外国护照 号码
亲属关系
中文姓名



庭 配偶
成 偕行儿童
(需将儿
员 童加注在 同一本护
照上者填 写)
中文姓名
签发日期 国内详细
住 址 持因公护 国内派出 照、海员 单 位 证者填写 出国事由
原 证 照
签发机关
年 月 日 原 证 照 有效期至
现 住 址
现职业及 任职单位 居留/工 作证件种
申请事项
□ 新发 □ 换发 □ 补发
□ 男 □ 女
现 住 址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生地点
偕行儿童近期、 免冠护照照片
偕行儿童近期、 免冠护照照片
我保证以上内容全部属实,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
新证照种类及号码 有效期至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 名
姓 拼音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范本)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范本)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范本)船名船舶性质浙象渔40206股份用途船籍港渔业捕捞船质浙江象山钢质320顿位航速39吨10节船体概况长: 35.8米,宽: 6米,深: 3米马力额定船员船舶来源常住地停泊点船主或船舶所属单位7人建造时间2000年12月16日附属舢板自造.象山县港务船厂石浦港许畴杰海上作业区船舶负责人艘二航区许畴杰船主常住户口或船舶所属单位地址船舶航行簿编号名称主机副机船象山县石浦镇铜瓦川村船舶检验证书编号备注数量1111品牌型号Z6170Z1CZ-5HGP-300SCT-130JMA-2253电台对讲机上卫星导航仪主罗经探渔器要雷达备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船名证号船上职务何时上船何时离船许畴杰许志立许宗仁吴敏锋俞小良船陈昌明男男男男男男1975.103302251503686船长2003.8.4 1972.123302251503687轮机长2003.8.4 1946.0933022515036881976.0833022515015431967.0433022515060711959.033302251501542船员船员船员船员2003.8.42004.10.62004.10.62004.10.6员基本情船员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船民证号船上职务何时上船何时离船出海作业由公安机关填写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边防派出所意见船体照片(盖章)年月日发机关意见(盖章)年月日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编号3302256500012有效期2003年8月4日起至2007年8月4日止。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发证日期
XX年XX月XX日
船舶所有人
李XX
船舶所有人住址
Xx省xx县xx镇xx街
船舶来源、经营
性质及取得所有权的说明
附送文件名称
及 件 数
证书号码
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年 月日
经办人
登记机关盖章
备注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编辑文案使用,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
2020年2月17日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范本)
(主机功率未满45千瓦及非机动渔业船舶)船名XX来自船籍港XXX航区
XXXX
船舶种类
XXXX
船体材料
XXXXXXX
造船地点
(厂名)
XX省XX公司
建成日期
XX年XX月XX日
船舶尺度
XX长XX宽XX高
船舶吨位
(总吨位)
XX吨
船舶主机
xxxxxxx
捕捞许可证号码
xxxxx
发证机关
xxxxxx

船舶类国籍等申请表格大全

船舶类国籍等申请表格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及/或国籍登记。

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船舶经营人(使用人)名称(盖章)年月日船填写说明:1、申请书应使用兰、黑色水笔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2、船舶国籍与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临时船舶国籍与光船租赁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3、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船舶为数人共有的,所有人应填写占最大份额的所有人名称加“等”字,地址填写该所有人地址。

4、船舶共有情况:根据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文件如实填写全部共有人的名称和所占有的份额。

共有份额以百分数表示。

如没有共有情况的,填写“非共有船舶”。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海事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现申请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经营人/使用人名称(盖章)申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造成的损失。

船舶文书核发申请书007国际航行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申请书海事局:(船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登记号码:初次登记号码:),船籍港:,IMO编号:,按照《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连续概要记录>规定》,现申请首次□/变更后/ □/毁损或灭失□/变更船旗登记(注销登记情况)□/签发《连续概要记录》文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请予核准。

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境外租进船舶)申请人盖章:船舶管理人□(经所有人或经营人授权)年月日一、提交申请材料情况(一)首次申请□:1、中英文《表格1》及其电子文档□2、《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其复印件□3、《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复印件□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及其复印件□5、舶在前一船旗国持有的《连续概要记录》的全部副本其及因注销而签发的《连续概要记录》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倚春”轮 MARE IONIUM
一、入境(港)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员名单》、《旅客名单》各2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无旅客免交旅客名单)
☐3、《船员物品申报单》
☐4、《交通运输工具自备枪支(弹药)申请表》、《出入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申报表》(无则免交)
☐5、《船员登陆申请表》(无则免交)
☐6、外国籍入港船舶还应出具“边封”
☐7、《船舶办理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情况通知单》
二、出境(港)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员名单》、《旅客名单》(无旅客免交旅客名单,船员、旅客有变更的提供名单2份其中1份为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出境自查报告表》(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全为中国籍船员的方便旗船舶)
☐4、《交通运输工具自备枪支(弹药)申请表》、《出入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申报表》(无则免交)
☐5、《外国籍船舶、船员检查情况登记表》(适用外国、港澳台籍船舶)
☐6、《船舶办理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情况通知单》
检查员: 代理: 童慧玲
时 间: 时间: 2011-5-25
穿山边防检查站。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办理入出境(港)船舶资料清单
“倚春”轮MARE IONIUM
一、入境(港)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员名单》、《旅客名单》各2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
无旅客免交旅客名单)
☐3、《船员物品申报单》
☐4、《交通运输工具自备枪支(弹药)申请表》、《出入境人员携
带枪支(弹药)申报表》(无则免交)
☐5、《船员登陆申请表》(无则免交)
☐6、外国籍入港船舶还应出具“边封”
☐7、《船舶办理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情况通知单》
二、出境(港)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员名单》、《旅客名单》(无旅客免交旅客名单,船员、
旅客有变更的提供名单2份其中1份为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出境自查报告表》(适
用于中国籍船舶和全为中国籍船员的方便旗船舶)
☐4、《交通运输工具自备枪支(弹药)申请表》、《出入境人员
携带枪支(弹药)申报表》(无则免交)
☐5、《外国籍船舶、船员检查情况登记表》(适用外国、港澳台
籍船舶)
☐6、《船舶办理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情况通知单》
检查员:代理:童慧玲
时间:时间: 2011-5-25
穿山边防检查站。

各类船舶登记申请书电子文档

各类船舶登记申请书电子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及/或国籍登记。

船舶所有人洛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船经营人(使用人)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舶共有情况:申请人声明: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备注: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吨位总吨:净吨:参考载重吨主机种类:总功率千瓦推进器种类:数目车位箱位客位申请人(签字): 年月曰所有权登记附送材料应交已交(-)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楚使用通知书□□(二)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三)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五)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六)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书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书等九建造中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七)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苴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八)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九)海关完税单和旧船舶技术评宦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十)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十一)未进行登记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冋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复印件□□(十二)对于进口船舶在漁监登记后转为运输船舶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船舶,适用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船皆理规定》中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的规世,还应提交在渔监登记时的原始材料及英复印件(包括建成日期、进口日期、进口用途的证明文书等)□□(十三)4寸船舶照片5张(正横2张、侧艄fl张、正傀1张、烟囱1张)□□(十四)□□(临时)国籍登记附送材料应交已交(-)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其复印件□□(二)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原船舶国籍证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三)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使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五)委托经营的有关协议(委托经营船舶)或光船租赁协议(境内光租船舶)□□(六)光船租赁合同或光船租赁登记证书(光租外国籍船舶)□□(七)海关完税单及其复印件(光租外国籍船舶)□□(八)经核准的船舶需称核运使用通知书□□(九)船舶建造舍同或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新建船舶试航)□□(十)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及其复印件(异地建造船舶)□□(十一)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说明:1.申溝书应使用兰・黑色水笔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2.船舶国籍与所有权登记同时申》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临时船舶国籍与光船租厦登记同时申谶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申请书的申》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3.申请人及地址:申ai人为目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崗E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船舶为数人共有的,所有人应填写占最大份额的所衬人名称加“等”字,地址填写该所有人地址.4.船舘共有情况:根擔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文件如实填写全部共有人的名称和所占育的份额・共育份额以百分数表示・如没有共栩■况的,填写“非共有船腑”•船舶登记审批单申请资料情况应交已交应交已交 应交已交01.申请书 口 口 02•航线批文口 口 03•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口 口 O h 船舶证书 口 口 05•船加名称中请书口 口 06・营业执照□□ 07•注销证明 口 口 08・技术证书 口 口 09•发票□口 10.买卖合同 口 口 11•交接文件 口 口 12.身份证件口 口13. □□ 14. □□ 15. □□ 16・ □ □ 17. □□ 18.□ □备注:初审人J年月日审批意见复审人: 年 月 日审批人:年月日登记号码: 初次登记号码:证制作证书:制证人: 年 月 日书 制校核证书:校核人= 年 月 日作 发 发放证书:发放人: 年 月 日放证书签收: 签收人: 年 月 日备注:船舶名称申请单位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申办人 受理日期申请内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__________________ 海事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世,现申请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类国籍等申请表格大全

船舶类国籍等申请表格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及/或国籍登记。

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船舶经营人(使用人)名称(盖章)年月日船填写说明:1、申请书应使用兰、黑色水笔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2、船舶国籍与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临时船舶国籍与光船租赁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3、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船舶为数人共有的,所有人应填写占最大份额的所有人名称加“等”字,地址填写该所有人地址。

4、船舶共有情况:根据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文件如实填写全部共有人的名称和所占有的份额。

共有份额以百分数表示。

如没有共有情况的,填写“非共有船舶”。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海事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现申请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经营人/使用人名称(盖章)申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造成的损失。

船舶文书核发申请书007国际航行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申请书海事局:(船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登记号码:初次登记号码:),船籍港:,IMO编号:,按照《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连续概要记录>规定》,现申请首次□/变更后/ □/毁损或灭失□/变更船旗登记(注销登记情况)□/签发《连续概要记录》文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请予核准。

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境外租进船舶)申请人盖章:船舶管理人□(经所有人或经营人授权)年月日一、提交申请材料情况(一)首次申请□:1、中英文《表格1》及其电子文档□2、《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其复印件□3、《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复印件□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或《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及其复印件□5、舶在前一船旗国持有的《连续概要记录》的全部副本其及因注销而签发的《连续概要记录》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怎样办理出海证件

怎样办理出海证件

怎样办理出海证件现在我国都实⾏实名制了,所以不管办理什么业务都应该具有证件,这也是为了能够⽅便进⾏管理。

所以,如果需要出海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证据才可。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出海证件资料。

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怎样办理出海证件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簿》。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他⼩型沿海船舶,应当向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内地经营江海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海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簿》《出海船民证》。

年满⼗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

临时出海作业的⼈员,持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和《中华⼈民共和国居民⾝份证》,向其服务船舶所在地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效时限。

《出海船民证》与《中华⼈民共和国居民⾝份证》同时使⽤。

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簿》。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他⼩型沿海船舶,应当向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内地经营江海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海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簿》《出海船民证》。

年满⼗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等出海渔船船民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等出海渔船船民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等出海渔船船民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7.13•【文号】计价格[2000]932号•【施行日期】2000.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废止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海船舶户口簿等出海渔船船民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二000年七月十三日计价格〔2000〕932号)公安部:你部《关于统一〈出海船舶户口簿〉等出海渔船民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公边〔2000〕3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等出海渔船民证件由你部统一印制,公安边防部门在签发证件时,统一按下列标准收取工本费:(一)《出海船舶户口簿》(有效期四年)每本15元;(二)《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有效期四年)每本15元;(三)《同海船民证》(有效期四年)每证5元;(四)《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有效期七天)按现行的《船员登陆证》收费标准执行,即每证8元;(五)《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有效期一年)按现行的《登轮证》收费标准执行,即每证10元;二、上述收费属于行政性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8〕14号)的有关规定精神,其收入全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即收入上缴中央国库,有关支出由财政部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三、各地公安边防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船舶情况登记表

船舶情况登记表

附件2:
船舶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税务计算机代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元、人数、千克
填表人:盖章(签字)
填表说明:
1、填表范围: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在办理船舶情况登记时填写《船舶情况登记表》。

2、年应免税额:条例与细则中明确免税的船舶,将年应纳税额填写在此栏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免船舶类型:捕捞、养殖渔船、军警专用船舶。

3、船舶税目税额表。

北京市车船税船舶税目税额表
注: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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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卫星导航仪
罗经
探渔器




船籍港
或船舶
所在地
边防派
出所意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出海船舶户口簿编号
有效期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
船名
船籍港
船舶性质
用米,深:米
马力
航速

额定船员

建造时间
年月日
附属舢板

船舶来源
常住地停泊点
海上作业区
船主或船舶所属单位
船舶负责人
船主常住户口或船舶所属单位地址
船舶航行签证簿编号
船舶检验证书编号






名称
数量
品牌
型号
备注
主机
副机
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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