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园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园区领导班子及其他工作人员;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二)本人从事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一)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向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中办国办印发《暂行规定》并要求 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干部加强管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或者移居国( 外等事项及其出人境证照的管理 、 境) 境) 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
定。
《 暂行规 定 》 用 于配偶 子女 均 已移 居 国( ) 的 国家工作 人员 , 经 组织批 准 引进 的 适 境 外 但
海外 高层次人 才 、 国家 特需高 级科 技人才 和通 过其 他 途 径 回 国的 海外 高层 次 人才 除 外 。规 定适用 人员要 按照 干部 管理权 限 向组织 ( 事 ) 门书 面报告 配偶 、 人 部 子女 移居 国 ( ) 的有 境 外 关 情况 , 在有关情 况发 生 变化时 也要及 时报 告 。规 定适用 人员 办理 的公共 事务 , 涉及 到其配
中办 国办 印发《 行规 定》 要求 暂 并
对 配 偶子 女 移居 国 ( ) 干部加 强管理 境 外
北 京 7月 2 51 3电
贯彻执 行 。
中共 中央 办公厅 、 国务 院办 公厅 日前 印发 了《 于对 配偶 子 女均 已 关
移居 国 ( ) 的国家工 作人 员加 强管理 的暂行 规定 》 并发 出通 知 , 境 外 , 要求 各 地 区各部 门认 真 《 行规定 》 暂 分别 对适 用范 围 、 用人 员 配偶 子 女移 居 国 ( ) 情 况报 告 、 职 岗位规 适 境 外 任 范、 办理公 共事 务 回避 、 理 因私 出 国护 照 和 往来 港 澳 台 地 区 的通 行 证 件 、 办 申请 因 私 出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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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管理 工作更 加制 度化 、 规范 化 , 既加强对 国家工 作 人员 的教 育 、 管理 、 督 , 注重 保 障 监 又 他们 的合法权 益 、 护 他们 的工作 积极性 , 于维 护 国家 利 益 、 强对 配偶 子 女均 已移居 国 保 对 加 ( ) 的 国家工作 人员 管理具 有重 要作用 。 境 外
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各类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因公出国第一条因公出国是指我校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公费留学、进修、考察、访问、开会、开展学术交流等各种公务出境活动。
按照在国(境)外停留期限的不同,因公出国分为公派出国(境)研修和短期因公出国(境)。
第二条公派出国(境)研修是指申请人经学校审批同意,以学校在职人员身份,到国(境)外从事3个月(含)以上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攻读学位等研修活动。
短期因公出国(境)是指受国(境)外方邀请,并从相关渠道取得经济资助或利用研究项目经费,经学校同意,以公派方式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讲学、参观访问、考察、培训、合作科研等活动,在国(境)外停留期限在3个月以内。
第三条公派出国(境)研修分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种形式。
国家公派是指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由国家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等出国(境)研修形式。
单位公派是指除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形式以外,由学校按需选派的其他出国(境)研修形式。
第四条公派出国(境)研修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对于国家公派出国研修的某些特殊项目,根据需要,留学时间可按项目要求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五条公派出国(境)研修派出类别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为主,根据情况可少量派出博士后。
除特殊需要外,学校一般不派出攻读学位。
第六条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外语水平。
申请留学的专业领域与本职工作相关,是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或培养对象。
3.身心健康,能完成出国任务。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1.对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在校工作满两年以上(师资博士后除外),方可申请公派出国(境)研修。
大学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一)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二)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三)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前款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第三条本规定发布前,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发布后600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
本规定发布后,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600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本规定适用人员依照本条前二款规定报告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0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人员的任职岗位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
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办理或者申请前款所列事项,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处理。
第七条选拔任用本规定适用人员,应当在考察时全面了解本规定涉及的相关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人员违反本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工程硕士(GCT)逻辑分类真题词项逻辑与命题逻辑(一)_真题-无答案
工程硕士(GCT)逻辑分类真题词项逻辑与命题逻辑(一)(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某班学生全都是足球迷。
在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所有支持阿根廷队的学生都不支持德国队,凡是支持阿根廷队的学生也都不支持巴西队。
有些支持美国队的学生支持阿根廷队,有些支持美国队的学生支持德国队,有些支持美国队的学生支持巴西队。
如果以上陈述为真,以下哪一项关于该班学生的陈述必然为真?A. 有些支持德国队的学生既不支持巴西队,也不支持美国队。
B. 有些支持美国队的学生既不支持德国队,也不支持巴西队。
C. 所有支持美国队的学生或支持阿根廷队,或支持德国队,或支持巴西队。
D. 有些支持巴西队的学生支持德国队。
2. 青海湖的湟鱼是味道鲜美的鱼,近年来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化和人们的过度捕捞,数量大为减少,成了珍稀动物。
凡是珍稀动物都是需要保护的动物。
如果以上陈述为真,以下陈述都必然为真,除了______。
A. 有些珍稀动物是味道鲜美的鱼B. 有些需要保护的动物不是青海湖的湟鱼C. 有些味道鲜美的鱼是需要保护的动物D. 所有不需要保护的动物都不是青海湖的湟鱼3. 某地召开有关《红楼梦》的小型学术研讨会。
与会者中,4个是北方人,3个是黑龙江人,1个是贵州人;3个是作家,2个是文学评论家,1个是教授;以上提到的是全体与会者。
根据以上陈述,参加该研讨会的最少可能有几人?最多可能有几人?A. 最少可能有4人,最多可能有6人。
B. 最少可能有5人,最多可能有11人。
C. 最少可能有6人,最多可能有14人。
D. 最少可能有8人,最多可能有10人。
4. 绝大部分优秀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绝大部分优秀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过好成绩,而所有在比赛中取得过好成绩的运动员都是训练刻苦的。
以下哪项陈述可以从上面的陈述中适当地推出?A. 大部分训练刻苦的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B. 某些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运动员是训练刻苦的。
C. 所有优秀的运动员都是训练刻苦的。
教职工出国(境)学习与工作管理办法
教职工出国(境)学习与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XX省有关出入境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公派出国和因私出国的人员。
公派出国主要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种。
国家公派人员: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出资,或通过政府间协议由对方资助,以及省政府出国培训项目;由教育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侨办等有关部门选派并资助赴国(境)外工作。
单位公派人员:指本院的国际交流或合作项目,双方院校协商解决经费资助,或由个人争取到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经费资助并纳入学校公派出国计划,赴国(境)外进行讲学、进修、培训、访问、合作研究人员。
因私出国主要包括自费留学、旅游、探亲以及其它因私事务的出国。
在确保本院教学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的长远目标,原则上外派教职工总数量不超过本院专任教师总量的5%,每年新派教师不超过5名。
第三条出国停留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为短期出国, 三个月以上为长期出国。
第二章公派出国选派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承诺长期服务于学院。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曾有长期公派出国研修或工作经历者,回校后工作满五年才可再次申请6个月以上的出国。
第五条选派工作按需派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密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六条不同出国项目的具体选派程序按照选派要求执行。
公派出国工作的基本选派程序为:个人申请、个人所在部门推荐、国际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处初审、院领导审批、上级机构审核(考核)录取、与学院签订出国协议派出。
第三章出国(境)类别第七条公派出国教师(一)公派出国任教包括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海外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院长项目、国家及省侨办外派汉语教师项目。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
职务
政治
面貌
应当报告的情况
姓名
(1)移居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2)移居类别
(3)持何证件及证件号码
(4)移民原因及方式
(5)移居费用和资金来源
(6)在国(境)外的住址
(7)在国(境)外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配偶
子女
备注
说明
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配偶
子女
备注
说明
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报告人签名:填报日期:年月日
报告人签名:填报日期:年月日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变动报告表
报告人
单位及工作
部门
职务
政治
面貌
应当报告的情况
姓名
(1)在国(境)外的原住址
(2)在国(境)外的现住址
(3)在国(境)外住址的变动时间
(4)在国(境)外的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5)在国(境)外的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6)在国(境)外工作单位及职务的变动时间
2016师德考试题及答案(4)
1、党员张某系某县民政局长,2016年1月,在市民政局长到该县检查工作时,张某向上级虚报工作成绩,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张某应如何处理?()A.应对张某给予留党察看(含留党察看)以下处分B.可以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只批评教育即可D.应将张某移送司法机关您的答案:A2、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您的答案:对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关于办公用房调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B.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从整合办公用房资源中统筹调剂解决C.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D.可以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您的答案:ABC4、《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规定,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A.定点保险B.定点维修C.定点加油D.定点购车您的答案:ABC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以上的成员到会。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C.五分之三D.三分之一您的答案:B6、《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规定,出差人员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应当选乘飞机。
()您的答案:错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并统一调剂使用。
()您的答案:对8、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工委,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3〕4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一、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中央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1)内容作了部分调整,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首次填报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为确保报告率和填报质量,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以下要求:1、所有在职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均应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填报的,要说明理由并明确补报时间。
2、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
市管干部的由各单位收齐后(不要密封),交区委组织部统一呈送区委主要领导审签。
区— 1 —管干部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密封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二、认真做好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工作。
按照《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要求,组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实、及时填报《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附件2,一式三份,如本单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此表不用填写),该报告不需要密封.市管干部的报告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收齐后送市委组织部;区管干部的报告表由本单位收齐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填报同志,要向干部详细介绍有关文件和填表说明,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下一步汇总综合、抽查核实工作打好基础。
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第一篇: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4〕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4〕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7月25日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须于8月底前上报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统计内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三、有关要求对全校教职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统计是一项很严肃的专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统计和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按时限要求准确上报。
《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及直属党总支保管备查。
《统计表》(附件2)(如本单位(部门)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须在统计表后附具体相关人员情况说明及个人信息登记表)经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180614)。
附件1、集美大学教职工个人信息登记表2、集美大学教职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统计表校党委组织部2014年8月12日第二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附件1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工委,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中办发〔xx〕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xx〕4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一、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中央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1)内容作了部分调整,xx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首次填报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为确保报告率和填报质量,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以下要求:1、所有在职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均应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填报的,要说明理由并明确补报时间。
2、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
市管干部的由各单位收齐后(不要密封),交区委组织部统一呈送区委主要领导审签。
区管干部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密封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认真做好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工作。
按照《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xx〕15号)要求,组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实、及时填报《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附件2,一式三份,如本单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此表不用填写),该报告不需要密封。
市管干部的报告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收齐后送市委组织部;区管干部的报告表由本单位收齐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填报同志,要向干部详细介绍有关文件和填表说明,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下一步汇总综合、抽查核实工作打好基础。
高中语文作文素材之时评例文:加强对配偶子女等的管理,反腐出硬招!
加强对配偶子女等的管理,反腐出硬招!最近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
在公报中,继续重申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同时还出台了一些新的措施,引人注目。
这些新措施是: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等。
近年来,《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一直在执行.实行这一规定,对于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促进反腐倡廉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这次会议新增加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的措施。
这个措施加得好,具体、明确,对于进一步惩治腐败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从以往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可以看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往往与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的情况有很大的关联。
有的干部的住房有好几套、面积都很大;其中有些房子是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送上门的.不仅如此,有些干部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干起投资、做生意的“活儿”,把“官”与“商”紧密连在一起,从中牟利。
尤应指出的是,在干这些“活儿"时,往往都有他们的配偶、子女参与。
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干部本人出头,是配偶或子女开的公司,但实际上他躲在背后出谋划策,利用权力或人脉关系,为自己大肆牟利.更有甚者,有的干部担心“日后出事”,早早就将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
从以上这些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些腐败分子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的手法.他们为了不被发现、为了隐蔽得更深,处心积虑地想尽各种办法来“包装”自己,妄图给查处工作设置难题,制造障碍,以求一逞。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何况我们反腐败的斗争本来就是正义之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大力支持!这次会议新增加的反腐措施,正是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具有广泛、稳固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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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4〕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4〕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7月25日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须于8月底前上报教职工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统计内容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三、有关要求
对全校教职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统计是一项很严肃的专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统计和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按时限要求准确上报。
《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及直属党总支保管备查。
《统计表》(附件2)(如本单位(部门)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须在统计表后附具体相关人员情况说明及个人信息登记表)经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180614)。
附件1、集美大学教职工个人信息登记表
2、集美大学教职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统计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