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试剂的使用及废液、废品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2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实验室环境的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有毒气体、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负责人应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实验室应建立清晰的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域,确保物品分类明确、储存有序。
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与专业人员合作,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对新购入的有毒、有害物品,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鉴定,在获取必要的安全数据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与标识第十条有毒、有害物品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以确保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标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并应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应包括名称、危险性描述、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应使用明显的标志。
第十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和标识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三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区域应设定在特定的地点,并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区域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包括安全柜、通风装置等。
第十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应采取相应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不发生泄漏和扩散。
第十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区域应清洁、整齐,并应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八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应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消耗。
第十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024年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4篇)
2024年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某幼儿园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第2篇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3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第4篇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某幼儿园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幼儿园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1. 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1.1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计划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1.2 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采供部购买。
1.3采购此类药品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经营单位购买。
1.4采供部门二人持“毒品购买证”或麻醉、精神药品购买证件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有限购买证件严禁转借他人。
2. 有毒、有害物品的接收2.1 此类药品保管员应由二人担任,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2.2 此类药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2.3 保管员验收2.3.1二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是否一致。
2.3.2 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2.3.3精密称定(未开口状态)重量,四人(两位保管员,两位采购员)核对确认。
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至符合规定。
2.3.4 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四人签名。
2.3.5 瓶外贴上标签。
实验室有毒化学废物废液管理和处理方案
实验室有毒化学废物废液管理和处理方案学校实验室在教学教研中,会产生一些废液,这些废液大多都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和毒害性,有的甚至可以致癌。
如果不加以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就会直接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必须加以处理后,才能进行深埋和排放。
为了实验室的安全与整洁,并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规范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的管理,应该做到如下几点: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液体,实验室盛装废液的容器应不易变形、破损、老化,并能防止渗漏和扩散。
废液盛装的容器必须贴名标签,标明废液的名称、重量和成分及时间等。
因为实验室化学废液间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有害物质造成事故,所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要使用后一定规格的储存容器;容器必须干净。
严禁混合存放。
实验室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五类并有标志),用以分别收集含有机物、无机物废液、强酸、强碱、有毒液体等。
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避光保存。
二、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1.废液的回收处理各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将于每周一下午到实验室104室,同时发空桶。
回收集的废液暂时集中存放。
联系后勤管理处进行消纳。
收运及消纳工作后勤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及安全员协调配合。
2.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试剂登记表》由安全员负责联系处理或消纳。
三、处理费用消纳处理报废试剂及有毒有害废液的费用,暂定由后勤管理处全部承担。
五、注意事项1.因处理报废试剂费用很高,不得将无毒无害试剂当作有毒有害试剂处理,例如稀HAc、NaOH溶液,固体NaCl、Na2SO4等。
化学试剂盒危险品处理办法
哈尔滨赛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处理办法为了实验室的安全与整洁,并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规范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的管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液体,试验室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
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
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有毒有害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
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3.有害废液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其具体处理办法见我院“关于剧毒试剂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1.废液的回收处理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通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安排人员收运废液,同时发空桶。
回收的废液暂时集中存放,视存量适时与主管部门和化学危险品处理厂联系进行消纳。
收运及消纳工作由实验中心的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院办公室协调配合。
2.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联系处理或消纳。
实验中心在处理消纳的前一天通知实验室将废弃试剂放到指定位置。
3.废弃剧毒试剂的回收处理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剧毒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剧毒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或消纳。
试剂库在处理消纳之前通知实验室将废弃剧毒试剂送到实验中心,处理之后实验中心将公安局开据的《剧毒试剂消纳单》复印件发给实验室,以便销帐。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的效率和成果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及标识第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按照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为五个级别:(一)级别一:剧毒物质,具有极高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二)级别二:高毒物质,具有较高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三)级别三:中毒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四)级别四:低毒物质,具有较低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较小的危害;(五)级别五:无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没有危害。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标识内容应包括有毒、有害物品的名称、级别、危险性描述、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登记台帐,对实验室内所有有毒、有害物品进行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分类、数量、使用时间、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五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与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当设立专门的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域,存放区域应由防火、防爆设施,并符合安全、通风、排放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对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位置进行合理划分,不同等级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并标明标识。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有毒、有害物品不会溅泼、泄漏或者撞击其他物品,避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定期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区域和容器的完好性,并对有损坏和过期的物品进行处理。
第九章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与处置第九条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经过合格的人员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条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废弃物应当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试验室是科学讨论的紧要场所,其中使用的化学品、生物物品和辐射源等试验室物品均存在不安全性。
为了保护试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必需建立完善的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规范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
本文将从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分类、储存、操作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认真介绍。
一、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是指标记容器或表示其所在区域的标识。
标识应当清楚、易于辨认,在试验室工作区域显著位置设置,以便工作人员正确地识别和处理有毒、有害物品。
标识包括以下内容:1.物品名称和化学式;2.不安全等级和不安全类别,例如易燃、腐蚀等;3.生产厂商和供应商;4.储存位置和方式。
二、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试验室物品的分类重要是依据其不安全性等级、物性和用途等方面进行。
常见的试验室物品重要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品:包括有机物、无机物、酸、碱、盐等;2.生物物品: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3.辐射源:包括放射性物质、X光设备等;4.其他:包括易燃物品、爆炸品、气体等。
三、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1.化学品的储存:(1)遵从不同化学品储存条件,例如酸碱不可混合,易燃、易爆物质应保持阔别热源、火源等;(2)储存时需遮光、防潮、防热,避开阳光直射;(3)有毒化学品应分别储存,阔别易燃、易爆物质等。
2.生物物品的储存:(1)依照生物安全分级储存,分级越高,储存条件越严格;(2)低温储存,通常为-80℃或-20℃;(3)生物物品储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
3.辐射源的储存:(1)存放在带有防辐射屏的防护设备中;(2)设立辐射警示牌,在可见位置显著标示。
四、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操作1.操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测定操作区域内的空气质量,并穿戴好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等;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出试验室的许可范围,确保人员的安全;3.操作结束后做好清理工作,避开残留的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的危害。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使用、存储和废弃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质:(一)有毒化学品:危险物品、剧毒化学品等;(二)放射性物质:同位素、放射性医疗物品等;(三)生物制品:细菌、病毒、真菌等;(四)其他有害物品:废弃电池、废旧荧光灯、废弃药品等。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当遵守“四重原则”,即:减少使用、加强防护、健康检测和妥善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采购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采购;(二)合理负责: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品种和规格;(三)梳理清单:建立有毒、有害物品采购清单,明确需求量;(四)供应商管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黑白名单;(五)验收审批:对采购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验收,并及时审批入库。
第六条对采购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当进行标识,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前核实: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当核实物品名称、性质、规格等信息;(二)安全操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三)防护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四)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应当具备合格的通风设备和泄漏自动报警装置等;(五)严禁禁入:未经许可,非实验室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六)操作纪律:实验室应建立操作纪律,确保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第八条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培训,了解有关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第四章存储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存储:按照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存储;(二)标识明确:对存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当明确标识,标注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危险等级;(三)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存储地点的环境、设施和容器是否存在问题;(四)授权管理:对存储区域进行授权管理,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五)防火防爆:存储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措施和设施;(六)独立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应当独立存放,与其他物品隔离。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3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和废弃管理,包括实验室内的化学品、生物制品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指的是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特点,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责任由实验室主管负责人统一组织,由实验室管理员具体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与存储第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验室的具体需求进行,购买时必须对物质的性质、用途、储存条件进行充分了解。
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存放,根据物质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如分为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等。
(二)定期检查,对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密封性和安全性。
(三)明示标识,标示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危险性、存放地点和常规措施。
(四)限制存放,实验室内不允许存放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只允许存放必要的数量。
第三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与操作第八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实验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或忽视操作步骤,违规操作会有严重的安全风险。
第九条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在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实验或操作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废弃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绝不允许随意倾倒或丢弃。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处理办法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统一实验室废液(弃物)的处理程序,确保废弃物合理、规范、恰当处理,防止废液(弃物)处理不当对环境产生污染,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和废弃化学试剂,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
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存放管理,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放置规定如下:(一)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二)液体:由产生单位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
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
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明主要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
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注意:能相互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废液,不得倒入同一收集桶中。
倾倒之前应查看《化学废弃物记录单》,若某种废液倒入回收桶会发生危险,则应单独暂存于一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三)含剧毒试剂的废液。
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可进行降毒处理后再倒入收集桶中,或单独放一容器中,贴好标签,暂存在剧毒物品专用柜中。
第四条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的收集与处理(一)废液的回收。
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密封好,连同《化学废弃物记录单》送到产生单位化学废弃物中转站暂存。
(二)废液和废试剂的消纳处理。
当回收的废液达到一定量时,学校将到环保局报批,并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处理公司来收运。
消纳处理报废试剂及废液的费用根据废液产生的原因确定,本科教学实验室产生的废液由学校承担,科研实验产生的废液由教师本人承担。
(三)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处理办法,详见《关于加强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三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环境安全,预防实验室中的有毒有害物品对人身、设备和环境造成危害,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中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和处置。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性质,对人身、设备和环境有潜在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责任人,对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管理和处置负责。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并完善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规程和操作规范,组织有毒有害物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应遵守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人员应熟悉有毒有害物品的性质和特点,具备一定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实验经验,并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储存与使用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有毒有害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柜或专用仓库内,储存柜或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性能。
(二)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良好的条件,不得存放与有毒有害物品不相符的物品。
(三)储存柜、仓库应标有明显的标示,标明有毒有害物品的种类名称、危险性质、储存日期等信息。
(四)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要求的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前,应仔细阅读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说明书,熟悉物品的危险性质、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因其使用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实验室内所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有毒、有害物品应根据其毒性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有毒、有害物品应根据实验室的需要进行分装和标识。
第九条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中文和英文的品名、化学名;2. CAS 号(如有);3. 危害性标识;4. 防护措施;5.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6. 存放要求;7. 生产厂家。
第十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应经过检验合格,包装牢固,不得破损、漏气、渗漏。
第三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第十一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符合以下原则:1. 分类存放,分门别类,避免混放;2. 使用不同类别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混淆;3. 存放位置应固定,易于辨识,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具备以下条件:1.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柜或储存柜中,避免日晒和潮湿;2. 罐内应有密封和盖子,封闭存放;3. 存放区域应干燥、诺出火源,避免暴晒;4. 存放区域应远离易燃和可燃物品,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储存台账的记录,确保存储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第十四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有特定的实验方案,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五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经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佩戴防护设备。
化学试剂使用、固废回收安全管理规定
化学试剂使用、固废回收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固废回收的管理规定,预防和杜绝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员工人身损害和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固废回收的管理和作业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的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固废回收作业内容。
3.参考无4.定义工厂员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工厂、工段安全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完全掌握酸类、有机溶剂、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能(MSDS)和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按规范进行化学试剂使用作业。
5.职责各工段负责本工段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固废回收作业规范执行的确认,确保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固废回收管理、作业执行到位,工厂负责检查及考核。
6.控制要求6.1化学试剂的搬运及存放6.1.1作业人员搬、运酸类化学试剂的时候必须穿戴手套、饭单等防护用品。
光刻工段搬运桶装硫酸(4L/桶)时应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饭单。
6.1.2化学试剂的运送必须按净化区作业要求,分别使用不同区域的专用周转箱,专用运送车进行(净化与非净化区域)。
6.1.3严禁有机溶剂、氨水与酸类、碱类等强氧化剂接触、严禁用同一周转箱运输及同处存放(综合生产班不准同车运输)。
氨水必须单独存放。
净化区存放点至少以周转箱为隔离,分开存放。
6.1.4化学试剂存放处必须保持良好通风状态,严禁明火。
照明及排风、开关等电器装置必须按防爆要求配置。
6.1.5化学试剂尤其是有机溶剂,必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严禁阳光直接照射(≤30℃)。
综合生产班夏季从化工库领用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10:00——15:00禁止领用的规定,工段在夏季必须每天9:00前开出当天领料单。
6.1.6酸类、碱类、氨水与有机溶剂必须分别分开堆放,分开发料,不得混放。
6.1.7运送发料:4L及4L以下瓶装化学试剂运送必须在有周转箱的料车运送,每平板车周转箱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平放不得超过两箱,净化区篮车中必须放置周转箱后方可运送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化学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存放及使用用都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购回的试剂必须全部入库,任何人不得直接取用,入库的试剂应逐渐核实上账,分别编号并分类保管.2、化学试剂的取用应注意如下几点:1)化学试剂由专人领用,填写领料单,经领料人和室负责人签字后领取,并登记在案.2)应取用与使用要求相适应的纯度等级的试剂。
3)取用过程中应注意不使试剂受污染。
应用清洁的牛角勺或不锈钢小勺从试剂瓶中取出试剂。
若试剂结块,应用洁净玻璃棒捣碎后取出。
液体试剂应用洁净量筒倒取.从试剂内取出的没用完的剩余试剂不得倒回原瓶。
4)取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打开易挥发试剂的瓶塞时,不可把瓶口对着人,不可用鼻子对着试剂口嗅气味.应注意试剂不得溅出.5)取用易挥发性试剂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取用有毒有害试剂时应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3、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化分室责任人保管,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化学试剂的存放应遵循科学的原则,按下列分类进行存放:1)、易燃类;2)、剧毒类;3)、强腐蚀类;4)、燃爆类;5)、强氧化剂类;6)、放射性类;7)、低温存放类;8)、贵重类;9)指示剂类;10)一般试剂。
应尽量创造适宜试剂存放的条件,以免试剂过早变质甚至出现危险。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近期内需用的药品,大量试剂应存放于仓库.4、化学试剂的使用要求:1)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化验室配置的试剂,应按不同的性质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容器内,并贴上标签,注明药品名称、纯度、浓度和配置日期。
2)使用一切易燃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有毒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或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此类试剂。
3)稀释浓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绝对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4)使用试剂的规格必须符合相应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试剂。
5)用量较大的试剂的废液,应尽可能分别存放,回收利用。
2024年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三篇)
2024年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1.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1.1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计划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1.2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采供部购买。
1.3采购此类药品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经营单位购买。
1.4采供部门二人持“毒品购买证”或麻醉、精神药品购买证件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有限购买证件严禁转借他人。
2.有毒、有害物品的接收2.1此类药品保管员应由二人担任,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2.2此类药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2.3保管员验收2.3.1二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是否一致。
2.3.2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2.3.3精密称定(未开口状态)重量,四人(两位保管员,两位采购员)核对确认。
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至符合规定。
2.3.4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四人签名。
2.3.5瓶外贴上标签。
内容包括:编号、购进日期、重量、有毒标志。
3.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保管3.1此类物品须置于保险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存放编码记录。
建立出入库帐目,及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帐目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2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贮存;特殊品种按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贮存。
3.3保险柜要双人、双锁保管,二人各有一把锁的钥匙。
3.4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药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
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3.5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
3.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
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有毒、有害废弃物是对人体或者环境等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带来负面影响的失去利用价值的东西。
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得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得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全校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学校设立专门库房暂存有毒、有害废弃物,由专人保管,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厂家集中处理。
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移交、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实行实验室负责人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实验室的实验废弃物的规章制度、分类方法、处理程序。
第五条各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单位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要装入指定的容器中,贴好标签,注明日期、名称、主要成分、药品净含量、收集人姓名等信息)、分类、储存、转交工作。
第六条各实验室对所开展的实验项目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回收方案。
实验结束后,要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无污染处理后排放;处理不了或处理后不能丢弃的残留物交给本单位管理员统一收集。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收集、处理制度,其废弃物主要成分、产生周期、处理方法要在资产管理处备案。
学校提供收集、贮存废弃物的容器,实验室必须将一般性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分类收集,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装,并要在容器上写清标识。
第八条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
第九条使用性质调整、改变或废弃的实验室,要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禁止将废弃药品及受污染的场地、设备和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
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做好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以下称废固)处理是绿色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绿色校园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将本校在教学实验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符合环保标准,现制订以下规章制度:一、理生化实验室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其中自燃、遇湿易燃物品应埋在沙子里。
实行危险品库双人双锁管理。
二、学生实验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验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预习实验内容。
三实验时,严格规定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如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制止,教育学生养成严禁的科学态度,认真做好每个实验。
四在实验过程中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能随意丢弃有毒、有害废固,不能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要统一收集储存,有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五实验结束后组织学生整理和清洁实验用品,对于实验中用到的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处理方法如下:1.有毒药品:实验后及时收回,称量药品的剩余量并记录,退回危险品库保存。
2.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
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贮存到一定数量后,由学校交环保部门处理;浓度低的废酸、废碱液需经中和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即可排出。
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3. 对于实验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化废为宝。
无法利用的废渣严禁随意乱扔,要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4.对于有机易燃、易爆药品和无机强氧化剂药品,处理时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做到无污染、不外流。
为了建立绿色的环境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望各部门按制度执行。
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危险品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职工造成伤害,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
二、项目部保证“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实施。
五、化学危险品废弃物的管理:1、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储存,并对危险品进行标识,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写出化学危险品标签。
2、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库后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储存仓库远离宿舍区,并做好防火防泄漏等处理。
4、工程施工中使用PVC管材的下脚料,高分子防水卷材、保温隔热材料等边角料等不可降解的固体废弃物,指定专用地点进行堆放,并由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5、在维修基地进行机械维修、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物,要用油槽予以收集;清洗机械配件要在油槽内进行,严禁直接用油冲洗。
油槽内的废油、废油水混合物,有油污的手套、纱头,应指定位置集中存放,统一交环保部门处理。
6、做好现场施工机械的保养工作,发现有滴、漏油现象的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等待维修。
若生产急需,又无替代设备时,应用导油槽或纱头等方法收集滴、漏油,并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7、油漆涂料施工中,积极选用环保涂料,建设绿色建筑。
8、油漆及其他化学品容器和水泥袋、废旧彩条布使用后,由各施工项目专人负责收集,并送交环保部门专业处理。
9、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沥青等有害物在施工中的应用。
10、食堂供应职工饭食时,严禁使用一次性非降解餐盒,就餐人员自带餐具就餐。
11、固体废物的现场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妥善贮存。
12、对废轮胎、废蓄电池、废电器等固体废物,应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不得随意弃置和倾倒;办公室垃圾收集时,电池、磁盘、胶片、荧光灯管等废弃物分类收集,交给具有技术、设备条件的单位回收。
实验室废液、废气、过期试剂的处理规定
实验室废液、废气、过期试剂的处理规定1.为了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依据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1年12月28日国标GB18597-200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提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文)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即指具有各种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的废弃物,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的所有废弃物。
3. 研发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有:1).过期的实验用药品,化学试剂;2).实验的废液、废气;3).盛装危险废弃物的直接包装容器(如:试剂瓶);4).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对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
4. 危险废弃物的临时存贮和保管由各产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危险废弃物岗位操作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产废单位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各实验室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3)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4)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或原有的,或贴上新的标签,注明所盛物质的中文名称及危险性质),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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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有毒、有害试剂的使用及废液、废品处理管理规程。
应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员所用的有毒、有害试剂的使用及废液、废品处理。
责任人:QC、质量部经理。
内容:
1 有毒、有害试剂的使用基于普通试剂使用基础上另要求如下
1.1使用时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和防毒口罩,仔细核对数量,使用封紧瓶口,检查检验试剂有无破损和损失。
1.2 使用过程中不得直接嗅其气味,以防毒窒息。
1.3 使用有毒有害品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上口罩、橡皮手套、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等。
1.4 使用完毕后,应将现场彻底清理,脱去工作服等,离开现场,洗净手、脸并将工作服洗净,以防中毒。
1.5 剧毒品如有洒漏,需迅速用砂土、锯末等掩盖,然后清扫洗刷干净。
处理渗漏剧毒品时,要佩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
剧毒品污染处,可用硫代硫酸溶液或碳酸氢钠水溶液浸湿消毒后,再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清扫物选择适当地点,深埋于地下。
2 有毒、有害试剂及废液、废品处理
2.1 将剩余的有毒有害废液用相应的有机溶液及金属离子反应,生成无毒的溶液后,存在废液瓶内,每半年或不定期深埋销毁一次。
2.2 剧毒试剂处理见实验室《剧毒物品标准管理规程》(SMP-ZL-034-1)2.3 微生物检验用的废物放入121℃高压灭菌锅里灭菌,时间半小时,待冷后,拿出,例入垃圾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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