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权益法核算比较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合并财务报表是指一家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者关联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并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了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需要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到的两种重要的合并方法就是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合并方法进行比较研究,以探讨它们各自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优缺点。
一、成本法的基本原理和特点成本法是一种用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合并处理。
在成本法下,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投资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投资成本进行确认,并在随后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按照成本法进行合并处理。
具体来说,成本法下的合并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成本的确认: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投资成本进行确认时,主要包括购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性投资等相关支出。
3. 合并处理的会计记录:在确认投资成本和进行调整之后,母公司需要按照成本法进行合并处理,并将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处理,并纳入到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简单直观、对投资成本进行确认和合并处理、不考虑未实现利润、不考虑被投资企业的每期净利润等。
权益法的主要特点包括:考虑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影响、按照股权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等。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1. 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多数控股的情况,而权益法则适用于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少数控股的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比例来选择合适的合并方法。
2. 经济实质:成本法主要侧重于对投资成本的确认和合并处理,而权益法则主要侧重于考虑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影响。
两种合并方法在经济实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1. 引言1.1 什么是权益法与成本法权益法与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来核算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并将其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确认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投资收益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确认。
相比之下,成本法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金额确认在财务报表中,并不反映投资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和业绩。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只是简单地将投资金额列为资产,而不对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情况进行具体核算。
两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信息获取渠道。
如果投资者具有对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或能够获取到足够的财务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
而如果投资者只是passively 持有股权,并且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成本法。
在实际投资中,选择合适的投资评估方法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企业中持有股份超过50%的投资,或者持有少于50%的股份但具有控制权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投资期限长、风险较高、回报较稳定、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通常较长,投资者需要长期持有股份才能获得投资回报。
这对投资者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高。
由于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权,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报相对较稳定。
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分享企业的利润和增值收益,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期限、风险、回报和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评估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方法简介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方法简介在财务会计中,成本法与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核算方法。
它们在计算企业投资持股比例时的处理方式不同,能够为投资者和财务专业人员提供不同的信息和视角。
一、成本法核算方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和直接的核算方法,它适用于持股比例低于50%的情况。
在使用成本法核算方法时,投资企业将根据自己所投资的企业的实际成本核算,即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计算投资金额。
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上,投资企业将按照自己所持股份的成本来计量投资金额。
在利润表上,投资收益仅计算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分红收益。
成本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适用于少数股权投资,能够快速计算投资回报率。
然而,这种方法忽略了持股企业的净资产变动情况,可能会使投资者对其实际经营状况和潜在价值产生误解。
二、权益法核算方法权益法是一种相对复杂和细致的核算方法,它适用于持股比例在50%以上但不超过80%的情况。
在使用权益法核算方法时,投资企业将按照实际持股比例计算投资金额,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将其置为长期投资项目。
在利润表上,投资收益不仅包括分红收益,还包括持股企业的净利润按比例分配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是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出持股企业的真实情况,包括净资产变动、经营状况和潜在价值。
投资者和财务专业人员可以根据持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指标更准确地分析和评估企业的价值和发展潜力。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成本法和权益法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成本法适用于持股比例较低、对持股企业的影响较小的情况,而权益法适用于持股比例较高、对持股企业的影响较大的情况。
成本法更注重投资企业对持股企业的实际支付和分红收益,能够快速计算投资回报率,但忽略了其他净资产变动和潜在价值。
权益法则更全面地考虑了投资企业对持股企业的持股比例和对其净资产变动、经营状况和潜在价值的影响,能够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和发展潜力。
四、不同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实际应用中,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领域中常用的两种核算方法,用于估值投资公司对于所持有企业的股权的计量和报告。
这两种方法在会计准则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它们的应用背景、核算基础和计算方式略有不同。
下文将围绕成本法和权益法展开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核算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场景。
一、成本法核算方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购买股权,并以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投资公司将股权持有期间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但不对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进行重估。
1. 核算原则及计算方式按照成本法核算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股权的购买成本确定: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形成投资,购买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税费等。
(2) 投资收益计算:投资公司持有股权期间,按照投资股权的比例获得对应份额的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这部分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3) 投资损失计算:如果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亏损,投资公司将按照投资股权的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这部分损失计入投资损失。
2. 优缺点及适用场景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于理解和计算,符合公允性原则,即以实际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避免了过度依赖主体判断的问题。
它适用于持有期较短、股权市场波动较大或被投资公司没有上市交易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也存在一些缺点。
它无法反映被投资公司在持有期间内的价值变动,不利于投资公司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价值的准确评估。
对于股权市场价值波动较大的情况,成本法的核算结果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
二、权益法核算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公司根据在被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所享有的权益及对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程度,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核算的方法。
在权益法下,投资公司会对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估值进行调整,以体现其在被投资公司中的实际影响力。
1. 核算原则及计算方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股权的购买成本确定:与成本法相同,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形成投资,购买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税费等。
以权益法核算与使用成本法核算的选择
以权益法核算与使用成本法核算的选择企业在制定财务报表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这些方法中,权益法核算和使用成本法核算是最常用的两种方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使用哪种核算方法对企业更为适合。
一、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核算是指,投资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股权,使用权益法对其进行核算。
在财务报表中,将被投资公司列为关联公司,通过确认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反映在财务报表上。
权益法核算通常在以下情况下适用:1. 控股企业与子公司:当企业拥有超过50%的股权时,可以根据控股关系而非独立账户对子公司进行核算。
2. 长期投资:企业在投资股权以获得长期利益时,可以选择权益法核算。
使用权益法核算的优点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和影响,有利于披露财务情况。
同时,该方法能够减少企业与被投资公司的交易,在法律、税务和经营上具有一定便利性。
然而,权益法核算的缺点是无法反映出被投资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对于某些投资公司可能具有局限性。
二、使用成本法核算使用成本法核算是指,将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成本以加上或减去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利润进行核算。
这种方法适用于以下情况:1. 拥有20%以下股权:当企业持有被投资公司少于20%的股权时,使用成本法是唯一的选择。
2. 投机性投资:当企业持有股权的目的是为了短期收益时,使用成本法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投资的实际情况。
使用成本法核算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对于小额或短期投资更为适用。
此外,该方法能够保持被投资公司独立账户的完整性,并能够提供对投资公司和被投资公司之间交易的详细信息。
然而,成本法核算的缺点是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以及对被投资公司未来价值的预测。
三、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在选择权益法核算和使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目的:如果企业的投资目的是为了长期收益和影响被投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益法核算可能更合适。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1、概念不同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2、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什么是成本法成本法主要针对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一、成本法的核算方法成本法是一种用于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的会计方法。
该方法将资产和负债按其成本价值记录在账面上,不考虑它们的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
下面是成本法的核算方法:1.确定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首先,需要确定资产和负债的成本。
对于已购置的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等直接相关费用。
对于已发生的负债,其成本包括发行费用、利息支出等直接相关费用。
2.计算折旧和摊销对于固定资产,需要计算折旧;对于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需要计算摊销。
折旧和摊销是指将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中。
3.确定净收益净收益是指总收益减去总支出后所得到的金额。
在成本法中,净收益等于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和折旧或摊销后所得到的金额。
4.计算税前利润税前利润是指在扣除税前开支之前所得到的利润。
在成本法中,税前利润等于净收益加上折旧或摊销。
5.计算税后利润税后利润是指在扣除所得税之后所得到的利润。
在成本法中,税后利润等于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
二、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权益法是一种用于确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价值的会计方法。
该方法将投资按其成本价值记录在账面上,但同时也考虑了它们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
下面是权益法的核算方法:1.确定投资成本首先,需要确定投资成本。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格、手续费、注册费等直接相关费用。
2.确认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股权份额根据投资比例确认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股权份额。
3.计算分红收入如果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支付了分红,则需要计算分红收入。
分红收入应当按照股权份额比例分配给各个投资方。
4.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如果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市场价值发生了变化,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
如果市场价值上升,则应当确认账面价值增加;如果市场价值下降,则应当确认账面价值减少。
5.计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等于分红收入加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篇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二)权益法适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
变化比较明显。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
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初始投资
分企业合并与非企业合并两种方式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不调整
Max(初始投资成本,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初始成本大,不调整,为商誉;否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营业外收入
宣告发放股利
投资当年: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or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or借方)
投资收益(or借方)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or相反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账务处理比较
类别
成本法
权益法
适用范围
1、子公司(即完全控制)
4、权益性投资(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合营企业(即共同控制)
3、联营企业(即重大影响)
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以后年度按公式: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不做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or相反分录)
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变动
不做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or相反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引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他人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成本法,投资者将其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该投资持续期间内,投资者按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论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
只有在出售投资或进行减值测试时,才能根据市场价值或减值测试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懂,适合于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了解有限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无法真实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风险的判断失误。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份额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中享有相应的份额,并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然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要求投资者详细记录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投资份额的计算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精确度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简单直接,不受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的影响,但无法准确反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动。
而权益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但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
决策能力成本法适合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了解有限的情况。
投资者只需根据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而权益法适合投资者有决策权和希望了解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的情况。
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盈利归属的计算。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引言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涉及到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处理方法。
成本法是指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核算股权投资的方法,权益法是指以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联合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基础核算股权投资的方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它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适用性及其优缺点。
一、成本法成本法是最早出现的投资成本核算方法,其核心思想是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投资的计量基础。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主要的处理流程是:(1)以投资成本对子公司进行直接核算;(2)按照母公司投资额的比例核算对合并财务报表作用的子公司的净利润。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不主张对被投资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以被投资公司股权的投资成本为基础;(2)对被投资公司的利润由母公司投资额的比例进行摊销或递延处理;(3)对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使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其核算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和操作。
不需要估计被投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所以避免了因为估计不准导致的盈余变动。
成本法相对稳定,不易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
成本法也存在着某些缺点。
成本法未能反映出被投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因此不能充分反映出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
成本法无法准确反映出被投资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入,因此对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的整体影响不够直观,对投资者的决策信息有所偏颇。
二、权益法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准确反映出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影响,真实反映出股权投资的价值变动情况。
权益法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出投资者在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收益情况,更符合现实经济活动的要求。
权益法也存在着某些缺点。
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权益法要求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联合控制或重大影响,这需要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复杂的评估和测算,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权益法的核算也较为复杂,需要对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和盈利情况进行详细的核算和估计。
成本法权益法区别
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采用不同手法的结果差异?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CAS2)、《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 母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 其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 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是因为期末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母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资产增值与权益的变动已反映在合并报表中, 体现了实质上的权益法, 母公司的日常核算及个别报表无需重复相关信息。
这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
一、 成本法与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适用情况: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况;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假设:投资日如果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差别: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差别主要表现在对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上具体来说:成本法下, 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母公司才根据应收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且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
权益法下, 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只要其权益数额发生变动( 包括盈利、亏损、资本公积等), 母公司均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与此同时, 对其中按子公司盈亏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按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数享有的份额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采用权益法, 母公司投资账户的账面余值总是等于所占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 这是母公司投资的经济资源。
这一计量差别使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消分录存在差别, 从而决定两种方法对合并报表的不同影响。
案例说明:1未分配股利情况下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 - - 15,000 4,000 19,000 利润分配: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5,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 -9,000 期末余额11,000 4,000 15,000 资产负债表:(内部)应收股利- -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0,000 - 10,000 -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0,000 30,000 10,000120,000 - -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1,000 4,000 15,000 100,00030,00010,000120,000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合并后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合并分录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4,000 - 4,000- 19,000 4,000 4,00019,000 利润分配: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9,000 4,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 -9,000 期末余额15,000 4,000 4,00015,000 资产负债表:(内部)应收股利- -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4,000 - 14,000 -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4,000 30,000 14,000120,000 - -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 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5,000 4,000 4,000 15,000 104,00030,00014,000120,000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2分配股利情况下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1,500 - 1,500- 16,500 4,000 1,50019,000 利润分配:- 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6,500 4,000 1,5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1,500 1,500-9,000 期末余额12,500 2,500 1,5001,500 15,000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1,500 - 1,500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0,000 - 10,000-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1,500 30,000 - 11,500120,000 - 1,500 1,500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2,500 2,500 1,500 1,50015,000 101,50030,00013,0001,500120,000子公司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4,000 - 4,000- 19,000 4,000 4,00019,000 利润分配:- 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9,000 4,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1,500 1,500-9,000 期末余额15,000 2,500 4,0001,500 15,000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1,500 - 1,500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2,500 - 12,500-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4,000 30,000 - 14,000120,000 - 1,500 1,500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5,000 2,500 4,000 1,50015,000 104,00030,00015,5001,500120,000子公司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
权益法成本法
权益法成本法在法律领域,"权益法"与"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用于企业对投资性资产的核算。
这两种方法在财务报表上的处理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
权益法定义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当企业持有的股权比例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20%以上),且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应用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会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占的比例,将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计入其投资收益或损失,相应地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此外,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如现金分红等也会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成本法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在取得投资时以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保持这一账面价值不变,除非存在减值情况。
该方法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重大影响或控制力的投资。
应用使用成本法时,企业不会将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只有当收到被投资单位的现金分红时,才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此外,如果投资发生减值,需要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对比分析- 影响程度: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有较大影响的投资,而成本法则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影响较小的情况。
- 财务反映: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盈亏会直接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则不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盈亏情况。
- 会计处理:权益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经营成果进行调整,而成本法则相对简单,主要关注投资的初始成本和后续的减值情况。
在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投资的性质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解析在会计学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的⻓期股权投资核算⽅法。
虽然它们的⽬标都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但⼆者在适⽤范围、核算⽅法以及具体操作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下⾯,我们就⽤通俗易懂的⽅式来解析这两种⽅法的差异。
⼀、适⽤范围的不同成本法:简⽽⾔之,成本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公司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
此外,对于那些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期股权投资,⽐如购买少量⾮上市公司股份且占股⽐例在20%以下的情况,也采⽤成本法。
这些股份往往是⾮流通的,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因此只能以实际⽀付的成本来计价。
权益法:相⽐之下,权益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情况,⽐如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通常占股⽐例在20%到50%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权益,因此投资企业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来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核算⽅法的不同成本法:成本法的核算⽅法相对简单直接。
它以投资时的实际⽀付⾦额或公允价值作为⻓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并在后续期间保持不变(除⾮有新增或收回投资)。
也就是说,⽆论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变化,只要没有新增或收回投资,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不会发⽣变化。
权益法:权益法的核算⽅法则更为复杂。
它不仅考虑投资时的成本,还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权益变动。
当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发⽣亏损时,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持股⽐例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这样⼀来,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变动⽽变动。
三、实例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法的区别,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
假设A公司投资了B 公司,占股⽐例为40%。
如果A公司采⽤成本法核算,那么⽆论B公司盈利还是亏损,A公司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都不会发⽣变化(除⾮A公司新增或收回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核算办法
北京人才市场北京找工作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核算办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其实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二种办法,一种是权益法核算,一种是成本法核算,下面我列举两种不同的算法,让大家看看有什么区别。
一、权益法核算。
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差额)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北京人才市场北京找工作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处置时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计提的减值)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或借记)——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应收股利(尚未领取)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二、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贷:银行存款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北京人才市场北京找工作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处置时: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以上讲述了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方法的算法,区别主要是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成本法及权益法的区别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总结: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逆流交易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投资收益(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2)顺流交易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补确认投资收益,以真实的反映所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
权益法和成本法
权益法和成本法权益法和成本法是财务会计的基本会计核算方法,也是有关财务报告编制的两种不同方法。
本文将通过对权益法和成本法的介绍、应用范围和特点等方面的阐述,深入探讨这两种方法的原理和实践意义。
一、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在企业中拥有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等股权投资的情况。
按照权益法,投资方在财务报表中将其对该企业的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一般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本金资产和收益共同计入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中。
权益法要求投资方必须按照其持有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或亏损),并将其分别计入投资方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
权益法的应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少数股权投资(非控股权益投资),即非全资子公司。
权益法的核算目的是为了反映出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程度和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力。
应用权益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程度:权益法将投资方持有的股权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
2.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力:权益法要求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以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的重要影响力。
3. 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回报:权益法要求投资方将被投资企业的净收益按照投资比例计入自己的损益表中,以反映出对投资的回报情况。
二、成本法(Cost Method)成本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较小或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情况。
按照成本法,投资方在财务报表中将其对该企业的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核算。
在成本法下,投资方将其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记载在财务报表中。
与权益法不同的是,成本法不要求投资方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收益。
成本法的应用范围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较弱、投资比例较小或没有重要影响力的情况。
应用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 投资方按照成本记载股权投资:成本法要求投资方将股权投资按照其购买时的成本记载在财务报表中。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在经过合并业务后产生的财务报表,用于展示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在制作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需要对合并业务所涉及的子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并且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合并方法。
本文将围绕这两种合并方法展开比较研究,探讨它们的优劣和适用情况。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使用的合并方法,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在比较研究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两种方法进行评价和分析。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情况,即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取得而导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被纳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
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而非控制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无法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控制,而是通过持股比例来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处理上存在着不同的方式。
成本法要求母公司将子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按照成本进行整体合并,即按照母公司取得子公司股权时的成本进行计量,难以反映子公司的当期价值。
而权益法要求母公司按照其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比例,将子公司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在合并报表中反映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权益变动关系。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后的财务指标上表现也不同。
成本法下,合并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不符合当前市场价格,难以反映出子公司在合并后的实际价值。
而权益法下,合并报表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和利润的影响,有利于利润的准确计量和业绩的激励。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后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上也存在差异。
成本法由于资产和负债采用成本计量,可能导致合并后财务信息的不准确性和不透明性,难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而权益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子公司的实际价值和贡献,提高了合并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各有其优劣和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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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的分录
不做帐务处理
3.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做帐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比较
权益法
成本法
1.入帐价值的调整
初始投资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净资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当将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并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帐价值,不需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