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外出访学审批表
大学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
大学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
**大学**学院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学号性别手机
姓名班级家长联系方式
外出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月日需要在外住宿,联系方式:)
外出事由
(含活动内容和地点,集体活动,请留至少一名同伴的联系方式)本人申明及承诺1.我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2.我已认真阅读**大学《学生手册》、《**学院学生外出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规定;
3.我在外出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言行文明,维护学校的声誉;
4.我在外出期间将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如造成损害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5.我外出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本人签字:年月日
购买保险情况□有□无家长意见
家长签字:年月日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学院意见
签字:年月日备注集体活动需附活动详细方案。
说明: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学院各留存一份。
2.用黑色水笔填写,表中所有签字均需手写签名。
宁夏大学研究生出国申请审批表
时间
年月
(硕士、博士)
院(系、所)
专业
培养
类别
非定向、自筹定向、委培
拟去国家
拟去单位
事由
拟出国
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费来源
往返旅费
在外费用
导师
意见
导师签字:
年月日
院(系、所)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返校日期年月日
本人签名:
注:①此表一式三份,留存研究生院一份、学位点一份、研究生本人一份;
②出国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离校手续(到研究生院领表),出国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③出国期满应按期返校,并在返校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报到,不按期报到者按《宁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宁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人员
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硬席(硬座、硬卧),
其他人员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 二等舱
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飞机 头等舱 经济舱 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
小汽车) 凭据报销
凭据报销
凭据报销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 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 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乘坐飞机时应根据《关于宁夏大学公务机票购买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财处[2015]29 号)要求购买机票。
第八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民航发展 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在保险有效期内,每人次可 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 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 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 的伙食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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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 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 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 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 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未按规定限额标准用 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sucaiwendang
证件领用登记表
编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领用证件类型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领用证件号码
领用
事由
出国(境)
地点
间
非出国(境)事由
及领用证件预计归还时间
本人将在回国(境)后10天内或其他原因使用完毕后立即将领用证件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领用人:
年月日
归还时间
本人或经办人签名
注:领用人须持审批同意后的《宁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到组织部办理证件领用手续。
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家长同意书兹有(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同意就读于贵校(所在院系)学院(年级)(班级)班学生(参与项目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参与项目学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证件号码(参与项目学生证件号码):参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南阳师范学院和(项目制定大学名称)大学的校际交换生合作项目。
并同意该生到(项目大学所在地区)进行为期(项目规定时间)的学习。
特签此同意书!监护人签名:监护人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3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要指导。
2、甲方与接收学习的国(境)外学校签署交流协议。
3、乙方在国(境)外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在符合甲方规定时,可以转换为甲方学校学分。
4、甲方为乙方在项目规定的在外学习期限内保留学籍。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1、乙方出国(境)学习属于学校派出性质,应按甲方关于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出国(境)学习费用全部自理。
2、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家以及地区的法律和对方学校的校规,不得违反所在国家以及地区法律及校规。
在外的一切个人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在国(境)外期间应当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在国(境)外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乙方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申请出国(境)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在外所选专业和所学课程需取得所在学院认可,并按甲方所要求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乙方在返校后应当向甲方及所在学院提供详细的出国(境)学习报告。
5、乙方在学习期满后应按期返校,不得无故在国(境)外滞留。
如需延长学习期限,必须在原来的期限结束前60天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如不按期返校,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国(境)外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中断学习提前回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丙方承担的责任1、丙方须承担乙方出国(境)学习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在外的学费、食宿、交通、医疗、保险及生活费和国际旅费等)。
___________ (2)sucaiwendang
注:如亲友、实验基地等提供住宿,注明提供住宿人姓名、电话。
特殊事项说明
审批人签审
出差人员明细信息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校领导正职出差由校领导正职之间互相审批;2.校领导副职出差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批;3.教学科研单位正职领导出差学院书记、院长互相审批;党群行政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正职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4.单位副职及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单位正职审批;5.科研项目出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出差由单位分管科研的副职审批;6.如有特殊事项,如节假日出差、自驾车或租车出行等,需在特殊事项一栏说明,由审批人员一并审批。
宁夏大学因公出差审批类型
科研项目□
非科研项目□
出差地点
出差人数
出差事由及依据
交通方式
□飞机 □火车 □汽车 □自驾 □租车 □其他
注:如自驾车,需填写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燃油费审批表;如租车,需附租车合同,注明车牌号,说明租车费用;如选择其他交通方式,需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及车牌号等信息。
宁夏大学新华大学学生访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访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增强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开放办学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规范访学学生的选拔、培育、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访学学生的选派(一)交流高校1.宁夏大学。
2.国内其他高校。
3.香港、澳门、台湾高校。
4.国外高校。
(二)选派对象1.到宁夏大学访学的,选派对象为我院正式在册的二年级学生(不含委托培育的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应用心理学四个专业)。
2.到其他高校访学的,选派对象为我院正式在册的二、三年级学生(不含委托培育的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应用心理学四个专业)。
(三)选派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须办理访学期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按学院规定全额缴纳学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选派到宁夏大学访学的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无不合格课程,按照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并参照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访学资格,并按照申请学生的条件予以递补。
2.选派到大陆其他高校访学的学生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在校期间无违背校纪校规。
3.选派到香港、澳门、台湾高校访学的,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数合格,无违背校纪校规。
4.选派到国外高校访学的,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数合格,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无违背校纪校规。
(四)选派方式和程序1.教务处按照校际交流协议通过适当方式发布访学国家、院校、访学时刻和期限等信息;申请到宁夏大学访学的,必需每一年6月完成,于秋季学期开学时办理相关手续。
2.各教学系(部)按照学生表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肯定初选名单,学生按照选拔条件和自身情形,志愿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访学审批表》。
3.教务处会同窗生处对各教学系(部)肯定的初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学分绩点进行核查;计划统计财务处对初选学生学费缴交情形进行审核。
4.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提交院务会审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3)sucaiwendang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培养单位
专业
导师姓名
合作学校□院际合作学校□其他
申请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情况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外文名称
开课专业
学时
学分
申请选修校外课程情况说明
(请简要说明交流项目的情况以及该项目与本人所学专业的关系)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月日
所在培养单位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审批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请说明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答辩的学校名称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存档,一份交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留,用于办理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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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号
性别
入学
时间
年月
(硕士、博士)
院(所、部、中心)
专业
培养
类别
非定向、自筹定向、委培
访学目的地
事由
拟外出访学起止时间Fra bibliotek年月日至年月日
访学经费拟分配使用情况
往返路费
元
资料费
元
住宿费用
元
其它
元
导师
意见
导师签字:
年月日
院(所、部、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返校日期年月日
本人签名: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留存所在学院(所、部、中心)一份、研究生本人一份;
②外出访学前应到所在学院办理离校请假手续,并签订外出访学安全协定;
③外出访学期满应按期返校,并在返校后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