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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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因工作条件特殊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工种人员。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电焊切割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特种作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主动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应该进行安全交底,了解作业现场的风险点和安全措施,并全面掌握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熟悉和使用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其自身的安全和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方法和操作顺序。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管好自己的工作证件和操作证书,不得私自出借或转让。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过程的安全。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以下简称“三种人”)资格管理,确保人身、系统和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发电、输电设备设施上从事运维、检修和施工作业的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管理(含承包方、外委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可考试、名单发布。

(三)建立“三种人”资格认可考试的安规考试题库。

第四条其他部门职责(一)负责推荐本部门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的人员。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推荐的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人员的安规、工作票制度培训。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承包方、外委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参加“三种人”资格认可人员的报名。

第三章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分类第五条工作票签发人(一)具备五年及以上电力设备运维或检修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

(二)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三)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规程)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四)了解检修工艺。

第六条工作负责人(一)具备三年及以上电力设备运维或检修工作经验。

(二)掌握相应专业检修设备(如结构、性能等)、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情况。

(三)掌握相应专业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四)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规程)。

第七条工作许可人(一)具备三年及以上电厂相应专业运行工作经验。

(二)熟悉所辖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三)熟悉相应专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

(四)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

第八条工作票“三种人”资格按专业分为热力和机械、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两类进行认定,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资格方可履行相应专业工作范围类别的工作职责。

“三类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4.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填写、保管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
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制记录格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
四、工作制度
1.“三类人员”管理
①“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的职务。
②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六、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企业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七、特种设备作恶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八、企业对特种人员管理需要建立台账,复印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备查,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要确保人证相符。
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XXXXXXXX有限公司安环科
2020年07月11日
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XXXXXXXX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第二点第6条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2017】第二点第10条规定,为保证安全生产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安环科
2020年07月11日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三类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三、术语及定义
1.“三类人员”是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A、公司决策层(法人及决策者)的安全教育公司决策层是企业的最高领导层(包括企业法人和决策者),其中第一负责人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代表及决策者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主要决策人,是公司利益分配和生产资料调度的主要控制者,同时也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指挥者和责任人。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企业除了追求生产产量和经营利润外,还有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进步等多方面的责任,这就要求决策层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广博的文化知识、非凡的管理才能、健康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而且法人代表及决策者们对安全生产的理解程度和认识程度决定着公司安全生产的状态和水平。

所以决策者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这就需要对决策层不断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公司决策层安全教育的知识体系。

对决策层的安全教育重点在方针政策、安全法规、标准的教育。

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育:懂得安全法规、标准及方针政策:企业决策层应有意地培养自己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素质,认真学习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文件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以及事故发生规律。

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包括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劳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卫生标准,生产工艺安全卫生标准,防护用品标准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承担的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承担的相应的刑事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安全管理能力培养:决策层只有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才能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正确运用决定权、否决权、协调权、奖惩权;在机构、人员、资金、执法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条件。

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强烈的安全事业心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

建立应有的安全道德:作为企业领导必须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体恤下属的职业道德,对于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1、什么是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使用的A、百B、C三种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扩展资料职责定位问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答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专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属以上人员证书中编号分别用A、B、C区别,简称A类人员、B类人员、C类人员。

2、什么是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安全三类人员持有的《安全员资格证》。

安全员资格证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三类人员,是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三类人员,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包括: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对不同类别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和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根据不同的职责和岗位特点,将三类人员划分为:1.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负责人。

2.各类从业人员:包括生产人员、技术人员、操作工、维修工等,他们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过程。

3.特殊岗位人员:包括岗前岗后服务人员、保卫人员、消防人员等,他们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理。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1.高层管理人员:a.培训方式:定期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

b.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各类从业人员:a.培训方式: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

b.培训内容:i.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ii. 职业卫生知识:包括职业病防治、个体防护措施等。

iii. 生产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流程、安全操作要求等。

3.特殊岗位人员:a.培训方式:组织专门的应急培训班。

b.培训内容:i.事故应急处理:包括火灾事故、化学泄漏事故等应急处置方法。

ii. 安全防范知识:包括防范恐怖袭击、防范非法入侵等。

四、考核方式与周期1.高层管理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等。

2.各类从业人员:入职前进行初级培训后进行考核,之后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知识掌握情况、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等。

3.特殊岗位人员:入职前进行初级培训后进行考核,之后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应急处理的操作方法掌握情况、安全防范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五、考核结果处理与目标1.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证书,并享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待遇。

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三种人”(通用版)

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三种人”(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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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三种人”(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三种人”(通用版)
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也可分为“三种人”。

第一种是聪明的人,聪明的人吸取别人的教训。

这些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坚分子。

安全生产工作说到底,还要靠企业负责人来落实,有了这些中坚分子,我们的工作就会主动得多,安全生产形势也会好得多。

第二种是明智的人,明智的人吸取自己的教训。

出了事以后,他们才会吸取教训,那时他们就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此也能经常抓,属于事生诸葛亮型的,吃一堑长一智,但亡羊补牢尤为晚矣。

第三种是愚蠢的人,愚蠢的人重复昨天的教训。

这种人从不会认真抓安全生产工作,口头上应付,骨子里根本就不想问,在他们眼里,工人是他们赚钱的机器,钱不会投在安全设施上,只能投在扩大再生产上,满脑子就是赚钱、效益,工人的死活是不会过问的,出了事,他们会认为是时运不济,可能去求神问卜,但决不会考虑
安全工作上的过失,也不会因此增加安全投入。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江西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线上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线上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线上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能和便利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条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是指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线上培训,是指学员通过移动终端或电脑终端登入互联网,利用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线上培训平台”)进入线上虚拟课堂,完成学习并获得学时的一种培训方式。

本办法所称线上培训平台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平台运营单位”),是指经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场所和设施设备,人员满足相应运营服务需求,开设的线上培训平台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网络培训平台管理规范》(DB36/T1707-2022)要求的单位。

第四条参加线上培训的学员在完成线上培训和必要的线下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合格后,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考核,可取得相应的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通过线上培训平台对“三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及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全省安全生产线上培训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线上培训平台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线上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营单位管理第六条平台运营单位职责:(一)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提供线上培训所需的系统服务,包括用户管理、课程管理、信息管理、过程管理、质量评估等。

(二)为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线上课程、提供在线服务、管理线上培训档案、出具培训学时证明等。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
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中的三类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和晋升任职制度。

1.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他们的安全生产考核主要侧重于工作能力和业绩方面的评估,包括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紧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管理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和薪酬激励。

2. 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操作人员直接参与生产作业过程,其安全生产责任和重要性不容忽视。

操作人员的安全考核主要从岗位操作技能、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事故预防意识等方面进行评估。

通过定期的安全考核,评估出色的操作人员可以获得技能提升、岗位晋升和相应的奖励。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包括高空作业、钢筋焊接、电工等高风险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其考核标准一般包括从业资格证书、作业技能、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估。

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取得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切实落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从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国
内企事业单位情况为例,实际制度因地区和行业差异可能有所不同)。

“三种人”培训

“三种人”培训
❖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 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 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 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安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
❖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 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 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 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 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场所,并立即报告。
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 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五、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二)
❖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 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 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 kV 及以下(13.8 kV):0.70 m ;35 kV: 1.0 m;110 kV: 1.5 m;220 kV:3.0 m;330kV:4.0 m;500 kV:5.00 m。
三、教育和培训
❖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 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 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 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 独工作
❖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 理措施。
二、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 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 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 试合格。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管局《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职务的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在招投标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单位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发包。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不能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须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有关“三类人员”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项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项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2023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教育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2.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3.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先进经验;4.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5. 典型事故案例教育;6. 电工焊工安全基础知识;7. 消防安全常识;8. 有限空间安全防范措施;9.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四、教育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平台,组织三项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理论知识;2. 线下培训:邀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开展实操培训、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活动;3. 考核:通过笔试、实操考核等形式,检验三项人员的学习成果。

五、教育培训时间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2.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3. 新入职三项人员,在入职前应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六、教育培训管理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三项人员参加培训;3. 教育培训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归档;4. 对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三项人员,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核与证书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对三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2. 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直至合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三项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类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单位三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培训计划应结合单位发展战略、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制定。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目的和预期效果。

2. 培训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

3. 培训方式:采用课堂讲授、实践操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

4. 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培训效果。

5. 培训师资: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师资力量。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六条培训实施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

第七条培训过程中,应确保以下要求:1. 参训人员应认真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 培训教师应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3. 培训设施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确保培训效果。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2. 实践操作能力。

3. 培训过程中的表现。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九条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操考核等。

第十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培训。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

第十三条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建立培训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培训保障第十七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和资源,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单位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我单位三类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岗位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单位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种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篇)

三种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篇)

第1篇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本计划针对三种不同的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对象1. 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

2. 操作人员:包括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等。

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6)应急管理及救援知识;(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考核;(8)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 操作人员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3)设备安全操作与维护;(4)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5)应急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6)职业健康知识;(7)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3)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操作与维护;(4)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5)应急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6)职业健康知识;(7)特种作业技能培训。

四、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讲座、授课、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培训对象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实践操作培训:通过现场演示、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方式,使培训对象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3. 角色扮演:通过角色扮演,使培训对象在模拟真实场景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方便培训对象随时随地学习。

五、培训时间及频率1. 管理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 操作人员: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安全培训考官和考核员管理办法

安全培训考官和考核员管理办法

****安全培训考官和考核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06﹞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考官和考核员。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考官和考核员是指经各市安监局推荐,省安监局考核发证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人员。

第四条省考核委员会负责考官和考核员的管理,各市考核委员会负责工作安排。

第五条考官和考核员的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考官和考核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考官和考核员的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职责第六条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考官必须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担任,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含大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不少于三年,有较强的业务和监管能力。

第七条考核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资格,持有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安全培训教学工作不少于三年。

第八条考官负责主持、组织整场考试工作和监督。

规范、协调以及妥善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考核员负责协助考官做好监督、协调、评分、汇总、上报等考务工作。

第十条每场考试须有一名考官和一名考核员到场。

考官和考核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标准和省、市考核委员会的要求完成考核工作,严格履行考核职责。

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检修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提高生产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生产现场作业的安全管控水平,确保公司系统各项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管理科室和生产班组(包括生技科、安监科、工程科、输电检修班、变电检修班、高压试验班、继电保护及直流班),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科室和班组人员,均需经过《安规》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各生产管理科室和生产班组员工,凡在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男员工未满50岁、女员工未满45岁,岗级为12岗及以上人员(核算员、综合管理等非生产岗位人员除外),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岗级为13岗及以上人员必须具备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岗级11岗及以下人员业务水平达到要求者,可申请参加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考试。

第五条各专业劳务派遣员工,高级工及以上人员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初级工和中级工业务水平达到要求者,可申请参加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考试。

第六条在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男员工凡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岁及以上人员可开卷考试。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形式(一)培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可由公司集中组织,也可由各科室、班组自行组织。

(二)考试组织:安全生产“三种人”的资格认定考试工作分层进行。

1、公司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各科室、班组临聘人员考试:(1)生产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2)工作票签发人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统一组织安排。

2、劳务分包队伍考试:(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

(2)工作票签发人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统一组织安排。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1条充分认识对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井下“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

井下“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我公司从事井下基本建设和设施安装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控制井下各类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治本措施。

加强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从事井下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井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第2条职责明确公司培训中心是全公司井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的业务主管部门,负有业务领导职责,负责具体业务、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公司制定的午度培训计划,抓好日常的工作。

第3条“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时限煤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进行1次再培训,期满换证。

班组长安全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进行1次再培训,期满换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期满换证。

第4条强化外培学习,提高培训质量l、外部培训(1)“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计划按时选派专业对口的骨干人员参加学习,不能选派同一人员参加同一工种的重复学习。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单位的管理要求,认真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强化日常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1)各区队、班组要利用班前、班后会讲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措施、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自主保安、应急避险、救援等,时刻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三类人员考试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考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一)考试对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试条件:1.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2.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 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三、考试内容(一)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

(二)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

四、考试组织(一)考试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各地级市建设局具体实施。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

2. 面试: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

五、考试程序(一)报名: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地级市建设局报名。

(二)审核:建设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建设局及时公布考生成绩。

(五)证书发放:对考试合格者,建设局颁发相应证书。

六、证书管理(一)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证书遗失、损坏,可申请补办。

(三)证书持证人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监督与检查(一)建设厅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二)各地级市建设局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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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检修安装分公司
安全生产“三种人”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提高生产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生产现场作业的安全管控水平,确保公司系统各项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管理科室和生产班组(包括生技科、安监科、工程科、输电检修班、变电检修班、高压试验班、继电保护及直流班),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科室和班组人员,均需经过《安规》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各生产管理科室和生产班组员工,凡在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男员工未满50岁、女员工未满45岁,岗级为12岗及以上人员(核算员、综合管理等非生产岗位人员除外),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岗级为13岗及以上人员必须具备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岗级11岗及以下人员业务水平达到要求者,可申请参加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考试。

第五条各专业劳务派遣员工,高级工及以上人员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初级工和中级工业务水平达到要求者,可申请
参加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考试。

第六条在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男员工凡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岁及以上人员可开卷考试。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形式
(一)培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可由公司集中组织,也可由各科室、班组自行组织。

(二)考试组织:安全生产“三种人”的资格认定考试工作分层进行。

1、公司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各科室、班组临聘人员考试:
(1)生产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
(2)工作票签发人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统一组织安排。

2、劳务分包队伍考试:
(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

(2)工作票签发人由集团公司安监部统一组织安排。

(3)其余生产人员的考试,由劳务分包队伍自行组织培训和考试,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考试档案,并报安监科备查。

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坚决不能参加现场施工。

3、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人员进场前,由施工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建档保存备查。

施工现场如发现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参与施工,将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违章处罚。

第八条相关规定
(一)生产人员《安规》考试
1、所有生产人员每年应通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生产工作。

2、对《安规》考试不合格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安排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应重新进行《安规》学习,学习期间,绩效工资下浮一级发放。

六个月后,公司将再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岗级下调一级,期间,不得单独从事生产作业。

如连续两年内《安规》考试都不合格者,转入非生产岗位,参与其它岗位的竞聘。

3、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情况将反馈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如两年内考试仍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4、科室、班组的临聘人员,补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三种人”考试
1、岗级为11岗及以下人员通过考核获得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资格的,所在科室、班组应根据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履行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职责的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给予相应奖励,公司在其晋升岗位时优先考虑。

2、劳务派遣初级工或中级工通过考核获得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资格的,所在科室、班组应根据其在实际工作中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的合格次数,提出相应奖励意见,反
馈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3、岗级为12岗及以上人员,未取得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安排补考(工作票签发人补考时间以集团公司安排为准),补考仍不合格人员,岗级下调一级。

4、劳务派遣高级工及以上人员,未取得工作负责人资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安排补考,补考仍不合格人员,岗级下调一级。

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三种人”的其它奖惩参照《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办法(试行)》(雅电集安监[2013]43号)及公司相关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安全监察科。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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