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知识点归纳:古代监察机构
高中历史(一轮复习)考点汇系列考点7.1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含解析
精讲考点汇总表题号考点难度星级命题可能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17近代法国政治制度★★★○○○18工业革命★★★★○○○○21赫鲁晓夫改革★★★○○○26中国古代政治制度★★★○○○○26对外开放★★★○○○【原题再现】秦朝后,官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的现象成为常态,材料所述现象A.易造成地方管理失控B。
有助于封建专制加强C。
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D.缺乏监督制度的保障【答案】B中国古代监察制度★★★○○○1.监察制度(1)秦:御史大夫(2) 汉:刺史制度(3)北宋:设通判(4)明朝:特务机构(5)明清:监察制度达到顶峰,中央设科道(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按察使司2.谏议制度:(1)谏议制度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2)唐朝的门下省,宋代设谏院,明清专制皇权加强,谏议制度废除。
认识:中国古代的监察、谏议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无上权力,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但它作为一种常设的政治制度,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历史起源很早,自先秦时代已逐步建立起行政监察制度。
中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可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自秦汉时期开始,为发展阶段,三国魏晋南北朝,为完善强化阶段,隋唐至明清为行政监察制度最严密时期。
其特点表现在:①中国古代监察机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下的职能部门。
②中国古代监察部门的设立实现了中央或地方各部门的分权、制约,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③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具体内容是高考的热点。
④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与中国近现代、世界近现代的监督机构的对比是高考的冷点.1.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强化,往往通过削弱相权、完善监察体制、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等手段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政治架构的设计与职权的变更较为突出。
下列选项中,在地位和职权大体相当的一组是A. 东周诸侯国与元行省B. 宋提点刑狱司与明通政司C。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这个制度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有所变化,但基本的监察职能往往都是一致的。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主要包括监察官、监察机构和监察程序三个方面。
监察官是执行监察职责的人员,分为监察员和监察使。
监察员主要负责地方监察,监察使则负责中央监察。
监察机构主要有都监察和府察两种机构。
都监察是明清时期设立的地方监察机构,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以及监督地方民众的诉讼。
府察则是宋代设立的地方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员。
监察程序则是指监察官对被监察对象进行调查、审判和处罚的程序。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职能是监察官员的廉政和地方社会的安宁。
监察官通常通过收集证据和进行调查来确认官员是否因贪污腐败而被控告,同时也可以借助地方民众的举报来开展调查活动。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官可以使用拷打、审讯等手段来迫使被监察对象交代罪行。
如果发现罪证确凿,监察官可以向上级官员报告,并对被监察对象进行惩罚,包括罢免、免职、调职和罚款等。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有所变化,但总体来说,这个制度一直存在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监察制度逐渐完善,并逐渐与其他政治制度相结合,共同维护封建统治的稳定。
在明清两代,监察制度得到了较为系统和完善的规范,监察官员的职位和权力也进一步加强。
然而,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察官员的权力过大,往往滥用职权。
其次,由于监察官员的地位崇高,容易导致贪污腐败现象。
此外,监察官员的调查手段和审判程序也不尽完善,容易出现冤案。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监察制度的失信和不受人民群众的信任。
总之,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制度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经历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的监察制度逐渐演变为现代的行政监察制度,为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考历史专题复习: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监察制度的发展演变
• 1、秦朝: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监御史
• 2、西汉: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刺史
• 3、4、宋代:中央----御史台三院 地方----提点刑狱史 通
•
判
• 5、元代:中央----御史台 地方----(设22道)肃政廉
高考历史专题复习:中国古代监察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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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1: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兼有治官、监督、 制衡、检察、弹劾、惩戒和教育之效能,充分 体现了监督之意。( 右图 ) 材料2:“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是 朕医两手的,此其重台之旨。”
中央
地方
监御史
郡、县
御史府:御史大夫
汉武帝
丞相司直+给事中
西汉末年
御史台:御史中丞
汉武帝
丞相史 州部刺史
州、县、郡 13个监察区(州部)
县乡:督邮
• 特点:体制紊乱、组织尚未完全独立、监察和行政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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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形成于--秦汉 ( 基础掌握 )
④相对而言体制较为紊乱、组织尚未完全独立
• 以小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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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展于--魏晋 ( 一般了解 )
提示:高考出题较少,考频不高;但作为过渡知识,应有所了解
魏晋时期监察制度呈现怎样的新特点? ①御史台逐步从行政机关脱离,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 ②形成了中央监察机构的初步统一; ③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形成; ④谏官系统开始系统、规范化。;
中国古代各朝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监察制度如下:
1.秦朝: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
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2.汉朝:汉承秦制,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有司隶校尉和州刺史。
3.魏晋隋唐时期:魏晋时期,中央三大法司基本形成,其中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构。
唐代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若干人组成。
此外,唐代将全国分为十道(玄宗开元间增为十五道),每道设一名监察御史。
4.宋朝:监察机关的权力进一步扩大,首先弹劾的范围扩大了,其次允许御史“风闻弹人”而不一定要有实据。
5.元朝:建立了严密的监察体制,监察机关的地位明显提高,监察机构进一步充实。
6.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增设13道监察御史110人,分掌京师和地方监察工作。
建立了监察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
7.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各朝代都有所发展与变化,但总的来说,都以监督官员行为、维护法律实施为主要职责。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主要包括监察官制度和监察机构制度。
监察官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监察官或巡视官,对地方和官员进行巡视检查,以保证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监察机构制度是指设立一系列监察机构,对监察官的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和监督。
古代监察官制度开始于秦代,但在汉代进行了系统的完善。
汉武帝时期,设立了御史台作为监察官的机构,御史台的职责是监察官员的廉政和治政情况,以及对皇帝的言论和政令进行制约。
而汉代的监察官则主要有御史、司隶、巡按等,他们都是皇帝任命的官员,独立于地方官员,对地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
御史是最高级的监察官,直接对皇帝负责,有权上书陈述对官员不当行为的监察结果,并能直接对官员进行弹劾。
司隶则是设立在地方的中央官吏,专门负责地方的监察工作。
巡按则是负责巡回巡视地方官员的监察官,他们的职责是检查官员的政绩、品行和政治信仰。
除了监察官制度,古代中国还有一些特殊的监察机构,如都察院和兵部都股等。
都察院是设立在北京的监察机构,职责是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对一些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同时也负责对外交和军事事务的监察。
兵部都股是专门监察军队和将领的机构,负责审核将领的军纪、品行和战功,同时也对邻近部队的动向和防务进行监察。
这些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形成相互监督的关系,以保证监察制度的有效性。
古代的监察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清明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察官能够及时查处贪腐官员,保证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他们还能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评估,以激励官员尽职尽责,推动政治和经济的发展。
另外,监察官的设立也对权力滥用和腐败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他们能够随时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减少官员的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
然而,古代的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察官的权威性易受到当权者的打压,一些官员可能被免职或追杀,导致监察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监察官的权力过大,一些人可能滥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最后,在官场中,监察官的地位较低,常被视为底层官吏,难以有效监察高级官员。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在古代中国,监察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旨在监督并维护官员的廉洁和履职尽责。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监察机构、监察职责和监察方式。
一、监察机构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由多个机构组成,以确保监察职能的顺利进行。
其中最著名的监察机构是御史台,该机构由御史和少监组成,负责监督皇帝和朝廷官员的言行。
御史作为皇帝的官员,具备弹劾官员和监察政务的权力。
除了御史台,地方上还设立有县监察机构,由县令和察院组成,负责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
二、监察职责监察制度的核心职责是监督官员的廉洁和履职尽责。
古代中国非常重视官员的廉洁,因为良好的官员作风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监察机构通过收集情报、巡视考察、审查公文和接受百姓举报等途径,对官员进行监督。
一旦发现官员存在贪污、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监察机构将及时报告给上级机构,并追究官员的责任。
除了廉洁监察之外,监察机构还负责监督官员的履职情况。
他们会定期考察官员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奖惩。
对于尽职尽责的官员,监察机构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三、监察方式古代中国的监察方式多种多样,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实现监察职责。
首先是巡视考察,监察机构会定期派遣人员对官员的工作地点进行巡视,检查其履职情况并解决问题。
其次是案件调查,监察机构会对涉嫌违法的官员进行详细调查,收集证据并进行审理。
另外,监察机构还会通过听取百姓举报来发现官员的不正之风,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保护百姓的权益。
除了以上提到的监察方式,古代中国还推行了一种特殊的制度,即“人事监察”。
这种制度要求监察机构将官员的选拔权和发展权与其监察职责相结合,通过人事调动来实现对官员的监察。
官员的晋升和降级将直接受到监察机构的考核,以此来确保官员的廉洁和能力。
总结起来,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员的廉洁和履职尽责。
监察机构通过巡视考察、案件调查、听取举报和人事监察等多种方式来履行监察职责,确保官员按规章制度行事。
中国历代监察制度
中国历代监察制度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监察制度在各个朝代都有不同的设置和职能。
以下是中国历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1.御史台/都察院御史台是唐朝设立的专门监察机关,也称“宪台”。
都察院则是明朝设立的,又称“都察院御史府”,是明清两代的最高监察机关。
御史台和都察院的主要职责是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可以“小事纠劾,大事奏谳”。
2.刺史刺史是汉代设立的官职,负责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
刺史的职责是“分刺州郡”,对所辖各郡进行监督。
3.巡抚/巡按巡抚是明朝设立的地方官职,全称“巡抚都御史”,负责巡视地方、存恤孤老等。
巡按则是明朝设立的另一地方官职,全称“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巡狩,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
4.六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是明朝设立的官职,隶属于都察院。
六科给事中的职责是对六部官员进行监督,同时也可以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
5.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是唐朝设立的官职,职责是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进行监督和弹劾。
在明朝时期,监察御史又分为十三道监察御史,对各道进行监督。
6.按察使司按察使司是明朝设立的地方监察机关,长官为按察使。
按察使的职责是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和监督。
7.都察院御史都察院御史是清朝设立的官职,全称“都察院右都御史”,是清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的负责人之一。
都察院御史的职责是对全国各级官员进行监督和弹劾。
8.通政使司通政使司是明朝设立的中央行政机关,长官为通政使。
通政使的职责是受理来自各地的奏折和申诉,同时对地方上报的各项政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通政使司的存在为监察制度增添了又一重要环节。
总结起来,中国历代监察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
这些监察机构和官员的设置,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为后世的监察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古代监察制度
御史台
中央监察机构。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明代
锦衣卫
明初著名的特务机构,由之事”“纠察内外百司之官邪”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关的机构、职官
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核等事务
“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北宋
通判
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副官存在,负有地方的行政及监察职权,用以与地方行政长官形成制衡。
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朝代
机构、官职
职责
备注
春秋战国时期
御史
有了带监察性质的“御史”之职。
秦汉
御史大夫
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
汉武帝
刺史
汉武帝时为监察地方,全国分13州,设置刺史。后来,刺史权渐重,积久成制,成为行政长官。西汉末到东汉,刺史改称州牧,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州也成了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了。
隋唐
吏部
第七讲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第七讲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周代的“丞相监察百官”的制度。
在古代,监察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清廉政治的重要手段之一、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首先是官府内部的监察制度。
在古代,各级官府都设有监察机构,用以监察官员的廉洁和履职情况。
比如,汉代就有御史台和廷尉,唐宋时则设立有审官院。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监察官员的行为,发现和惩治腐败行为。
它们不仅是皇帝的眼睛和耳朵,也是普通百姓的保护伞。
这些监察机构的首领往往由圣明之后亲自选拔,他们拥有极高的权力,可以处理一些重大的官员贪污、渎职等问题。
此外,监察机构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派遣巡视员到各地查看官吏的治理情况,确保各级官员能够依法行事。
其次是纪律管理方面的监察制度。
古代社会尤其重视纪律的管理,这也体现在监察制度中。
在军事部门,将士的纪律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古代军队设立了严格的军纪制度,并实行内部监察。
在战争中,监察员会时不时地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与此同时,地方官员也需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如果违反规定,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些制度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也减少了官员的腐败行为。
最后是民间的社会监察制度。
在中国古代,民间的社会监察制度也非常重要。
一方面,古代社会倡导着“举贤任能”的政治理念,普通百姓有权力举报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当时有诸如“十常侍”被举报的案例。
另一方面,古代还有一些专门的组织和制度来约束各个阶层的行为,如民间社会团体、行会等。
行会设有官员和义务监察员,对成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保护利益平等。
这种民间的社会监察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官员的错误行为,也增加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总之,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体系比较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然而,古代的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察机构的权力过于集中,很容易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历史悠久,发展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过程。
这种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周朝,由官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称为“防”。
汉代时期,设立了“御史台”,成为皇帝的监察机构。
随着时间的推移,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唐代开始设立了尚书省、大理寺等机构,宋代设立了监察御史,明清时期则逐渐形成了以官员为核心的监察机构体系。
这种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使政府更加公正透明。
同时,监察制度也成为权力制衡的重要保障。
监察机构能够对官员进行调查、惩罚和监督,从而防止官员的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
同时,监察机构还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的错误和缺陷,保障人民的利益。
虽然监察制度发展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但其基本原则和职责一直保持着连续性和稳定性。
今天,中国的监察制度已经进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阶段,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强化惩治,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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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___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预习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监察机构的权力来 上对下的监督越来
自皇权。皇 权膨胀, 越发达,而下对上
监察机构的权力也 的谏诤(直言规劝)
随之提高。
部门越来越萎缩。
谏官的萎缩
唐代的台、谏并列。 明设六科给事中,
宋代设谏院,和御 史台合称“台谏”, 谏官以监察百官为 主。此后不再设谏 官。
有规劝之职;清代 并入都察院,言谏 系统和御史系统合 一,是君主专制发 展的必然产物。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派监察御史 常驻地方。
4、明清时期的变化
御史台改为都 设“六科给事
察院,下设监 中”,加强对
察御史。
六部监督。
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1、组织独立,自成系统
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 中独立出来,自成体系,具有相对的独 立性,有较为合理的分工。
2、实行垂直监督,推行巡视制度
第六章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监察政府官员,维 护统治秩序,强化君权、保证国家机器 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体系的变化
“殷周以来,大小官名及职事之 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 可知矣。”
——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
1、秦汉监察体系的设置
①中央
御史大夫(官署称御史府)主监察,西汉后 期改为大司空,御史之长由其副职御史中丞 担任,中丞官署为御史台,隶属少府。
讨论并做作业
学习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代监察制度 建设有什么启示?
垂直领导,机构独立,多重监督
建立和落实包括行政监督、人大监 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上级监 督、同级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 督等各种监督制度和法规。
文都专题四:监察制度
历史复习专题总汇,专题四:监察制度;专题五:军事制度(包括兵民合一的制度)专题四:监察制度古代监察制度起源于西周,形成于秦朝,确立于西汉。
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历史演变(1)秦朝秦朝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2)汉朝•内容(西汉、东汉刺史制度的变化特点)汉武帝时,在各州均设置刺史,“位卑权重”,“以小驭大”。
(即刺史官阶低于郡守,但其巡察时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权力很大。
);无固定的治所。
东汉初期,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刺史变为州一级的的地方长官,地位高于郡守。
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后来逐步形成割据势力,后患无穷。
•认识: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权力不断膨胀,就失去了监察官的作用。
(封建监察制度本身是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超然于官僚主义的恶习。
)(3)宋朝宋朝在地方上设立通判,和知州相互牵制;(4)明朝明朝设立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设立厂卫特务机构,监视、侦查官民的不法行为。
思考:从监察制度对秦汉宋和明朝社会所产生的不同影响谈谈你的认识。
在秦汉宋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监察制度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主要起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而封建社会渐趋衰落的明朝,特务统治表明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君主专制的空前强化。
上述史实说明封建制度的灭亡是不可逆转的。
专题五:军事制度(包括兵民合一的制度)一、府兵制(西魏——唐中期)1、起源:府兵制原为西魏、北周的兵制。
府兵为职业军人,兵士都由军府统领,不列入州县户籍,家属也随营居住,编为军户。
特点:军民异籍、兵农分离;胡汉分治。
2、隋文帝的改革:(1)措施(2)特点(实质):(3)影响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成为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
3、唐太宗的调整、健全:(1)措施增加军府数量,三分之一驻守在关中,利于中央集权;兵将分离,将率不易拥兵自重;府兵服役期间,免征税庸调,但出征时自备武器、粮食,军费负担加在农民身上。
人教版高三历史重要知识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一.知識歸納1.秦漢:秦朝在中央設禦史大夫,主管秘書兼管監察;西漢武帝時開始實行刺史制度,刺史“位卑權重”,可以監督諸侯王和地方高官。
2.隋唐:吏部分管監察事務。
3.宋元:北宋在地方上設通判,用以牽制監督知州;元朝在中央設禦史臺為監察機關。
4.明清:明初在中央設都察院管監察;在地方設提刑按察司,分管監察和司法。
二.規律小結1.中國古代監察機構是以皇權為中心的專制政體下的職能部門。
2.中國古代監察部門的設立實現了中央或地方各部門的分權、制約,為中央集權制度的鞏固和發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三.熱點冷點1.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具體內容是高考的熱點。
2.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與中國近現代、世界近現代的監督機構的對比是高考的冷點。
四.高考題例01.(2004全國二卷文綜17)漢武帝為加強對地方官僚的監察、控制而採取的措施是A.實行察舉制B.設置刺史C.取消封國D.創設禦史大夫02、(2006年重慶文綜13)下列機構中負責管理監察事務的是①唐朝門下省②元朝禦史臺③明朝提刑按察使司④清朝議政王大臣會議A.①③B.②④C.②③D.③④03、(2007四川文綜12)加強對官吏的檢察是實現吏治清明的重要措施。
曆,下列機構或官職具有監察職的是①禦史大夫②通判③禦史臺④軍機處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04.(2008四川延考區文綜12)漢武帝時分全國為十三部(州),置刺史。
當時刺史是A.州級地方行政官員B.州級地方監察官員C.具有行政職能的監察官員D.朝廷派出監察地方的官員05.(2009海南歷史5)“漢承秦制”亦有創設。
以下屬於西漢創設的制度是A.什伍連坐B.郡縣行政C.刺史監察D.皇權獨尊高考題例答案及解析:01.B從西漢時刺史可監督諸侯王和地方高官的職能可得出結論。
02.C①掌握詔令的審議;④掌控軍國大事的決策權,嚴重制約皇權。
03.A軍機處不具備監察職能。
04.D熟悉刺史的來源及職能。
05.C四個選項中,只有刺史監察一項是西漢武帝時創設的。
古代监察派驻制度
古代监察派驻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初创于秦汉,发展于魏晋,日臻成熟于唐宋,高度完备于明清。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即有了带监察性质的“御史”之职。
秦始皇一统天下,置御史大夫。
汉设御史台,归属办理宫中内务的少府,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
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
京师长安附近七郡为司隶校尉部,司隶校尉除三公之外对朝廷百官都可弹劾。
至魏晋以后,监察制度的变化有二:一是御史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监察机构;二是不再设置固定的地方监察机关,改由中央不定期地派遣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吏;而御史的职权,也不断加强。
隋唐两代,特别是唐代,“以法理大下,尤重宪官!”,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各司其责: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宋代监察制度的变化主要是在地方设立通判,兼掌对地方官的监察,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
元代尤重监察御史,御史台与出令的中书省互不统属;御史大夫有权直接选任台官,因而大大提高了监察官员的地位。
明清两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虽有左右都御史掌院,但各道监察御史的活动则直接受皇帝节制,不受都御史统辖,同时扩大并加强了监察御史的活动范围及权力。
明朝以后又设六科给事中,对礼、户、吏、兵、刑、工六部官员进行督察,并就六部活动向皇帝进行规谏,以牵制宰相的权力。
由于无所统属,往往侵夺御史机构的职责,对监察制度带来不利影响,故至清朝雍正年间,便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成为既可对皇帝进行规谏,可以评论朝廷大政,又可纠弹官吏的“科道”制,实现了监察权的统一。
汉朝的监察制度
汉朝的监察制度汉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监察制度,以确保政府官员廉洁奉公。
汉朝的监察制度包括御史台、廷尉和丞相官僚等部门。
首先,御史台是汉朝最重要的监察机构之一。
御史台的职责是监察官员的品行和政绩。
御史台由由御史中丞、左丞和右丞等,统领一批御史,由皇帝任命。
御史台的御史负责巡视地方行政机构和监察各级官员。
御史们有权检举和弹劾官员,对官员进行调查和审判,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和政策,并保护人民的利益。
御史台的监察能力强大,对官员的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廷尉是汉朝的司法部门,也承担了监察的职责。
廷尉由廷尉、太仆和太常组成,负责处理各种刑事案件和官员的违法行为。
廷尉有权调查和判决官员的腐败行为,惩罚违法者,确保法律的实施。
廷尉通过重罚腐败分子,提高了官员廉洁奉公的意识,并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此外,丞相官僚也扮演着监察官员的角色。
丞相官僚是丞相的助手,负责行政事务和政策执行。
他们监督各级官员的履职情况,检查他们的政绩和廉洁度。
如果发现有官员贪污腐败,丞相官僚有权上报丞相,对其进行处理。
丞相官僚起到了对官员行为的预防作用,使官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道德标准。
汉朝监察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于维护政府的廉洁和人民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监察机构的存在和工作,使得官员们必须时刻保持自己的清廉和敬业,不能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
同时,监察制度的有效运作也提高了政府的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支持和信任。
然而,尽管汉朝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员的腐败行为,但仍然存在缺陷。
例如,监察机构在一些地方缺乏独立性和权力,不少官员能够通过权力和关系规避监察机构的调查与处罚。
此外,汉朝监察制度主要面向政府官员,对于国家机构以外的行为监督较少。
因此,汉朝的监察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其监督和惩治的效果。
总而言之,汉朝的监察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维护政府廉洁和人民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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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知识点归纳:古代监察机构古代监察机构体制是什么?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
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和法制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察官员的主要职责。
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将会有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
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
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
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第二阶段: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
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
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
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
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
第四阶段: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
隋设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
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
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第五阶段: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
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
至元朝,取消谏院,台谏合一。
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
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第六阶段: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
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
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
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
典《钦定合规》。
这时期,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
古代监察机构特点有什么?
第一,与监察权逐步独立,成为掌握在封建皇帝手中的制约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及其官吏的独立力量。
第二,监察权限愈益向皇帝集中。
第三,监察组织体制不断完善和系统化。
第四,监察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
必备知识点:中国古代历代监察机构名称
1、春秋战国:御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还没有专职的监察机构。
2、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
3、汉: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等言官也已问世。
4、魏晋南北朝:中央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
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
5、隋:设、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
6、唐:在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
合,地方则分十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
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7、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
8、元:取消谏院,台谏合一。
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
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9、明:改御史台为,罢谏院,设,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
地方设十三道和各省,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
10、清:将归属,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清朝还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