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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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全聚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 年,全国餐饮收入实现 46,721 亿元,同比增长 9.4%,基本保持稳定; 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9,445 亿元,同比增长 7.1%,比上年同期上升了 0.7 个 百分点。餐饮市场在继续呈现出稳中向好态势、继续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 用的同时,已进入从高速增长开始转向高质量增长的新时代,竞争压力也日益激 烈。但随着居民收入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刚性的民生需求,人们对 餐饮消费依然信心十足,还出现了消费升级新特点、新趋势,餐饮行业将在竞争 中日趋精益求精。
1、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变动情况
项目
2019 年
餐饮收入
110,428.06
餐饮成本
36,830.77
毛利额
73,597.29
餐饮毛利率
66.65%
商品销售收入
41,189.90
商品销售成本
27,628.40
毛利额
13,561.50
商品销售毛利率
32.92%
(1)餐饮毛利率变动情况
2018 年
2019 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9 年比 2018 年变动 2018 年变动
2、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旗下拥有“全聚德”、“仿 膳”、“丰泽园”、“四川饭店”等品牌。2019 年末公司在北京、上海、杭州、 长春等地拥有餐饮门店共计 118 家,其中全聚德品牌门店 110 家,仿膳品牌门店 1 家,丰泽园品牌门店 5 家,四川饭店品牌门店 2 家,形成以全聚德品牌为龙头, 多品牌协同发展的态势。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为鸭坯及其它食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目前已形成以真空包装原味烤鸭、入味烤鸭等为代表的预包装产品, 以鸭肉酥、蛋黄酥等为特色的即食休闲类产品以及日常主食等系列产品。 近三年来,面对餐饮市场需求和消费结构快速变化带来的挑战,餐饮业竞争 日趋加剧。公司的餐饮和食品板块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原因有多方面,从内 部来看,产品和服务滞后于市场需求,特别是 90 后、00 后消费群体的兴起,消 费需求转换迅速,而全聚德的餐饮及包装食品都存在着产品陈旧、创新不足、调 整缓慢等问题,特别是与年轻顾客的消费认知形成了差距;从外部来看,餐厅经 营类型更加多元化、差异化,市场进入者众多,正餐市场客源分流明显。全聚德 作为传统正餐领域的知名品牌,一直未涉足其他餐饮领域,经营模式和产品类型 单一,行业扩展不足,因此客流量呈现连续下降趋势,公司业绩及业务发展情况 受到较大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着手进行调整,作为典型老字号企业的代表,公司将

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

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询函专项说明天健函〔2019〕4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你公司已对停产涉及的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463.86万元,并计提与讼诉相关的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1,286.06万元,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10,967.03万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充分、适当。

(1)……。

(2)……。

(3)……。

(4)针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执行了何种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执行替代程序,以及形成保留意见的依据。

(5)……。

(问询函第1条第4点)(一)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1.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针对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 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 询问并复核管理层评估上述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的相关考虑及客观依据;(3)获取并评价公司资产减值测试资料是否恰当、合理,并对资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相应复算;(4) 结合已复产车间的相关情况以及未复产车间的整改进展,了解公司复产的可能性,并向管理层和主管环保部门进行访谈核实;(5) 获取公司资产处置与整改方案,分析其合理性,并关注其实际执行情况;(6) 关注期后资产状况;(7) 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

度加 以阐释 , 这 里便不再赘述 。第二刑事责任。我 国《 刑法 》 第】 8 2 条规定 : 操纵证券交 易价 格 , 获 取不正 当利益或者转嫁 风险 , 情节
严重 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
入, 并没收光大 证券非法所得 8 7 2 1 万元 , 并处 以 5倍罚款 , 共计 5

光大乌龙 指事 件始 末
2 0 1 3 年 8 月 1 5 E l , 上证指数收于 2 0 8 1 点。 8 月 1 6 l, E 上证指
数以2 0 7 5点低开 , 到上午 1 1点为止 , 上证指数 一直在低位徘徊 。 1 1 点0 5分 , A股金融 、 地产 、 石油 等股 均出现了诡异 的直线飙 升 , 沪指盘 中一度暴 涨 1 0 0余 点 , 涨 幅达到 5 %, 大爆发仅 仅持续 了两 分钟左右 , 随后沪指虽有 回落但升势不改 , 午盘 的几分钟金融股全
( 一) 内部控 制法律规制 弊端 根据我 国《 证券法》 第7 7条规 定, 禁 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 , 且操 纵证 券市场行 为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 , 行 为人 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 , 这条规定并没有 明
以光大证券 只能通过 股指期货( 对冲风险 ) , 这 是降低公 司损失 的 第 一反应 。 最终 ,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构成 内幕交易 、 信息误导 、 违
反证券公 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 关四位相关 决 策责任人徐浩 明 、 杨赤忠 、 沈诗光 、 杨剑波处 以终身证券市场禁
内部控制 l I n t e r n a l C o n t r o
上市公 司 内部 控制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基 于光 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二、 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
1、公司目前出资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及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
67,911,762.00 元,占艳阳天基金实缴出资 68,174,500.00 元的 99.60%,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
认缴金额
持股比 例(%)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102,169.2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15,382,477.47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8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南洋股份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 关规定。
7
(本页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洋天融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回复说明的签章页,以下无 正文)
问题一:问询函第 2 题第(1)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投资 成立珠海安赐艳阳天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艳阳天基金”)。该投资基金总规模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孙公司认缴出 资 49,800 万元,占比 99.60%。艳阳天基金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中网信息及鸿翼股份定向发行的股份。 (1)请结合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补充说明将该投 资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同益股份:关于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同益股份:关于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天职业字[2020]295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根据贵部《关于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28号)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益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现就年报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回复如下:1.年报显示,报告期分行业营业收入构成中,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分别为134,376.01万元、44,359.3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83%、253.90%,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86.27%、55,022.99%,其中批发业(化工材料)毛利率提升0.85个百分点至11.20%,批发业(电子材料)毛利率下滑2.01个百分点至7.78%。

财务报表注释销售费用中运输及车辆费本期发生额1,685.01万元,同比增长30%。

(1)请结合具体产品构成、销售均价较上年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增幅远低于销售量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主要客户情况、行业发展等说明报告期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3)请结合销售模式、运输费定价方式等说明运输及车辆费增幅远低于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销售量增幅的原因。

(4)请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产品定价方式等说明批发业(化工材料)营业收入增幅远低于销售量增幅情况下毛利率提升、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而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审计机构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1.(1)题公司回复:公司销售产品主要有工程塑料、通用塑料、电子材料和其他化工材料。

其中,工程塑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2亿,增幅15.86%,产品类别主要包括PC+GF、GUR、ABS、PC、POM、PP等高分子材料;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18亿,增幅253.90%,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显示模组、显示面板、芯片等行业开拓了新的市场,带来新的营业收入增长。

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人于2012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对天健集团资产权益交割进展及司法解散诉讼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本人回函如下:一、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四项分配财产权益的交割手续。

2012年6月8日,本人与梁广义方签署《关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析产总协议》(以下简称《析产总协议》)。

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天昌投资权益、江西晶安权益的交割手续。

本人2012年10月12日对公司董事会《问询函》的回函已详细说明本人全面履行《析产总协议》及《交割时间表》、《补充交割时间表》约定的交割义务,将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交割给梁广义方,在此不再重复。

二、由于梁广义方的原因,《析产总协议》约定的财产权益交割尚未全部完成。

在《析产总协议》签署前,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以其持有的8000万股美达股权为本次析产所涉的财产权益(包括分配给梁广义方的财产权益)提供债务总额超过两亿元的质押担保。

根据《析产总协议》6.1条的约定,持有美达股份权益的天健集团权益分配给本人。

《析产总协议》第7.7条约定:“协议履行期内,由债务重组小组就偿还江门船厂、天健广场、天健家具、天健实业、天健集团银行贷款事宜提出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后,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具体实施”。

据此,梁广义方与本人应在所有分配财产权益完成交割前(即协议履行期内),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及担保解除等问题作出安排和约定,从而清晰界定析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析产双方日后的纷争,维护企业的稳定。

《析产总协议》签署后,在债务重组小组1的组织下,本人与梁广义方的代表进行多次协商,也一度就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的核心问题基本上达成共识,但在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之际,梁广义方的授权代表张崇彬先生突然改变态度,提出债务重组事宜要先搁臵,日后另行协商。

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案例研究作者:柴燕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23年第15期【摘要】隋田力通过其控股的21家公司,与密切关联人构建了一张硕大的关联网络,以“专网”业务为由,通过融资性贸易方式制造了震惊证券市场的上千亿骗局。

文章梳理了因“专网”业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的10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以新海宜为例,从压力和机会两方面对其财务造假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新海宜审计报告中“专网”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及“专网”业务客户、供应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防范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造假的五条建议。

【关键词】“专网”业务;融资性贸易;财务造假;关联交易【中图分类号】F275一、引言2021年5月30日,上海电气发布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1 ],由此揭开了“专网”业务造假的盖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隋田力“专网”业务诈骗案涉及的上市公司达2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有14家,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司达10家,具体被处罚公司如表1所示。

从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告知书中得知,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众多上市公司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80%~100%),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10%),根据合同规定伪造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单据,并没有进行“专网”业务的实际生产,物流单据也是没有货物流的空转,导致收入、利润虚增。

最早涉足“专网”业务造假的是江苏舜天,从2009年到2021年长达13年时间连续造假,其累计虚增营业收入为103.33亿元;造假金额最大的公司是凯乐科技,2016年到2020年的5年时间,其造假金额高达512.25亿元。

华讯方舟、凯乐科技、泽达易盛因虚假信息披露被强制退市。

二、新海宜“专网”业务造假的案例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海乐公司,2006年在深交所成功上市,主要专注于通信业务,后逐步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

年报问询函的会计信息市场反应——以吉鑫科技为例

年报问询函的会计信息市场反应——以吉鑫科技为例

【摘要】文章以吉鑫科技为例,探寻年报问询监管是否会引发公司的市场反应以及影响程度,通过理论分析其作用机制,归纳总结年报问询监管的影响因素,并为交易所与企业的监管互动提供建议,提升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研究发现:年报问询监管会引起会计信息市场反应,且一般为负面影响;年报问询通过提高会计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引发市场反应;问询函的特征和企业回函时间均对资本市场有影响。

【关键词】年报问询函;市场反应;吉鑫科技【中图分类号】F83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信息的充分披露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变得至关重要。

然而,市场上存在的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加大了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难度,对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市场正当秩序,我国采用非行政监管的问询函制度和国家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共同监督并及时纠正企业信息披露不合规行为。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实施问询监管改善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技术条件。

问询监管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所采取的方法相比行政监管更为温和。

问询函根据事件类型分为定期报告类问询函、资产重组类问询函等几种。

而公司年报所包含的信息更为丰富,因而年报往往是交易所监管的重点对象,本文所探讨的对象为年报问询函。

关于问询函市场反应的研究,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观点。

部分学者发现,问询函的发放会引发消极的市场反应。

斯瑾慧(2023)发现股价上涨性异常波动在受到交易所的非处罚性监管后具有显著的负市场反应。

Schrand等(2021)通过对2006—2019年期间395份年度报告的意见信进行抽样调查,发现股票市场的反应是负面的。

Dechow P.等(2016)也支持了该观点。

有学者则认为公司收到问询函时市场会产生消极影响,回函时则产生积极影响(陈运森等,2018);也有学者发现问询函的发放并未引发市场反应。

万明和宋清华(2012)发现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超额收益率与累计超额收益率显著为正。

超华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超华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615
6,565.53
- 履行完毕 66.93%
判决 发回重审 非诉和解案件注②
367
3,157.63
1
注①
16.24
41
70.33
- 履行完毕Biblioteka 二审裁定- 发回重审 - 履行完毕
32.19% 0.17% 0.72%
合计
1,024
9,809.73
-
- 100.00%
注①:发回重审案件涉及金额为原一审判决金额,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该重审案件
一、根据年报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事项引起民事赔偿诉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达成和解、调解及作出判决的案件 900 余件,涉及金额 9,000 多万元。公司已累计支付股民和解或赔偿款合计 8,942.59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支付 5,874.26 万元。根据已判决或和解协议,预计需要支付的和解或 赔偿款金额 850.89 万元,公司已计入本期损益。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召 开的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关于内部赔偿金额认定的意见,对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已作出一审判决的 310 名投资者要求公司承担的赔偿款合计 2,691.74 万元,由原任董事长梁健锋根据终审判决结果或调解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请 你公司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17,170.95
-90.24%
2019 年度经营现金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种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简科技: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取消)

中简科技: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取消)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简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中简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政府补助 1.事项描述 2019 年度期间,中简科技实现利润总额 15,928.38 万元,当期
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 3,536.32 万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六/ 注释 48),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22.20%。政府补助的确认和 计量对中简科技报告期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我们将政府补助确认 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目录 一、 审计报告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页次 1-6
1-2 3 4
5-6 1-57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0]002856号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财务报
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简科技:2019年度业绩快报

中简科技: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公告编号:2020-006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1.经营业绩及其变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45.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28%;营业利润15,136.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39%;利润总额15,927.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6.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33%;基本每股收益0.36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09%。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1,171.11万元,去年同期金额为1,503.8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精细化管理并加大技改力度,积极组织、保障生产,碳纤维(含织物)产量稳定增长并及时交付,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2.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0,422.55万元,较期初上升28.05%,主要系公司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7,988.85万元,较期初上升54.91%,主要原因系公开发行股票,股本、资本公积增加所致;股本400,010,000元,较期初增加11.11%,主要系公司首次在创业板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去年同期上升39.20%,主要原因系2019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溢价发行)产生资本公积1.7亿元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不适用。

问询式审核

问询式审核

问询式审核作者:蒋李刘晓琴来源:《支点》2019年第08期受理-问询-上会-注册,短短3个多月,科创板已有不少“出线”选手。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25家上市公司挂牌。

当市场目光聚焦于科创企业“鱼跃龙门”的绚烂一刻时,尚有100多家公司还在还在“赶路”之中,其中也包括来自湖北的4家受理企业——科前生物、安翰科技、嘉必优、兴图新科。

支点财经记者采访了解到,问询式审核是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重要机制,媒体质疑、社会质疑、信披瑕疵都会转化为问询。

“答题”的效率、质量,则是决定闯关速度的主要因素。

问询式审核是科创板重要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展示“充分、一致、可理解”的企业信息。

那么,科创板的问询与过去证监会发审委问询究竟有何不同?通过数字对比,便能直观感受。

今年最早的4家A股上会企业都被证监会问询过,问题总数在60个左右。

但对科创板而言,60个问题仅是单个企业的数量。

截至7月4日,上交所已向118家公司发出首轮问询函,平均问题数量在40个左右。

首轮后,绝大多数企业还需经历三轮或三轮以上问询。

以湖北企业为例,科前生物、安翰科技均已进入两次问询阶段。

前者首次问询涉及66个问题,第二轮问询为12个,后者这两个数字为64个、13个。

问题都很细,看得出来下了大功夫。

回复报告的篇幅,堪比长篇小说。

科前生物首次问询函回复报告达451页,安翰科技则为390页。

这些报告内容加起来,比两家公司招股书的页面还多。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支点财经记者表示,问题多而密集,与招股书质量不尽人意、上市首轮问询需实施“全面体检”的制度安排有关。

支点财经记者发现,问询函中所问询问题,大都涉及发行人的历史沿革、股份转让、关联交易、股权变化、核心技术等方面。

譬如,科前生物所收问询函中,问及了将“陈焕春等7位自然人认定为实控人”的依据,安翰科技则涉及“未将美年大健康销售列为关联方的原因”。

4家湖北受理企业正在接受问询。

图为安翰科技研发的胶囊胃镜机器人。

年报问询函配合打压股价是怎么回事?年报问询函的内容

年报问询函配合打压股价是怎么回事?年报问询函的内容

年报问询函配合打压股价是怎么回事?年报问询函的内容上市公司在股市中上市之后,就会受到证监会的监管,一旦上市公司出现问题的话,就会收到问询函。

不过有的时候问询函出来之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常常会下跌,导致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的时候亏损,于是就有投资者说年报问询函配合打压股价,那么事实上是怎么回事呢?在上市公司披露的所有财报中,从一季报到中报到三季报再到年报,年报是唯一一份经过事务所审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报。

同时这份财报的内容也非常丰富,认真的投资者可以从中读出许多企业经营的关键信息。

证监会也不例外,证监会旗下的上交所和深交所有专人分管3600多家上市公司,分行业进行统筹管理,一方面对这些公司的日常经营比较了解,另一方面通过传说中的“鹰眼”系统对财务数据进行预警分析。

一旦发现了年报中异常的信息,就会向相应上市公司发去“年报问询函”。

这里面涉及到了有很多的法律知识,说到年报问询函配合打压股价这事,其实在于很多投资者不想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出现利空的消息。

投资者可以看看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年报是经过审计后才发出的,审计都重点关注了,然而年报还是这样出来了,证明公司对年报的计提方式是经过仔细分析的。

但是问询函还是出现了,就说嘛年报依旧是有问题的。

你以为年报问询函是发给上市公司的?不是的,其实是发给投资者看的。

网上流传一则消息,千山药机董事长被小股东质疑的时候,说了一句:你买我们的股票就是赌博。

引起了舆论的巨大反响,但是很少有人留意到,他说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我们已经一年以来每周发暂停上市的公告。

从这个角度看,千山药机的董事长真的没错,错的是投机者。

这个暂停上市的公告,也是证监会强制的。

但是,一些投资者非要往火坑里跳,证监会也只能表示无能为力。

言归正传,在年报问询函里,都有哪些有价值的信息呢?一、拆穿保壳伎俩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相比,A股有个特点,那就是ST制度。

ST制度中很重要的一个门槛就是净利润,A股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要被戴上ST的帽子,连续三年的则要暂停上市。

“深港通”能否减少交易所监管问询——来自年报问询函的经验证据

“深港通”能否减少交易所监管问询——来自年报问询函的经验证据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进程取得了长足发展。

2014年11月“沪港通”正式启动,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序幕,紧接着2016年12月“深港通”正式启动、2017年7月“债券通”正式启动、2019年6月“沪伦通”正式启动、2020年海南自贸港建立,对外开放的程度逐渐深化。

资本市场开放各项政策的实施,从长远来看会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现有研究发现,资本市场开放可以降低资本成本,促进投资和GDP 增长[1],缓解企业融资约束[2],降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3],提升会计信息稳健性水平[4]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5],提高审计独立性、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6-7],减少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8],优化公司治理机制以及提升企业价值[9-10]。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机制的不断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手段与监管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市场需求,上交所和深交所进行了重大变革,公布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监管由之前的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发放问询函件对上市公司进行非处罚性监管。

这一转变使得企业信息披露情况成为交易所监管问询的主要关注对象。

目前学术界对问询函的经济后果的研究已经很丰富,主要涉及信息不对称[11-13]、盈余管理[14]、投资决策[15]、审计质量[16]、股价崩盘风险[17]和业绩预告质量[18]等。

而在问询函的决定因素方面,相关研究较少。

现有的研究主要从内部控制[19]和盈余管理[20]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由于资本市场开放可以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而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又是交易所进行监管问询的主要依据。

那么,资本市场开放能否影响企业问询函的接收情况呢?为此,本文尝试从“深港通”这一视角研究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接收年报问询函情况的影响。

本文以2015—2018年深交所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深港通”对企业年报问询函接收情况的作用结果。

研究发现,“深港通”能显著降低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被交易所问询的概率和次数,并且能有效改善企业披露的年报中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

安洁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安洁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20-078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9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根据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对年报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年审会计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年报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问题1、你公司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显示,因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东山”)未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你公司分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51,350.77万元和106,150.19万元,上述资产因你公司股价变动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计入你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

2020年度,威博精密原股东另需向你公司支付现金补偿20,967.26万元,返还现金分红1,223.59万元。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确认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回购注销时的会计处理分录。

具体说明因你公司股价变动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份回购注销的程序和时间是否符合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刻意选择回购注销时间以操纵利润的情形。

(2)具体结合威博精密原股东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是否具有现金补偿和返还现金分红履约能力。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简科技收到与客户A签订的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对交易各方履约能力发表如下意见:一、合同的主要内容中简科技近日收到与客户A签订的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6,465.80万元。

本合同交易对象为客户A,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

1、合同标的:XXX型号碳纤维、XXX型号碳纤维织物。

2、合同金额:人民币26,465.8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日起12个月,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4、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及方法,结算方式,合同变更,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款,违约责任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5、合同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二、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保荐机构核查了信息披露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甲方:本合同交易对象为客户A,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

客户A为国有大型航空航天企业,该客户资金雄厚,信誉度良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客户A与中简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永岗注册资本:40,001万元经营范围: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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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收到贵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85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问询函中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问题3:报告期你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82.35%,较上年上升2.76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结合产品定价方式、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和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一、补充说明中简科技是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其生产的ZT7系列碳纤维产品已批量稳定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已成为我国高性能碳纤维技术研发和工程产业化稳定生产的领跑者。

近年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综合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9年度实现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2.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为稳定,随着产量的提高,单位成本降低,进而导致碳纤维及其织物毛利率有所增长。

公司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分析如下:(一)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1、价格稳定、单位成本持续降低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航空航天领域企业,客户性质特殊,销售价格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经审定后,除因国家政策性调价、国家审价定价方式政策性调整、订货量变化较大等因素影响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近三年的价格情况如下:从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年碳纤维销售价格呈逐年小幅上涨趋势,主要系公司价格较高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所致。

单位成本方面,随着销量的增加,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的单位成本逐年降低,具体情况如下:单位成本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碳纤维产销量逐年提高,导致对生产成本中固定成本摊薄效应明显,故单位成本逐年降低;(2)公司技术团队及产业化设备技术人员,利用多年来生产一线技术和经验积累,对现有百吨级生产线持续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提升,降低了原材料损耗率,提高了单位时间产量,碳纤维原丝及碳丝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耗用的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单位成本逐年下降;(3)公司销售价格较高产品对应毛利率相对其他产品偏高,2019年,公司产品结构中,价格相对较高产品销售比重有所提升,致使公司2019年综合毛利率亦有所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在销售价格较为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单位成本降低及产品结构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

2、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碳纤维行业技术上与国外差距较大,掌握高性能碳纤维研发核心技术并能够实现稳定、成本可控的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绝大多数企业不能满足航空航天规模化应用需求,主要围绕体育、休闲等领域。

全球碳纤维产能主要集中在日美两国,日本拥有全球碳纤维的主要制造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邦和日本三菱丽阳等,其他地区的主要厂商包括美国的赫克塞尔、卓尔泰克以及德国的西格里等。

国内碳纤维市场呈结构性分化趋势,目前,我国大多数碳纤维企业所提供产品以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为主,加之国外龙头企业依靠自身规模化、低成本化优势对国内倾销式销售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严重制约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的生存发展,导致我国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领域产能过剩问题严重。

相较而言,受技术研发限制,多数国内碳纤维企业尚无法批量稳定提供高性能碳纤维,而国外龙头企业在航空航天类别碳纤维方面对国内采取禁运或限制某些领域应用措施;与此同时,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需求旺盛。

从行业竞争来看,公司的高毛利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毛利率是行业高技术壁垒的体现公司所生产的ZT7系列高性能碳纤维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其对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极高,所以航空航天碳纤维的研发、生产重点与一般产品完全不同。

不同的研发重点、不同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工艺规范对一般碳纤维生产厂商形成天然的技术壁垒,导致航空航天碳纤维领域的竞争相对起点较高,进而也造成整体的毛利率水平较高。

(2)高毛利率反映了公司产品的独创性及高附加值公司所生产的ZT7系列(高于T700级)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打破了国外公司的垄断,达到了国际同类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水平,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作为新型材料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是整体产品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产品的价值也因此得到提升。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碳纤维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光威复材(SZ 300699)。

该公司是专业从事碳纤维、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浸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及碳纤维核心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及其织物,同时还生产预浸料、碳梁和其他制品等。

为了更好的比较双方同类业务的毛利率,选择光威复材主营业务中的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比较,最近三年的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注:光威复材数据取自年度报告由上表可以看到,公司与光威复材的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的毛利率较为接近,均维持在较高水平,符合行业特征。

综上所述,公司的高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二)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分析1、公司产品的客户粘性较强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航空航天企业,该类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航空航天特定应用场景供应商,从取得特定行业科研生产资质,到取得定型特定应用场景批产供应商经历了五年的积累;航空航天产品需要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等阶段,一旦定型批产,所用原材料、零部件一般不能轻易更换。

通常情况下,航空航天产品使用周期较长,确保了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地位。

与此同时,公司依靠自身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研制更高性能的碳纤维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新型号需求,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以及交易的可持续性。

2、募投项目的投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作为航空航天客户碳纤维产品的稳定供应商,持续多年提供高性能碳纤维,现有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毛利率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启动了“1000吨/年(12K)或300吨/年(3K)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并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经验收合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随着该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在国内高性能碳纤维领域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受客户需求安排、市场开拓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在完全达产前,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可能高于现有产品,进而稀释公司综合毛利率,但整体毛利率仍会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后续产能利用率的逐步提高,公司相对较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变化情况,了解了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产品的定价、碳纤维及其织物的产销量、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进行了取证,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同时,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报、与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产销量的增加,单位成本降低导致,且与产品的售价、成本变动配比,符合行业竞争特点和行业共性,具备合理性;基于公司产品较高的客户粘性,以及未来募投项目的投产对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提升作用,公司高毛利率有望得到保持。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与主要客户签订金额为34,369.36万元的《产品订货合同》,年内你公司实际履行订单22,390.58万元,占订单总量的65.15%。

报告期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98.85%。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补充说明:(1)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上述合同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向客户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2)近三年你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订货周期以及各报告期末的在手订单金额,年初未完成订单在报告期的履约金额,未来主要客户订货周期是否存在变动可能,是否影响你公司销售增长的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1)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上述合同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向客户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一、补充说明1、获取客户的方式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且绝大部分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型号产品。

为确保产品后续的顺利应用,客户在产品批量生产以前已介入;在产品验证阶段,客户对公司各项性能参数指标通过定型、认证、评审通过后,进入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在产品批量生产阶段,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订单并签订合同。

因此,公司客户主要基于自身较强的研发实力以及过硬的产品质量通过特定行业一系列严格的评定而获取。

2、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绝大多数销售给航空航天用户,取得供货资质并在进入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后,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向公司采购碳纤维产品,公司不存在以招投标方式销售的情形。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年度合同或年度供货协议,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市场部每月下发《产品交付计划表》,由生产部组织生产,待公司自检合格后,市场部分批次向客户发货;产品交付后,经客户检验,确认合格形成销售收入,其具体销售流程如下:3、向主要客户销售的可持续分析(1)行业政策及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趋势高性能碳纤维作为国家战略新材料,其价格不仅仅只遵循市场规律,还与供需两端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关。

随着国产高性能碳纤维技术和产业化的不断发展,为确保国家对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需求,避免长期受制于人和国外企业垄断国内市场,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广泛应用。

未来随着国家对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市场竞争状况全球碳纤维产能主要集中在日美两国,日本是全球碳纤维的主要制造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邦和日本三菱丽阳等,其他地区的主要厂商包括美国的赫克塞尔、卓尔泰克以及德国的西格里等。

从国内来看,由于碳纤维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规模化生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耗费的时间较长,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国内碳纤维企业与国外知名碳纤维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3)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情况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航空航天企业,多年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战略合作关系,航空航天产品的研制均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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