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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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XX大学X学字[20XX]6号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评选类别、评选条、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三、评选程序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评选,并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2、X月9日前为班级初评阶段。

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X月16日前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在参评比例要求内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X、X月19日,各学院将参评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工作科。

其中,校级提交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附电子版;院级提交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无需上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表彰。

5、X月20日--X月23日为学生处及教务处审核阶段,拟定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X月24日—26日,学生处发文在全校公示。

7、X月27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进行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参评比例要求内,把真正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800—1000字),且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山东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

山东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推荐标兵候选人(单位的通知栏目:重要通知发布于:2012年09月25日17:23:57来源:xulanqin各学院:为做好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标兵候选人(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评定的条件、范围、比例1 、评选、评定对象为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012级新生除外普通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2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班委、团支部、学生党支部、校院学生会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4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50%评选。

2 、普通本专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奖励9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奖励450元;单项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200元。

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总数不得超过50%。

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德育学分前40%、50%、70%的学生中按学习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产生。

3 、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测评方法平均学分绩=∑(i科成绩×i科学分/∑(i科学分说明:⑴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年所选的全部必选课与限选课。

⑵重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⑶当课程学分之和小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时,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计算。

二、评选、评定的组织、程序1 、评选、评定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抓好总结、交流、推荐、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教学系(院)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入挖掘、发现我院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激发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不断推动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含成教和技师学院)二、评选、表彰的指标各系(院)部向学院推荐的指标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2013年学生手册评选要求推荐。

“先进班集体”按本系班级总数(不含2016级)的20%推荐(推荐班级必须符合评选条件)。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1、三好学生: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该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5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或优以上。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5%以内评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含励志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本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0分或良以上)。

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学生中威信高。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10%以内评选。

3、先进班集体:有健全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班委、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健全,开展工作得力,发挥作用较好;学习氛围浓厚,班级团结,班风正,全班学生人均成绩70分以上,纪律处分人数小于班级人数的2%,补考人数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能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学生热爱所学专业,思想稳定,流失率低;管理教育措施得力,没发生过严重违纪问题。

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现将20__-20__学年评奖评优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奖项及人(个)数:1、评选范围: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奖项:(1)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宿舍卫生先进个人、早操先进个人、纪检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2)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3)单项奖(单科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卫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科研创新奖、精神文明奖)由学院评选并表彰。

3、评选人(个)数:见附表(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标兵:1、勤奋学习专业知识,从三好学生中评选;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3、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1、操行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20%,单科成绩优良,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30%,再按发展素质测评排序情况确定候选人;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二、三等奖学金:1、操行测评成绩良好,未获得一等奖学金,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50%,再按发展素质测评排序确定候选人;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1、操行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0%,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50%,发展素质测评居班级前列;2、以身作则,办事公道,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城环学院2016级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的通知无论是评先进个人还是评奖学金,基本原理都是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分+班级测评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分—扣分项,这其中,综合素质奖励分、班级测评等都需提前进行。

为更好做好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和学院往年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6级评优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型(一)校先进集体校先进班集体(根据大二学年的班级展示结果和学院班团考核结果予以奖励)(二)校先进个人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在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韩晓利奖学金等。

二、评选要求1.做好宣传动员。

认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2.坚持标准公开。

根据2016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进行。

3.严格评选程序。

先进个人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专业)综合评审、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按照自主申报、年级(专业)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

先进个人年级内分配:专业人数比例三好学生名额学习积极分子名额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地理科学104 53.33%按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参与学生工作的情况有差异,由年级根据从事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兼顾人数比例来确定。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1 10.7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 10.26% 旅游管理30 15.38% 地理信息科学20 10.26%合计195 100% 奖学金年级内分配:专业人数比例国奖国励博雅金桂博雅银桂博雅丹桂树人金桂树人银桂树人丹桂韩晓利奖学金地理科学104 53.33%名额少,不分配到专业,年级统筹年级统筹学院统筹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1 10.7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 10.26%旅游管理30 15.38%地理信息科学20 10.26%合计195 100%注:以上各项人数均按去年的情况预计,仅供参考,实际名额以学校、学院通知为准。

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奖学金

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三好学生评选1、2、3、4条外, 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学院团委、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 2、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 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 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 成绩。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 有较高的威信。 4、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5名。
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 奖学金 优秀班干部
一、先进班集体
• 评选条件: 1、班级不及格率 2、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团委备案 3、各种评比按考核细则进行
二、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 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 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 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 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特:按学院竞赛成绩给予,一等奖3分,二
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3、无旷课、违纪及处分记录。(违纪自动除外)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 誉。(各学生组织,部长3分,副部长2分,干事1分,没参加一次学校
组织的活动0.1分)
5、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5名。(综合素质排名保留一
位小数)
6、一学年获三等奖学金以上。 7、对符合条件者,由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选, 并具体写出意见,汇总报经学工组审核后,由主 管领导批准,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8、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三好学 生”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9、“三好学生”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 (30人以下包含30人的班级二个名额,30-60人 的班级三个名额)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9〕43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专业奖学金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和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8-2019学年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教学行政班级。

二、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7日学校审核10月18日-10月21日全校公示10月23日学校发文三、评选名额(一)先进班集体按各学院教学行政班级总数的5%推荐(名额见附表一)。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按相关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三)社会设立奖学金按相关评选办法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四、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海师办[2007]24号)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和各类社会设立奖学金规定的条件评选(以2018年3月编印的《学生手册》为准)。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评选:1.本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2.当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50%,思想品德和文体表现分均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评选采用网上系统申报审批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须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校园网链接栏内http://210.37.0.39:8091/unisys/app)进行奖学金申请,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本院学生的申请及纸质材料,结合民主评议等相关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务必完成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学院审核。

成教字[2003]60号

成教字[2003]60号

成教字[2003]60号
关于表彰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科室、各班级:
根据中矿大学生字[2003] 29号文件《关于评选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成人教育学院评优具体实施办法》,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评选出电商01等19个班集体和张云峰等889名同学为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

希望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开拓创新,争取更大的进步。

附: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成人教育学院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决定
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2003年11月17日印发
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班集体:
二、优秀学生
11。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岩学院学…2012‟10号关于评选龙岩学院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服务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全体成员学习的优秀率、及格率、上课出勤率高,计算机考试、大学英语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通过率高。

4.在“红土先锋、红土学风、红土清风”主题教育活动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5.积极参加“文明学校”、“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三好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前两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为优(2011级学生以一学期计,下同)。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前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总分、文化学习素质测评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课程不及格。

3.在“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满足:1.本学年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作用。

关于评选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2年度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通知各系:根据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暂行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度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院全体在校生及班集体(除2013年春季班)。

二、评选人数优秀学生:本班总人数的10%;优秀班干部:1人/班;先进班集体:本系总班级数的20%。

三、评选条件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在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中,名次排在本年级前20名,德育评定为优秀;(2)所有考试科目在优秀以上,考查科目为合格以上;(3)体育成绩在及格以上,并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4)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在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中,名次排在本年级前20名,德育评定为优秀;(2)所有考试科目在良好以上,考查科目为合格以上,体育及格以上;(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班级工作中能团结、带动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由各系根据量化考核成绩评定;(2)在班级管理有突出亮点,班内学生无重大违规违纪情况。

四、评选要求1、各系要充分认识此次评优树先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系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系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用excel表格分类汇总,每行8名,报纸质材料一份,加盖系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学工处邮箱:tszyxgc@。

报送截止时间4月23日下午5点前。

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例1

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例1

关于2013—2014学年先进学生个人及集体的评选通知一、评选项目(一)先进个人: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团委干部,优秀班团干部,积极分子(文体积极分子、精神文明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发明、创造积极分子)。

(二)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

二、评选对象我校校本部所有全日制在校生,每年根据实际学生人数确定获奖人数。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一)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各班该学年被评上三好学生人选中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获得。

(二)三好学生1、评选条件:(1)德育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学生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内各项活动,在建设文明校园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及纪律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全年无旷课,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操行优秀;未受过处分,学习成绩总评平均分在85分或以上,选修课必须及格,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总分×60%+操行分(操行分以150分封顶,按折算公式计算)×40%。

操行分折算公式:个人实际分/全班最高分*150(3)体育方面: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成绩在75分或以上,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4)无拖欠学杂费:如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并办好缓交手续的可以享受。

2、评选比例:各班学生人数的10%。

二0 ——二0 学年先进个人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二0 ——二0 学年第学期班评先申报表申报人:系部审核:系部评先汇总表。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

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

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

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0.5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修改版]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修改版]

第一篇: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重庆市XX中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我校“弘扬红岩精神,再创华蓥辉煌”,“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华蓥好人”主题教育和““洁净环境美化校园”为主题的环保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做好总结表彰工作,经研究,学校为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现制定出如下评选办法:一、学年度表彰名额:全校表彰先进班集体10个,以教学班为单位,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文明学生2名;优秀旗手若干名和国旗下讲话优胜选手10名。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热爱集体。

2、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身体素质好。

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诚实正直,文明守纪,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能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

2、能积极完成学校党政工团等组织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与时俱进,作风民主,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文明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热爱集体。

2、言行文明,礼貌待人。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四)先进班集体条件:1、班风好,班、团、队组织作用发挥好,全班同学团结友好,纪律严明,奋发向上,班级凝聚力强,开展多项活动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无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学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爱护校产校舍,爱护校园环境,早晚起床睡觉纪律好,两操出勤好。

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宁夏理工学院学生处文件
宁工学工发[]号
关于评选学年度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和学风标兵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学年度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和学风
标兵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
集体和学风标兵班的评选范围、条件、比例、步骤详见学生手册(年月修订版)中《宁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二、要求:
、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比例和步骤,严格把关,勿草率从事。

、评选过程要公开、公正、公平。

、认真填写各种审批表格,特别是先进事迹要真实、详细。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
体和学风标兵班填写审批表一份(附件附件)、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和成绩证明一份、学生德育考核成绩一份。

三、报送时间:年月日下午:将宁夏理工学院学年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审批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学风标兵班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理工学院学年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宁夏理工学院学生处办公室年9月2日印发。

[整理]学年学院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文件评优文件.

[整理]学年学院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文件评优文件.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研究成果奖、特别鼓励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班:为了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评优表彰活动,请班学习委员认真做好各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院2008、2009、2010级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是: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品行端正,明礼诚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群众认可;3.学习目的正确,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3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2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3分以上;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5.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是:1. 担任校、二级学院学生会或班委会的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或班团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且任职一学年以上;2.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明礼诚信,严格履行学生干部职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3. 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并有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经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优秀;4. 学习目的正确,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2.7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1.7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梯门中学关于表彰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

梯门中学关于表彰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

梯门中学关于表彰2009-2010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各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学校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2009—2010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三十七级二班等5个“先进班集体”、三十七级三班等3个“先进团支部”、三十八级六班等4个“学习优胜班级”和王璐璐等69名“优秀学生”、孟冰茹等24名“优秀学生干部”、王晓等72名“优秀团员”、陈晨等23名“德育标兵”、刘如霞等27名学习标兵、侯俊杰等70名“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同学”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班级、个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接再厉。

学校全体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为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О一О年九月二十六日光荣榜先进班集体三十七级二班三十八级六班三十八级五班三十九级二班三十九级五班先进团支部三十七级三班三十八级四班三十九级一班学习优胜班级三十八级六班三十八级三班三十九级二班三十九级一班学习标兵三十八级:刘如霞王璐璐武兰凤解洪光王祥伟孟冰茹陈晨付媛媛王延延郭庆慧张晓阳孟兆欣三十九级:王志强王春辉郭新伦王燕文孙孝星赵晓庆吴同花赵庆颖崔雪明宋来华任啸辉王辉梁延岗毛宁徐文广进步学生三十八级:张凯魏庆志陈希陈新港王法明王淑君陈一凡王云丽赵彦庆王鹏李菁卓解树苗吴兴花杨庆辉王艳鑫吴娜徐晓慧薛玉凤魏庆龙解艳青任海波谢玲孙培岩解洪曦张乐乐陈昭荣王洪娟熊正华董雪韩丙栋刘朋解洪环张晓阳王莉三十九级:39.1 王蕊侯俊杰刘强韩召明曹仙娜魏义花39.2 徐瑞郑淑娟王文文孟菁陈晓晨陈培强39.3 解洪亮曹阳廷梁延敏王慧斌孙开发侯绪龙39.4 杜欣王祥壮徐箐箐王明王静瑞王红红39.5 赵倩雯侯召棋王旭忠牛雪梅陈国成陈启元39.6 李国健栾敏梁燕茹徐小龙杜兆成陈丽梅。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青年教师、各班级、班主任:一年来,我校青年教师、各年级、班团组织及全体团员学生在县教育局、团县委、古魏联校和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高举“五四”火炬,开拓进取,刻苦学习,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面貌。

为了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正气,立榜样,塑形象,校委会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隆重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及申报条件1、红旗班集体:名额每年级3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2、红旗团支部:名额初二初三各2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3、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身体健康,关心他人,热爱班级。

名额每个班级3名。

4、优秀团员: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在学习、生活上能起带头作用。

名额每个班级2名5、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突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名额每个班级1名。

6、优秀团干: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帮助他人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在各方面都能模范带头起到榜样的作用。

名额每个班级1名7、二、评选要求1、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推荐产生。

2、团委和年级的有关领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3、各年级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2)。

其中“红旗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由各系自荐;“十大红旗团支部”、“十佳学生活动组织”由各系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各系必须至少推荐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在院“两会”、系“两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开展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15年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额度划分
根据学校奖学金资助经费预算及各院(系)实际情况,划拨各院(系)奖学金额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根据学校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结合各院(系)实际,于10月30日前完成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评审上报工作。

奖学金审批表及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3。

(具体评审办法请参照学生手册2015版相关章节)
报送
附件1:2015年各院(系)奖学金金额划分表
2:奖学金审批表
3: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9日。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系: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学年初评审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对象:1.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定(具体文件见学生手册)。

2.办法中评选比例所指的“参评班级”和参评不包括2011级和2011年入学专接本。

二、材料要求:1.校级先进个人填写《学生奖励呈报表》一式四份、先进班集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三份,各单位在上报本单位获奖名单时候统一填写《2010-2011学年申报校级先进登记表》,以上材料于10月13日前报学生处212室。

2.除签名盖章部分,其他部分尽量采用计算机输入填写,辅导员和学院(系)领导意见由辅导员和学院(系)领导亲自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3. 表格打印一律采用A4纸张。

务必采用正反面打印,分开打印者一律作废。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学生资料,如出现不实现象,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学生工作会议上通报。

三、联系人:郭斌电话:36056附件:1.学生奖励呈报表2.先进班集体评审表3.2010-2011学年申报校级先进登记表4.2010-2011学年校级先进评选指标分配表学生处2011年09月19日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奖励呈报表奖励时间:奖励种类:奖励等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学年月院系班级专业政治面貌任职情况联系方式辅导员辅导员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主要事迹文化课成绩优秀[ ]门,良好[ ]门,合格[ ]门,不及格[ ]门本学年本人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___________本学年所在班级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__________本学年本人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_______/_______(班级人数_____)本学年本人体育成绩____________(备注:本栏目适用于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候选人)所在班级意见列为候选人,所在班级学生认同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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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XX]43号)、《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XX]42号文件),《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武大学字[XX]39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进行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XX年9月1日至今具有武汉大学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XX级新生),且具备评选资格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一)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同学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公认和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3)专业学习和课外活动成绩优异。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级)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其中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应为三好学生。

(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内平均成绩90分以上并获得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甲等的专项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

2、评选年度内获得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

四、奖学金评选条件(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quot;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5、综合考评优良,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获得奖学金。

(1)保留入学资格的;(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3)退学试读的;(4)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5)必修课不及格的;(6)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它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的奖金、基金等。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才有资格申报同等级专项奖学金,但不能重复获奖,只可获得较高一项奖金。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才可申报国家毖Ы穑咛灏旆矶ā?br>五、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班级总数的10%,全校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10个。

(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三好学生评选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8%;三好学生标兵全校评选3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差额提名推荐,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1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2名,经学生工作部审查和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5%。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经济学等基地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六、评审程序(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审表"择优推荐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学校批准。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由学院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从先进班集体中择优向学校推荐1个班级,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填写"武汉大学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

(三)先进个人、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先由学生本人计算得分,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经导师、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由导师签名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于10月14日前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如学生对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评选要求1、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评奖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要把评奖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奖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争取先进。

4、各学院提名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必须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交软盘)。

5、学习成绩班级前N名且具有奖学金评选资格者,必须获得奖学金。

(N=班级人数×10%,N若为小数,则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班级人数34人,N =34×10%=,则取N=3;班级人数35人,N =35×10%=,则取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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