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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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总则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

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

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党委(总支、支部)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党委(总支、支部)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党委(总支、支部)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一、事先告知。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正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文件圈阅、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其他形式来代替,不能由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随意简化和变通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党委书记在会前要与有关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沟通酝酿,充分交换意见,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会前酝酿代替党委会议决定。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各党委委员。

除干部任免等保密性强、敏感度高的事项外,议题具体内容和相关材料应当同时送达,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情况、认真准备。

二、充分讨论。

凡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党委书记不得先定调子、不得事先划定框架、不得明确立场和倾向。

与会人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靠性、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搞临时动议。

三、末位表态。

党委议事决策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与会人员要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应当末位表态,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提请会议表决。

四、如实记录。

党委议事决策时,必须按照相关会议制度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对决策中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表决意见等,应当完整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提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要对最终审定决策方式和内容进行详实记录。

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决策末位表态等程序,以及不执行集体决策,不按个人分工履职尽责等,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求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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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议事制度

党委会议事制度

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党委会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重要事情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党委委员和工作需要指定的其他1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三、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又有必要召开会议时,可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四、会议内容:1、研究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经营工作为中心、围绕公司改革与发展、促进施工生产、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容;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织2自身建设,研究开展党建工作、基层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任免、考察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3、参与公司“三重一大”的决策,研究需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4、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5、研究组织发展,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6、党委各工作部门提出的需要研究的事项;37、其他事项。

五、会议议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会前提出,征求各委员意见后由党委书记确定,并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印发给与会人员阅。

六、决策程序1、决策必须民主、科学,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4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会议之前提出。

3、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会必须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参加会议的领导成员必须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可实行投票表决。

4、会议应由党委指定专人作记录。

5。

党委扩大会议议事制度 (5)

党委扩大会议议事制度 (5)

党委扩大会议议事制度一、议事范围: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策、决定;制定全镇各组织、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的意见,研究全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工作安排、重大财务开支;讨论解决全镇重大的、全面性、战略性、方面性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

二、党委扩大会议原则上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因事不能参加,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党委扩大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和人大、政府、武装等组织主要负责人多数参加方可召开。

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召集负责人请假,会议必要时,经领导批准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党委扩大会议的决议或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表决形式。

四、决议决定以获得到会人员过半数赞成方可通过,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党内扩大会议决策时,应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五、对涉及全镇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由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任何个人都不能擅自作出决定。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应及时汇报。

六、党委扩大会议坚持集中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决议通过后,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遵照实施,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努力开展,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复议,在未变更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

七、党委书记和各行政负责同志,对政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拒不执行决议或无特殊原因为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八、严肃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杜绝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原则者,追究其责任。

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党委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作(一(二(三;(四(一(二)讨论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重大决策、干部设置、职责、任免等重要人事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和材料准备(一(二(三(四(五(一(二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团委书记也需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由呈报议题部室和单位提出,经政工部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确定。

列席人员除无表决权外,其它权利与出席人员相同。

(三)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政工部。

(四)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在讨论重大问题因故缺席时,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或委托的有关同志事先征求意见,对议题的讨论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表达,(五(六(一(二(三卷归档。

查阅会议记录,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会议决定和决议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需要传达的,按会议要求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应公布的要及时公布。

(二)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落实。

(三)纪委负责对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

(四)承办部室和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党委会精神认真抓好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

(五谢!。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1)党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

(2)党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或常委会提出。

(3)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常委或有关部门准备。

(4)召开党委会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5)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决定重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6)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决议等方式进行。

(8)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9)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传达。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

(10)每次会议均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签发。

(11)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汇报。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副书记和全体委员参加,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6、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

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经费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2、讨论事关公司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包括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和有关全公司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3、研究公司机构设置,确定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以及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4、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本单位敏感事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1、会议时限:召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组织: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会议由副书记主持,会后向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准备工作。

党办主任或干事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无议题不开。

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4、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5、议程要求: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6、会议表决:遵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来源:济南市经委‎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紧密结合经‎委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委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与奖惩‎,都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会签等形式‎做出决定。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

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其他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

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全市工‎业经济总体‎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市‎工业区域布‎局,有关工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和领导党的工作的重要形式。

党委会会议制度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一般分为三个环节:准备、召开和总结。

首先,会前准备是召开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党委书记应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将会议通知发给党委会全体成员。

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以确保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和背景。

其次,会议召开是党委会会议的核心环节。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党委会全体成员都应到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示。

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重大事项需进行投票表决。

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最后,会议总结是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分析,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和决定通知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作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会全体成员组成,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党委书记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安排。

副书记在党委书记缺席时,可代行主持党委会会议的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党委会会议可以邀请其他党外人士或专家学者参加,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这些党外人士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但不能参与党委会的决策和投票。

三、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会议的秩序和高效进行。

首先,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保证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其次,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主持人的要求发言,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中保持积极参与的态度。

再次,会议进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重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制度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1、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召开过程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会议质量和实效,依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召开全过程。

3、职责3.1 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审批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3.2 党委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出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履行表决权。

3.3 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甄别、提出议题建议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

3.5 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列席会议。

3.6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征集、组织及服务。

3.7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保密制度,禁止泄露任何党委会议事的涉密信息。

4、工作流程4.1 会议准备4.1.1 会议议题(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题的征集,并呈送党委书记审核。

(2)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各部门梳理甄别本部门业务,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建议,或与党委办公室主任沟通,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

(3)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由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材料,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应至少提前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4)党委书记根据所征集的议题,最终确定党委会议题。

4.1.2 会议时间、地点(1)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题,并在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能够出席会议的前提下,确定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如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

(2)党委办公室根据确定的党委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会,必要时将会议材料呈送出席会议人员;组织布置会议室,与会人员座次应按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任职先后依次排序。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一)基本原则1、集体领导原则。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

党委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委领导集体的权威。

2、平等的原则。

党委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委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4、分工负责原则。

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党委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二)议事范围1、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2、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3、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5、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事方法1、确定议题。

由书记、副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党委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2、充分讨论。

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

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作出决定。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4、做好会议记录。

党委会记录使用专用的党委会议记录簿。

会后应及时将有关决定告知未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委成员通报。

(四)决策程序1、调查研究。

需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党委委员平时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在会上,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

3、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意见比较一致时,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

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要实行票决制。

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会议的成员不参加表决。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委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书记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处理党委有关事宜。

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沟通、加强团结协作。

5、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决定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书记和党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改的,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6、坚持理论学习和联系群众的原则。

坚持和完善党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

8:党委议事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8:党委议事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塔瓦库勒乡集体领导,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干部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使塔瓦库勒乡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体现重大决策的公开透明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决策前
1、涉及单位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应向县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请示,并经大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2、重大事项决策,塔瓦库勒乡必须进行相关的调研。

3、提供大会讨论的事项,应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前一周向办公室提供至少两个以上完整的方案,以便办公室送领导班子各成员预阅,为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4、办公室将整理好的决策方案报告主持会议的书记,书记确定会议时间后,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及列席者。

5、除人事工作以外,其它重大决策的研究可吸收干部职工代表列席旁听。

二、决策中
1、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形成明确的决定。

如存在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相近,可视情况暂缓决定。

2、涉及人事工作的重大事项,不能作临时性的动议。

人事安排应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办理。

3、对于三项经费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对应该保密的内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

会议分发的相关材料,会议结束时收回。

5、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

三、决策后
办公室负责重大决策的落实、督办、协调及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决策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

Z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Z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02
促进民主管理
03
推动企业发展
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 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企业 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规 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 保障。
02
党委会议事规则与程序
会议召开条件及程序
会议召开条件
党委会议召开需满足法定人数要求,且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查并批准党委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总 结过去工作,规划未来发展。
审议批准企业重要文件
包括企业章程、重要管理制度等,确保这些文件符合党的政策和法 律法规要求,并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审议批准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企业需要,审议并决策其他重要事项,如重要人事任免、重大 资金使用等。
04
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
党委应加强对会议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 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议事效率
精简会议
党委应合理安排会议议程和时 间,避免召开过多、过长的会
议,提高议事效率。
改进文风
党委成员在发言和提交材料时 ,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 免空话、套话。
深入调研
党委在决策前应深入实际、深 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 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
01
审议并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以及重要业务领域的发
展计划。
讨论决定企业重大改革事项
02
包括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重要管理制度改革等,确保改革符合
党的政策和企业发展需要。
讨论决定企业重大投资事项
03
审议并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审议批准重要报告和文件
审议批准企业党委工作报告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一、总则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

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制度

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制度

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制度2023年乡镇党委议事制度一、前言乡镇是我们国家的基层行政单位。

在这些基层单位中,乡镇党委是领导机构,管理和引领全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

因此,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议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概述乡镇党委议事制度是指乡镇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现场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中的议事程序和规范。

它主要包括议事主体、议事程序、议事原则、议事结果处理等方面。

乡镇党委议事制度对于提高领导工作效率、增强民众的信心和支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议事主体1. 乡镇党委全体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乡镇党委书记召集。

2. 乡镇党委常委会是全体会议的常设机构。

3. 乡镇党委委员会是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委员代表组成的。

4. 乡镇党委办公室是议事的具体承办机构,负责协调起草会议材料、筹备会议会场设施和维护议事纪律等。

四、议事程序1. 召集会议。

乡镇党委书记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全体会议,具体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单、会议文件等。

2. 准备工作。

办公室应在召集会议后及时起草会议材料,如会议决议草案、相关政策法规等。

3. 主持会议。

乡镇党委全体会议应由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由副书记代为主持。

会议主要包括开场仪式、讲话、讨论、决策等环节。

4. 投票表决。

在经过充分讨论后,应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应采取公开表决方式,个人意见和想法应当互相尊重,保障对所有委员投票的机会和权利。

5. 确定议事日期。

在全体会议上,应当确定下次会议的召开日期。

6. 维护议事纪律。

会议应按时举行、按议程进行、保证充分的讨论等。

凡违反会议纪律的,应加以纠正。

五、议事原则1. 服务大局。

同时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尽量谋求整个地区的利益。

2. 统筹兼顾。

提高协调能力,尤其要注意兼顾全面发展和多元利益。

3. 照顾实际。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议事方案和会议纪律规定,充分照顾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

4. 投票决定。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二条党委会组成人员为党委委员。

主持人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三条党委会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并表决议事事项。

第四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委会的主要议题: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2、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职工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等费用支出。

4、研究党风、党纪、政纪情况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宣传工作、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分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党委会议题。

第七条凡属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由有关单位和各办公室提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在会前三天将书面材料送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党委书记审定。

党委会按规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八条党委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

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必要时采用表决方式进行。

如有不同意见难以统一且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九条党委会是根据上级党委的精神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会议,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第十条建立侯会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镇党委班子规范、高效运作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市委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马棚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党组织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确保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1、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和规则。

党委会和人代会是镇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其他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党委会、人代会的决定和研究讨论日常工作。

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议事决策规则,界定党委会、人代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党委扩大会议的召开时间、参加范围、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

(1)党委会。

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镇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提出和确定党委的工作计划,研究人事安排等有关重大事项。

党委会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书记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提前将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副书记和其他委员需要提出议题的,事先向党委书记汇报。

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讨论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党委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人代会。

人代会议事决策范围:主要是研究决定本镇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业的建设计划;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听取审议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关于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镇财政预、决算。

人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举行,一般每年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依法临时召集。

人代会决定问题,必须经与会代表半数通过。

(3)书记办公会。

议事范围: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参加人员为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和其他班子成员可根据需要列席。

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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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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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制度
(1)党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

(2)党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或常委会提出。

(3)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常委或有关部门准备。

(4)召开党委会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5)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决定重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6)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决议等方式进行。

(8)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9)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传达。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

(10)每次会议均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签发。

(11)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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