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传销活动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x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x〔x〕1号)要求,结合目前我区传销活动发展趋势和特点,区人民政府决定自7月3日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x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原则,抓实抓好“打、防、管、控”各个环节。将创建无传销城市纳入“六城联创”工作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防范,严防传销人员向本区流入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案件查处。及时查获非法传销活动的苗头和线索,对非法传销活动露头就打,决不允许以“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等为幌子的“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发生。
(二)抓好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线索排查阶段(7月3日-7月7日)。区公安、市场监管、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排查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活动情况,及时汇总、梳理传销线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进行筛查、甄别,确定传销人员和传销窝点,正确判别本地传销种类和特点,制定有效打击措施,为x打击行动奠定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3日-7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传销活动危害性、欺骗性,揭露传销活动骗人的本质和危害。每个社区悬挂不少于5条宣传横幅,水城民生、静安、静宁社区等重点区域不少于10条宣传横幅,并在每个单元楼张贴《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7月6日至7月10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在重点区域设立固定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为期一周的x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利用门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标语,营造氛围,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意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04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加大我区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1页(P32-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邮票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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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击1040阳光工程类传销的执法建议
对打击传销的执法建议
建议一:
广西传销团伙以“政府秘密项目”当诱饵年赚千万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谢育铭:它欺骗性更强。
比如这份伪造的《国务院关于在两广试点连锁销售的通知》,为了增加欺骗性,写上了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其内容由编造的“连锁销售试点的总体要求”、“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保障连锁销售健康运行”等构成。甚至为了加强欺骗性,在这份假文件中,还加入了“国家在1990年引入传销公司,但直到1998年才发现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而予以取缔”等虚假的内容。这份文件的结尾,甚至伪造了国务院印章。广西南宁警方甚至还搜缴了大量的非法刊物,传销分子为了达到欺骗的目的,使用领导人的头像,只言片语的截取相关领导讲话、甚至伪造讲话。
建议警方在查处1040阳光工程类传销时,若发现其伪造政府红头文件及非法条例,是否可以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逮捕他们呢?若是达不到立案的标准,那能否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建议二:
1.为期60天长沙梅溪湖街道打响打击传销集中攻坚战
广西北海传销调查
广西北海传销调查:组织者假借国家工
程名义行骗
2010年05月25日00:32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2010020期封面稿:北海传销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崔晓林|广西北海报道
2010年春天的北海,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繁荣和火热。
近十年来,不同口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们,从不同的方向汇入这座美丽的北部湾小城。在“两年收入千万元”的痴梦中,他们中的一些人耗光了身上的最后盘缠,他们山穷水尽,有家难回,看不到前途,更看不到传说中的“钱途”……
4月13日下午,广西北海阴雨连绵。
位于四川路的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门前,一男一女从营业厅走出来。“我只有6000元钱,实在不行,让我老婆把家里的‘小四轮’卖了?”说话的中年男子长长叹了一口气,愁眉苦脸地望了望雨雾弥漫的天空。
“别急,再想想办法,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王总不是说了吗,坚持下去,你和你的家族就会踏上幸福之路。”旁边的女人不住地“开导”男子。突然她发现了身边的记者,便警惕地不再说话。雨小了一些,女人拉着男人消失在街角……
“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湖北人,租住在我们小区,专门拉人作‘资本运作’。”望着两人远去的身影,与记者同行的北海当地居民李先生低声告诉记者。
北海之魅
北海三面环海,每立方厘米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比一般城市高出50至100倍,被誉为中国最大的城市“氧吧”。2005年,北海入选中国十大宜居城市,并荣获全国人居城市生态环境范例奖。
美丽的北海展示给人们的并不都是美好。4月14日上午10点,记者在北海街头坐上一辆人力三轮车,骑车的孙师傅告诉记者,他拉过太多外地人了,“很多人被带着到处转,说些‘资本运作’、‘行业’之类的话,我就知道,那些人都是做传销的。”一边熟练地在马路上穿行,孙师傅一边回过头来,伸出两个手指呈“V”状,“20万,至少有20万人在北海做传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3.30
•【字号】桂政办发〔2021〕23号
•【施行日期】2021.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促进民
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30日
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投资稳增长、优结构增动能、促改革惠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拓展民间投资空间
(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两新一重”等重大战略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现每年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数量占比超过50%。(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支持民间资本更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在自治区本级试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联评联审工作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民营企业参与并已交工验收、投入运营的PPP项目,原则上不得晚于1年内开展竣工验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牵头负责)
(整理)广西非法传销泛滥十余年涉资数百亿 成全国第一重灾区
一度辉煌的小城来宾、梦想发酵的“圣地”北海
以及南宁,承载着西南开发重任的广西,近年一次
次因非法传销大案,进入公众视野,也逐步引起高
层关注。
2009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
厅厅长梁胜利发表“耻辱论”,随后广西掀起打击
非法传销的一系列行动。
号称参与者百万、涉及资金数百亿的非法传销,
以及在八桂大地上衍生出的种种灰色经济链条,彻
底根治仍任重道远。
《时代周报》记者孙勇杰发自南宁
“目前广西肯定是全国排名第一的重灾区。”8月24日,反传销专家李旭说。
“这是广西的耻辱!”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在打击传销犯罪
专项整治会议上说,广西一定程度上成了传销者的天堂。
7月9日,梁胜利下令,猎狼行动开始,首府南宁打响广西专项打击非法传销第一枪。
泛滥广西境内十余年的非法传销,似乎末日来临。
非法传销肆虐后的边城
在非法传销历史上,来宾是个省略不掉的地名。
“2003年以来,为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来宾市共出动人员11.6万多人次,端掉传销窝点2220个(处),遣散传销人员37256人次。”3月初,来宾市政法委书记潘金木在来宾打击非法传销的
综述中称。
这对于市区人口仅30余万的来宾,是个声势浩大的持久工作。
8月11日,空荡荡的街道和城区周边闲置的民房,见证了非法传销的疯狂,也见证了小城狂想的幻灭。
“这座小城就像吸过海洛因,短暂的兴奋以后,陷入了更深的萎靡。”2004年广西大学毕业后到来宾工作的朱宝昌说。
2001年前后,一个叫“深圳文斌”的传销团伙在广东遭到致命打击后,经南宁、柳州等地进入来宾。这个交通优越、消费低廉的县城给了他们喘息恢复的机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27
•【字号】桂政办发[2011]222号
•【施行日期】2011.12.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蓝天立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魏然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树森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李昌华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刘耀龙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普生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
黄列格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
张红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潘文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梁宏伟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梁振林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曾纪芬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洁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王健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明琪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洪波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甘霖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聂江武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赵汉臣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其贵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龙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映红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高端访谈
[高端访谈]工商局副局长:还广西洁净蓝天全民行动严打传销
2011-7-28 9:33:50 来源:人民网作者:未知点击次数:193
传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广西传销活动由来已久,曾一度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轮又一轮严打行动高潮迭起,一项又一项重要举措付诸实践,一块又一块治理成绩显著。怎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为广西经济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呢?记者近日专访了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
记者:您怎样看待和评估广西打击传销的形势?
王其贵:目前,广西打击传销可用两句话概括:成绩显著,任重道远。过去,广西传销一度猖獗,经过近两年来持续严打,专项行动步步紧跟,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有效遏制了滋生蔓延的势头,明察暗访表明,全区没有发现上规模的传销聚集活动,曾一度聚集的北海、来宾等地,已恢复平静。
然而,形势虽趋于企稳向好,但零星和地下的传销盘踞不散,个别地方甚至还有反弹现象,因传销引发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当前,广西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北部湾开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推进,传销分子借机不断翻新花样、变换手法,网络传销的发展蔓延,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打击传销工作呈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征。鉴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继续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绝不能有丝毫懈怠。
记者:广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有那些特点?
王其贵:广西打击传销走过曲折的道路,经过不断探索,我们认为要打好这次硬仗,关键是建立坚强有效联动的打击传销机制。近两年来,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做文章,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反映情况,敢于揭短亮丑,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推动形成了三个工作格局:一个是在政法委领导下、以公安和工商为主力、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自治区决心坚定,旗帜鲜明,不断加强领导,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亲任领导小组组长,高雄、梁胜利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市、县也相继建立完善了政法委牵头、部门协作的领导机制,他们亲自研究部署打击传销,有效地整合了综治、公检法司的执法资源,全面提升了打击效率。南宁、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将打传办由工商局调整到政法委后,打击力量得
传销英译-译国译民翻译
“传销”英文翻译 pyramid scheme
• 8月11日以来,广西持续掀起大规模、全方 位、地毯式的打击传销专Biblioteka Baidu行动。重拳之 下,约有1万多名传销人员从广西撤离。
•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A crackdown on pyramid schemes in the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is leading to an exodus of scam artists from the area.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打击非法传销行动后, 大批传销人员纷纷撤离该地区。
• 与pyramid scheme相类似的有一个词叫Ponzi scheme,即庞氏骗局。20世纪初,一个叫 庞齐的美国商人许诺投资者以利润回报, 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 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7个月居然 吸引了3万名投资者,一年后这场骗局才被 揭穿,史称Ponzi scheme(庞氏骗局),在 中国就是“空手套白狼”。 •
• 报道中的pyramid scheme即我们通常说的“传销”,或 叫pyramid selling。我们知道pyramid是金字塔的意 思,顾名思义,传销就是一种由上而下的运作模式, 即用尖顶来比喻上线,基于上线,逐上而下次第发 展许多下线的销售模式。新会员通常都要先缴纳一 定的membership fee(会员费),怀着获得windfall ()的期望,说服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这些人都是 他的下家。在我国,传销于1998就被禁止,并被视 为synonymous with cheating and fraud(欺诈的同义 词)。
北海骗局
广西北海"资本运作"传销黑幕:部分厅级官员卷入
2009年01月09日 14: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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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一种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非法传销活动在广西一些地方风靡一时,吸引各地众多人员“加盟”。今年元旦前后,随着北海市、区两级法院分开审理的一起特大传销案陆续开庭,这一新型高额传销的黑幕被揭开。
传销升级,“知识化、职业化”
据北海市检察机关的公诉,这起特大传销案的被告人多达95名。由于人数众多,按其内部不同“体系”,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3个区法院分开审理。被告人中,博士、硕士各2名,26人为大学本科文化,显示这类传销“高层次”和“知识化、职业化”特点。
从2006年下半年起,北海市民感觉外地人异常增多。他们租赁入住在各个高档小区,使得住房租金从原来每套公寓数百元涨到1000多元、2000多元,有的甚至达到三四千元。这些租房者普遍的要求是配齐家具、厨具、电器等生活用品,能够即来即住。与此同时,一个所谓的“1040工程”悄然传开。
公安机关查明,所谓的“1040工程”实际是一种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内部采取“五级三晋制”,每人交纳6.98万元,申购21份没有任何产品的“份额”后获得加盟和发展下线的资格,每人发展3个直接下线,按几何级数扩大,加盟者不断晋级,并从所发展的下线交纳的6.98万元中分得提成或奖金;当下线累积到超过29人时升为“老总”,收入最高可达1040万元。
也许是加盟“门槛”高,与以往的传销不同,这种活动的加盟者多数是有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员,或者机关离退休人员,有的人担任过处级或副厅级职务,一些人甚至“拖儿带女”投入了这项“事业”。北海市一些新建小区的停车场,挂外省牌照的汽车一度随处可见,一些餐馆因为传销上线为下线接风洗尘或庆祝晋级聚会而生意兴隆。
风清扬为您打开反传销问号
• 3. 金融模式网络传销
•
以“理财”为名利用货币、基金、股权、股票、期货等虚拟产品进行网络传销。“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案例:“康强国际”网自2010年11月运行以来,以“上海
康强”公司为掩护,以销售“香港康强”原始股为幌子,以原始股增值预期和发展下
线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和发展会员,收取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3500元至108.5万元
传销组织说:我们存在就是合法的?
南派传销
• 南派传销,起源大约2002年,起源地点,广西省桂林,来宾,北海,玉林,南宁等地 ,特点,异地邀约,善意谎言,起初的名称为“连锁销售”后来更变为“资本运作 ”“资本优化”“虚拟经济”“连锁经营”“阳光工程”等等,到现在的最新名称“ 商务商会运作”,投资款也是由开始的3800一份演变到中起点36800,高起点69800, 现在还有更多份数,起初是有产品,现在已经纯正的拉人头,起初也是有限制人身自 由的倾向,现在已经来去自由,并报销飞机票吃住所有费用。制度依旧是典型的传销 制度——五级三阶制,附带责任制,出局制,累积制,无限代制,超越回归制。以家 庭为单位,豪华小区,不限制吃穿,一对一交流洗脑,羊皮卷,货币战争,虚拟经济 ,还有盗版书籍光碟等等为其传销“擦脂抹粉”,树立高级平台老总,名车豪宅,用 几个赚钱的例子来煽动大家人人都能做“皇帝”,人人都能出局,蛊惑大众错误意识 到加入就能成功的定义。传销头目不惜一切代价扭曲国家领导人讲话,更改法律,十 六字方针等等。在一些纯“天使”体系操作中,来去自由,投资自由,真正能到达, 份额可转让,继承,退出自己拿回投资款。2008年之前,南派传销与北派传销界定于 长江南北来划分界限,但是现在来看,全国各种传销体系大有“南水北调之意”,鱼 龙混杂,我们可以通过上面几百字来分别传销种类。其实本质是相同的,变相就是换 了一件衣服,多擦了些胭粉罢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1.11.27
•【字号】桂政办发[2001]192号
•【施行日期】2001.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1]19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2001年11月1日全国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80号,下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打击重点
指导思想: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揭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本质及其危害,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
打击重点:依法坚决取缔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严厉打击跨地域特别是跨省区
从事传销和变想传销活动猖獗的非法组织和个人;全面清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发布后转型改制的企业,对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要从严查处;规范外商投资转型企业的营销活动,清理转型企业雇佣推销员证书。
传销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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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考察报告
篇一:打击传销的调研报告(广西)
广西高规格总结部署严打传销工作
人民网南宁6月22日电(记者谢建伟通讯员甘孝雷)广西日前召开深入开展严打传销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高规格总结部署深入严打传销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高雄主持会议。
据悉,20XX年以来,广西各级政法、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创新举措,坚持严打传销不放松,不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区形成了三个新的工作格局。这就是:在政法委领导下、以公安和工商为主力、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新格局,重点打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新格局,逮捕法办、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多措并举严打传销
的工作新格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亲任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高雄、梁胜利任副组长。大多数市、县相继建立完善了政法委牵头、部门协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政法委有效整合综治、公检法司执法资源,多数政法委书记、每次集中行动,都亲临一线,亲自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公安、工商局长明确分工,分头行动,各负其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地努力保障经
费,南宁市政府20XX年投入打传经费近1000万元,来宾市300多万元,贵港市200万元,其他各市也都给予了必要的保障。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战果。20XX年以来,各级政法委有效整合公检法和相关部门执法资源,形成强大合力,使打传形势有了明显好转。首府南宁市立案件251起,刑事拘留895人,逮捕61人,劳动教养249人。倍受各方关注的北海市,市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重奖举报人员,成立打传专业队,共刑拘578人,劳教225人,36人被判处实刑,举报北海传销信息占全区比例由去年年初的20.83%下降到年底的7.5%。来宾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创新工作方法,组建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强综合治理破解执法难题,成效尤为明显。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教育。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印发首部宣传丛书《剑指传销——广西严打传销实录(上、下册)》,制作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
假医疗广告会议纪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药广告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1999]17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1999.09.23
【实施日期】1999.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政办发〔1999〕175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和新闻单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随意发布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给广大群众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在1999年10月底前对本辖区的非法、虚假的医疗广告进行清理、
整顿,并将清理、整顿结果报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汇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会议纪要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1999年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甘维仁主持召开了整治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法制局、广播电视总局,南宁地区行署,南宁地区工商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工商局、卫生局,广西日报社,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商报社,广西工商报社,广西法制报社,广西有线电视台,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公安时报社,南国早报社,南宁日报社,南宁晚报社,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地区有线电视台,南宁广
【高中政治】2021年高考时事政治热点专题:打击非法传销(附答案)
【高中政治】2021年高考时事政治热点专题:打击非法传销(附
答案)
【热点点击】
传销,被称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对传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态度坚定,坚持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经过一轮
轮“打传”专项行动,传销滋生蔓延势头一度得到遏制。然而,近段时间来,传销在广西
再度沉渣泛起,呈猖獗之势,成为全国关注焦点。
2021年8月11日以来,广西来宾、北海、南宁等市连夜组织执法力量展开集中打击
传销行动,对广场、出租屋、书店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地毯式清查。数据显示,11日至15日期间,广西已抓捕、讯问900余名传销人员,经过打击、驱散、劝告,传销分子纷纷撤离广西。
公安部8月14日表示,面对传销人员大量返乡情况,公安部将在全国同步开展打击
传销犯罪行动。
【考点链接】
(一)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
1.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的一般特征。
2.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弱点和缺陷,要综合运
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3.市场交易原则。市场交易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体现了政府的职能:我国政府具有组织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还具有保障
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公安部和来宾市政府的上述行为体现了这一点。
2.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我国国家机构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民主集中制
原则和依法治国原则。
3.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
政府在规制非法传销中的法律责任——以广西非法传销案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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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 传销 与相关概 念 之厘 清
重组 , 对企 业 的资 产 进行 剥 离 、 置换 、 售 、 出 转让 , 或 对 企 业 进 行合 并 、 管 、 购 、 并 、 立 的行 托 收 兼 分 为, 以实 现资本 结 构或 债务结 构 的改善 , 为实 现资
( ) 么是 资本运作 一 什
第2 4卷 第 2期 21 0 2年 4月
六 盘水 师范 学 院学报
J u n l f ip n h i o r a o Lu a su Noma iest r l Unv ri y
Vo .4 NO. 1 2 2
Ap . 01 r2 2
政府在 规制非法传销 中的法律 责任
p r mi c e . n a v rey o a ue o s e gh n efrst o a l g lp rmi c e s ae u r y a d s h me I a t fme s rst t n t e f t o c mb tie a y a d sh me,sfg ad i r o l
中图分类号 : 3 3 D6 —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1 O 5 2 1 )2 0 5 — 5 1 7 一 5 x(0 2 — o 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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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传销专
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6]16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6.12.30
【实施日期】2006.12.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自治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标和重点
(一)专项行动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有所减少;全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二)专项行动重点:
1.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2.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行为。
3.打击的重点对象:一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二是逃避打击或者被依法处理后仍屡教不改并以此为业的传销人员;三是在多个地区同时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四是以合法公司为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
4.以来宾、玉林、贺州、梧州、北海、桂林、贵港等7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市为重点地区,对传销活动进行重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