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已发)
企业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内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2019年,公司一名员工李某某因劳动合同纠纷将公司告上法庭。
该案件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多个方面,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概述李某某于2018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职位。
入职时,公司与李某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1万元,并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未与李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9年3月,公司以李某某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决定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
李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李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以下问题产生了争议:1. 公司是否应当与李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3.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三、争议焦点及法律依据1. 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未与李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程序(三篇)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程序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员工行为的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制定程序应该是合法、透明、公正、参与性和可行性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程序。
一、确定制度制定的程序首先,企业应当明确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这一程序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并且适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
企业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的公告或指导意见,明确制定的程序,确保合法性。
二、明确制定的目的和范围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前,必须明确制定的目的和范围。
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具体制定的范围可以包括企业的各个方面,如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薪酬福利等。
明确目的和范围有助于制定合适的制度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在制定规章制度之前,企业应该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了解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其他企业的最佳实践。
通过调研和分析,可以更好地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可行性的规章制度。
四、参与协商和征求意见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调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让员工参与到制定过程当中。
这样可以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使制定的规章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五、合法合规审查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企业应该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这包括对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审查,是否与企业自身已有规章制度相冲突的审查。
同时,还要考虑到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
六、制定公告和培训当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和培训。
公告是告知员工关于规章制度的内容、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等信息,培训则是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解读和说明。
公告和培训是确保员工能够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有效手段,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02.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5年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
公司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公司设立门槛过高,难以满足社会资金的投资需求。
二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义务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对公司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也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
四是关于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公司投融资活动的实际需要。
五是对上市公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不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六是缺少对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能满足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要求,等等。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公司法的呼声比较高。
在2004年3月的“两会”期间,有601位全国人大代表和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议案或者提案,要求修订公司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04年立法工作计划,2004年初,法制办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资委、工商总局、证监会、发展研究中心、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成立了公司法修改领导小组,并从上述部门和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
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3篇)
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3篇)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精选3篇)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篇1(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五)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篇2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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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劳动法律”,是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工具。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企业的义务。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企业进行劳动管理,必须靠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就无法进行劳动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7 条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第三条、公文的签收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
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
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
强化依法治企 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新2)
强化依法治企提高供电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当前,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系日臻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全民维权意识不断高涨,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挑战越来越多。
目前,供电企业面临的外部法制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化的变化,生产经营管理还面临着诸多风险,依法治企工作任重道远,与公司化运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供电企业无论是从外部环境还是从内部要求来看,都决定了必须把依法治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依法治企已成为供电企业提高现代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供电企业必须改进和完善经营行为,调整思维模式,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减少企业风险,使企业走上科学、规X的发展道路。
一、深刻认识依法从严治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XX政治的基本要求。
要坚持科学立法,XX立法,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XX国宪法在修宪时也将依法治国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款写入了宪法。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实现供电企业依法治企,进一步体现出“依法管理”的理念,对于实现供电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企就是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运营管理机制,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都在制度的调整、规X和引导下进行,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最终保障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一)依法从严治企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时代要求。
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制经济,法律的完善与制度的健全是市场经济的标志。
目前,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改革开放越深入,市场经济越发展,经济活动和利益关系就越错综复杂,就越迫切地需要完备的法制来引导、规X、约束和保障,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良好秩序。
企业要想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应对市场风险,经受市场环境的考验,必须加强企业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实现依法治企。
目前,企业普遍存在三个薄弱环节:一是企业法制建设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没有充分意识到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对防X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性,企业法制建设不自觉、不主动;二是防X法律风险的意识仍然不强。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辞退(二篇)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公司有权利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辞退员工是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严重程度的一种处理方式。
通常情况下,辞退决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
首先,公司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员工是否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定。
这可能涉及收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做出决定。
如果公司决定辞退员工,应当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决定,并确保决策过程公正、透明、遵守法律及内部规章制度。
其次,公司应当遵循适用的劳动法和相关规定,以确保辞退程序合法合规。
这可能包括与员工进行面谈、提供书面通知、解释辞退决定的理由、向员工提供机会进行申辩等步骤。
最后,公司应当遵循辞退程序将决定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讨论有关补偿、终止合同等问题。
公司还应确保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保密,并与员工达成一致,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总之,辞退员工是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惩罚的一种方式,但公司在进行辞退时必须依法行事,并遵守公司内部的程序和规定。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辞退(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将其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辞职就不能请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你的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按照开除员工是有法定条件的,只有员工严重违法,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才可以开除。
否则,就会违反了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
就可以在拿到了公司的辞退单据后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1、员工自己申请辞职与公司辞退是有区别的,前者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后者则有;2、公司辞退员工应该向员工出具《辞退证明书》,3、如果你不打算在那工作了,你可以先签字拿到书面材料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4、企业要开除员工是有法定条件的,只有员工严重违法,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才可以开除,具体《劳动法》上有规定。
公司因员工违反公司的正常制度,公司想开除?如果有关的公司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不仅这个规定经过公示,而且这规定应当组织你们所有的员工学习过。
小公司管理制度样本(3篇)
小公司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
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制度研究
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制度研究【摘要】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问题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其核心问题,国内法学家,经济学家对其论述颇多,其中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问题在近几年引起中国学者的广泛关注。
本文在对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本土特色职工参与制度,以期完善我国立法鼓励并保障公司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化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最大程度挖掘企业的潜力,发挥企业的效能是我国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到目前为止,不少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但法无通法,由于各国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历史背景不同,各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都有自己的特色。
我们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向和制度安排。
在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找出适合本土国情的中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模式。
一、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制度的比较分析(一)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制度的确立西方国家在长期的探索中引入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制度,体现了劳动者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原则,形成了资本所有者与企业劳动者共同治理企业的新型公司治理结构。
所谓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是一种由公司法规定的,职工以特定方式参与公司决策机构、介入公司决策程序,影响公司决策结果、监督公司决策实施的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参与”一词最早出现在德国,与之相关的立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至今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
公司的传统内部治理结构确立了股东本位原则,公司被单纯视为股东牟利的工具,“公司利益”视为“股东利益”的同一语。
“只有以所有权形式为公司提供物质资本的股东才享有公司权力,他们对公司财产不仅享有剩余索取权,而且对公司的经营享有最高控制权。
”股东最有积极关注与监控公司的经营,且较公司的其他参与者有动力校正经营者懈怠及道德风险。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管理,包括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事务工作规章制度体系,重要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诉讼(仲裁)案件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商标管理,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及普法宣传工作,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收集及风险辩识、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管理,法治建设的考核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本制度所称的重要决策,是指《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需要集体审议或决策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的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是指公司及分支机构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和协议。
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制定的的对内有普遍约束力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双重法律审核,是指对关系出资人权益和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实行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律审核,并取得一致意见,提交公司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表决的一项工作机制。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6篇)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文件的发放:(1)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办公室以本部门名义形成且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放的文件,各自安排发放和回收。
需要在公司各横向关联部门之间发放实施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发放和回收。
(2)各部门需办公室安排发放文件时,必须将文件打印并复印好,由部经理书面写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并签名后送综合管理部,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文件发放人予以发放。
(3)任何文件,发放人须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发放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
如部门负责人不在,由部门在场人员签名代收。
代收人必须负责及时将文件转给部门负责人。
需个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门内部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由个人亲自签字接收。
(4)需发放到正科长以下管理、辅助人员和职工的文件(包括学习材料等),发放人只需发放到相关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再由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安排发放到相关个人。
2、文件的更改:(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个别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响整个文件版面的整洁美观,由原编制形成的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数据性或原则性的须报直属部经理签字认可),连同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送原发放人,由原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及存档予以更改。
(2)文件发放人根据更改字数多少和繁简情况,可到现场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还给原收件人。
但在更改时必须用双线划掉原字句,在划掉的字句对应上方行距空间写上新字句,并在更改处盖上原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
3、文件的换页:(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单页大面积修改,需换页的,由原编制形成将需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并打印、复印好,由其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换页情况(属数据性、原则性修改须部经理签字认可)送原文件发放人,由原文件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予以换页。
(2)所有需换页的文件,由文件发放人统一换页并注明执行时间,将原页销毁。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5篇)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____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
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
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法律社会实践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知名企业A,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至2022年,企业员工已超过3000人。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内部也出现了一些劳动争议问题,尤其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2022年6月,企业A的一名员工小李(化名)因与公司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此案涉及企业A的劳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员工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案例经过1. 事件起因小李于2018年7月入职企业A,担任技术研发岗位。
在入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李的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然而,在2022年5月,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调整小李的岗位,将其从技术研发岗位调至生产一线。
小李认为,新的岗位与其专业技能不符,且工资待遇有所下降,遂拒绝接受调整。
2. 争议焦点小李认为,公司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小李还认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因此,小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撤销调整岗位的决定,恢复其原岗位,并支付拖欠的工资。
公司方面则认为,调整小李工作岗位是出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也承认在工资支付上存在一定延迟,但已与小李协商一致,同意补发工资。
3. 仲裁过程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小李的仲裁申请,并依法组成仲裁庭。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了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交接记录等。
仲裁庭依法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审辩论。
庭审过程中,小李提交了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合同约定小李的岗位和工资待遇。
(2)工资条,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3)工作交接记录,证明小李已向公司提交了工作交接报告。
国企法律案件管理问题(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企法律案件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从国企法律案件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我国国企法律案件管理提供参考。
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法律案件管理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国企改革背景下,国企法律案件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案件处理效率低、法律风险防范不足、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因此,对国企法律案件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提高国企法律案件管理水平、促进国企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企法律案件管理现状1. 案件类型多样化国企法律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案件类型多样化。
这要求国企法律案件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2. 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法律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这给国企法律案件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也对国企法律案件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3. 案件处理周期较长由于法律程序复杂、案件争议较大等原因,国企法律案件处理周期较长。
这导致企业权益受损,不利于国企的稳定发展。
4.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部分国企对法律风险防范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国企法律案件管理存在的问题1. 案件处理效率低部分国企法律案件处理流程不规范,案件处理周期较长,导致企业权益受损。
此外,部分国企法律案件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处理案件效率低下。
2. 法律风险防范不足部分国企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缺乏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3.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国企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如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
4. 法律人才匮乏国企法律案件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国企法律案件管理的需求。
家族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
在我国,家族企业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其在经营管理和法律关系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规范家族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障家族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家族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以下将从家族企业的定义、法律地位、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继承与传承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与法律地位1. 定义家族企业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家族成员投资、经营、控制的企业。
家族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2)家族成员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3)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与家族文化紧密相连。
2. 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对家族企业并未作出特别规定,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家族企业享有与普通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
家族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应当依法设立、登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家族企业股权结构1. 股权结构类型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单一股权结构:企业所有权归一个家族成员所有;(2)联合股权结构:多个家族成员共同持有企业股权;(3)股份制股权结构:企业通过发行股份,吸收家族内外投资者持股。
2. 股权结构规范(1)股权比例合理:家族成员持股比例应当合理,避免因股权过于集中而导致企业决策僵化;(2)股权传承有序:家族企业应当制定股权传承计划,确保家族成员权益得到保障;(3)股权激励与约束: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防止内部腐败。
三、家族企业经营管理1. 经营管理特点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以下特点:(1)家族成员担任核心管理层;(2)家族文化在企业内部传承;(3)决策过程相对封闭。
2. 经营管理规范(1)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家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2)提高决策透明度:企业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避免决策失误;(3)加强人才培养:家族企业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法律合规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行业内知名企业。
然而,在2019年,公司因内部控制缺陷引发的一起合规风险事件,导致公司声誉受损,经济损失巨大。
以下是该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案件经过1. 事件起因2019年,公司下属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对外销售过程中,发现部分客户存在虚假交易行为。
经过调查,发现子公司销售人员与部分客户串通,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额,骗取公司货款。
2. 事件调查公司发现此事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发现,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与客户串通,虚构销售合同。
(2)子公司负责人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到位。
(3)公司总部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公司的违规行为。
3. 事件处理(1)公司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3)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4)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
三、案件分析1. 内部控制缺陷本案中,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是引发合规风险的主要原因。
具体表现为:(1)销售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与客户串通,虚构销售合同。
(2)子公司负责人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到位。
(3)公司总部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公司的违规行为。
2. 合规风险本案中,公司因内部控制缺陷引发的合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损害公司声誉: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导致虚假交易,损害了公司的声誉。
(2)经济损失:公司因虚假交易而支付了大量货款,造成了经济损失。
(3)法律责任:公司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四、案件启示1.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法律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已发)
法律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企业管理制度和法律有着非常紧密的重要关系。
企业管理制度范畴里是离不开法律的,经营与管理基础和法律的关系密不可分。
企业管理制度范围审核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是离不开法律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在互相作用下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优化配置、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向更高的台阶迈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掌舵人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主体,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是企业家的基本素质。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主体,企业家肩负着发展企业,完善整个市场经济交易规则的历史重任。
在当今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每一位企业家都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将法律思维运用到经营和管理企业的领域中,从而加快实现企业的法治化进程,使企业在经济形式在不停转换并飞速发展的时代,在经济全球化、自由化、发达化成为大背景的趋势下,率先占领国内、外市场领域,从而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因为法制化进程的实施,而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尤其是经济领域中法律对市场经济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法律赋予并确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规范其经营行为;第二、通过契约关系,来保障市场经济能够良性发展和有序进行;第三、通过法律能够建立自由、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杜绝垄断现象的产生;第四、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全力保障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法律有助于保障国家对外开放,加快企业与国际产业合作的步伐。
随着企业管理制度地位的不断上升、企业管理一体化要求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企业管理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具有重要影响:1.在内部组织结构方面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何构建,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规范、健康、完善,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有效地运转,能否最大限度地节约运营成本等,甚至会成为企业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成功的企业必定都有一套适应市场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标准的内部组织结构。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5篇)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诚信管理,维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诚信管理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和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的诚信管理制度,将诚信视为一种行为准则和价值观。
第四条企业诚信管理涵盖以下方面: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保护客户利益,诚实守信地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合作,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行透明的财务管理,保护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诚信守则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故意误导客户和消费者。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尊重客户的权益,不得以欺骗、欺诈等手段获取客户的利益。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建立诚实、公正、合作的关系,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保护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遵守内部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诚信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设立诚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诚信建设和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诚信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诚信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诚信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行为表现进行诚信评定,对有诚信问题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法治和制度的关系
法治和制度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而制度则是指一系列的规则和规定,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
因此,制度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和前提。
一方面,制度可以保障法治的实施。
法律作为国家的根本制度,需要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才能真正实现法治。
在实施过程中,各种制度和规定可以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使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从而保障法治的实现。
另一方面,法治也需要制度的保障。
法律的实施需要依靠各种制度和规定来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法律也需要制度的支持和完善,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因此,法治和制度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法治,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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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
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是密不可分的。
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在互相作用下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优化配置、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市场经济不断迈向更高层次。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家是现代企业的管理主体,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是企业家的基本素质。
作为现代企业的管理主体,企业家肩负着发展企业,完善整个市场经济交易规则的历史重任。
在当今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每一位企业家都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将法律思维运用到管理和经营企业中去,从而加快实现企业的法治化进程,使企业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经济全球化成为大背景的趋势下,率先占领国内、外市场,从而使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
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律尤其是经济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主要作用:
第一、法律确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二、通过契约关系,来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第三、通过法律能够建立自由、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四、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
第五、法律有助于保障国家对外开放,加快国际产业合作的步伐。
随着企业管理制度地位的不断上升、企业管理一体化要求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企业管理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1.在内部组织结构方面
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何构建,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规范、健康、完善,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有效地运转,能否最大限度地节约运营成本等,甚至会成为企业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成功的企业必定都有一套适应市场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标准的内部组织结构。
2.在劳动管理方面
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这是因为人是企业的劳动主体,也是企业发展与稳定的助推器,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可以帮助企业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最大经济效益,反之,将制约企业的发展,影响经济效益的实现。
3.在生产管理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等法律调整企业的生产管理,从而使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市场的质量要求,并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进入销售或流通领域,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4.在销售管理方面
无论是生产型企业,还是服务性企业,都要将自己的产品投放市场,从而实现效益,这是企业的共性。
企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调整下,在形成规范有序的经济市场中,才能产生成功的商品销售,也才能有创造利润的可能。
5.在财务管理方面
企业的稳定和壮大,需要企业财务遵循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规则,需要有一套良好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假如财务管理的不合法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形成,有可能致使企业终将退出市场舞台。
法律与企业管理制度相互关系运用的好与坏,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在市场经济中的成败。
一位时时、事事能够运用法律思维的企业家,能够在企业的发展进程这片汪洋大海中很好地掌舵企业这艘巨轮劈波斩浪,顺利远航!
作者:李巨亮部门: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