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大刑事案件】雷国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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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涉案民警被立案的几个程序问题

雷洋事件涉案民警被立案的几个程序问题

雷洋事件涉案民警被立案的几个程序问题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证券期货》 2016年第7期文 / 赵鹏日前,权威媒体发布消息: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雷洋死亡案涉案5名民警立案侦查。

笔者认为,其中几个重要的程序问题有必要梳理一下日前,权威媒体发布消息: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雷洋死亡案涉案 5 名民警立案侦查。

笔者认为,其中几个重要的程序问题有必要梳理一下。

上图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全文,其中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初查和立案有什么关系?一般而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始于侦查,终于执行。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开端,而立案又是侦查的开端,侦查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后,才能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侦查。

但对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来说,刑诉法规定了一个立案前的初查程序。

关于初查,有以下几个要点:1. 适用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即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在立案前有权进行初查。

需要说明的是,刑诉法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并没有规定初查程序,但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有关于初查的内容。

2. 以秘密进行为原则检察机关的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未经检察长批准,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

3. 不得对人或物采取强制措施初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4. 初查之后的结果经过初查,检察机关应当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符合前述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法条链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83 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

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

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梳理过去的那些悍匪,比“21世纪第一悍匪”更凶残的人有之,但终究都逃脱不了恢恢法网。

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批判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

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

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龙治民早年经历:龙治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人。

1983~1985年间,龙治民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在自己家中连杀48人,并将尸体埋在自家院中,这48条性命仅换得573元。

他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反应敏捷。

龙治民原是陕西省商县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

龙治民6岁、其妹3岁时丧母。

基于传宗接代的观念,其父对他娇惯放纵,去地里干活也用背篓背着他。

龙治民在同学中虽年龄最大,但个子却最小,师生们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学恶作剧戏弄。

文革期间,龙治民成立了一个红卫兵组织,抄家、批斗干部,倾泻了平日怨气。

然而好景不长,村里成立革委会时,龙治民差点被揪出批斗,其组织随之瓦解。

龙治民少年颇好学,常借月光读书,但由于历史环境,学无所用,受挫后便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后因自身条件不好,娶了一残疾女子。

龙治民心绪恶劣,处境孤独,在社会上没有朋友。

1974年春,他家因修建南秦水库处于淹没区,随移居到杨峪河乡王墹村。

龙治民迁到王墹村后,即经常借口这病那病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

生产队规定每个劳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分400个,龙治民所做却不到100个,有时还给自己偷加工分。

他连分配到名下的粮食都懒得去背,常由队上派人送到他家里。

王墹村群众帮助移民盖新房,龙治民却钻在借住的屋里装病。

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奸宿数日,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

中国最大的诈骗案是什么案

中国最大的诈骗案是什么案

中国最大的诈骗案是什么案今天的人们,也许早已对“李万铭”这个名字感到非常陌生了。

可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中国,全国最大的政治诈骗犯、中国的“钦差大臣”李万铭绝对是尽人皆知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收集整理的相关文章。

中国最大的诈骗案:从偷鸡摸狗到诈骗老手李万铭(1927—1991年),别名李铭,陕西省安康县人,出身于一个地主兼营商业的家庭,还有个孪生弟弟李万钰。

他家曾开过粮栈、酒铺和山货店。

为了赚钱,其父向酒里兑水,往山货中掺假,以次充好;为招揽生意,却在柜台上挂起“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招牌。

这种刁钻刻薄的奸商作风和弄虚作假的欺骗行径,耳濡目染地影响着李万铭,使得他从小就学会了许多偷鸡摸狗的勾当。

在读小学时,他就偷过考卷和图书;中学时代,他偷过老师的手表等;再大些,他利用其兄当邮差工作之便,经常偷拿挂号信,并把窃得的钱款交给家长,谎称是从路上拾到的。

李万铭的这种行为,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的阻止和批评教育,而且一次又一次受到父母夸赞,因而得到不断地滋长。

但他倒也有些歪才,比如书法不错,而且特别擅长字迹模仿,并会刻章;长得还不错,眉宇之间有时甚至还露出一股英气。

1945年1月,李万铭在原籍安康兴安师范学习。

他加入了国民党。

后来报名参加国民党青年军,任207师准尉政治干事,曾书写过反动墙报,张贴过反动标语。

他对蒋介石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野心勃勃。

李万铭早在上小学时就对同学们说:“我长大了也要当委员长。

”在国民党军队里,李万铭这个自幼品行不端的痞子,进一步养成馋懒占贪、坑蒙拐骗的恶习。

他艳羡虚荣、仰慕权贵,一心想当官享福——当官就要当大官,享福也得享大福。

在他眼里,名利地位、高官厚禄,这一切都是骗来的。

“不骗成不了大事。

”“我不骗人,人就骗我。

”“冒大险才能享大福。

”成了他的信条。

李万铭刚刚加入国民党军队时只有18岁,但从此开始就实行他的信条:骗。

有一次,部队进行新旧交替整编,他乘机弄虚作假,冒领退伍费。

为此,他被当局抓进国民党沈阳陆军监狱。

中国近代十大刑事案件,件件触目惊心,主犯附图!

中国近代十大刑事案件,件件触目惊心,主犯附图!

1. 白宝山,中国 杀人犯 。

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先后杀害15人,击伤15人;1997年落网;1998年被判处死刑,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

白宝山2. 张君,被称为中国第一悍匪,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团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20日在重庆市执行死刑。

张君被捕3. 龙治民.1985年,陕西省 商洛地区 商县杨峪河乡(现 商洛市商州区 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 闫淑霞 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 商洛分院以 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

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二人极刑。

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龙治民4.董雷.1997年西安董雷“12.1”枪杀大案的凶犯,西安人,心狠手辣,又狡猾多端,同时又具有极强的心理素质,作案手法老练、果决。

制造了震惊全国的“12.1”枪杀大案。

5.东北二王。

东北二王指的是两名 东北人 。

“二王”是沈阳人,名 王宗 坊、 王宗玮 ,为兄弟二人。

悍匪。

1983年2月12日,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东北二王特大杀人案”,至9月18日,两名案犯被警方击毙东北二王6.魏振海。

魏振海,绰号“小黑”,曾是西安“道北”黑道所熟知的“老大”。

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东路一家属院公然持枪杀人抢劫,这个残暴的家伙跃入了普通西安市民的视野。

在西安市建国以来是没有犯罪分子持枪杀人的,西安警方为之震惊,与其展开了一场历时3年多的惊心较量。

1990年的1月30日,一度让西安市民谈之色变的暴力抢劫杀人犯魏振海越狱两年后再度落网。

魏振海枪决7.谢先荣。

谢先荣是2003年“9.29湖北潜江特大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案犯。

2011,公安部2号督办大案始末

2011,公安部2号督办大案始末

2011,公安部2号督办大案始末作者:爱升来源:《莫愁·天下男人》 2011年第9期爱升2011年年初,富豪赵胜利在长沙遇害,凶手正是他千里迢迢前来看望的情人彭碧荣的男友徐小明——一个在13年里,跨湘、粤、鲁、赣四省六市实施抢劫杀人案件8起,致10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犯罪团伙头目。

随着侦查的深入,这起曲折案件的幕后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囚心系豪门误做小三“碧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赵胜利,江西的大老板。

”2009年9月的一天,在长沙市某酒店的豪华包房里,彭碧荣和赵胜利第一次见面了。

彭碧荣1990年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县,父母都是普通农民,漂亮聪颖的她2007年考入长沙市一所医学院的护理专业。

在喧嚣繁华的大都市里,各色各样嫁入豪门一夜暴富的新闻不时出现在彭碧荣眼前,她渐渐产生了找一个有钱男友的念头。

眼前的赵胜利无疑在各方面都满足自己的要求——他称自己拥有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是两家注册公司的老总。

更重要的是,时年33岁的他因忙于事业一直未婚。

因此,当赵胜利后来在电话里提出希望跟她交朋友时,彭碧荣毫不迟疑地答应了。

见彭碧荣答应和自己交往,2009年10月,赵胜利从江西飞到长沙,在一家高级会所单独宴请彭碧荣。

推杯换盏间,赵胜利将一枚钻戒戴在彭碧荣的手指上:“我这次是专门为你而来,你跟学校请几天假,我带你出去玩玩。

”彭碧荣忙说:“好哇,我从小就想去看看天安门和黄浦江。

”赵胜利爽朗地笑了:“只要你愿意,哪我都能带你去。

”当晚,借着微醺,彭碧荣在赵胜利下榻的酒店住下了……两天后,赵胜利果然带着彭碧荣坐飞机去了上海,几天后又前往北京。

一路上,赵胜利尽心呵护着彭碧荣,白天,怕她累着帮她背女式背包;夜里,担心她着凉不时替她掖被角。

他的细心体贴令彭碧荣心里暖融融的…..回到长沙,赵胜利又做了件令彭碧荣吃惊的事情:他在长沙市中心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期房,房主赫然写着她的名字。

随后,他又替彭碧荣租了一套两居室,让她从学校寝室搬出来住。

龙志明案子纪实

龙志明案子纪实

龙志明案子纪实20年前,这个人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48条人命!48条尸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龙治民杀人案龙是陕西省商州市金陵寺镇人,和我朋友老家大概有20里的距离,所以我对他的事迹比较了解。

龙的案发后,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案子一直没有公开,以至很多人都不知道龙案可能是中国第一杀人案,今天,已经距离龙案20年了。

20年前的案子,不可能一直隐藏下去的为防止同案犯在逃、自杀或相互杀人灭口,侦破领导小组指示西南各乡,尤其是龙犯所在的杨峪河乡、龙犯的原籍仁治乡、龙妻闫淑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镇以及邻近王墹的刘湾乡的乡村干部和民兵治保组紧急动员起来,对辖区内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迹者实行监控,并对行迹异常者予以关注。

至于案发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队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警察。

自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王墹村沉默数年的钟声再度被敲响了。

6月2日午后,村干部站在几成废墟的老戏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个决定。

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不便给决定以某种正式形式,该决定便没有诉诸文字更不能记录在案,而是口头下达的。

所以王墹村干部没有使用“宣布”或类似于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给村民造成他在“传达上级决定”的印象。

没有什么决定,只是一件事。

“现在给大家说个事。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公安人员进一步侦察带来不便,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

据公安人员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同伙,如果风声传到同案犯耳里……”一些有头脑的王墹人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

他们议论道:“要说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前几日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

龙治民的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毁赃的毁赃了。

公安机关怀疑龙的同伙就在王墹村里!”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里满含疑问。

此后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门窗禁闭,出门时彼此碰见了,也只是淡淡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全村一时处于相互猜忌的惶惶不安的紧张气氛中。

刑事审判参考目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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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1号]刘振杰骗购国家外汇额度案[第 2号]朱奕骥投机倒把案[第 3号]曹娅莎金融凭证诈骗案[第 4号]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第 5号]蓝海诈骗案[第 6号]王严侵占案[第 7号]王洪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 8号]王征宇故意杀人案[第 9号]方伍峰重婚案[第 10号]黄赏等走私毒品案[第 11号]唐友珍运输毒品案[第 12号]苏豫鲁挪用公款案[第 13号]翟鲁光受贿、玩忽职守案[第 14号]刘群祥被控受贿案[第 15号]王文强玩忽职守案[第 16号]李某等投毒案[第 17号]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18号]王勇故意杀人案[第 19号]白俊峰强奸案[第 20号]罗辉、王凌云等侵占案[第 21号]汪美坤、李云田等侵占、盗窃案[第 22号]杨吉茂伪造货币案[第 23号]于光平爆炸案[第 24号]刘海交通肇事案[第 25号]于景森故意伤害案[第 26号]金铁万、李光石贩卖毒品案[第 27号]马俊海运输毒品案[第 28号]陈贵杰等贪污案[第 29号]苟兴良等贪污、受贿案[第 30号]韩义昌徇私舞弊、挪用公款案[第 31号]余永恒受贿案[第 32号]朱成芳等金融赁证诈骗、贷款诈骗案[第 33号]王建军等非法经营案[第 34号]宋有福、许朝相故意杀人案[第 35号]罗登祥抢劫、故意杀人、脱逃(未遂)案[第 36号]胡斌、张筠筠等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未遂)案[第 37号]张德元受贿案[第 38号]赵祥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第 39号]叶永朝故意杀人案[第 40号]张栓厚故意杀人案[第 41号]张杰故意杀人案[第 42号]刘加奎故意杀人案[第 43号]秦学荣抢劫、流氓、诈骗、侵占案[第 44号]章杨盗窃案[第 45号]刘泽均、王远凯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第 47号]赵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第 48号]李典故意杀人案[第 49号]杨政锋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案[第 50号]王卫明强奸案[第 51号]高金有盗窃案[第 52号]龙鹏武、龙雄武诈骗案[第 53号]李伊斯麻贩卖毒品案[第 54号]陈超龙挪用公款案[第 55号]高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 56号]戴恩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 57号]阎留普、黄芬故意杀人[第 58号]庄保金抢劫案[第 59号]郝景文、郝景龙盗窃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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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号]熊漓斌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第 112号]张君等抢劫、杀人犯罪集团案[第 113号]周建平、卫杨林、吴江、刘有志抢劫、敲诈勒索案[第 114号]陈建明等销售伪劣产品案[第 115号]何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 116号]王安涛侵犯著作权案[第 117号]金义祥抢劫案[第 118号]买买提盗窃案[第 119号]何肃黄、杨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第 120号]徐华、罗永德贪污案[第 121号]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第 122号]刘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第 123号]王长友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124号]张烨等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第 125号]杨有才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 126号]薛玉泉虚报注册资本案[第 127号]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 128号]曹成金故意杀人案[第 129号]苏良才故意伤害案[第 130号]明安华抢劫案[第 131号]康金东盗窃案[第 132号]宾四春、郭利、戴自立贪污案[第 133号]明安华抢劫案[第 134号]宾四春、郭利、戴自立贪污案[第 136号]赖贵勇爆炸案[第 137号]张建国故意伤害案[第 138号]黄斌等抢劫(预备)案[第 139号]陈家鸣等盗窃、销赃案[第 140号]陈越、邵某重婚案[第 141号]张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第 142号]韩俊杰、付安生、韩军生生产伪劣产品案[第 143号]胡廷蛟、唐洪文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 144号]姚建林票据诈骗案[第 145号]舒亚眉、陈宝华侵犯著作权案[第 146号]何木生抢劫案[第 147号]何起明诈骗案[第 148号]容乃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 149号]王新生等放火案[第 150号]陈德福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151号]阿古敦故意杀人案[第 152号]计永欣故意杀人案[第 153号]杨庆龙强奸、抢劫案[第 154号]熊志华绑架案[第 155号]章浩等绑架案[第 156号]颜通市等绑架案[第 157号]周建忠暴力取证案[第 158号]邹代明抢劫案[第 159号]罗忠兰盗窃案[第 160号]王庆诈骗案[第 161号]李志远招摇撞骗、诈骗案[第 162号]郑大昌走私毒品案[第 163号]刘军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第 164号]鞠春香、张志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第 165号]俞亚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留食品案[第 166号]袁鹰、欧阳湘、李魏集资诈骗案[第 167号]刘岗、王小军、庄志德金融凭证诈骗案[第 168号]俞辉合同诈骗案[第 169号]赵志刚伪造有价票证案[第 170号]李春林故意杀人案[第 171号]刘某诉江某故意伤害案[第 172号]胡从方拐骗儿童案[第 173号]沈某挪用资金案[第 174号]朱晓志交通肇事案[第 175号]周立杰交通肇事案[第 176号]王逸故意伤害案[第 177号]谢茂强等强奸、奸淫幼女案[第 178号]周彩萍等非法拘禁案[第 179号]田磊等绑架案[第 180号]吴德桥绑架案[第 183号]扎西达娃等抢劫宁[第 184号]刘国芳等诈骗案[第 185号]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行为应何定罪量刑李刚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 186号]杨文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第 187号]张顺发持有、使用假币案[第 188号]郭玉林等抢劫案[第 189号]应否对此后果承担责任曾贤勇抢劫案[第 190号]薛佩军等盗窃案[第 191号]潘勇、王伟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贷款诈骗案[第 192号]林庆介绍卖淫案[第 193号]梁某挪用公款、张某挪用公款、盗窃案[第 194号]左佳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第 195号]陆飞荣玩忽职守案[第 196号]陆某某、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案[第 197]王志峰、王志生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第 198号]黄土保等故意伤害案[第 199号]吴学友故意伤害案[第 200号]穆志祥被控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201号]丁立军强奸抢劫、盗窃案「第 202号]亢红昌抢劫案[第 203号]姜金福抢劫案[第 204号]江世田等妨害公务案[第 205号]杨国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第 206号]金建平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 207号]苏永清贩卖毒品案[第 208号]丁锡方彻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 209号]于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 210号]程庆合同诈骗案[第 211号]高秋生、林适应等非法经营案[第 212号]董佳、岑炯等伪造有价票证、职务侵占案[第 213号]李品华、潘才庆、潘才军诈骗案[第 214号]严叶成、周建伟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第215号]于继红贪污案[第 216号]万国英受贿、挪用公款案[第 217号]姜杰受贿案[第 218号]彭定安破坏电力设备案[第 219号]倪庆国交通肇事案[第 220号]姜方平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案[第 221号]李林故意杀人案[第 222号]蔡勇、李光等故意伤害、窝藏案[第 223号]胡咏平故意伤害案[第 224号]马尔丹•米歇尔涉嫌强奸引渡案[第 227号]曹占宝强奸案[第 228号]李邦祥拐卖妇女案[第 229号]苗振经抢劫案[第 230号]吴彩森、郭家春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 231号]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 232]项军、孙晓斌侵犯商业秘密案[第 233号]李柏庭非法经营案[第 234号]于庆伟职务侵占罪案[第 235号]彭国军贪污、挪用公款案[第 236号]李永斌徇私枉法、接送不合格兵员案[第 237号]王园破撤销缓刑案[第 238]叶朝红等放火案[第 239号]张怡懿、杨增故意杀人案[第 240号]张义洋故意杀人案[第 241号]王元帅.邵文喜抢劫.故意杀人案[第 242号]李满英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243号]张某某抢劫.李某某盗窃案[第 244号]阿丹•奈姆等枪劫案[第 245号]赵某盗窃案[第 246号]林通职务侵占案[第 247号]马盛坚等贩卖毒品案[第 248号]梁延兵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 249号]韩雅利贩卖毒品.韩镇平窝藏毒品案[第 250号]北京匡达制药厂偷税案[第 251号]曾珠玉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 252号]孟祥国、李桂英、金利杰侵犯著作权案[第 253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第 254号]杜祖斌、周起才抢劫案[第 255号]程剑诈骗案[第 256号]蒙某受贿案[第 257号]李宝安、咎旺木、李兴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 258号]陈宗发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第 259号]王雪玲故意伤害案[第 260号]李小龙等被控故意伤害案[第 261号]王之兰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262号]雷小飞等非法拘禁案[第 263号]梁其珍招摇撞骗案[第 264号]严静收购赃物案[第 265号]李生跃盗掘古文化遗址宁[第 266号]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267号]上海华源伊龙实业发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268号]沈卫国等挪用资金、妨害清算案[第 269号]高原、梁汉钊信用证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 270]杨保营等抢劫、绑架案[第 272号]南昌洙、南昌男盗窃案[第 273号]张珍贵、黄文章职务侵占案[第 274号]胡启能贪污案[第 275号]陈美娟投放危险物质案[第 276号]周大伟票据诈骗(未遂)案[第 277号]宋东亮、陈二永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案[第 278号]夏侯青辉等故意伤害案[第 279号]李尧强奸案[第 280号]唐胜海、杨勇强奸案[第 281号]王团结、潘友利、黄福忠抢劫、敲诈勒索案[第 282号]周兆钧被控非法行医案[第 283号]黄学东非法持有毒品案[第 284号]董博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第 285号]汪照洗钱案[第 286号]中国包装进出口陕西公司、侯万万骗取出口退税案[第 287号]陆剑钢等抢劫案[第 288号]刘群、李国才抢劫、诈骗案[第 289号]向灵、刘永超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第 290号]章国新破坏生产经营案[第 291号]胡滋玮贪污案[第 292号]张金康、夏琴私分国有资产案正[第 293号]龚晓玩忽职守案[第 294号]王仁兴破坏交通设施案[第 295号]曾劲青、黄剑新保险诈骗、故意伤害案[第 296号]赵泉华被控故意伤害案[第 297号]赖忠、苏绍俊、李海等故意伤害案[第 298号]王建平绑架案[第 299号]贺喜民抢劫案[第 300号]田亚平诈骗案[第 301号]朱荣根、朱梅华等妨害公务案[第 302号]李宁组织卖淫案[第 303号]顾国均、王建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第 304号]马汝方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第 305号]张福顺贷款诈骗案[第 306号]李兰香票据诈骗案[第 307号]宋德明合同诈骗案[第 308号]杨廷祥等抢劫案[第 309号]孙静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第 310号]江仲生等贪污案[第 311号]尚荣多等贪污案[第 312号]杨代芳贪污、受贿案[第 313号]宋计划交通肇事案[第 314号]沈某某盗窃案[第 315号]周某某非法行医案[第 316号]张建忠侵占案[第 318号]祝久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 319号]杨志华企业人员受贿案[第 320号]穆文军抢劫案[第 321号]朱永友抢劫案[第 322号]王跃军、张晓勇抢劫、盗窃案[第 323号]王胜平抢劫、强奸、盗窃案[第 324号]钱炳良盗窃案[第 325号]歹进学挪用公款案[第 326号]包智安受贿、滥用职权案[第 327号]朱香海、左正红等非法买卖枪支、贪污案[第 328号]杨康林、曹培强等骗取出口退税案[第 329号]高国华非法经营案[第 330号]陆骅、茅顺君、石国伟抢劫案[第 331号]夏鹏飞、汪宣峰抢劫、敲诈勒索、盗窃案[第 332号]丁钦宇挪用资金案[第 333号]阎怀民、钱玉芳贪污、受贿案[第 334号]曹军受贿案[第 335号]王红梅、王宏斌、陈一平走私普通货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36号]邓冬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 337号]姜继红、成盛等抢劫、盗窃案[第 338号]叶文言、叶文语等盗窃案[第 339号]李葳受贿案[第 340号]李洪前故意杀人案[第 341号]钱竹平交通肇事案[第 342号]王某故意杀人案[第 343号]官其明故意杀人[第 344号]王刚强、王鹏飞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345号]朱家平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346号]乌斯曼江、吐尔逊故意伤害案[第 347号]耿万红故意伤害案[第 348号]林华明等敲诈勒索案[第 349号]倪以刚等聚众斗殴案[第 350号]陈宝林等赌博案[第 351号]秦文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第 352号]范尚秀故意伤害案[353号]王春明盗窃案[354号]朱洪岩贪污案[355号]冯安华、张高祥挪用公款案[第 356号]潘楠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第 357号]古计明、方振华投放危险物质案[第 358号]郭继东私藏枪支弹药宣告无罪案[第 359号]徐钦朋非法买卖爆炸物案[第 360号]吴传贵等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第 361号]贾淑芳故意杀人案[第 362号]李惠元贩卖毒品案[第 364号]宋国华贩卖毒品案[第 365号]黄德全、韦武全、韦红坚贩卖毒品案[第 366号]张玉梅、刘玉堂、李永生贩卖毒品案[第 367号]孔德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 368号]孙传龙故意杀人案[第 369号]李宁、王昌兵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370号]高泳故意伤害案[第 37l号]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 372号]梁国雄、周观杰等贩卖毒品案[第 373号]吕卫军、曾鹏龙运输毒品案[第 374号]张玉英非法持有毒品案[第 375号]吴祥海介绍卖淫案[第 376号]李祖清等被控贪污案[第 377号]郭金元、肖东梅非法经营案[第 378号]刘建场、李向华倒卖车票案[第 379]王建辉、王小强等故意杀人、抢劫案[第 380号]董保卫、李志林等盗窃、收购赃物案[第 381号]刘必仲挪用资金案[第 382号]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第 383号]故发群受贿、巨大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 384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第 385号]张炯、李培骏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第 386号]王世清票据诈骗、刘耀挪用资金案[第 387号]于爱银、戴永阳故意杀人案[第 388号]洪志宁故意伤害案[第 389号]马良生故意伤害案[第 390号]李政、侍鹏抢劫案[第 391号]李靖贩卖、运输毒品案[第 392号]闫新华故意杀人、盗窃案[第 393号]陈国策故事伤害案[第 394号]腾开林、董洪无强奸案[第 395]陈某强奸案[第 396号]韦国权盗窃案[第 397号]黄旭、李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 398号]钱政德受贿案[第 399号]张德军故意伤害案[第 400号]魏建军抢劫、放火案[第 401号]范昌平抢劫、盗窃案[第 402号]王贺军合同诈骗案[第 403号]陆惠忠、刘敏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案[第 404号]宋光军运输毒品案[第 405号]刘某挪用公款案[第 406号]方俊受贿案[第 407号]陈卫国、余建华故意杀人案[第 408号]蔡世祥故意伤害案[第 410号]何荣华强奸、盗窃案[第 411号]张泽容、屈自强盗窃案[第 412号]练永伟等贩卖毒品案[第 413号]田嫣、崔永林等贩卖毒品案[第 414号]孙贤玉交通肇事案[第 415号]蓑口义则走私文物案[第 416号]谭慧渊、蒋菊香侵犯著作权案[第 417号]张勇故意伤害案[第 418号]王艳重婚案[第 419号]孟动、何立康盗窃案[第 420号]贺淑华非法行医案[第 42l号]王铮贪污、挪用公款案[第 422号]林永杰、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第 423号]张北海等人贷款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第 424号]李路军金融凭证诈骗案[第 425号]王珂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蔡明喜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426号]张超群、张克银盗窃案[第 427号]罗扬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第 428号]孟广超医疗事故案[第 429号]王某贩卖毒品案[第 430号]彭崧故意杀人案[第 431号]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第 432号]李明故意伤害案[第 433号]赵金明等故意伤害案[第 434号]胡经杰、邓明才非法拘禁案[第 435号]粟君才等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案[第 436号]周建龙盗窃案[第 437号]陈佳嵘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 438号]韩正连故意杀人案[第 439号]韩宜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440号]谷贵成抢劫案[第 441号]焦军盗窃案[第 442号]张舒娟敲诈勒索案[第 443号]肖芳泉辩护人妨害作证案[第 444号]廖渭良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第 445号]顾荣忠挪用公款、贪污案[第 446号]樟树市大京九加油城、黄春发等偷税案[第 447号]古展群等非法经营案[第 448号]余华平、余后成被控故意杀人案[第 449号]蒋勇、李刚过失致人死亡案[第 450号]黄艺等诈骗案[第 451号]贺豫松职务侵占案[第 452号]张建国贩卖毒品案[第 453号]陈焕林等挪用资金、贪污案[第 454号]杨永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 456号]宗爽合同诈骗案[第 457号]吕升艺故意杀人案[第 458号]杜益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第 459号]陈建伍盗窃案[第 460号]王一辉、金珂、汤明职务侵占案[第 461号]高建华等贪污案[第 462号]庄木根、刘平平、郑斌非法买卖枪支、贩卖毒品案[第 463号]田成志集资诈骗案[第 464号]刘兵故意杀人案[第 465号]韩维等抢劫案[第 466号]张正权等抢劫案[第 467号]沈利潮抢劫案[第 468号]苏同强、王男敲诈勒索案[第 469号]马平、沈建萍受贿案[第 470号]潘儒民、祝素贞、李大明、龚媛洗钱案[第 471号]张国涛信用卡诈骗案[第 472号]谈文明等非法经营案[第 473号]吴江故意杀人案[第 474号]颜克于等故意杀人案[第 475号]赵春昌故意杀人案[第 476号]王国全抢劫案[第 477号]马素英、杨保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第 478号]徐开雷保险诈骗案[第 479号]李春伟、史熠东抢劫案[第 480号]弓喜抢劫案[第 481号]王建利等抢劫案[第 482号]马俊、陈小灵等盗窃、隐瞒犯罪所得案[第 483号]虞秀强职务侵占案[第 484号]孙立平等盗掘古墓葬案[第 485号]朱海斌等制造、贩卖毒品案[第 486号]姚凯高利转贷案[第 487号]惠庆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 488号]陈宗纬、王文泽、郑淳中非法经营案[第 489号]肖明明故意杀人案[第 490号]侯吉辉、匡家荣、何德权抢劫案[第 491号]朱影盗窃案[第 492号]吴孔成盗窃案[第 493号]余志华诈骗案[第 494号]谭荣财、罗进东强奸、抢劫、盗窃案[第 495号]俞志刚绑架案[第 496号]何永国抢劫案[第 497号]卞修柱抢劫案[第 498号]吴灵玉等抢劫、盗窃、窝藏案[第 499号]赵廷贵贩卖毒品案[第 500号]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倒卖骗购的外汇额度行如何定罪承包经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构成单位犯罪使用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如适用法律以传真方式进行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如何定审判管辖侵占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对于生产、销售不具生产者、销售者所许诺的使用性能的新产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罪“事实婚姻”能否成为重婚罪的构成件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刑罚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的唯一标准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律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为如何定罪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构成受贿罪行政机关的行政罚没款能否认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毒死耕牛后再出售有毒牛肉的案件如何定性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的案件如何处理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勾绍骗取公司代管的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企业聘用的合同工勾结外部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窃企业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伪造美元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危害后果严重但受害人有明显过错案件如何适用刑罚雇主应否对其雇员的非职务行为成的损害结果负连带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当事以及民事赔偿的范围、数额应如何确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被告人在受人雇拥运输毒品过中才意识到运输的是毒品的案件应如何适用刑罚银行临时工与外部人员勾结监守盗应如何定罪具有两种不同特定身份的人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滥用职权释放犯罪嫌人并将公款出借搞“资产解冻”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司法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应如何掌握具体处刑使用伪造的银存单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骗购国家外汇的犯罪行为如适用法律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不明确的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如何定性对在抢劫程中杀人(致人死亡)的案件如何定罪处刑误尸块为毒品予以运输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对受贿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人民法院可否变更起罪名定罪处刑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防卫权应如何理解与应用犯罪后由亲属送司法机关归案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述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投案后未如实供述罪行但抢救被害人情节的应如何处理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被告人在审理期死亡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民事责任应如何处理窃取并变造已付讫得国库券再骗兑得为如何定罪玩忽职守罪适用法律时应如何理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何具体界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如处罚驾车故意挤占车致使追赶车辆车毁人亡的行为如何定性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外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窃取行现金的行为如何定性利用欺骗方法兼并后又利用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据定罪处罚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繁行为如何定罪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的行为如何定性销售假冒注册标的商品罪的认定标准被告人同时具备多种法定轻、减刑、免除处罚情节和其他酌定情节如何具体量刑犯罪嫌疑人一经传唤即如实供认犯事实的可否认定为自首利用计算机盗划银行资金再储蓄所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是否发生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定额承包占有或支配本人缴定额利润后的营业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事后收受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适用缓刑不能成为再审的理由报同案犯并如实交代自己参与共同犯罪事实的应否认定为自首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如何认定如何认定破坏计算信息系统罪具有中国国籍时又有外国护照的被告人的国籍如何认定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标如何掌握涂改、变造存折后再进行金凭证诈骗的行为如何定性犯罪后单位被注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印刷、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如何适用法律扣押、拘禁他人强索赌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单人劫狱的行为如何定罪拐卖两性人能否构成拐卖妇女罪组织淫罪定罪处刑的标准如何掌握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成的几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到公安机关报假案与自动投案区别应如何把握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现故意应何把握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后即如实交代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个体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据为已有不构成贪污罪肇事交通工具的单位管人员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损害商业信誉、品声誉罪中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转化型抢劫罪的律适用处理家庭成员和近亲属之间的偷案件应当注意的刑事政策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为目的应如何把握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罪的区别如何界定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的亲属要欠债致人伤害应如何定性教唆他人抢动自己与妻的共同财产是否构成抢劫罪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欠款凭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19号王勇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案件应如何处理

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19号王勇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案件应如何处理

[第19号]王勇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案件应如何处理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勇,男,24岁,山东省禹城县人,工人。

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3月11日被逮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锡厚,男,61岁,退休干部。

系被害人董德伟之父。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勇犯有故意杀人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董德伟的父亲董锡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6年1月12日晚10时许,被告人王勇得知其父出事即赶回家中,适逢兵器工业部213研究所职工董德伟到其家,王勇得知其父系被董德伟所打,为此发生争吵、撕打。

被告人王勇用菜刀在董德伟颈部、头、面部连砍数刀,将董德伟当场杀死。

后王勇逃离现场。

被告人王勇于1月14日投案自首。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凶残,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但王勇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害人又有明显过错,对王勇可以从轻判处。

被告人王勇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依17法应予赔偿。

附带民事原告人董锡厚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应根据被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情况及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作出判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于1996年10月22日判决如下:1.被告人王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被告人王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锡厚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

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锡厚以对王勇犯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赔偿数额太少为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1月12日晚8时30分许,兵器工业部213所职工董德伟酒后在该所俱乐部舞厅跳舞时,无故拦住被告人王勇之父王钢成,让王给其买酒喝,被王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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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悍匪,新中国十大悍匪排行榜第一、白宝山(中国1997年头号案件)白宝山,1958年出生,籍贯河北,曾居住于北京石景山区。

是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

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盗窃、抢劫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宝山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

白宝山在狱期间先后杀死两名狱友,后白宝山提前释放。

因出狱后生活不如意,白宝山产生报复警察等不良心理,于1996年3月31日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

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处以枪决。

第二、刘进荣(海南第一悍匪)刘进荣海南东方人,曾在1979年对打过越战,是一个侦察兵,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和野外作战能力,1984年退伍后回村务农,因与人发生冲突,持刀杀人后潜逃到东方、昌江一带深山老林里当土匪,纠集逃犯山匪地痞成立“东方黑帮”,他率领“东方黑帮”,用敲诈勒索、抢劫得来的几十万元,从中越边境购来枪支、手雷、手榴弹、对讲机、望远镜、吉普车等军队制式化装备,将集团装备成一流的地下武装,公开与当地警方抗衡。

在八九十年代他是海南“响当当”的人物。

当地调集数千人马围剿不下还造成数百名官兵伤亡,1993年年初,申请调动特种部队小组进山对刘进荣进行斩首行动,刘进荣团伙被一网打尽。

第三、万光旭(军事专家口中的特种兵型人才)万光旭在八九十年代是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因为懂武功,枪法极好,从小就学会使用鸟枪,后在江西老家作案被通缉后潜逃到广东,在广东期间多次抢劫绑架杀人,后潜回江西老家后警方获得线索,派出大量兵力围剿,最终37个公安武警将其包围在一座房子里,双方发生近距离枪战,万光旭一人单挑一个排兵力持枪顽抗,最终37名参战公安武警以付出牺牲5名重伤致残6名的代价击毙万光旭。

第四、周向阳(新中国武装绑架第一案)周向阳等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交叉结伙,多次在云南购买枪支弹药,其中“五六”式冲锋枪1支、“五四”式手枪5支、自制枪7支、手雷7枚、子弹400多发。

[中国十大悍匪详细介绍]中国十大悍匪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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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悍匪详细介绍]中国十大悍匪介绍中国十大悍匪第一名:白宝山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

此案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

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新疆,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

此案主犯白宝山,持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并在狱中杀害2人。

其犯罪手法之残忍,令人发指! 参加过现场勘察白宝山新疆现场的技术专家后来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给我们上课时候就说:白宝山边跑边开枪手里还拿着百万的现金,点射14枪,7死,5重伤,同学们你们谁行? 大家都悍然。

__2005年4月26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谢宗芬因3次获减刑而提前获释。

“那天开完减刑大会,谢宗芬被宣布当天释放。

谢宗芬对此感到意外。

巧的是,那天正是她48岁生日。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忙着收拾行李,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比往常多了许多话。

我问她,出去后打算到哪去。

她表示不愿回到家乡。

她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

是她四川老家丈夫和两个女儿的合影,还有一张是白宝山临刑前与她的一张合影,照片上的白宝山表情木然,但谢宗芬却在流泪。

我问她,当时为什么哭。

她说,是因为对白宝山爱恨交加,恨他为什么不听她的话,要不的话,就不会去犯下这滔天罪行,就可以好好地生活下去,我们女人图什么?就图一个安稳的生活啊。

我一直把她送到监狱大门口。

正巧遇到她以前狱友来接另外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她们三个亲热地拥抱在一起。

那女的对谢宗芬说,你既然不回家,那就和我们去石河子吧。

谢宗芬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我看着她们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

” 第二名:雷国民雷国民,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共杀死20人、重伤4人、轻伤2人,劫得金首饰9件、摩托车2辆、港币10万元、人民币353.6万余元;另外,他在江西瑞昌作案时还奸淫幼女一名。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六起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六起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六起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2016年9月30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新闻通气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谢开红发布案例并介绍相关情况。

案例一:戴春波等32人诈骗案(一)基本案情2011年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的24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

戴春波等实施诈骗行为的方式为:一名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2011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黄辉云等二十九人相继受上述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县撒潘通村19组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黄辉云等二十九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

诈骗团伙成员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话术要求,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信用卡因购物等被恶意透支的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于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

经马某某报案,9月26日,黄辉云等二十九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7.29•【分类】其他正文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刘某某、武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某、武某某,均系男性,无业。

2020年12月,被告人刘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满释放后,故伎重施,从互联网上购买迷彩服、作战靴、肩章、迷彩帽、迷彩包等作案工具,伙同武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刘某某谎称自己为某部队现役军人,编造假名,通过社交软件骗取李某某等6名被害人信任,与上述被害人多次发生性关系,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777元。

被告人武某某冒充某市人民武装部人员,帮助刘某某取得其中两名被害人信任,骗取共计人民币3150元。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7日以刘某某、武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同年10月11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二)检察履职情况1. 审查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开展立案监督。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常态化履职过程中发现刘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件线索。

经查阅卷宗并与侦查人员沟通,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后,决定立案侦查。

2. 积极引导侦查,深挖漏罪漏犯。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可能还存在其他被害人,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发出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根据通话记录、资金流向等查证漏犯漏罪情况。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补充移送证据材料,追加起诉遗漏同案犯武某某及两起遗漏犯罪事实。

3. 加强类案研判,依法惩治犯罪。

2019年高中素材参考:雷洋事件

2019年高中素材参考:雷洋事件

2019年高中素材参考:雷洋事件2019年5月7日晚,雷洋离家后身亡,昌平警方通报称,警方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

意外地死在一起嫖娼事件当中,揪住全社会的心。

人物事件2019年5月7日,因为雷洋夫妇刚得一女,其亲属欲来京探望,航班预计当晚23点30分到达。

当晚21时左右,雷洋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迎接亲属,之后雷洋失联。

2019年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霍营街道某小区足疗店存有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展开侦查。

2019年5月7日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

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

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

2019年5月7日,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逃脱,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34分带上车。

在将雷某带回审查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情况异常,民警立即将其就近送往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2时5分进入急诊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于22时55分死亡。

2019年5月8日凌晨1时,家人接昌平东小口派出所消息,要求亲属赶赴派出所。

他们于1时30分左右赶到后,被告知雷某因涉嫌嫖娼,在被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雷某被送到医院的时间为5月7日晚22点09分,到达时已经死亡。

2019年5月8日凌晨4点30分,亲属见到了雷某的尸体,发现其手臂和头部都有明显淤血。

警察表示,途中雷某曾强烈反抗,跳车时头部着地,所以受伤。

2019年5月9日晚间,雷洋的妻子证实了此事,已聘请律师介入此事,并希望得到公正解决。

事件调查2019年5月9日晚间,昌平警方通报此事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众举报,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有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展开查处工作。

雷太生殴打他人案(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0447号)

雷太生殴打他人案(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0447号)

雷太生殴打他人案(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0447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0447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处罚日期】2022.01.13【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萧山区【处罚对象】雷太生【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19:18处罚名称雷太生殴打他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0447号被处罚对象雷太生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12日晚21时许,行为人雷太生在萧山区盈丰街道盈二佳苑某房间内,因琐事与其同事王某发生争执,后其采用手击打王某面部的方式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轻微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雷太生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萧山区财政汇缴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2022-01-13定日期处罚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关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浙江兆某股份有限公司、方某君等六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浙江兆某股份有限公司、方某君等六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浙江兆某股份有限公司、方某君等六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文章属性•【案由】侵犯商业秘密罪•【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3.05.04正文浙江兆某股份有限公司、方某君等六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基本案情】青岛云某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某公司)是一家上市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为克服用于非晶带材生产设备在性能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云某公司历时8年技术研发,成功改良喷包车、结晶器、结晶器修磨机构等核心设备。

2016年5月至7月,浙江兆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方某君,安排兆某公司高管郁某坤、张某伟以兆某公司名义与云某公司员工于某、孟某和姜某鹏相继建立联系,以现金和高福利待遇利诱于某、孟某和姜某鹏,非法获取云某公司非晶带材生产线核心设备喷包车、结晶器、结晶器修磨机构相关技术秘密。

兆某公司设立浙江中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拟以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搭建“兆某二期”新生产线。

后方某君安排郁某坤、姜某鹏以中某公司名义订购相关涉密设备,安排于某等人从云某公司挖走10余名操作工人,搭建与云某公司相同的新型非晶带材生产线。

该生产线试运转2个月后案发,产出的产品尚未流入市场。

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云某公司涉案的喷包车、结晶器、结晶器修磨机构中包含的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

经对姜某鹏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中提取的电子证据图纸和现场扣押图纸内的技术信息与云某公司主张的33个密点信息相比对,有23个相同,9个实质相同。

经北京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价值评估,涉案技术秘密研发费用评估价值人民币4007万元,对云某公司造成许可使用费损失人民币1953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2017年6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以下简称即墨公安分局)接权利人报案后,对云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侦查,姜某鹏、张某伟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11月28日被抓获归案,于某于2017年9月11日主动投案;经检察机关追诉,孟某、郁某坤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20年4月29日主动投案,方某君于2020年4月22日被抓获归案。

最新-被告人陈国华、雷亚旭、刘开彪故意杀人,被告人雷

最新-被告人陈国华、雷亚旭、刘开彪故意杀人,被告人雷

被告人陈国华、雷亚旭、刘开彪故意杀人,被告人雷果窝藏一案被告人陈国华、雷亚旭、刘开彪故意杀人,被告人雷果窝藏一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9浙湖刑初字第57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华,女,1973年6月14日生,汉族,住略,系被害人张培申之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飞凡,男,1997年3月14日生,汉族,住略,系被害人张培申之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飞扬,男,2019年12月14日生,汉族,住略,系被害人张培申之子。

陈飞凡、陈飞扬的法定代理人陈美华,女,1973年6月14日生,汉族,住略,系两原告人之母。

上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沈丹,浙江南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国华,男,1988年1月10日生,汉族,四川省渠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略。

2019年8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19年3月9日刑满释放。

因本案于2019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现押于湖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吴鸿,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雷亚旭,又名雷亚群,男,1990年9月4日生,汉族,四川省渠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本案于2019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现押于湖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彭华溪,四川博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开彪,又名刘常贵,男,1982年6月15日生,汉族,四川省渠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略。

因本案于2019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现押于湖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赵海青,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雷果,男,1968年8月8日生,汉族,四川省渠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略。

因本案于2019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现于居住地候审。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湖检刑诉2019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国华、雷亚旭、刘开彪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雷果犯窝藏罪一案,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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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国民案
核心提示:雷国民,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

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步入邪路滥杀无辜
2001年4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当地的恶性抢劫案。

位于204国道和盐城市区大庆路交界处的盐都县信用合作联社的两名保安和一名值班人员惨死在工作岗位上,金库大门被切割,库内268万余元现金被洗劫一空。

公安机关经过4个多月的艰难侦破,8月22日,将涉嫌抢劫的雷国民押解回盐城。

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法庭内一片寂静;闭庭后,许多旁听群众对雷国民被判处死刑仍觉不解恨,愤恨地说:“雷国民应该‘凌迟’!”一审后,雷国民没有上诉。

12月28日,雷国民被核准死刑后,执行了枪决。

初次作案
雷国民为什么引起如此巨大的民愤呢?话还得从10年前说起。

广州市郊的三元里,一百余年前曾是抗击英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战场。

一百多年后,在这块土地上却发生了一起杀人抢劫案。

广州市三元里风水巷12号户主张平靠屠宰手艺发了家。

1992年8月1日午夜,劳累了一天的张平和几名帮工早已进入了梦乡。

不料祸从天降,张平家成了雷国民实施抢劫的首选目标。

凌晨1时许,雷国民携带一把菜刀,翻墙潜入张平住处,猫腰爬进存放有保险柜的房间,对熟睡在这间房中张平的弟弟张友林的颈部举起菜刀猛砍两下,张友林当即死亡。

雷国民随即从死者身上搜出10多元钱及一串钥匙,正欲开启保险柜时,听见隔壁房间有人讲话,便逃离现场。

这是雷国民步入邪道,滥杀无辜的第一案。

初次作案,虽然杀死一人,但仅抢到10多元钱,这对已开杀戒的雷国民来说,怎能就此罢休?
1993年11月8日,雷国民悄悄潜入广东省中山市郊区周冠贞家,躲在门口伺机抢劫。

女主人周冠贞刚出门欲看洗衣机工作情况,雷国民即用随身携带的砍刀猛砍周冠贞。

身受重伤的周冠贞高声呼救,惊动了家人及邻居,雷国民见无机会抢劫,便慌忙翻墙逃离现场。

一个雷国民已令人胆战心惊,两个雷国民式的人物狼狈为奸,结伙作案,更使社会不得安宁。

勾结同伙
1993年底,流窜于云南的雷国民结识了张云明。

张云明外号“味儿”,1993年曾因贩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张比雷国民大一岁,“出道”也比雷国民早,是一个专作抢劫、贩毒等恶性案件的“江洋大盗”,其凶残程度比雷国民有过之而无不及。

雷国民虽然作案两起,致一死一重伤,但却未抢到多少钱财。

他正欲寻找一位与自己一样心狠手毒的“伙伴”,共同作案,张云明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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