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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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试行)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

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

具体如下:主席团成员考核(一)例会考核(20分)1、对主席团实行轮班制度,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团委老师请假,不可以代假。

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学生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一、考核背景学生会是学校中最具代表性的学生组织之一,它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升,以及维护学生权益为宗旨。

学生会各部门的人员也是整个学生会的重要组成,他们承担着不同的职能,为学生会的发展和学校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为了确保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发掘和培养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建立良好的评价机制,学校特制定了学生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

二、考核目的1.评价学生会各部门在过去一学年里的工作表现,以让各部门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和需要改善的地方。

2.发掘和培养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并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生会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3.加强对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同时规范学生会部门运作和工作方式。

三、考核时间学生会部门考核的时间在每学年结束后的第二个周末进行,考核时长为两天。

具体时间由学术科研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各部门工作人员。

四、实施方式学生会部门考核共分三个环节:个人面试环节、个人陈述环节和部门展示环节。

1. 个人面试环节1.个人面试环节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各部门成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面试时长约为15-20分钟,由学术科研部门负责人或学生会主席团的成员担任面试官进行问答和综合评分。

2.各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准备面试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成果和目标计划等,以能够向评委展示自己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

2. 个人陈述环节1.个人陈述环节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各部门成员的发言能力和沟通能力。

陈述时长约为5-10分钟,由学生会主席团的成员担任主持人,要求各部门成员就自己的工作表现、学生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今后的个人规划等方向进行陈述。

2.各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准确、自信、流利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观点,以能够取得评委的青睐。

3. 部门展示环节1.部门展示环节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各部门整体运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展示时长约为30分钟,各部门需要向评委展示自己过去一年来的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果、财务收支等方面。

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是为了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可以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责和能力,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考核标准:1. 工作态度:衡量学生会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工作能力:评估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3. 工作效果:考量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影响力,包括活动策划的创新性、组织的执行力和活动的效果等。

4. 团队协作:评价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如与其他成员的互动、协调沟通和合作精神等。

5. 自我发展:考核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有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是否有自我提升和发展的意愿和行动。

二、考核程序:1. 设定考核周期:根据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周期,确定考核的频率和时间节点。

2. 考核内容制定:根据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和指标,确保统一标准和公平公正。

3. 考核方法选择: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考核方式,如面试、考核测试、工作报告和绩效评估等。

4. 考核评估:由指定考核人员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及时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发展指导。

6. 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当的奖惩措施和个人发展规划,同时也可以作为选拔和提升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应用:1. 奖惩激励:对于考核结果良好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2. 发展指导:对于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发展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改进不足。

3. 能力提升: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升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4. 职务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可以进行职务调整,鼓励优秀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担任更高层次的职责。

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考核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以综合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主要为学生会所有人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干事。

第三条:考核制度由学生会秘书部制定、执行,考核过程由学生会指导老师、主席团监督,考核分每月公布于办公室内,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第四条:具体考核办法以60分为基础分(注:每位学生会成员本学期必须考核达75分以上,低于者期评会议会给予扣分/劝退,低于50分者,写检讨书并贴于办公室内;低于40分者,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做开除处理。

)出勤,开会纪律等情况扣/加分一学生会干部作风制度1,校规校纪: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为同学做好表率。

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同时在学生会中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与处分。

2,活动参与:学生会成员应本着为同学位学员服务的理念,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怕吃苦,有强烈的责任心。

工作突出者提出表扬并给与适当奖励,对工作不尽职尽责者,提出口头批评,并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经主席团商定后给与相关处分。

二工作要求1 、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修养。

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活动、劳动等。

2 、具有较高的思想情操,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对工作充满热情。

3 、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工作主动。

有耐心。

有毅力。

力求完善。

4 、能脚踏实地工作。

有计划。

有组织。

有总结;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整理工作总结,可胜任简单的文宣工作。

5 、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思维模式。

能结合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细则制度1. 考核目的学生会是一个学校的重要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种活动,并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

为了确保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旨在激励部门成员积极工作、发挥所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2. 考核标准学生会部门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项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以下是考核标准的主要内容:• 2.1 部门目标达成情况:考核部门是否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并达到设定的目标;• 2.2 工作质量和效率:考核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工作成果、完成任务的质量、工作上的思考和创新等;• 2.3 合作与协调能力:考核部门成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包括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解决冲突的能力等;• 2.4 学生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反馈,评估部门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满意度;• 2.5 自我评估:鼓励部门成员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以上考核标准将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确保整个考核制度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实施、成绩评定和考核结果反馈等步骤。

• 3.1 考核计划制定: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制定学生会部门考核计划,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法等,这一计划需要提前向各个部门通报并征求意见。

• 3.2 考核实施:根据考核计划,各个部门按期提交相关工作资料和报告,进行工作汇报和答辩等。

• 3.3 成绩评定:学生会主席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并按照考核标准给出评分。

评分主要采用定量化的方式,将各个考核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并将得分转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定。

• 3.4 考核结果反馈:学生会主席团将考核结果向各个部门通报,并与各个部门进行交流,对各个部门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指导和改进。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学生会作为学校一项重要的组织,承载着组织活动、代表学生意见、服务同学等多重职责。

为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让学生会成员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潜力,学校在学生会成员选拔和考核方面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核制度。

首先,学生会成员的选拔需要进行面试。

学校会组织一场面试,由相关老师和学生进行评委,对应聘学生会成员进行全面的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对学生会的了解程度、个人能力及潜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通过面试,可以初步了解学生会成员的能力和适合的岗位。

其次,学生会成员入选后,会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试用期内,学生会成员需要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工作,与其他成员进行紧密配合,并按照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任务。

在这段时间内,学生会成员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岗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学生会的工作内容。

同时,学校也会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个人表现、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考核。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还包括日常工作的考核。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需要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学校会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效果、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组织能力等方面。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反馈,同时也可以激励成员积极进取,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另外,学生会成员还需要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活动,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学校会组织相关的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让学生会成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增加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最后,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还包括期末绩效考核。

学校会对学生会成员在一个学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以期望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的效果。

通过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学校可以了解学生会成员的工作实绩,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可以在学生会成员之间进行业绩排名和岗位调整。

总之,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对于学生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生会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考核制度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会是学校组织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旨在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有效运作和成员的积极参与,学校制定了学生会考核制度。

本细则旨在规范学生会的考核流程和标准,以保证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考核标准1. 出勤率出勤率是衡量学生会成员参与工作的重要指标。

按照学期计算出勤率,标准为不低于95%。

2. 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责任心和积极性: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需要有良好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任务完成质量:学生会成员需要按时并且高质量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团队合作能力:学生会成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与其他成员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工作。

3. 社会影响力学生会作为学校的代表,其社会影响力十分重要。

社会影响力可以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评估:•活动组织:学生会成员在学期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

•社会服务:学生会成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学院合作:学生会成员与学院其他组织的合作情况。

4. 自我发展学生会成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自我发展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习能力:学生会成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快速掌握新知识和技能。

•创新能力:学生会成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有创意的方案和建议。

•心理素质:学生会成员需要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压力和困难。

三、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学生会考核周期为每个学期,具体时间由学生会领导层确定。

2. 考核方式学生会考核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学术表现:考察学生会成员在学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等。

•工作表现:根据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报告和相关工作记录进行评估。

•口头陈述:学生会成员需要进行口头陈述,介绍自己在学期内的工作和收获。

•综合评价:学生会领导层根据考核标准和各个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以下几类:•优秀:综合表现优秀,能够在学生会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试行)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

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

具体如下:主席团成员考核(一)例会考核(20分)1、对主席团实行轮班制度,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团委老师请假,不可以代假。

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学生会主席团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制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制度一、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机制1、主席团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主席助理两名。

2、为了为保障学生会成员行使选举权利,本届学生会换届选举采用个人竞选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的方式产生,学生会全体代表投票选举的形式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2、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的选举,应当坚持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原则。

3、学生会主席团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4、选举人选举资格(1)能够认真贯彻服务学生、努力工作的宗旨和基本任务的各项要求。

(2)政治思想合格,工作积极认真,组织与管理能力较强,责任心强,人际关系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良好,居班级中上水平。

(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担任学生工作;学生会主席(部长及部长以上职务者)、副主席(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者)、主席助理(学生会内部成员)。

(5)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具有一至两年学生工作经验者。

5、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的推选流程(1)学生会主席候选人以自由报名的方式参加竞选。

(2)有意参选学生会主席的选举人于规定的期限内向在任学生会主席报名,领取主席候选人申报表,如实填写个人资料。

(3)参选者将所有个人资料在指定的时间交到学院办公室。

(4)经学生会在任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审核通过合格者正式成为候选人。

6、新一届学生会学生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的选举流程(1)选举由学生会内部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参加投票的正式代表人数须通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选举方为有效。

(2)投票前,该候选人须发表竞选演说(限时4分钟),演说完毕后,学生会全体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3)投票结束后当场计票。

收回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4)计票完毕,由主持人公布各候选人得票数。

学生会成员考核细则

学生会成员考核细则

学生会成员内考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学生会成员正确认识自己,发扬自己的优点。

本学生会结合实际,并严格依照本学生会有关的考勤办法。

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试用范围学生会全体成员第三条考勤责任人主席团成员、办公室成员第四条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第五条考评等级85-100分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思想与日常表现方面(20分)1.注重个人思想修养,个人形象好,能起好的表率作用。

2.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及较好的形象和亲和力,与他人相处融洽,同学反映好。

3.在各种聚会中酗酒,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参加各种非法聚会,影响恶劣者。

4.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日常行为规范》等,受到学校、公寓办、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5.日常对自己规范不严者(迟到、早退、在校园乱扔、乱吐、乱画、乱泼、乱倒)第七条文化水平(10分)1.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第八条例会考核(40分)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一次扣5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

3. 事假每次扣1分(除公事外),病假(有2甲医院开的证明)不扣,扣完为止。

4.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5. 若没在例会1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违者扣2分。

6. 若没在例会1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违者扣2分。

7. 每学期例会迟到者累计2次或缺席1次者,会议上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3次或缺席2次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8. 以上项目,把例会考核(40分)分数,扣完为止。

第八条工作考核(30分)1.是否能够较全面地总结与规划某一阶段工作,有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发布在学工在线。

2.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不拖沓不敷衍,任劳任怨。

3.总体上能正确处理好部内及部与部之间的各项事务,并能分配协调好部门各项工作。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1. 考核目的和背景学生会作为学校的组织,承担着学生权益维护和学校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学生会成员的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制定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通过考核,能够选拔出优秀、合适的学生会成员,提升学生会的工作效果和影响力。

2. 考核内容和方式2.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业务能力考核:测试学生会成员对于学校事务的了解程度,包括学校规章制度、活动组织策划、公共关系处理等方面。

•领导能力考核:评估学生会成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通过模拟活动组织、团队协作情景等进行综合考核。

•责任心考核:考察学生会成员对学生权益维护和学校事务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通过讨论小组讨论、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评估。

•能力提升考核:考察学生会成员在一定时间内能否有效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态度,并进行经验总结与分享。

2.2 考核方式在考核方式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书面考核: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论述题等形式,用于考察学生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学校规章制度等的理解。

•模拟活动考核:模拟真实场景,通过组织小型活动或项目实施,考察学生会成员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

•团队合作考核:通过小组活动或团队项目,考察学生会成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发挥和协作能力。

•面试考核:以小组组织、团队领导等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评估。

•个人陈述考核:要求学生会成员撰写关于学生会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个人规划,用于考察学生会成员的责任心和思考能力。

3. 考核流程3.1 报名阶段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的第一步是报名阶段。

所有有意向参加学生会的同学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简历和个人陈述等相关材料。

3.2 笔试阶段在笔试阶段,考生需要参加书面考核,进行学校规章制度、活动策划、公共关系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内容将覆盖学生会成员需要掌握的核心知识。

3.3 面试与演讲阶段笔试合格的学生将进入面试与演讲阶段。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学生会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组织,由学生自己组成,旨在代表学生利益、提高学校学习及生活条件,培养学生领导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高效运作和部门的工作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考核目的是确保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能够以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以提高学生会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考核,不仅能够激励学生会成员积极工作,更能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整个学生会的整体实力。

二、考核标准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标准的重点是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具体可以包括:- 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项目推进和成果达成情况2. 工作质量评估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外,还需要对部门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具体可以包括:- 工作成果的质量- 解决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的能力- 工作中所涉及的文件、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3. 具体指标的评估针对不同的部门,可以设置一些特定的指标来进行考核。

例如,对于财务部门可以考核的指标包括: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情况等;对于宣传部门可以考核的指标包括:宣传效果、内外联络情况等。

这样既能保证对各个部门的细致考核,又能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考核周期和频率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应定期进行考核。

通常,考核周期可以按学期划分,具体考核时间可以根据学年计划进行安排。

对于每个考核周期,可以分为若干评估阶段,以便对中期进展和最终成果进行评估。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考核频率可以适当设置,既保证全面评估,又减轻学生会成员的工作压力。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方法和程序对于考核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和程序:1. 分阶段考核。

将考核分为初步考核和最终考核,初步考核主要评估任务目标、工作计划等,而最终考核则评估具体成果和工作质量。

2. 考核材料收集。

学生会各部门应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项目成果和其他相关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学生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学生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学生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特定此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以加强对学生会成员管理。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目的:督促学生会成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考核内容及积分量化标准
(1)、课堂制度
1、每堂课不得迟到、早退与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
2、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请假(口头无效);
3、上课后15分钟未到按缺勤处理,扣2分;
(2)、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与无故缺席;
2、请假者须亲自向郭老师请假;
3、迟到、早退扣1分,缺勤扣2分;
(3)、重大活动制度
1、每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者须亲自向郭老师请假,
3迟到、早退扣2分
4、活动开始后十五分钟未到按缺勤处理,缺勤扣4分。

三、惩罚措施
1、学生会成员每月扣分累积到2分,在学生会例会上点名通报;
2、学生会成员每月扣分累积到4分,写检查交郭老师处(2000字);
3、学生会成员每月扣分累积到6分,写检查交郭老师处,并在学生
会例会上做检讨(3000字);
4、连续两个月被点名通报的,写检查交郭老师处,并在学生会例会
上做检讨(5000字);
5、重大活动无故缺勤连续三次的,自动离职!
四、注意事项
1、量化考核分数每月末清零;
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3、早上打扫卫生考勤按照例会制度处理。

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部所有.
第八届团总支/学生会
2022年11月22日。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近年来,随着学校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生会在校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会的发展和提高部门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并实施一套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制度的制定背景与目的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自我管理、服务和自我教育的组织,其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部分学生会部门可能存在效能低下、组织混乱等问题。

为了提高学生会整体水平,促进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积极互动与合作,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且可操作的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旨在通过对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激励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生会氛围。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1. 组织能力与执行力(权重:30%)评估学生会部门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包括活动策划与组织、任务分工与推进、决策与执行等方面。

2. 公关与沟通能力(权重:20%)评估学生会部门的公关与沟通能力,包括与学生会其他部门、校方以及社团组织等的沟通能力、形象塑造能力等。

3. 创新能力(权重:20%)评估学生会部门的创新能力,包括活动策划创新、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独特的创新举措等。

4. 工作成果与效益(权重:20%)评估学生会部门工作的成果与效益,包括活动影响力、成员参与度、社会反馈等方面。

5. 团队合作与凝聚力(权重:10%)评估学生会部门的团队合作与凝聚力,包括部门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协作默契程度等。

三、考核标准与评分方法针对不同的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并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定量评分:对于可以量化的指标,如活动影响力、成员参与度等,可以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估,评分范围为1-10分。

定性评价:对于无法量化的指标,如部门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可以通过部门成员回顾、上级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四、考核周期与结果运用为了保证考核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生会部门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八届数学系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1

第八届数学系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1

第八届数学系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评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考核成绩在12分(含)以上为优秀,10分(含)以上为合格,10分以下为不合格,0分将免去职务。

二、个人积分量化标准(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部长或委员写工作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2)部长或委员写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3)部长或委员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1~2分。

2.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有事(除因考试、上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批准了才有效,请假3次扣1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3)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5.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视其情况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1.向学生会或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在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系里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学生会部门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部门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部门成员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部门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成员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顺利开展二、考核原则考核过程中严格做到客观公正,严格依考评程序进行,体现公平性和民主性三、考核组成员部长、副部、各小组组长、各小组中随意一名组员四、考核对象部门全体成员(部长、副部除外)五、考核时间每月30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大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六、考核等级A级:优秀90-100分,B级:良好80-90分,C级:及格60-80分,D 级:60分以下不及格七、考核内容①日常思想作风,工作态度②工作能力与工作成果③请假、缺席部门例会活动的次数及每月一次总结④学习要求八、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成员针对各成员评分,各项考核指标取平均分九、考核内容分值及评分标准1、思想作风(10分)认真遵守部门公约,无违纪现象-0违反部门公约或部门例会时违纪一次-2分出现校级违纪现象-10分2、工作做分(60分)①工作责任心与态度10分定期完成任务-0分延时完成或未完成,-3-10分②反馈结果5分及时反馈-0分未反馈-5分③工作能力20分强-0分较强-5分一般-10分弱-15分④工作成果15分满意-0分较好-5分一般-10分差-12分⑤是否寻找任务(10分)3、考勤纪律(30分)①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或活动一次-10分②请假(病假、公假除外)、迟到一次-3分③部门一月一次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5分,未交-10分4、学习要求部长、副部不得清考,组长不得清考超过1科、成员2科,清考科目超标为考核成绩不合格十、考核奖惩制度1、考核为优秀成员予以表彰,考核成绩最高成员给予物质奖励2、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给予退部处理。

学生会成员考核条例 Microsoft Word 文档

学生会成员考核条例 Microsoft Word 文档

学生会成员考核条例一、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二、具体考核标准如下:1、标准分10分。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成情况非常好加2分,一般的加1分,完成不好的减0.5分,最多延迟一天上交,但必须说明原因。

无故未按时上交减1分。

特殊情况延交应提前一天向常委申请。

得分低于8分者,强制退会。

2、标准分10分。

无故缺席例会减1分,无故迟到,早退减0.5分,及时请假并获准不扣分,事后请假并获准减0.5分,连续三次请假算旷会一次,扣1分,其他违纪扣0.1分,迟到三次或无故缺勤二次者,或得分不足8分者,强制退出学生会,请假必须经得主席同意。

3、标准分10分。

对所安排的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减1分,或在工作中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减1—3分,工作得分不足7分者,强制退出学生会。

4、标准分10分。

在具体工作中因组织不利、不负责任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或其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依次减1分——3分。

能积极认真完成工作,在活动中有贡献,有创新想法的视功绩大小依次加3分、2分、1分。

工作得分不足8分者,强制退出学生会。

5、自律部应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每星期考核一次,并于该学期最后一次副部级以上例会将考核结果汇报主席团。

考核不及格者,立即退出学生会。

我院学生会实行优胜劣汰制,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将接受主席团和学生会指导老师的诫勉谈话,视具体情况做适当的职务调整或劝退。

6、学生会具体考核由自律部负责,办公室备案整理。

7、为方便监督,以上加减分应在附表中写明具体活动,具体原因。

8、本条例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

附:学生会干部考核表。

学生会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会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实行学生会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严于律己,提高学生会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会的各项综合能力。

规范学生行为,树立良好思想意识,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考核用途:教育培训,自我开发;激励促进,合理奖惩;为学生会任免提供可靠依据。

第三条、考核对象:校学生会全体第四条、考核原则:1、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真实的评价,客观反映各项工作中各参与人员的表现,定期向相关负责人以及政教处进行汇报。

2、考核人员要求根据规章予以实施,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按规定进行考核。

3、若发现有徇私舞弊者,各相关人员可向政教处反映,经查实将追究所有责任,并处留职察看,留职察看期间若再次违规者将作劝退处理。

第五条、考核实施:考核一学年两次,分别在每学期期末。

每学期期末将根据各项考核内容完成评优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将根据上学期期末考核结果并结合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完成人事安排工作,期末成绩排名未过班级60%者将作劝退处理。

第六条、考核等级:按考核成绩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及格[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置:根据考核成绩以及等级,分别给优秀与不及格人员给予奖惩。

成绩优秀者按比例推选为评优对象,不及格者将被警告或留职察看,察看期间表现未合格者将被劝退。

附则考核实施标准实行百分制,进行加分和扣分处理。

第八条、试用期人员考核办法1、试用期人员的适用期为一个月,适用期间将接受各项考核,考核成绩均作为转正依据。

2、试用期满后,各部门必须提交各试用期人员名单,经审核后确立为正式成员。

各部门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人员的试用期或建议改派其他部试用亦或淘汰。

3、若延长试用,适用期不得超过半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须在相应的时间内上交心得报告,期满须由部长再次提名,经审核后确立为正式成员。

4、试用期人员改派其他部门或淘汰,须各部门提交详细的建议,经审核通过方能实行。

学生会内部考核规章制度

学生会内部考核规章制度

学生会内部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成员的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的良性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内部成员,包括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干事等。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考核包括综合考核和部门考核两部分,综合考核由主席团负责,部门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章综合考核第四条学生会综合考核周期为半年,即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

第五条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

第六条综合考核采用打分制,满分为100分,按照实际表现给予相应扣分或加分。

第七条综合考核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八条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会成员参加各类活动、选拔干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成员有权要求主席团对自己的考核结果进行解释和申诉。

第三章部门考核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和成员表现进行部门考核。

第十一条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二条部门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成员参加各类活动、选拔干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部门考核结果公布后,成员有权要求部门负责人对自己的考核结果进行解释和申诉。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综合考核优秀者将获得主席团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并树立榜样。

第十五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受到主席团的警告、处罚等处理,并要求限期改进。

第十六条部门考核优秀者将获得部门负责人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并树立榜样。

第十七条部门考核不合格者将受到部门负责人的警告、处罚等处理,并要求限期改进。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

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应根据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内部考核规章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不定期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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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具体细致的评价,增加学生会成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学生会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分则
第二条考核以为民主监督、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奖惩分明为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干事量化积分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和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

第五条考核工作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

第七条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三部分。

第八条考核内容规定如下:
第九条学习成绩(基础分20分,发展分6分)
第十条办公室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试成绩进行量化积分,报主席团备案。

第十一条学习成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10分
2、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专业前40%得10分
3、发展分:被考察对象获各类奖学金加6分。

第十二条学习成绩名次低于专业前50%者依情况由主席团商讨
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第十三条工作业绩(基础分80分)
第十四条工作业绩由基本制度遵守、活动参与情况和工作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满分80分。

基本制度遵守满分25分;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5分;工作绩效评估满分30分。

第十五条工作业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制度遵守(满分25分,评分由办公室完成,全体成员监督)
(1)依据各次例会、活动、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应内容记录为依据。

例会(每次例会对副部长级以上成员点名,各部长对本部干事考勤,学生会抽查干事)、活动或值班请假一次减1分;迟到一次减2分;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

(2)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协办部门及参加人员。

逾期一周以内对活动负责人扣2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对活动负责人扣4分。

2、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5分,评分由各部门负责人完成,结果报办公室)
(1)作为主办部门成员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4分。

(2)作为协助部门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3分,协助部门突出成绩者(由活动负责人报部长,主席团评定)加4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3、工作绩效评估(满分30分,评分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做出)
(1)对部门正职工作绩效评价由主席团会议做出,满分30分;
(2)对部门副职绩效评价由主席、部门分管主席和部门正职作出,满分各为10分,总分30分;
(3)对干事评价由以下两部分加和组成:
1、主席团和各位部长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分,该分数作为该部门干事共同起始分,满分15分;
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满分15分。

第十六条奖惩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惩罚性扣分规定如下: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其他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者,一次扣10分;
2、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次扣20分;
3、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分以上扣分处罚。

4、学生会成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或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者由主席团审查可予以辞退处分。

第十八条发展性加分规定如下:
1、一学期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所有集体活动者,加4分;
2、形成建设性提案,得到主席团肯定或采纳者,每次加4分;
3、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4分;
注:未列举的情况最终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奖惩机制:干部学期考核总评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者为良好,65-79分者为合格,低于65分为差;干事学期考核总评85分以上者为优秀,71-85分者为良好,60-70分者为合格,低于60分为差,依据得分进行综合测评给分。

第二十条辞退机制:
1、每学期末依据以上考核条例对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辞退处理。

被评为差的干事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报主席团,经批准作辞退处理。

2、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会形象造成巨大损害者,由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3、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经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4、其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应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的情况作辞退处理。

5、学习成绩名次位于专业后50%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奖励机制:
1、对大型(校级)活动,由主席团和活动主办部门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评比,授予表现突出的个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
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比例不超过参与活动组织总人数的25%。

2、对于考核成绩为优的学生会干部和干事有资格参加“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活动。

三、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职能干部根据本制度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最终结果经主席团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公开,如有置疑,由主席团指定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第二十四条考核在学期末进行,日常考核由各部门和办公室负责,酌情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所有。

年月日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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