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漳州校区)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评先、评奖学金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计分办法(一)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学习素质、智能素质、体育素质四个部分。
(二)各部分测评成绩政治思想素质成绩包括政治思想基本素质测评成绩+奖励分-扣分。
业务学习素质成绩包括业务学习基本素质测评分+奖励分-扣分。
智能素质成绩包括智能基本素质分+奖励分-扣分。
体育素质成绩包括体育基本素质测评分+奖励分-扣分。
(三)具体计分办法如下:综合测试成绩(W)= (政治思想基本素质测评分<A>×15%+奖励分-扣分)+(业务学习基本素质测评分< B>×60%+奖励分-扣分)+(智能基本素质分<C>×20%+奖励分-扣分)+(体育基本素质测评分<D>×5%+奖励分-扣分)(四)政治思想基本素质、业务学习基本素质、智能基本素质、体育基本素质测评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二、政治思想素质测评内容及计分办法(一)政治思想基本素质测评基本内容1、政治思想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法纪观念、学习态度、品德修养、劳动实践五方面。
2、政治思想基本素质计分方法政治思想基本素质=政治素质分+品德修养分+法纪观念分+学习态度分+劳动观念分(二)评定标准1、政治素质(20分)评定内容: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积极主动地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是否能积极主动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很重要思想;是否能积极主动地靠近党团组织,关心国家大事、时事政治,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2、品德修养(20分)评定内容:是否讲文明、讲礼貌,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是否正派、生活是否俭朴、是否尊敬师长、是否团结同学、严于律已、乐于助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诚实守信,爱护公共财物,见义勇为等。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漳州校区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德育、知识、能力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我院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写入学年鉴定并纳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根据本办法进行综合测评。
第四条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德育素质(12%)、学习成绩(70%)、实践与创新(18%)三部分。
第五条测评机构1.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学生工作组成员构成,负责全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审和监督。
2.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指导班级评议小组,负责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
对各班级同学提供的参评年度在校表现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统一填写测评排名表,公示一周征求意见,最终提交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第二章综合测评算分细则第六条德育素质(满分12分)(一)思想表现(满分5分)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无不良记录者,得5分;因各种原因受校、院、系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该项不得分。
受校违纪处分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二)荣誉表彰(满分1.5分)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荣誉称号者,酌情加0-1.5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参评年度内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者,依据以下办法予以酌情加分,担任不同职务者不累计。
注:校各学生机构各级别等同院学生会各级别,校区各学生机构各级别转换为对应的校级机构级别后等同院学生会各级别(四)日常行为(满分2.5分)1.积极参加由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包括宿舍卫生、学风建设等)者,得2分;2.无故缺席各类集体活动者,违反相关学风督导、安全规定者,扣0.5分/次;3.无正当理由晚归者,扣0.1分/次;4.测评年度内卫检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宿舍的成员,加0.03分/人次;被评为文明宿舍加0.1分/人次;被评为“较差宿舍”的,宿舍成员扣0.1分/人次。
厦门大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联系方式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职务及时间)
获奖情况(奖学金、荣誉称号及时间)
违纪处分
情况
勤工助学
情况
参加各类活动情况
(时间、活动内容、组织机构)
家庭经济情况
(请写明家庭年收入情况、负担情况)
受资助情况
(含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
办理贷款情况
(含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情况)
厦门大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学院系专业级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省市县
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
特长爱好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
是否转系学生(原院系)
家庭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
03-04学年综合测评分数
名 次
04-05学年综合测评分数
名 次
参评人数
参评人数
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证书)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辅导员评语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工作站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不进入学生档案。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学生办制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体系。
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评价程序和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范围1.1 评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2 评价内容: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1.3 评价标准: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专业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标准,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评价程序2.1 制定评价计划:学校应制定每学年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时间、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2.2 采集评价材料:学生需提交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实践报告等评价材料。
2.3 组织评价小组:学校组织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包括教师、专家和学生代表。
三、评价标准3.1 学业成绩:主要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3.2 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数量、参预科研项目等。
3.3 创新能力:参加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等。
3.4 实践能力: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情况等。
3.5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综合能力等。
四、评价结果4.1 等级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4.2 评价反馈:学校应向学生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素质。
4.3 激励措施:学校可根据评价结果赋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预评价活动。
五、评价监督5.1 学校监督:学校应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确保评价公平公正。
5.2 学生监督:学生可通过评价结果申诉渠道进行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5.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可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平、公正,激励学生积极参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使学生管理工作目标化、规范化、科学化,避免学生操行评定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真正体现优劣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突出以德为首,以学习为中心,强化专业发展,强调团结奉献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1.学生综合素质量化管理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院学生会主席、自律部长组成,负责全院学生量化管理工作和评比、奖惩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主要干部负责本班学生量化管理的分数统计、存档、上报工作。
学生量化管理工作每月上旬对前一个月个人表现情况测评一次,主要内容为:好人好事、公益活动、遵守纪律、参加竞赛、稿件发表、完成学院安排的突击性工作等,分数累计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每月测评结果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各持一份。
2.量化管理成绩统计,各班级平时记录整理,每月测评存档,学期末进行总累计,统计结果再次予以公布,量化分及主要内容均记入《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管理考核表》,并存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鉴定和推荐就业的参考依据以及奖励、评优、实用文档奖学金评定、处罚、处分的依据。
3.量化成绩统计以学生各项表现为基本依据,以在基础分上加分、扣分为量化统计方法。
其中,部分指标考评应在学期末进行统计。
4.每位学生的每学期量化基础分为100分。
在此基础上,按每位学生的各类表现,实施加分或扣分,加分、扣分不封顶。
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
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厦门大学数学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第一条:为扎实推进良好学风建设,引导全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及《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等规定,本着公平合理、项目简明、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
第二条:以同一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7—11人(单数),成员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包括班委、党员、普通学生代表等。
测评小组名单由学生推选产生,面向学生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辅导员与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综合测评工作。
测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经学生本人初评、测评小组复评,复评结果经辅导员与班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学工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将写入学年鉴定并记入学生档案,也是评定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院奖学金等类别奖学金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学生除了要满足《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及《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的参评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当学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1、有损害学校或学院形象的言行;2、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假造实验数据或其他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3、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4、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者。
第五条:素质综合测评采用量化形式,突出学生以学为本,智育素质占90%,同时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德育素质、文体素质、科研竞赛最高得10分,即每位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分=智育素质分Х90%+德育素质.文体素质.科研竞赛分。
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发扬特长、开拓创新、争创优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参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附件1)执行,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应根据本细则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内容由德育素质、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德育素质(10%)、学习成绩(70%)、实践与创新(20%)三部分。
测评机构(一)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我院学生工作组成员构成,负责全院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监督。
(二)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对申报材料各项内容进行评定,结果在各系范围内公示。
第四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
2、有考试作弊行为者每次减 10 分,旷课者每次减 5 分。
分
3、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减 3~5 分。
1、体育课成绩优秀者加 5 分,良好者加 3 分。
2、一学期无病假者加 5 分。
加
3、在院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个人项目 1~6 名者,分别加 6、5、
体 80 分 4、3、2、1 分;集体项目 1~3 名者,其成员依次加 5、4、3 分。
2、各系可在综合测评标准及加减分要素基础上制定细则,或作微调。
德
智
体
能
基
基
基
基
加减 积
加减积
加减积
加减积
本
本
本
本
分分 分
分分分
分分分
分分分
分
分
分
分
班
级
测评总积分
意 (德积分×15%+智积分×65%+体积分×8%+能积分×10%)
见
(另外 2%由所在系酌情处理)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
院
系
主
组
管
织
部
意 见
2、英语四级达 432 分者加 3 分,580 分以上者加 6 分;六级达 432 分者加
8 分(非英语专业)。
加
智
3、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通过者加 4 分,二级通过者加 6 分(非计算机
分 专业)。
4、毕业评议
5、一学期无事假者加 3 分。
1、考试不及格者每门减 2 分;补考不及格者每门减 4 分。
系别 专业 年级 姓名 学号
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印制
合肥师范学院普高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鉴定表
经济学院2008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发展性素质加分(一)
经济学院2008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发展性素质加分(一)1、山东大学“我的大学,我的未来”主题征文(与加分材料二第4项经济学院“我的大学,我的未来”主题征文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记)一等奖(1分)胡玉翠天道酬勤,决胜未来二等奖(0.7分)唐夕雅我的大学,我的梦李著韧思想的碎片孔令艺回首又见她三等奖(0.3分)李嫣怡我的大学,我在和谁赛跑李硕我的大学胡金玉我的大学我的梦汪祥云把自己书写成自己的道路王玉洁荆棘•月色•风2、山东大学“我的大学,我的未来”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负责部门每人加0.5分,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费超、李明辉、徐竞磊、胡恬静、田地3、山东大学2007年本科生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立项——“信仰中国”系列活动(授予带队部门院级优秀组织部门称号,每人加0.3分,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徐晖、柏上栋、赵谦、孙倩倩、时慧4、2007年度山东大学先进班集体☆2006级4班(班委每人加0.5分,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5、山东大学200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张舒、李霄(2分)6、山东大学学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优秀论文二等奖(0.5分)走民主之路奏和谐之音刘璐2006级7、山东大学第二届网络文化节网络标语评选二等奖(0.7分)网尽天下事,络同校园情,文化排头兵,化雨春风情。
——张文亮卡通形象设计大赛三等奖(0.5分)陈丽云8、2007—2008年度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1分)郭菲9、2007—2008年度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人加0.5分)☆2005级经济系团支部2006级1班团支部2006级2班团支部2006级4班团支部10、2007—2008年度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2分)柏上栋、时慧、郎嘉琦11、2007—2008年度山东大学优秀团员(1分)肖子辰殷丙娟耿兴隆吴润华杨璐刘江楠贺洋张磊张艺琼周广肃冯娇杰卢浩丁婧张吉龙乔梦马冠楠刘璐宋述龙王耀永李著韧张明亮李晓菲乔成徐竞磊赵辉宋学森杨峰李保华张文欣陈小亮张光利丁维岱张舒李昌娥孔令艺张国栋刘原玮牛犇于超张诚花小安李占一方彬孙喜春王星严伟胡博马进费超王洋隋佳桐张欣吴琼宋苏青盛洁孔祥雨和扬陈丽云赵 舜毅燕威魏华青葛玉御李嘉行孙倩倩赵谦12、山东大学2007年度先进团委(0.5分)☆苏县勐、孙锐、尹炎、郭菲、柏上栋13、山东大学2007年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0.5分)☆郎嘉琦、时慧、张欣、卢浩、孙倩倩14、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0.5分)☆王星、和扬、谢婧、张雅琴、宋苏青15、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0.5分)☆孙喜春、严伟、乔梦、王旻旻、李世川16、优秀学生社团(主要成员,5人以内,每人0.5分)经济学院经济爱好者协会李嘉行、张晓晨、张磊、杨旭、刘欣然经济学院青年爱国促进会贺阳、王耀永、赵谦、揣双逸、燕威17、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0.5分)解婧、陈丽云、孔祥雨、时慧、李祥源、郭晓丹、乐荣富、冯文辉18、志愿服务先进个人(0.5分)胡博、卢浩、孙喜春、方彬19、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0.5分)乔梦、严伟、郭菲、王星、李燕先、王旻旻、李昌娥、丁维岱、李霄、龚寅、赵文、李婵娟20、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0.5分)柏上栋、李婵娟21、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0.5分)孙倩倩、和扬、葛玉御、赵谦、李嘉行、高明、余兴、张妍22、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0.5分)郎嘉琦、马冠楠、刘璐、张彦、陈渝、李晓菲、隋佳桐、冯静23、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0.5分)☆徐晖、刘治君、郭菲、胡博、时慧24、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团队成员每人0.5分)经济学院“关爱农民工,携手见真情”赴济南市中区服务外务子女专题调研团郭菲、刘治君、刘明阳、李雪君、徐立强、孙喜春、崔武臣、姜雯雯、张文亮、秦喜庆、方彬、解婧、王雅菲、张建庭、高明月、胡博、梁国艳经济学院赴菏泽“关爱农民工”暑期调研团徐晖、钟鹏伟、赵建斐、马路萌、李嘉行、时慧、徐静、冯文辉、燕威2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实践基地建设同学每人0.5分,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山东大学普利中学社会实践基地刘治君、郭菲、徐立强、张文亮、秦喜庆26、社会实践活动精品实践项目(团队成员每人1分)经济学院“关爱农民工,携手见真情”专题调研项目郭菲、刘治君、刘明阳、李雪君、徐立强、孙喜春、崔武臣、姜雯雯、张文亮、秦喜庆、方彬、解婧、王雅菲、张建庭、高明月、胡博、梁国艳经济学院“关爱农民工”外出务工渠道专题调研项目徐晖、钟鹏伟、赵建斐、马路萌、李嘉行、时慧、徐静、冯文辉、燕威27、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1分)王星、刘明阳、郭菲、时慧、邓晶、韩宗顺、刘治军、朗嘉琦、崔武臣、王军修、徐立强、陈超、孙喜春、王艳红、张彦、徐燕、李思远、张妍、钟鹏伟、江艺、刘慧、周鲁、张舒、魏玮28、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分)李霄、冯文辉29、暑期优秀实践报告一等奖(1分)“苦聪山寨旧貌换新颜”—关于云南省镇源县苦聪人异地搬迁生活现状的调查报告王玉亭关注这样一个群体——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论文胡玉翠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喜迎十七大”社会热点问题专项系列调研实践报告刘慧颖“扬帆青岛同迎奥运”社会实践报告隋佳桐奥运会对青岛地区综合影响调查报告徐晓燕30、寒假优秀实践报告(与加分材料二第3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二等奖(0.5分)公民对慈善事业了解情况调查报告李世新三等奖(0.3分)从威海韩国服装城的调查看服装业名码标价的可行性王冠经院2005级专业预期情况调查报告韩宗顺31、山东大学2008年度学生“五•四”学术论文(与40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一等奖(2分)陈胜可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动态影响的实证研究二等奖(1分)李艺铭家庭劳动社会化对已婚妇女人力资本形成的影响三等奖(0.7分)李著韧从梁山驾校市场看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许占峰浅谈中国教育支出结构陈胜可中国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业绩的实证分析丁维岱山东省对外开放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胡静娴中国能从奥运中获利多少?32、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干事考核(优秀1分,良好0.8分,合格0.5分,不合格0分,班委、团支部、宿舍长、心理宣传员、信件收发员由班级分别考核,此项与省优干、校优干、院优干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上学期:学生团委优秀:苏县勐、孙锐良好:尹炎、郭菲、柏上栋学生会优秀:刘璐、尹硕浦、单祥杰、宋苏青、冷晓燕、孔祥雨、李硕、马冠楠、陈佩茹、乔成、陈方园、孔姝悦、李坤洋、费超、徐竞磊、李明晖、高明月、张建庭、胡博、王洋、张文超、黄旭、樊瑞猛、史妮娜、冯静、隋佳桐、倪方飞、解婧、郭晓丹、李祥源、乔梦、王旻旻、马进、张雪琼、汤佳惠、张欣、陈丽云、吴琼良好:张明亮、万象、李全周、吴润华、殷丙娟、梁悦、戚树森、胡悦、吴佩茹、贾锋、杨璐、盛洁、卢浩、赵辉、杨鹏、薛美龄、初振虎、王思遥、田地、徐佳伟、马晓红、梁国艳、王雅菲、肖子辰、王大伟、孙福栋、陈艳、王丹、牟冰旋、马冉、何阳、黄森、张艺琼、李冠青、张高平、丁梦婕、延鹏、罗瑶、辛贤鹏、张倩、刑睿、马龙华、王鹤、李锋、周猛、刘伟、李世川、翟羽佳、刘磊、马思远、陈天琦、孙冰、刘慧颖、耿頔、马紫薇、彭悦合格:曹方洁、王慧颖、李柏阳、刘春泽、詹林溪、郑绪超、朱丰超、孙子明、彭程、王奕人、腾堃、王红萍、胡恬静、刘腾、马文艳、覃敏刚、王海波、王雯、艾晓薇社团联合会优秀:李嘉行、张晓晨、贺阳、王耀永、葛玉御、刘璇、于露、彭悦、徐立娜、杨曦、高明、魏华青、马路萌、孙倩倩、时惠、和扬、高菲良好:杨旭、张磊、刘欣然、胡静娴、杨缪青、张猛、申林、张妍、揣双祎、赵娜、林宇晨、宋建、常亮、乐荣富、崔越、陈熠林、田焱、崔泽、柏上栋、苏秦合格:赵建婓、赵谦、李路、燕威、张江请下学期:学生团委优秀:郭菲、柏上栋良好:苏县勐、尹炎、孙锐学生会优秀:尹硕浦、张明亮、单祥杰、宋苏青、殷丙娟、孔祥雨、卢浩、赵 舜毅、乔成、陈方圆、赵辉、杨鹏、樊瑞猛、黄森、张艺琼、费超、徐竞磊、李明晖、高明月、张建庭、胡博、王洋、张文超、黄旭、隋佳桐、韩旭、乔梦、王旻旻、刘磊、孙冰、王慧颖、张欣、吴琼良好:刘慧颖、卢彬、耿頔、彭悦、马进、张雪琼、陈天琦、汤佳惠、李柏阳、刘春泽、刘伟、王鹤、王珂、张佩佩、刑睿、李锋、张倩、罗瑶、辛贤鹏、王丹、牟冰旋、马冉、何阳、梁国艳、王雅菲、肖子辰、王大伟、孙福栋、陈艳、王思遥、田地、徐佳伟、胡恬静、史妮娜、冯静、彭程、孙子明、李冠青、孔姝悦、刘腾、马文艳、李坤洋、贾锋、盛洁、杨璐、覃敏刚、冷晓燕、李硕、梁悦、胡悦、吴佩茹、万象、李全周、吴润华、张雅琴、陈鑫、王晓坤合格:刘江楠、戚树森、王海波、陈佩茹、薛美龄、初振虎、张高平、丁梦婕、马晓红、腾堃、王红萍、王奕人、王朱、马龙华、周猛、李世川、翟羽佳、马思远、马紫薇社团联合会优秀:李嘉行、刘欣然、杨旭、贺阳、王耀永、葛玉御、刘璇、于露、彭悦、徐立娜、杨曦、魏华青、马路萌,王建伟、孙倩倩、时惠、和扬、高菲良好:张猛、张磊、胡静娴、杨缪青、申林、张妍、揣双祎、赵娜、林宇晨、宋建、常亮、乐荣富、崔越、陈熠林、田焱、崔泽、王晓坤、苏秦合格:赵建婓、赵谦、李路、燕威、柏上栋33、“自由论坛”第一期优秀发言者:(0.3分)☆葛玉御、李艺铭、张程、刘成才“自由论坛”第二期优秀发言者:(0.3分)☆周广肃、葛玉御、马进、王超、刘欣然34、“我看中国”经济论坛优秀表现奖:(0.3分)☆李嫣怡、马骏驰、张程、张晓晨、贾锋、李欣溢、穆舟、李婧媛(管理学院)35、基石第7期:(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3分)☆李保华、贾倩茹(第二作者),张程、高玉祥、陈小亮、丁维岱、伊迪(第二作者)、武飞、孔凡栋(第二作者)、赵鹏、张光利、朱奕颖、李若男、杨亚男(第二作者)、李绍林(第二作者)、郭焕芳、杜艺荻(第二作者)、朱森霖、郑升才、姜雯雯(第二作者)、李嫣怡、马紫薇、万蕾、李嘉行、胡静娴、刘欣然(第二作者)基石第8期:(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3分)☆张程、郭菲(第二作者)、张光利、刘成才、孙凡栋、武飞(第二作者)、吕文静、刘月、陈胜可(第二作者)、梁荣、丁维岱、伊迪(第二作者)、葛晓明、朱艳丽(第二作者)、陈小亮、胡静娴36、经济学院“两会”征文☆一等奖:(0.7分)孙倩倩、宋红、时慧二等奖:(0.5分)和杨、张妍、刘亚梅、陈泽宇、王耀永、张程、柏上栋、高菲、刘成才三等奖:(0.3分)高菲、燕威、赵建婓、王斐、刘海明、赵璐、俞慧琳、贺阳、赵娜37、“信仰中国”四院知识竞赛☆一等奖:(0.7分)葛玉御、李嘉行、张文超、高菲38、经济学院“十七大”征文☆一等奖:(0.7分)孙倩倩、彭程、刘亚梅、冯文辉二等奖:(0.5分)丁林慧、宋红、邢坤、陈泽宇、和杨、时慧、柏上栋三等奖:(0.3分)张文超、王耀永、张妍、梁国艳、雷虹、韩旭、刘海明、宋述龙39、经济学院“扬帆”职涯规划征文☆一等奖:(0.7分)胡玉翠、柏上栋、时慧二等奖:(0.5分)孙倩倩、马莉、刘成财、李嘉行、和扬、高明、张程三等奖:(0.3分)何阳、费超、李明辉、王超、周广肃、张妍、赵建斐、阳旭、葛御玉、张贤萍40、经济学院“五四”学术论文评比(与31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特等奖(2分)家务劳动社会化对已婚妇女人力资本形成的影响李艺铭保险业税负问题初探韩赛赛两税合并”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陈小亮张文欣从梁山驾校市场看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李著韧山东省对外开放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丁维岱陈胜可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互动影响的研究陈胜可伊迪两种视角下的另类“消费者陷阱”王雪农民外出务工渠道:现状、问题、对策冯文辉浅析中国教育支出结构许占峰李尊兰中国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业绩的实证分析陈胜可丁维岱一等奖(1分)郑静中国居民家庭储蓄的经济心理学分析刘慧The import of FDI on China’s economy余兴丁维岱An empirical of the export commodity structue of Shandong province 伊迪丁维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宋琪国债和通货膨胀关系的实证分析李嫣怡Compitition Policy in Hong Kong二等奖(0.7分)张国栋关于济阳县新卖场引进的可行性分析孔仪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模式探索张光利如何规避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李尊兰浅析利率调整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余兴股指期货的推出对A股市场的影响陈景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在计算洪水效益中的应用王越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支出效益评价对我国的启示栢士林我国通货膨胀形成原因及货币政策有效性分析张光利中国通货膨胀中的货币因素刘文凯股市新型产品的影响陈小亮中美铜版纸反倾销反补贴案案例分析朱森霖猪肉价格上涨原因解释、预测及解决方案三等奖(0.3分)张健雅浅析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杨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及其有效性分析武飞China’s Foreign Under a Strong Yuan刘成才利率调整对股市运行影响的思考分析韦贵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浅析马军全球粮食危机对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思考高明2007年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分析张贤萍倡导绿色GDP,走和谐之路刘文杰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反思翟颖达保险业风险控制与目标管理程遥遥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调查胡静娴中国能从奥运会中获益多少41、经济学院优秀志愿服务者(0.7分)☆07级:贾锋、肖朝阳、辛贤鹏、高璐、翟海峰、王慧颍、肖子辰、王红萍、陈艳、腾堃、王大伟、孙福栋06级:刘鹏、张文超、李岩梅、王亚亚、陈泽宇、张博、刘璐、杨永梅、朱锦舟、张永峰、胡博、高明月、王雅菲、梁国艳、张建庭、王超、刘亚鲲、梁荣、程瑶瑶、赵冬、展佩、阚凯、李晶、宋永刚、孙喜庆、李晓玉、陈方圆、王丹、石琦、陈勰、王婷婷、吴超、朱永寿、王长凯、司聪聪、成小玲、陈晨、马路萌、蔡方、裴芳芳、巩桂花、胡悦、成泽枫42、“山大杯”辩论赛亚军:(0.7分)葛御郁、王洋、朱骊冰、火红、贾峰、穆舟、赵廷辰、何阳43、“益高杯”健美操大赛一等奖:(1分)张艺琼、孙宇、张夏翡、李硕、汤嘉慧、刘洁、张妍、史妮娜二等奖:(0.7分)陈燕、王璐璐、詹林溪、王慧颖、盛洁、梁悦、李冠青、殷丙娟44、体育文化节4*100接力第二名蔡南、田焱、牟冰璇(0.35分)400米第一名田焱(1分)第八名杨双贵(0.1分)乒乓球第一名徐璐(1分)第三名丁梦婕(0.6分)五大球比赛之乒乓球比赛乒乓球赛三等奖王帅第四名徐璐(0.5分)袋鼠跳第六名孙福栋、牟冰璇、魏亚斌、张辰、刘胜涛(0.15分)广播操团体一等奖高璐、郭霞红、赵盼、祝操、陈熠林、徐佳伟、初振虎、申林、宋妲、孙福栋、吴润华、王杰、周亮、李冠青、张辰、柳汛、辛贤鹏、李全周、邢睿、魏亚斌(0.5分)轮滑比赛团体第二名廖晓波、田焱、柳汛、李全周(0.35分)趣味运动会团体二等奖廖晓波、燕冰冰、周亮、田焱、谢安华、闫云、郑路(0.35分)三级跳第六名朱丰超(0.3分)踢毽子第六名吴润华(0.3分)校网球赛女双第三名牟冰璇、李淑静(0.6分)校运动会800m第八名蔡南(0.1分)校运会二百米第一名牟冰璇(1分)校运会跳高第二名李冠青(0.7分)羽毛球女双第一名蔡南、田焱(1分)以上为初步统计,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如有未涵盖项,请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审核。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学生满意,社会满意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将为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和就业推荐等提供直接依据。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各班成立9人左右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
组长由班主任担任,成员经民主推荐由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会名单确定后,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职责是计算、审核本班学生测评成绩,公布记录情况,公布测评结果,答复学生咨询。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委员会。
测评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指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成员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组成。
职责是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补充办法,审查加分依据,院级公示,受理学生的申诉。
第七条学工部(处)、监察处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项工作督查组。
职责是指导、督查此项工作开展。
第三章项目和计分第八条测评项目测评项目设为品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四大项。
第九条测评计分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2. 德、智、体、能四大项各采取100分制,其中分设基本分、加分项和减分项,即各项测评积分 = 基本分+加分-减分。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15%+智力素质积分×55%+身体素质积分×10%+能力素质积分×20%。
4. 每学年开学后3周内,对上学年进行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评奖办法(新版)
韶关学院文件韶学院…2013‟151号关于印发《韶关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等3项学生奖励制度的通知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奖励工作,学校根据近年来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新变化,对原有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
经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韶关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等3项学生奖励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实行。
附件:1、韶关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2、韶关学院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评选实施办法3、韶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韶关学院2013年10月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印发(电子发文,书面印10份)附件1:韶关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韶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评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第三条评优对象为在学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普通学生。
第四条凡在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优:(一)综合素质测评不及格;(二)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如谎报事迹、造假材料等),争名夺利,诬告他人;(三)利用学生干部的职权或工作之便,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四)获奖的成果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五)受过学校和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含正在处理中的违纪处分)。
第二章评优种类第五条学生评优分为综合类评优和单项类评优两部分。
(一)综合类评优项目1、三好学生标兵;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
(二)单项类评优项目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特长,以适应市场需要,学校特设立单项类评优,鼓励在德、智、体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1、科研创新先进个人;2、社会工作先进个人;3、文体活动先进个人;4、自强自立先进个人;5、学习优秀奖;6、考研优秀奖;7、优秀毕业生。
其他具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评优。
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化量化可操作性,在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并以此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
学生综合素质分=德育素质分×15%+智育素质分×65%+身心素质分×10%+实践能力分×10%+创新能力分注:加权之前各项素质能力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0分;创新能力分最高不超过10分,最低不低于0分。
各项素质能力分基础分及奖惩分具体安排见细则。
二、各指标评分细则(一)德育素质评分标准德育素质分=基础分+奖惩分1、基础分评定标准: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讲文明礼貌。
基本达到上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60分2、奖惩分标准:(二)智育素质评分标准智育素质分=规定课程分+副(辅)修课程分+奖惩分1、规定课程分: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除体育外)均计入规定课程分,公式如下:∑(每门课程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周学时)规定课程分=∑每门课程的周学时公式说明:(1)五级分制按下列标准换算成百分制: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三级记分制按下列标准换算成百分制:优良=85分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2)经批准免修的课程按80分计。
(3)补考者按补考前的原始成绩计。
(4)每门课程的周学时参照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计算。
2、副(辅)修课程分:∑(每门课程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周学时)副(辅)修分=200副(辅)修分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该门课程计0分。
3、智育素质奖惩分标准:(三)身心素质评分标准身心素质分=基础分+奖励分1、基础分标准: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参加体育竞技,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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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漳州校区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发扬特长、开拓创新、争创优秀,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
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
奖学金评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我院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写入学年鉴定
并纳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根据本办法进行综合测评。
第四条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德育素质(12%)、学习成绩(70%)、实践与创新(18%)三部分。
第五条测评机构
1.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学生工作组成
员构成,负责全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审和监督。
2.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指导班级评议小组,负责综
合测评的评定工作。
对各班级同学提供的参评年度在校表现相关
材料进行评定,统一填写测评排名表,公示一周征求意见,最终
提交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第二章综合测评算分细则
第六条德育素质(满分12分)
(一)思想表现(满分5分)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无不良记录者,得5分;因各种原因受校、院、系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该项不得分。
受校违纪处分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二)荣誉表彰(满分1.5分)
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荣誉称号者,酌情加0-1.5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
参评年度内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者,依据下表所列最高分值酌情加分,同时兼任不同职务者不累计加分。
院学生会主席团系团总支各党支部、学生会部门、团支部、班级、宿舍
正职(常务副)副职副职正职(常务副)、
党支部副书记
副职委员干事、宿舍长
3 2 2 1.5 1 0.8 0.5
注:
(1)校级学生机构各级别等同于院学生会各级别,校区级学生机构各级别转换为对应的校级学生机构各级别后等同于院学生会各级别;
(2)校区导游队视作校区学生机构,同其他校区学生机构享受同等加分标准。
即导游队队长等同于部长、副队长等同于副部级、队员等同于部员;
(3)各校级(校区级)学生机构申请加分的人员必须是经由经济学院推荐并记录在档的学生干部。
(四)日常行为(满分2.5分)
1.积极参加由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包括宿舍卫
生、学风建设等)者,得2分;
2.无故缺席各类集体活动者,违反相关学风督导、安全规定者,扣
0.5分/次;
3.无正当理由晚归者,扣0.1分/次;
4.测评年度内经过卫检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其成员加0.03分/
(人〃次);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其成员加0.1分/(人〃次);被
评为“较差宿舍”的,其成员扣0.1分/(人〃次)。
第七条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满分70分)
学习成绩=绩点成绩 / 55 × 70
注:绩点成绩由教学系统自动生成;测评年度内出现考试科目出现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重修合格后可以参评。
第八条科研、创新(满分18分)
(一)学术论文(满分6分)
1. 评审年度内,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
文章按以下标准酌情加分:
标准(分/篇) 刊物级别
3 全国一类核心刊物
2 全国二类核心刊物
1 带有CN号的一般刊物
0.3 校、院、系刊物
注:
(1)全国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本为准;各系学术刊物指《学经济》、《计统学苑》、《财子》、《金融之声》(学术版)、《信风》;
(2)论文的发表日期截止至评审前一个工作日,评审时须提交刊物封面、完整目录及文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稿件接收通知不作为发文依据。
一稿多投的不累计加分;
(3)发表在各类学术刊物的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
所提交的学术文章应能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确已公开发行,产生社会影响,如在厦门大学图书馆可查询到原件或在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中能找到相关信息等,经评审组审核后,予以确认加分。
2. 凡多人完成的论文按署名分摊记分:若指导教师在署名中排第一
位,则署名第二的本科生可视为第一作者,但计分时应将指导教师计入
作者总人数: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三人以上合作的(含三人),按第一作者:其余作者总和= 5:5分摊,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余作者分数均摊。
(二)学术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满分12分)
1. 积极参加由评审组审核认可的科技、学术类竞赛并获表彰者,
或课题申报获资助者,按以下标准酌情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单位:分/次)获奖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一8 4 2 1
二 6 3 1 0.5
三 4 2 0.5 0.3
鼓励奖或单项奖 2 1 0.3 0.2 注:
(1)金银铜奖按一、二、三等奖标准加分;优胜奖、入围奖视同鼓励奖;获得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上乘1.2。
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不累计加分;
(2)团体项目获奖排名不分先后的,减半加分;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者以各级标准的60%计,其余合作者减半加分;
(3)参加国际级比赛者,视举办单位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4)若仅在选拔赛中获奖,以选拔赛所属级别加分;
(5)以上加分须经评审小组就参赛性质、规模予以认定。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得表彰者,按以下标准酌情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单位:分/次)
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团队获奖队长8 3 1.5 1 队员 4 1.5 0.8 0.5
个人获奖8 2 1 0.8
3.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获得奖励者,按以下标准酌情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单位:分/次)名次获奖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1 一 4 3 1 0.5
2-3 二 3 2 0.6 0.3
4-6 三 2 1 0.4 0.2
7-8 鼓励奖或单项奖 1 0.5 0.2 0.1 注:
(1)集体项目按照上述标准分数减半计算;
(2)代表经济学院参加校运会入场式、彩旗队等,或参与由经济学院举办的其他重大文体活动,视效果或成绩,按0-0.3分/(人·次)加分;代表经济学院出任礼仪工作的,按0.05分/(人·次)加分;
(3)同一项目获奖不得累加;
(4)打破记录或有其他突出表现者,经个人申报、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酌情给予额外加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综合测评条例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