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方案详细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7932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方案详

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方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当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当班运行人员,特别是值班长一定要胆大心细,坚定沉着地根据音响信号、测量仪表、设备的外部现象及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判断事故的性质和故障范围,然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正确处理。

一、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是尽量限制事故的扩大。首先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其次,坚持设备继续运行,力求维持整个电力系统的相对稳定。

2、厂用电是电厂正常生产的先决条件,在全系统崩溃时,运行人员应首先恢复厂用电源。

3、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沉着,不要

惊慌失措,集中精力,尽力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自动控制失灵就用手动控制,远方操作故障就改用现地操作。

4、事故处理的领导人为值班长。值班长必须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凡不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禁止到事故现场,以免影响正确的处理。

5、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工作尚未结束时,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在交班者的要求下可协助处理。待恢复正常运行,方可进行交接班。如事故一时处理不了,在接班者许可时,交班者可离开现场,由交班者继续处理。

6、发生事故时,应仔细注视各参数变化和信号指示,在中控室的值班人员,务必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是先后次序)、保护装置(告警)动作情况及其他事故有关的现象,便于事故分析。

在运行中,如出现本站机组受系统冲击或受系统影响运行参数不正常时,应多和值班调度员联系,迅速判断是电网故障还是本站设备故障引起,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电网事故,应听从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处理事故时,若值班长认为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有错时,应予以指出,并做简单的解释。当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执行。当值班长接到此类命令时,应该把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生产技术部值班领导,并记录在操作记录本中,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示行动。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必须进行某些紧急操作,这些操作可以由值班人员先执行,然后再报告系统值班调度员。下列各项操作,在任何情况

下均可不经值班调度员命令,而由运行值班人员自行执行:

(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胁时,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加以隔离。

(4)当厂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5)发电机发生强烈的振荡或失去同步,经电力系统调节不能恢复稳定时,按照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将该发电机解列。

不待值班调度员命令而进行的各项操作,仍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事故处理完后,当班班长应写出详细的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在第二天内交至生产技术部。二、

事故处理

电网事故主要是由于系统发生突然短路,大容量机组或线路突然断开,大容量机组失磁,电网输入功率或系统负荷突然变化引起。另外,网络结构不能满足电网的变化,使系统运行方式调整不当,潮流分布不合理,引起无功功率不足,电压崩溃等,造成电力系统静、动态平衡破坏,也会使系统发生剧烈的振荡,造成系统事故。

系统事故主要有系统异步振荡的事故、频率降低的事故、电压降低的事故、送电线路跳闸的事故和电网瓦解事故。具体各种系统事故产生的原因和现象,在此不做详细说明,请参阅相关专业书籍。

系统事故总体上由电网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处理。由系统事故引起的本站设备的不正常运行或事故(例如机组过负荷、过速等),运行值班员可按照运

行规程规定处理。在系统事故处理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若系统发生趋向稳定的振荡,即振荡每次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振荡几下就很快地衰减下去,最后达到新的稳定状态下继续运行,此时值班人员不需操作,只需严密监视,并做好事故预想。

(2)如果系统振荡是由本站机组失磁或断路器非全相运行引起,则运行值班员应不待调令,迅速将失磁机组解列或将非全相运行断路器断开。

(3)当系统频率降低(一般在46Hz左右)至足以破坏电站厂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时,值班长可将带厂用电的那台机组与系统解列,而无需得到调度员的许可。待系统频率恢复较稳定后,再尽快将该机组与系统恢复并列。

(4)当系统的电压降低到(一般在85%Ue左

右)足以破坏电站厂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时,值班长可将带厂用电的那台机组与系统解列。

(5)在处理系统事故时,要求中控室和发电机层都要有值班员。发电机层的值班员应密切监视调速器、励磁装置的动作情况和机组转速。

(6)当调速器波动较大,不能稳定运行的时候,有小网模式设置的电站,在调速器不能自动切换到“小网模式”运行的情况下,值班员应手动将调速器设置在“小网模式”或“手动”方式下运行。但调速器在“手动”运行时,值班员要特别注意,防止机组突然甩负荷时调速器拒动作导致机组过速。

(7)如有保护装置动作,必需要先准确记录下保护动作时间、类型和动作参数后方能复归保护信号。

三、防止全厂停电的事故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