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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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关于印发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的通知》(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属的各厂和直属单位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各厂和直属单位相关车间和科室按要求执行本规定,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各厂和直属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用电量,提出计量表计的安装要求,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计量电量对临时用电单位进行收费管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中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中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定期对临时用电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定期对临时用电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
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
遵守操作规程
01
02
03
04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05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汇报
0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04
预防事故发生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01
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03
预防事故发生可以减少企业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02
预防事故发生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04
提高工作效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以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
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临时用电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培训方式可采用现场教学、网络课程、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培训结束后,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定期检查维护
01
02
03
04
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演讲人
中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0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02.
03.
目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
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保障生产安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 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了保障中国石化的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和设计条件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力知识,并接受过专业的操作培训。

2.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的地点进行作业,以免影响周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

3.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条件操作,不能有所更改或随意调整电源或设备。

4.作业人员必须将所需的电工工具在作业前检查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操作规范1.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和编排临时用电方案,等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操作。

同时,必须按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2.所有设备必须都要接地线,并确保接地线的良好接触。

3.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观察,以避免电源或设备的温度过高或短路过载等情况。

4.在电设备进行维修、检修、清洗等操作时,则必须保证所操作的设备离开电源,并对电源做出必要的警示。

5.在临时用电作业中,任何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或调节电源和设备。

6.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四、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控制,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临时用电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周围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非作业人员无意间接触设备或电源。

3.非作业人员必须远离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并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区域进行隔离。

五、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必须对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进行书面记录,并作出防范措施。

2.通过定期的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意识培养,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3.对于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总结临时用电作业因其特殊性,需要有更加明确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倍加重视,遵守规定,谨慎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石化临时用电管理规定(3篇)

中石化临时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临时用电管理,保障临时用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石化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各单位、各部门及承包商在临时用电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力;(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

第二章临时用电范围及分类第四条临时用电是指因施工、检修、改造、实验、展览等临时性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力。

第五条临时用电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用电: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二)检修用电:指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三)改造用电:指设备、设施改造过程中使用的电力;(四)实验用电:指科研、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五)展览用电:指展览、庆典等活动使用的电力。

第三章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第六条临时用电申请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用电申请表;(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用电负荷计算书;(四)用电设备清单;(五)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六)用电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供电部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临时用电申请经供电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单位应与供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合同。

第四章临时用电施工与验收第九条临时用电施工前,申请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四)设立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二)电线、电缆应敷设整齐,不得交叉、重叠;(三)用电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松动;(四)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申请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向供电部门报告验收结果。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规范临时用电作业行为,订立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全部临时用电作业。

3. 定义•临时用电作业:指石化公司在施工、维护和修理、设备运行等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临时性用电操作。

•临时用电设备:指用于临时用电的各类电缆、插座、开关、接线盒等电气设备。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指参加临时用电作业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4.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资质要求1.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接受石化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了解本规定的内容,并通过相关考试。

3.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更新本身的知识。

5. 临时用电设备管理1.石化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

2.全部临时用电设备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进行档案记录。

3.临时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添加、更换或拆除,如需更改,则需要事先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6. 临时用电作业前准备1.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需进行临时用电作业计划的编制,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需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备正常运行,除去安全隐患。

3.临时用电作业前,需要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包含安全帽、隔离设备、安全绳索等。

7. 临时用电操作流程1.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并严格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确保临时用电设备接地良好,不得存在漏电现象。

3.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确保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的连接坚固可靠,并保持设备的清洁。

4.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严禁进行违章操作,如私拉乱接电缆,临时转变线路,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等。

8.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损坏的电缆、插座、开关等设备。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电气设备过载,合理调配负荷。

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

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

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最新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

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四)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第七条作业申请人:(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中石化临时用电规定

中石化临时用电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1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1基本要求1.1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装置生产、检修、施工确需临时用电时,须办理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应在办理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1.3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4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管理职责2.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2.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3.1.1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将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3.2.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2.4作业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3.3作业安全措施3.3.1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

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

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 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解读.4.19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解读.4.19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内容宣贯
汇报人:XXX
2016.04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 2016版权所有
No.2016-TC-XX
目 录 CONTENTS
1
总则
条款介绍 管理职责
2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总则
1 总则
电保护器,通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
做电气连接。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注:(1)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2)保护接零是借助接零线路使设备漏电形成单相短路,促 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动作以及切断故障设备的电源,同时保护零
线和重复接地还可限制设备漏电时的对地电压。因此保护零线
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1 条规定:电工
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工作。
第一节
总则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 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 工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2.3要求:作业许可的审批人、作业监护人 等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注: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与配送电单位不同。
第三节
3.1 危害识别(JSA)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 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工作 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1.1要求:所有 施工作业都要在作业前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保证石化公司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与健康,确保作业的高效进行,现编制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内部临时用电作业。

对于外部临时用电作业,应参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3. 作业前准备3.1 作业计划1.在作业开始前,应制定详细的临时用电作业计划,明确作业范围,用电设备要求和用电时限等内容。

2.临时用电作业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制定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方案。

3.2 作业场所1.临时用电作业场所应明确,不能有积水或易燃易爆物品,要保证通风,防止人员触电等意外事故发生。

2.在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应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便于告知现场人员。

3.3 用电设备检查1.临时用电设备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性能,并符合国际或行业标准。

2.临时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缆,插头,插座,供电设备等。

3.检查后确认无问题,才可接通电源进行使用。

4. 作业中管理4.1 用电安全1.临时用电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使用。

2.对于用电设备,应由专人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4.2 作业人员管理1.作业人员应经过资质证明和培训,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等。

2.临时用电作业期间,应设置作业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5. 作业后整理和验收5.1 整理工作1.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归还临时用电设备。

2.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2 验收工作1.临时用电作业中,应有专门验收人员对作业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验收后如无问题,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6. 总结与评价1.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总结,找出问题并进行相应处理,以便于提高作业质量。

2.对作业中及时整改的问题,应进行及时评价,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7.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相关法律法规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订,并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中石化集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集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集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中石化集团是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特制定本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集团所有的临时用电场所,旨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2. 术语和定义•临时用电:指在临时场所临时布设的用电装置和设备。

•用电场所:指需要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活动场所等。

•临时用电设备:指用于临时用电的电缆、插座、配电箱等设备。

3.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布设3.1 选择临时用电设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设备的额定电流、电压、功率是否符合实际需求。

•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设备的品牌和生产厂家是否可靠。

3.2 临时用电设备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距离不少于1米。

•临时用电设备应避免与水源或湿地接触。

•临时用电设备应固定牢固,避免摇晃和倾倒。

4.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和保护4.1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要求:•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布设。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确保电流不超过额定值。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身安全。

4.2 临时用电线路的保护要求:•临时用电线路应防止机械损伤和过度拉扯,避免电缆磨损和绝缘破裂。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防止线材老化和短路。

•临时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5. 临时用电操作规范5.1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掌握以下知识和技能:•临时用电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和保护要求。

•临时用电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2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遵守以下规范:•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漏电现象。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注意操作方法,避免过度使用或过载。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保持设备的周围清洁,避免灰尘和杂物进入设备内部。

中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伤人 临时线架设高度接触水造成短路
安装漏电保护器 架设高度满足要求 接触紧密并有固定措施 采取防水、绝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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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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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用电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程序 ⑴用电单位按作业性质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审请用电,填写《临 时用电作业票》的相关现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 供电主管部门审查。若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前,需先向接引点所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用火作业后,再向用电 接引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⑵用电接引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 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 ,确定接引负责人,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 字。 ⑶ 用电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 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 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⑷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作业票》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生 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双方 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作业票》生效。 ⑸ 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接引单位作业 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签字封票保存,保存 期为一年。 ⑹《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 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供电单位存留。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企业临时用电作业票
申 请 栏 用电所在单位
用 电 目 的 用电作业单位 接 线 电 工 接 引 时 间 风 险 识 别 及 削 减 风 险 措 施 生 产 工 艺 风 险 自 年
用电接引地点

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页眉内容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

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四)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第七条作业申请人:(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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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

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

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3.7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及重复接地示意图3.8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9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10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11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3.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3.13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

3.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

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3.15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3.16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17 外电线路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3.18 手持电动工具是指非固定、可移动的手持类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分类详见附录3)4 职责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产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4.3 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地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地区公司HSE部门对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地区公司二级单位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执行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临时用电作业培训,执行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参与临时用电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参见附录A。

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应由电工进行,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1.3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1.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上所挂牌。

5.1.5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6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7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2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含五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查。

主要包括调查临时用电现场及周围环境、查看施工电源情况、拟定配电设置的位置。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置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电源进线路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箱设置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电源进线若可利用原有配电室电源,则将该电源作为临时用电的接入电源,若无可利用的配电室电源,则联系供电部门就近接入外电;线路走向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布置、车辆及人员流动、物料堆放等情况确定。

——负荷计算。

根据需要的用电设备计算出总用电负荷,确定分路导线的型号、规格和配电箱、开关箱设置的个数。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选择导线和电器时要考虑导线中通过的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设计配电系统。

根据需要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电工应确认绝缘胶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3架空和地面走线5.3.1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埋地或地面走线方式:——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车道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埋地电缆沟采用沙土回填,不得用瓦砾、石块或建筑垃圾填埋。

5.3.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基本要求5.4.1.1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

5.4.1.2 临时用电线路禁止使用闸刀开关,应根据用电设备负荷选用匹配的空气开关。

5.4.1.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1.4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4.1.5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选择应执行附表2。

5.4.2 线缆安全要求5.4.2.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2 临时用电线缆须使用五芯线缆,所有线缆无脱皮、破损、老化现象。

5.4.3配电箱安全要求5.4.3.1配电箱采用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箱门必须跨接、箱体接地良好。

5.4.3.2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工作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3 箱内电器元件绝缘良好且动作可靠;箱内线缆须用压线端子做固定连接。

5.4.3.4 配电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部,引入、出线应分路成束,绝缘护套完好。

5.4.3.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3.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4.3.7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4.3.8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

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5接零、接地与防雷5.5.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5.2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5.3 PE零线应单独敷设。

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5.4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5.5.5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热镀锌钢管或热镀锌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热镀锌圆钢。

5.5.6 接地体的连接应焊接牢固。

5.5.7 接地极与用电设备连接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²黄绿多股铜芯线,两端应用铜线鼻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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