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及学分认证办法(修订版)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学院学发[2011]37号
关于印发《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经修订、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 学生奖励条例印发通知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15日印发
1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含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和优秀
毕业生评定及奖励办法,评定时必须结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第三条优秀学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必备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中能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加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支持、配合和完成学校、二级学院、班、团安排的各种工作和任务。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合格。
(六)品德量化考核成绩优良。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学年)不得参评。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997041106
果 成果及成果 转化(院系 审核)
(以证书为准)
第 2 署名人 5 第 3 署名人 4 第 4 至以下
3 署名人
997041105 997041104
997041103
第 1 署名人 10 997041210
J2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以证书为准)
第 2 署名人 8 第 3 署名人 6 第 4 至以下
定结果返回学院。 第六条 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
1、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教务处学籍科将已认定的创 新教育学分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据实记载,但同一项 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累加计算。创新 教育学分不进入学分绩点计算。
第七条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本科生创新教育 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创新教育学分申报的各项具体工作。各 学院每年要对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及创新教育学分申 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组员
1
训练计划、
负责人 3
(学院、指 A5 完成校级项目优秀
组员
2
社会实 导教师审
负责人 4
践、创新 创业活
核)
A6 完成国家级项目
组员
2
动
负责人 5 A7 完成国家级项目优秀
组员
3
B 参加社会 实践和创业
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招生录取政策中对转专业的限定政策;坚持对拟转专业学生信息、名额、相关标准、达标情况、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的制度。
2.程序规范。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公示审批、监督检查、申诉复议等制度。
3.支持学生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4.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加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因材施教,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学生的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
5.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转入人数每批次
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20%(创新创业的学生转专业不占用该指标)。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参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创新活动,有相应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或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创新活动奖项;或有相关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
贫困生认定办法.
宜学院学发[2010]42号
宜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第四条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六条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持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当年《贫困证明》,并加盖所在地乡、镇、街道行政公章或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第八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宜宾市当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上限,同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进行认定。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终稿)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衢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制订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全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等课程,取得相应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细则所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2个创新实践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三、创新实践主要内容
1.科技竞赛活动:科技竞赛主要包括A、B、C三类。A类是指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竞赛;C类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学科竞赛。
2.科研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批准立项、结题,独立承担并完成教师的部分科研项目、参加横向课题等。
3.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论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
4.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或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5.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各类征文和作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等。
6.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宜宾学院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三位一体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1 21
容, 在“ 学习”并在一定技能 , 抄的教学模式。从而导致在教学中重理论、 轻实践, 重理性、 轻感 的教学内 应让学生参与训练, 做中 基础上独立动手操作, 做好训练习作。习作作品是学生训练的全 性, 重结论、 轻过程, 使课堂教学丧失了素质教育的功能, 缺少有 过程检查, 也是教学反馈的主要信息依据。 针对性的个体发展的引导, 限制了学生的自 我发展。 ( 探究 一 五) 报告法: 对于开放性具有多结论的知识, 应让学 考核方式改革主要解决“ 考核方式单一” 的课程考核问 题。 寝室、 课外进行探究。学生作为课 该问题表现为大部分学科考试主要是采取终结式考核 , 即教师 生独立或组成小组或于课堂、 自然是根据教师提供的条件, 明确探究的 目 思 标, 出各种题型的试题,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闭卷笔试 , 教师按标准答 堂教学的主人, 案进行阅卷, 给出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生 考探究的问题, 掌握探究的方法 , 敞开探究的思路, 交流探究的内 总结探究的结果。探究后一定要有报告 , 报告内容是探究成 平时成绩, 做出学生该门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该类型考核方式 容, 果的反映, 也为进一步研究打 基础, 同时提供教学反馈 信息。 主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课程成绩评判依据, 形式简单方式 同时鼓励教师进行其它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随着课程 单一, 且一锤定音, 难以全面反映学生对该课程、 学习的真实情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及学分认证办法(修订版)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
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配合学校“柔性修读学分”办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考级,特制定《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实施办法》。
一、认定机构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大学外语学分的认定机构,由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和教研室教师组成。
二、认定办法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3、艺体类学生、专科学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认定
4、参加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试成绩认定如下:
6、参加全国“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四川赛区二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0分;获四川赛区一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5分。
三、认定具体措施:
1. 学生下载《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申请表修读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
2. 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部认证;
3. 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柔性修读表》原件交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进行分数登记。
四、认证时间
1. 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及成绩需每学期进行认证;
2. 认证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五、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自2011级施行。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的整体学分认定方案(修订)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的整体学分认定方案(修订)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鉴于此,为更好地推动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的学习和评价,特对其整体学分认定方案进行修订,以期更好地适应时代和需求。
一、背景与意义
1.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学分认定方案的修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而公共外语的学习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修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的整体学分认定方案,有利于更加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外语水平,促进全日制本科生全面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修订内容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现状和需求,以及国际外语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外语的整体学分认定方案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考试方式的调整。原有的考试方式主要以笔试为主,新的修订方案
则会适当增加口语考试和听力考试的比重,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外
语能力。
2. 课程设置的优化。原有的课程设置可能存在一些滞后或不合理之处,新的修订方案则会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和国际外语教育发展趋势进行优化,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
3. 学分认定标准的明确。修订后的学分认定方案会更加明确和科学地
规定学生获取学分的标准,使学生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更加明确目标,更有动力进行学习。
4. 考核方式的多样化。为更好地符合学生不同学习风格和能力水平,
修订方案将会在考核方式上进行一定的多样化,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发
挥自己的优势,同时克服自身的不足之处。
柔性学分修读申请表
学 号 层次 专 业
课 程 课程性质 学 分 修读时限
备注
9 10
备注:请各二级学院于学期结束两周前将本表信息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制表:教务处
姓名 专业名称 学分
宜宾学院 学生柔性学分修读申请表
学院
级班 学号
培养层次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修读时限
柔 性 学 分 修 读 具 体 方 式 及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日
任课教师 意见
二级学院 意见
年 月日 年 月日
宜宾学院 学期学生柔性学分修读情况汇总表
wenku.baidu.com
二级学院:(盖章)
学生人数合计:
报送时间:
序号 姓 名 1 2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生适用)》(试行)的规定,学分制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门类修读第二专业,现制定具体试行办法:
一、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条件,按照“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学分制学生适用)”第十五条第1款执行。
二、申请修读第二专业须办理以下手续: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到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处领取“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2.学生填好申请表后请指导教师签暑意见,指导教师须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志向和自我发展计划等情况签署意见;
3.学生到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情况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修读学生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学籍科;
5.教务处受理第二专业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第7-10周。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课程要求:
修读第二专业须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性环节等课程的基本学分。如果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与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有相同(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相当或高于第二专业的相应课程要求)的课程,承认已取得的学分;学生修读的第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如果与学生在辅修班所学的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分数相同,承认该课程的学分;
四、修读第二专业的毕业:
a) 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又修得第二专业所要求课程的全部学分并完成毕业环节学习,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学校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
宜宾学院人才培养系统工程的理论与实践
生活情趣和乐观向上精神的高“ 情商” 人才。
10 1
.
第1 1期
N 1 O.1
宜 宾学 院学 报
Ju a o ii n esy o r l f bnU i r t n Y v i
N vm e.0 8 oe br2 o
宜宾学院人才培养系统工程 的理论与实践
白玉林 , 果仁 , 杨 易炳 平 , 李剑 荣
( 宜宾学院 教务处 , 四川 宜宾 64 0 ) 40 0
院的综合竞争力, 形成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 是当前教学工作亟待研
究和探索的课题。经过一年多的探索, 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 瞄准一个 程——宜宾学院“ — — — ” 1 2 4 5 人才培养系统工程。
一
过去大学精英教育时期培养的学生大都是学术型和管理型人才, 而 步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大学教育体系已较之精英教育发生了重大变 计、 规划、 决策等层面的研究型或领军型人才, 培养的主体应着眼于为现 代产业、 现代服务业服务, 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执行操作层面的、 在知识
英语专业学生对自主学习学分制接受度的调查研究
英语专业学生对自主学习学分制接受度的调查研究
吴勇前;田兴斌
【期刊名称】《海外英语(上)》
【年(卷),期】2017(000)009
【摘要】为了满足广大学生自主发展、多样化成才的需要,提高铜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铜仁学院构建了自主学习学分制,该学分制是由阅读学分、活动课程学分、学术讲座学分以及创新创业学分四类构成.为了了解学生对自主学习学分制的接受度,作者调查了183名英语专业在校学生,其结果表明学生对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不接受.
【总页数】2页(P25-26)
【作者】吴勇前;田兴斌
【作者单位】铜仁学院国际学院,贵州铜仁 554300;铜仁学院国际学院,贵州铜仁5543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24
【相关文献】
1.英语专业学生对不同类型英语电子文本接受度的调查研究 [J], 陈毅萍;周密
2.非英语专业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调查研究——以中国矿业大学2007级学生为例 [J], 马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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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语专业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自主学习现状的调查研究——以西北民族大学英语专业学生为例 [J], 李子昂;马莹;
5.英语专业学生对自主学习学分制接受度的调查研究 [J], 吴勇前;田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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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零距离就业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探索———以宜宾学院创业天梯计划为例
基于零距离就业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探索———以宜宾学院创业天梯计划为例
余奎1易爱莉21.宜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勘探事业部
【摘要】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十分巨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切实际、融资困难、市场经济经验缺乏和法律知识不足等相关知识及经验不足,造成大学生创业屡现失败。实质上,综观国内大学生成功的创业案例来看,我们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缺乏意识、融资困难、经验不足,更缺少对市场和社会的了解。本文结合高校教学的实际,提出从大一到大四,从学生、老师、社团到社会创业前辈的创业天梯计划,从而使创业教育不再单纯是一门课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
【关键词】创业教育大学生天梯计划
一、大学开展创业教育的必要性分析1.开展创业教育是高校就业的必需。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660万人,加上往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军高达1000万人,这对中国大学毕业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出现了大学生就业困难,每年都有不少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而加入“漂族”和“考研”大军的行列中,即使找到工作,很多也对工作内容和待遇不甚满意,因而创业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一条重要路径。
2.社会发展推动大学生创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大学生就业观念逐渐转变、创业热情持续高涨:8
1.25%的学生知道创业,82.50%的学生有创业的想法,其中37.50%的学生在大学中尝试创业或正在创业。然而创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些想创业的同学绝大多数没有获得系统的创业培训,没有系统的创业技能。
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文件
宜学院发[2011]24号
关于公布并实施《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通知
宜宾学院2011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1年4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入学与学籍注册
第一条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我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思考——以宜宾学院生物科学(师范)专业为例
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思考——以宜宾学院生物科学(师范)专业为例
发布时间:2021-04-06T15:23:16.720Z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33期作者:赵鑫*1 刘孟婕1 赵成1 魏琴1 唐翠彬2
[导读] 宜宾学院通过教研室、学部、学院三级保障构架,以常态化监控机制保障教学质量
赵鑫*1 刘孟婕1 赵成1 魏琴1 唐翠彬2
(1宜宾学院,2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宜宾 644000)
摘要;宜宾学院通过教研室、学部、学院三级保障构架,以常态化监控机制保障教学质量。完善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毕业生与社会评价各环节的保障体系,促进学院生物科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探索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关键词;质量保障;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Research on the teaching quality guarantee system based on the standard of normal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the case of Biological Science (normal) major of Yibin University
Abstract: Through the three-level structure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 section, department and college, Yibin University ensures the teaching quality with a normalized monitoring mechanism. The biological science majors improve the security system from the formulation of talent training programs,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graduates and social evaluation. Exploring the breakthrough and focus of teacher education reform,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graduates.
地方高校二级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功能和角色剖析
现状分析
基金项 目:省教厅教 学改革研 究项 目 地方型本科院校 物理 学专业人 才培养特 色体 系构建与 实践” P96) 校级教 学改革研 究项 目 基于电子 竞赛 导 “ (032 ; “
向实践创新能 力学分认证与替换的柔性修 读模 式探 索” J 10 ) (G 13
作者简介 :肖尚辉 (93一 , 四川简阳人 , 17 ) 男, 教授 , 博士研 究生 , 主要从事通信信 号处理等研 究; 高曾辉(96 , 教授 , 士研 究生 , 16 一) 男, 博 主要从 事现
科专业建设、 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各个方面应主动与地方经 阔的空间; 要求充分利用学校教学、 科研和人才优势, 广泛开展校
济社会发展相衔接, 主动适应地方经济 建设, 为地方经济社会发 外 合作交流, 包括校校合作、 企合作、 校 校地合作和 校市( 县) 区、 展提供技术、 人才和智力支持。相应地, 如何加强地方高校二级 合作等, 加强深度合作, 升合作水平, 此加深学校融人区域 提 以 经 学院 的建设, 更好地发挥地方高校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教育、 科 济 社会 发展的 程度, 加速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J 学研究以及 社会服 务中的积极作用, 是我国目 前高校改革、 发展
代光 学等研 究。
9 2
宜 宾 学 院 学 报
“ 如何与 地方经济 社会发展相适应、 相衔接”“ ,应该从哪些方面 宜宾 地方 企业的 微观发展等要素所构成的社会大环境也处于不 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等相关问 并由此形成了 题, 一些 断的发展 变革之中, 地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 在 理论探索和实践体系。 这种 情况 下我 们如何定位并结合学校近期提出的“ 核心课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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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
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配合学校“柔性修读学分”办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考级,特制定《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实施办法》。
一、认定机构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大学外语学分的认定机构,由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和教研室教师组成。
二、认定办法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3、艺体类学生、专科学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认定
4、参加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试成绩认定如下:
6、参加全国“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四川赛区二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0分;获四川赛区一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5分。
三、认定具体措施:
1. 学生下载《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申请表修读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
2. 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部认证;
3. 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柔性修读表》原件交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进行分数登记。
四、认证时间
1. 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及成绩需每学期进行认证;
2. 认证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五、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自2011级施行。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宜宾学院教务处及大学外语教学部。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二O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