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大专《卫生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期末复习资料重点
卫生法学卫生法的特征(一)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二)与医学紧密相关,具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三)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和多样性(四)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具有社会共同性卫生法的原则(一)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原则(二)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原则(三)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四) 全社会参与原则(五)国家卫生监督原则医疗机构执业规则1.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2.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3.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同意权)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家属同意权)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4.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师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合法合理执业,取得报酬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从事研究参加培训基本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医师执业活动中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1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2卫生法学的构成:理论和实践构成。
3卫生法的渊源中,由国务院制定的卫生法属于卫生法规。
由卫生部制定的办法等属于卫生规章;卫生标准管理准则属于技术性法规。
4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规范最为研究对象,其研究内容为:①卫生法德产生及其发展规律②卫生法的特征、调整对象③基本原则。
5关于死亡确定问题--《悉尼宣言》人体试验原则--《赫尔辛基宣言》关于对拘留和囚犯给予非人道待遇和惩罚时医生行为准则的《东京宣言》6卫生法学性质:社会性、综合性、交叉性。
第二章卫生法概述1卫生法----指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卫生法狭义—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卫生法广义---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从属于卫生法律的在其所管辖内普遍有效的法律和规章。
3卫生法的特征: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综合性和多样性;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社会共同性。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原则;卫生国家监督原则;奖励与惩罚结合原则。
5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地位:卫生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在社会中十分重要。
作用:贯彻党的卫生政策,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增强卫生法治观念,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
6卫生法的渊源:宪法;卫生法律;卫生法规;卫生规章;技术性法规;估计卫生条约。
7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他们的内部机构以及他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8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9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
卫生法学重点必考
卫生法学1、卫生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P22、卫生法的特征:P6①卫生法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②卫生法与自然科学尤其是医学紧密相关,具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③卫生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调整手段需要综合性和多样性④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具有社会共同性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出简答题)P7①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权原则②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原则③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④全社会参与原则⑤国家卫生监督原则4、卫生法律关系:由卫生法构建或调整的、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P125、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执业规则:P256、医师的权利:P497、医师的义务:P49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③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④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8、医师的执业规则:P509、捐献人体器官的条件:P7010、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P88①主体的特殊性:主体是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②损害的客观性:出现损害结果③行为的违法性:行为具有违法性④因果的必要性: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⑤主观的过错性:主观方面为过失11、医疗纠纷的预防:P93①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②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③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12、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P94①公平②公正③及时13、医疗纠纷处理途径:①自行协商②人民调解③行政调解④民事诉讼1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原则》亮点:①确定了一和解两调解的非诉讼处理机制②修改了部分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16、临时采集血液:P13817.中医药法律制度立法亮点:①保护: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②扶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③发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地位和发展方针④规范: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及答案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一一.是非题:1.卫生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
() 2.卫生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食品中可适应加入一定的药物,可以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
()4.农村个体医生在诊病中发现艾滋病疑似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报出疫情报卡。
()5.大气污染的“两控区”是指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
()二.选择题:1.下列不属卫生法规遵守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中国公民 D.外国公民2.下列哪类不是国家禁止生产的食品()A.腐败变质的食品B.加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病死的禽畜产品D.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3.下列属于乙类传染病的是:()A.伤寒.霍乱.麻疹B.鼠疫.肺结核.狂犬病C.艾滋病.百日咳.乙肝D.流脑.流感.新生儿破伤风4.下列哪种情况可不实行产前诊断?()A.羊水过多B.家庭严重遗传疾病C.孕早期接触过放射线治疗的D.孕妇曾分娩过畸形胎儿5.下列哪种情况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能生育第二胎?()A.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B.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C.再婚夫妻有一方未生育过的D.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6.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______毫升,最多不得超过______毫升。
A.200.300B.300.400C.200.400D.200.5007.下列哪种情况不能进行医师注册?()A.受刑罚处罚执行完毕至申请日达已两年B.重新申请注册并考核合格者C.肺结核恢复期D.车祸至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者8.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后_____小时(不具备冻存条件)进行尸检?()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B.48小时9.下列哪项不属医生的执业类别?() A.医疗 B.预防 C.保健 D.心理咨询10.下列哪项不是特殊药品?() A.麻醉药品 B.精神药品 C.放射性药品 D.化疗药品三.填空题:1.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四、单选题。
1.卫生法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卫生法律现象则是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法律现象。
卫生法的本质、理论、实践。
2.卫生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认可,强制实施,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狭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广义:还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所制定和颁布的卫生法规规章宪法,其他如:艾滋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卫生管理。
3.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时间效力:卫生法生效、失效时间以及是否溯及既往的效力。
空间效力:卫生法在哪些地方有效。
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哪些人有拘束力。
4.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司法救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救济。
行政救济:卫生行政机关对自己造成侵害。
包括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5.卫生行政复议概念: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的环节,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做出答复的一种法律制度。
6.卫生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期限:60日7.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处罚决定不服、资质变更撤销不服、侵犯其合法经营权、违法集资等、申请证书没有依法办理、没有履行合法法定职责。
8.下列有关卫生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9.卫生法的关系主体:指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引言:卫生法学是一门研究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科,主要围绕卫生保健、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等方面展开研究。
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对于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涵盖了医疗保健法规,还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卫生法学的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系统地复习这门学科。
一、卫生法学概述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的对象是卫生保健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卫生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保健法、卫生管理法、卫生监督法等。
通过卫生法学的学习,可以了解卫生保健的法律基础,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以及了解卫生监督的法律要求。
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可以帮助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二、卫生保健法规卫生保健法规是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的法律法规。
卫生保健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医药卫生产品管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
对于从事医疗工作或者涉及卫生行业的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卫生保健法规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保障人民的健康。
三、卫生管理法规卫生管理法规是指卫生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
卫生管理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卫生设施管理、卫生计划和预算管理等。
了解卫生管理法规可以帮助卫生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机制,协调好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
四、卫生监督法规卫生监督法规是指卫生监督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要求。
卫生监督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药品管理监督等。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了解卫生监督的法规要求能够帮助卫生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卫生工作的安全和合规。
五、卫生法学实践案例学习卫生法学不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了解一些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
在卫生法学实践案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卫生法律实施的困难和挑战,也可以学习到卫生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卫生法学复习提纲
卫生法学复习提纲第一章1 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卫生法律关系:指依据卫生法律,在调整卫生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 卫生法律关系三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4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附着的指向物或者行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
6 卫生法渊源:指卫生法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的卫生法渊源采用的是以各种制定法为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
判例,习惯,法理等不是我国卫生法渊源。
7 卫生法渊源的形式:宪法,卫生基本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等。
第二章1 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理,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2 卫生法律责任: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3 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
4 卫生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5 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第三章1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宪法、刑法、卫生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
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旨在维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权益,保障卫生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宪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民有保护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2. 宪法还对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制定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刑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了一系列与卫生相关的罪名及其刑责。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了故意传播传染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刑法还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犯罪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卫生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全文包括了国家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监督、公民的卫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五、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除了宪法、刑法和卫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2.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以上仅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卫生法学》复习题
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护理专科班《卫生法规》作业班级: 姓名: 学号:一、填空题1. 卫生法学是研究的一门法律学科。
2. 卫生法是指在调整和保护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原则上采取的方式。
4.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在卫生行政诉讼中,由负举证责任。
6. 人民法院在卫生行政诉讼中只对具体卫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由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8.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年。
9. 我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的社会救助团体。
10. 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
11. 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
12.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
13. 根据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4.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封存的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保管。
15.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内进行尸检。
16. 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组织是。
17.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由一次性支付。
18. 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承担责任。
19.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的人工终止妊娠。
20. 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21.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销售。
22.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在使用。
23.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进口疗效不确,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24. 我国对出口药品的原则是。
25.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其他利益。
大专卫生法复习资料
卫生法复习题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证书应由哪一部门签发 AA.同级人民政府B.同级卫生行政部门C.上一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卫生行政部2.我国饮用水的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 BA.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B.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C.每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D.每100毫升饮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3.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的任务不包括 DA.实施学校卫生监测B.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C.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D.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施行卫生监督4..《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某些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下列五组疾病中,哪一组是符合规定的 BA.霍乱、鼠疫、肺炭疽、黑热病B.霍乱、鼠疫、肺炭疽、艾滋病C.霍乱、鼠疫、肺炭疽、登革热 D.霍乱、鼠疫、艾滋病、布氏杆菌病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适用于 DA.宾馆B.舞厅C.教室D.商场6.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是 C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C.各级卫生防疫机构D.同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7.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中至少应保存多少天 DA.4天B.5天C.6天D.7天8.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 B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B.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C.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D.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9.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的内容包括 DA.对孕妇提供心理方面的指导B.对孕妇提供营养方面的指导C.对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D.对碘缺乏症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10.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1、卫生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卫生法律。
广义的卫生法,除包括狭义的卫生法律外,还包括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所制定和颁布的卫生法规、规章,以及宪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卫生的条款和规定。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1)、卫生组织关系。
(2)、卫生管理关系。
(3)、卫生服务关系。
(4)、国际卫生关系。
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专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卫生法律。
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
3、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单数主体,多数主体。
法律主体分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
行为能力分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卫生法律主体分: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公民)。
4、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公民的生命健康利益、行为、物、人身、智力成果。
5、卫生违法必须符合的条件:(一)、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它有二种基本表现形式:不作为和作为。
(二)、卫生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卫生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三)、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过错。
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四)、卫生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7、卫生法律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8、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9、我国的立法体系:横向结构:大体由七个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即疾病防治法、公共卫生法、医政管理法、药政管理法、医疗保健法、医疗保险法和其他综合法(如图)。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卫生法律救济1、行政处罚的种类P28-29(行政民事刑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撤销2、行政处罚的程序P29 简易程序人:50组织1000元以下一般程序四个程序3、卫生复议的受案范围P344、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P40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1、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P67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P683、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置p704、医疗事故赔偿P78药品管理法律制度1、药品的概念P892、假药和劣药的标准P993、特殊药品的种类P1034、精神病药的使用P108母婴保健法1、医学指导和医学意见P165 P1662、法律责任——行政责任P167献血法律制度1、采血管理P172-173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P174——175练习题目: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没收违法所得B.降级C.赔偿损失D.撤职(行政处分)2、对于违反卫生法的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可以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场作出()罚款?A.1000元以下罚款B.1500元以下罚款C.2000元以下罚款D.5000元以下罚款3、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要求上一级机关进行审查,请问公民可以就行政机关哪些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除了()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处罚不服的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自主经营权的C.认为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开除公职决定不服的D.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4、以下的侵权行为可以申请得国家赔偿的是()A.甲在乙商场购买的电饭锅发生爆炸,甲身体受伤需要的支付的医疗费B.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某药店进行药品检查过程中,将店里的货架损坏,造成药店的财产损失C.某丙突发精神病,拿着刀在街上砍人,将数名行人砍伤,但某丙没有钱支付行人的医疗费D.警察丁为报复社会,休息期间到道路上用警棍殴打群众,造成的群众身体损害。
5、下列情形中属于医疗事故的是:()A.发生难以预料的并发症B.由于病情突然变化而发生意外C.因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防范的后果D.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6.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是:()A.医疗机构违反规章造成患者重度残废B.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而发生医疗意外C.医务人员违反诊疗常规,造成患者一般功能性障碍D. .药房等非临床科室因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7.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除了( )A.手术开错部位造成较大创伤B.由于一种疾病合并发生另一种疾病C.因体质特殊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D.诊疗护理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尚未给病员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8.一女患者因不孕症、闭经、伴厌食、消瘦就诊。
卫生法考试汇总
《卫生法学》复习题一、填空题1.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卫生行政诉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的行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事故和其他卫生事件的处理决定。
P423.与其他卫生监督不同,对放射防护的有关行政监督由卫生、、三个行政部门实施。
4.卫生行政处罚中的申戒罚有:通报批评、警告;财产罚有:罚款、没收;行为罚有: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时扣留与吊销许可证或取消资格;人身罚有: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5.卫生行政诉讼程序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处理卫生行政案件的活动过程。
它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三个基本过程。
6.放射事故分为三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7. 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已上岗者应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8.甲类传染病包括有:鼠疫、霍乱。
9.非处方药的英文缩写为: OTC 。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乙类。
对于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10.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11.卫生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卫生法律;地方性卫生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行政规章;地方性卫生规章;卫生国际条约。
12.具体卫生行政行为,如果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13.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律授权的组织申请行政复议。
14.国境卫生检疫所涉及到的传染病主要有三类:检疫传染病、临时传染病、限制外国人入境的传染病。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进行审查的申请:;。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doc
第二章卫生法基础P14卫生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只有正确反应医学科学的最新成果,才能提高卫生法律,法规的质量,体现卫生法的科学性。
新的医学科学技术是新的科学医学源泉, 也是卫生法立法依据,更是卫生法实施手段。
P15问1: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根木方针。
1.卫生工作性质决定,预防的目的是建立和改善人们的健康习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2.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医疗水平均低,支付能力较差。
方法:首先从预防着手,主动地和疾病作斗争,做到无病防病,有病治病,防治结合,立足与防;其次,强调预防,不轻视医疗,要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合理医疗布局。
P19卫生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卫生技术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卫生法具有技术控制和法律控制双重性。
P22问2:卫生法律关系概念,种类,特征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分为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
特征:1.具有平等又有不平等的;2.有特点的适用范围;3.是强制性和任意性相结合的统一。
P23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1.国家行政机关;2.医疗卫生单位;3.医护人员。
P39辩1:患者权益最主要是自主权,患者权利实现的关键在于我国卫生改革的落实;医者对患者尊重,医者提供信息要全面详尽;患者对信息的理解、选择和同意。
一次性赔偿责任。
P56医疗机构按功能、任务、规模等分类。
P59辩2: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 年。
P6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外国人独立申请不予批准。
P65妇幼保健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P74门急诊病历档案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
P86辩3: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可在乡、村、镇卫生院从事执业工作,有处方权,但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卫生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1.医患关系是医患双方基于诊疗护理行为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和范围独立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
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4.医疗侵权医疗侵权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疗机构诊疗护理过失导致患者损伤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
5.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
6.脑死亡是指原发于脑组织严重外伤或脑的原发性疾病,致使脑的全部机能不可逆地停止,最终导致人体死亡。
7.安乐死是对患有不治之症而又极度痛苦的病人,在不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由医务人员实施停止采用人工干预的方式以缩短其痛苦的过程,或为了制止疼痛的折磨而使用药物以加速其死亡的行为或做法。
8.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9医疗事故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1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11医疗损害鉴定的主要内容:(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7)其他专门性问题。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一、卫生法总论:1、卫生法学的概念: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和渗透,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2、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卫生法律现象则是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法律现象。
3、卫生法律关系3.1、定义:卫生法在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2、分类(按法律本位,还可按调整领域)1)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侵权关系2)纵向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3)双重卫生法律关系——社会本位卫生法律关系4)发生过程的特殊性——保障公民健康权实现的过程中或活动中5)发生前提——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3.3、构成:主体、客体、内容1)主体1)指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2)有:A、国家机关B、法人或非法人组织C、自然人2)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1、物:一切可以被人控制并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自然之物和人造之物,如药品创作活动的产品和其他与人身想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务、人格和身份利益,如科学发明、32)权利4。
作出合理的安排,适时调整自己的行为。
(3)评价作用是指卫生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卫生法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即专门的评价和社会的评价。
所谓专门的评价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
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能产生法律的约束力,故可称为效力性的评价。
如法院及其法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人们行为所作的裁判或决定。
社会的评价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因此又可称为舆论性的评价。
(4)教育作用是卫生法通过其本身的存在以及运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教育人们实施正当行为的作用。
成人大专《卫生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法律法规》作业练习题一、思考题1.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含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卫生法是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律;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律;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2. 国际卫生法的基本特征和原则?特征:① 国际卫生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有时也包括国际组织;② 国际卫生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即使世界卫生组织也是倡导和提出建议;③ 国际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卫生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对国际卫生法的实施,没有居于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而是依靠国际卫生法主体的承诺和遵守,并善意履行;⑤ 国际卫生法与国内卫生法的关系,我国采取的是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国际卫生法优于国内卫生法的原则。
其它国家也有采取国内卫生法优先或两者地位相当的原则。
原则主要有“‘义务本位’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3. 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特征:立法旨是保护公民人体健康。
我国卫生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公民身体健康有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规范人们卫生行为。
4.违反我国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应承担行政处罚、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三种法律责任5.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概念,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分类---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6.医疗机构的性质与任务?非营利性与营利性。
是以救死扶伤,防病冶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冶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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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法律法规》作业练习题一、思考题1.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含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卫生法是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律;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律;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2. 国际卫生法的基本特征和原则?特征:① 国际卫生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有时也包括国际组织;② 国际卫生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即使世界卫生组织也是倡导和提出建议;③ 国际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卫生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对国际卫生法的实施,没有居于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而是依靠国际卫生法主体的承诺和遵守,并善意履行;⑤ 国际卫生法与国内卫生法的关系,我国采取的是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国际卫生法优于国内卫生法的原则。
其它国家也有采取国内卫生法优先或两者地位相当的原则。
原则主要有“‘义务本位’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3. 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特征:立法旨是保护公民人体健康。
我国卫生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公民身体健康有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规范人们卫生行为。
4.违反我国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应承担行政处罚、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三种法律责任5.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概念,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分类---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6.医疗机构的性质与任务?非营利性与营利性。
是以救死扶伤,防病冶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冶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7.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包含医疗机构日常管理规则和医疗服务管理规则 1.医疗机构日常管理(1)诊疗范围管理(2)执业人员管理(3)公示制度(4)医疗质量保证(5)医疗机构标识物管理6)消毒与隔离制度执行(7)病历管理(8)社会责任承担8.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9如何理解医德的法律意义?医德是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医务人员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特殊表现。
10.什么叫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具体卫生行政事务,将卫生法律规范适用于现实的社会关系,实现国家卫生管理的活动。
狭义的卫生行政执法,亦即平常所称的卫生监督,则仅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运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对象,处理具体卫生行政案件.作出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活1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2.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一)行政性(二)职责(职权)性(三)监督性(四)程序性(五)救济性13.卫生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降职、撤职、记过、记大过、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2、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3、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15.卫生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1)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 2)对卫生强制措施不服3)拒绝颁发许可证 4)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5)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16.卫生行政诉讼的管辖?1、起诉与审理,2、审理与判决,3执行17.卫生行政赔偿的基本特征?1、行政活动违法或不当,损害发生,2卫生行政机关承担3、对公务员有求偿权,4、主要为经济赔偿。
18.什么是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规。
19.为什么要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20.医师的权利和义务?(1)执业自主权(2)执业条件保障权(3)专业研习权(4)获得尊重权(5)获取报酬权(6)参与民主管理权 1)依法执业的义务(2)恪守医德的义务(3)依诚信原则所生附随义务(4)勤勉义务(5)卫生宣传义务21.医师执业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22.何谓医疗缺陷?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
23.何谓医患法律关系?指医疗方与就诊人在诊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医患关系一经相关法律调整,便成为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医患法律关系。
24. 何谓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5.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见书304页)正确运用医方权利,履行医方的义务,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产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罗马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二、简答题26.我国卫生法内容上的基本特点有哪些?(一)卫生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卫生法没有统一的法典 2.卫生法的稳定性较差,在形式上具有富于变动性的特点3.卫生法的法律形式表现为多样化(二)卫生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卫生法的规定具有广泛性 2.从内容上说,卫生法也具有易变性3.卫生法规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在一起27.卫生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主要有“‘义务本位’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
28.简述我国卫生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3、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4、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则。
5、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29.我国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5)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6)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山洪暴发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30.简述我国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医师执业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1.药品注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包括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和补充申请。
32.哪些药属于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33.何谓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消费者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依据自己所掌握的医药知识,并借助阅读药品标识物,对一般小伤病自我诊疗和选择应用的比处方药更安全的药品34.国家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意义何在?1.有利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2.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3.有利于提高人民自我保健意识 4.促进医药行业与国际接轨35.何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论述题36.论述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⑤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⑥有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
38.论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一)突发性(二)公共属性(三)危害的严重性:37.论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最大程度地减低突发事件产生的可能和危害。
(1)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2)领导负责、分级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
(3)防治结合、专群结合、路地联控。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9.简述传染病疫情控制?(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0.简述我国无偿献血的法制管理体制?1.立法目的及基本思想:《献血法》首先在于保证我国临床用血的需要。
其次是要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2.基本制度和献血主体:《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3.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责任:《献血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4.无偿献血的血液流向规范及临床用血:《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5.医疗临床用血供受双方关系的法律属性:在医疗临床用血的过程中,包括血液捐献者、血液采集者和血液使用者的“供方”,与“需方”(受血者)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基于“血液的流动”,离开了“血液”这个介质,在此领域双方也就不存在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