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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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确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依据《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各专业在保障基本教学安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课程建设和教学急需的、或没有企业经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适当兼顾教师职称评定需要。

(四)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该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

(五)新进教师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

(六)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人数,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实际,每学期可安排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5%的教师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工作(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七)实践锻炼企业需安排在珠海本地企业(或紧密校企合作企业)。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教学科研部统筹管理,各专业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教师企业实践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标准,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下企业教师需参加学院例会,并每周二向专业汇报下企业情况及上交工作周志。

(三)各专业于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将下一学期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递交申请及总结、考核等材料。

(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

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新时期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通过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从而增加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双师”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对象在职教师,尤其是没有企业一线专业实践经验的专任专业教师。

二、实践形式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形式应结合专业特点,形式有以下内容。

1.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顶岗;以学校名义驻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为企业或社区提供技术服务;全职参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2.带学生驻企业参加顶岗实习;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带学生实训。

三、实践要求1.各系(院、部)要把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活动作为提高专业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工作环节。

充分发挥专业实习基地以及校外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互利互惠,争取实践单位的支持。

2.教师的实践活动要围绕专业建设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需要,处理好教学工作与实践工作的关系,通过实践,提高自身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专业技能水平。

3.实践单位要专业对口,有一定的规模,在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流程或管理上具备较高的水平。

能够为实践教师提供适合其专业发展的工作岗位或实践项目。

4.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应根据系(院、部)教学情况在学期内安排,也可利用寒暑假时间。

在5年内,专业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达到80周以上(其中参加专业实践形式为“内容1”的实践时间累计不能少于40周)。

系(院、部)管理人员、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双肩挑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20周。

四、组织实施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由各系(院、部)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协助,人事处统筹。

1.各系(院、部)可以根据专业需要指派教师(或教师本人申请)参加专业实践。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

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职教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升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44天264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2.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45周岁以下的中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0天(120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3.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应不定期到企业学习、调研,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等。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参照上述年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三、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

2.到企业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3.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教师带新项目、新技术、新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5.参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6.驻企业参与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或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四、组织实施1.由专业部提交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专业教师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师实践锻炼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每学期末前1个月报教务科。

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学院“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修订)》(黑教高[2011]15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实践锻炼的人员范围与途径1.范围:一般年龄50岁以下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实践指导教师。

2.途径:(1)教师到企业从事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顶岗工作。

(2)教师到校外实训基地从事与所教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3)教师外出从事与所教专业相关的有利于提高实践技能的其他工作。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申报与审批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的师资培养计划及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意愿,组织专业教师申报,并填写《XXXX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申报表》(附件1)。

2.由教务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审核。

审核后将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人员名单报主管领导批准,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并报人事处备案。

三、参加实践锻炼的具体要求1.原则上教师应利用业余或假期时间在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当必须以脱产形式进行实践锻炼时,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且不跨学期进行。

各二级学院派出参加实践锻炼教师时,可优先考虑尚无实践锻炼经历或急需转型的专业教师。

每学期选派到企业脱产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数量不超过本系专业教师的10%,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赴企业锻炼的教师没有比例限制。

2.脱产参加实践锻炼的专业教师应与学院签订《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协议书》(附件2)。

在《协议书》中明确教师在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3.参加实践锻炼的专业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或延长实践锻炼时间时,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实践锻炼单位和学院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或延长锻炼时间。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的要求
1.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厂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专业课教师一般在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

2.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3.教师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

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专业课教师下厂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自行联系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

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相关员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专业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专业部和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在企业实习过程中,收集本专业最新的资料,包括视频、图片等。

2、回校后一周向教学处递交《实习总结》或《实习心得体会》。

3、在教研组会议中进行学习交流。

1。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1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为了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对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2、由二级学院、系根据各部门专业发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二、实践锻炼形式1、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2、暑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3、以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开展自身的企业实践锻炼。

(1个月及以上)三、实践锻炼目的和任务(一)实践锻炼目的1、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经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实践锻炼任务脱产实践锻炼教师(含以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身份到企业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开展实践锻炼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专业指导教师)需在1个实践周期完成实践锻炼任务。

暑期实践锻炼教师(含以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身份到企业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开展实践锻炼工作1-2个月的专业指导教师)需在2个实践周期内完成实践锻炼任务。

实践锻炼任务包括以下1-5项和6-8条中的至少一项:1、按照实践记录本的要求做好实践记录;2、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1万字调查研究报告1份;3、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4、取得相关专业或行业中级及以上证书;5、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实践锻炼相关的专业或教改论文1篇;6、主持或参与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扩(改)建等技术指导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7、承担或主要参与实践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8、承担实践企业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有正式合同以及在企业完成的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对象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目的(一)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任务要求(一)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时间到相关企业顶岗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

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

(二)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累计两个月以上,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

(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

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

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寒暑假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

学院鼓励教师暑假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

教师到企业开展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开展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开展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文件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构建以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为主要内容与抓手的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4.《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发[2018)4号);5.《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6.《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三、企业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专业课教师:要求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是每2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并提交1篇专业实践报告(或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

2.文化课教师:要求每2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开展考察、调研和学习的经历,并提交1篇社会实践报告。

3.教师开展实践锻炼要到的企业,泛指包括国有事业单位和各种不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如国有或集体企业、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私营企业等。

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与形式(一)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根据教学需要,开展专业调研、技术服务、技能训练、课程开发与建设、编写实训教材、开拓实训基地等工作,以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4.向生产服务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学习,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关于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4月修订)

关于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4月修订)

关于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试行)教师参加实践工作锻炼,是学校培养“双师型”队伍、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教师锻炼实践动手能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必修课。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的范围实践锻炼属于教师继续教育范畴,专业教师每三学年须至少参加一次实践工作锻炼,时间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

二、实践锻炼形式和要求1、利用寒、暑假参加实践锻炼。

原则上规定教师利用寒暑假期参加专业对口单位的生产实践锻炼,实践岗位以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岗位群为主(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岗位群),或以专业科根据教学任务安排需要的实践岗位。

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所在专业科同意,报学校教务科汇总,经校领导批准后进行。

2、脱产挂靠实践锻炼。

在学期结束前,各专业科要根据本专业科师资培养和教学任务安排,按适当比例列出参加脱产实践人数,编制实践锻炼任务书,明确人员、挂靠单位、实践任务、时间、内容和要求等,报学校教务科,由学校领导审批后进行。

实践岗位同样以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岗位群或以教学任务安排需要的岗位。

3、实践锻炼的挂靠单位一般安排在本市及所辖市地区。

个别特殊情况要求到其他城市去挂靠的,需单独申请,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

三、实践锻炼操作程序和要求1、操作程序:个人申请→所在专业科落实方案→与挂靠单位协商落实→校教务科汇总→校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实践→检查总结。

2、流程环节说明(1)计划申请:对于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在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并填写《东莞理工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调研)计划审批表》(附件1)。

明确实践单位,实践岗位、实践时间、实践内容和实践达到目的,报所在专业科初审。

专业科也可根据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实践内容、目的和任务,派送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

(2)专业科落实方案:各专业科根据专业教学的计划和教师培养计划要求,结合下学期教学任务及个人提出的申请,帮助教师共同策划挂靠事宜,提出计划与方案,报送校教务科。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也是职业学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十六条提出:“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为了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本着进一步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开展,实现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内容改革,加快到企业实践教师职业能力的养成,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效性的目的。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通过实践锻炼,使教师了解现代化企业的文化;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丰富专业教学案例。

二、对象及范围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任教师,其中重点培养在教学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

三、形式及要求1、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利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寒暑假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单位进行实践或技术服务。

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集中形式的生产实践锻炼,学期期间进行分散形式的实践锻炼。

2、教师到对口企业脱产生产实践锻炼,要坚持专业课教师每年不少于1个月之规定。

3、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是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和举措,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

为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的工作目标1、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品质量监控、产业发展趋势及企业文化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程、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从事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材料、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5、开展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状况调研,探究校企合作新的模式、途径、方法,丰富校企合作内容。

6、结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有针对性地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

7、通过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改善专业教师的双师结构,全面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实践锻炼的主要形式、组织管理及考核(一)主要形式1、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调研、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挂职锻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2、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深入企业,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项目研究的需求,确定到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二)组织管理1、教师所在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和整体规划,指导相关教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实践,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冀州市职教中心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2、由系部根据各部门专业发展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同年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关于相关专业生产实践的论文,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3万字);争取承担或主要参与企业科技研发1项或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4、系部可根据部门需要增加实践锻炼内容和要求。

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

XX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模板】

XX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模板】

武汉城市**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以及《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企业锻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加强学校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广大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并加强其管理,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工作以建设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目标,以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形式多样为原则,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促进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面向对象第三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校在职专、兼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师下企业锻炼。

教师下企业锻炼单次周期不少于1个月,每2年锻炼时间不少于2个月。

1.专业教师。

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形式包括:在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或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艺流程改进、设备改造、专利申报等。

2.公共课(含思政课教师)教师。

公共课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形式包括:在企业担任具体岗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文化建设、在行业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等。

3.师范专业教师。

师范专业教师在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锻炼活动包括:组织或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担任班主任、教学、合作开展教改研究等。

4.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可参照专业教师、公共课(含思政课)教师的要求下企业锻炼;担任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管理、检查工作的兼职教师,其专项管理、检查工作视同下企业锻炼,但须提交教师下企业锻炼管理、检查的记录表和总结报告。

第三章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形式第四条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下企业锻炼。

医学护理系老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医学护理系老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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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 3 个);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实践锻炼相关的专业或教改论文 1 篇; 5、承担或主要参与院方技术研发,技术革新或管理革新工作, 以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或成果材料为证明; 6、承担或主要参与院方科研课题或科技成果转换推广,有正式 合同或成果材料。 四、管理与考核 1、为了促进医学护理系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建设,满足教 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原则上要求本系所有专业教师都必须到医院 第一线参加专业实践锻炼,使所有专业教师通过数轮培训具有较为丰 富的临床实践锻炼经历。 2、根据系部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按照目标明确、 任务具体、时间合理的原则系部制定专业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包括实 践锻炼的人员选定和实践医院的联系,实践方式和实践时间的选择, 实践内容和实践任务的确定等相关事宜。然后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报学院教务处和人事处,经学院领导审 批同意后执行。 3、系部和实践教师商谈好后,由教师本人填写《延安职业技术 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并与系部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赴 医院锻炼的时间、医院、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任务、安全责任、 考核标准等后,连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审批汇 总表》一并交学院审批。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护理系 教师赴医院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打造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促进医学护理系教育教学的快速发展和教学 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行业、 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学护理系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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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勤考核。实践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践医院的规 章制度,接受所在实践单位的管理和考核,认真填写实践记录,以备 检查和考核使用。另外,由医学护理系具体负责每月向所在实践锻炼 单位电话收集一次出勤情况并上报学院,特殊情况下,可派人去实践 单位抽查教师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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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建设一支满足实践性、技能性教学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管理规定。

一、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
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在职教师
二、教师企业实践的时间要求
两年为一个周期,每一名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不少于两个月。

教师到企业实践可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散时间进行,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三、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
(一)学校或教育部门、行业组织的到企业专项实践活动;
(二)结合指导学生企业实习参加实践活动;
(三)校企合作项目的专项培训或到企业的实践活动;
(四)其它经学校认可的企业实践方式。

具体实践活动形式,可根据培训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四、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
方法;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五、教师企业实践的组织及管理
1、每年五月份,各系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

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经教务科审核,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修改并经学校领导批准。

2、对于专业系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一),根据专业系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专业系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附件三)一同交教务科,由教务科报学校审批。

3、企业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4、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5、实践结束后,由本人填写《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总结表》(附件二),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企业实践总结,于企业实践结束两周之内提交(参加寒暑假企业实践的,于开学第一周之内提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科审核。

教务科会通专业系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教师
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评比。

并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6、为了保证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培训效果达到预期要求,学校建立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实行两级管理,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各教学部门负责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参与实践活动的教师实施全面督促管理。

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

学校组织教务科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对活动项目进行抽查。

对于实践锻炼的教师,系或教务科等部门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
1、工资待遇:对经批准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工资等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另外参加实践锻炼的按2节/天额外工作量补贴。

2、差旅费:对经批准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按广州市内10元/天,增城、花都、从化等地佛山30元/天,珠三角50元/天补贴差旅费(含住宿及往返交通)。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通报批评,取消补贴,并视情况扣发津贴。

七、其他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1年6月
附件一、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附件二、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总结表
附件三、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总结表
附件三
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
填报部门: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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